牛叉克朗蛋 牛叉克朗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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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邯郸的事儿,强烈支持监护人承担责任 事情已经很热了,我这也算是蹭个热度?主要是心里难受,有些东西不吐不快。作为孩子的爸爸,说几个想法: 1.我国有法律,同样在推动法治化,既然未成年人有保护法,那么在三个孩子(已经不能称之为为人了)的处理,依法即可,要明白保护法的初衷,不能因噎废食。 2.再来说说学校和老师方面,虽然我成绩不好,但是我遇到的老师都非常非常负责,这里要感恩。阐明一个观点,这仨畜牲绝对不是第一次欺负人了,班主任绝逼清楚,别跟我说老师管不了,那是不想管,老师真要管,有的是办法,这个自信源于我周边当老师的表妹,朋友,当班主任的,副班主任的都有,小初高都有,主要在当下这个社会,怕投诉、怕绩效等等,但是真的好学校、升学率高的学校老师管孩子下劲儿得很(多说无益)。所以说老师的责任首先没有尽到。其次学校,学校既然有制度,有纪律,有领导,那么你们对这方面是怎么预防和管理的?再强调一次,这仨货绝对不是第一次了,你们作为了么?所以,学校的主要领导、主管安全领导、教导处(训导处)主任绝对是应该承担责任的。玩忽职守致重大安全事故(致人死亡)等方面要承担刑事责任。 3.说仨畜牲的牲口父母或实际监护人。这方面只想说一句话,如果这次这些人不承担责任,那么以后全国的家长只会教育自己的孩子一句话:“遇见被欺负的时候,要么想方设法跑,要么想方设法弄死对方,我宁愿去监狱里看你,也不愿在墓地哭坟”。这绝对绝对是我国法治建设不愿意见到的。跟特么山西请先生赴死、彭宇这类案件一样,有些时候,必须遵从发展实际。即便不承担刑事责任,也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让他们倾家荡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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