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家哪官 哪家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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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猗县李汉村李汉小学收取学生住宿费问题”的反馈 临猗县委社情民意通道的办理落实情况如下: 李汉村寄宿制小学基本情况:2007年,经县委、县政府及教育局各级领导的充分调研认证后,决定在原李汉小学旧址上筹建李汉村寄宿制小学。当时,由于没有任何资金,李汉村委会号召群众集资入股,向43户村民筹集建校资金1639500元,约定以年利率12%向集资人付息。 自2007年施工以来,该校建造教学楼、公寓楼主体工程及辅助工程,固定资产投资2454803.5元;支付利息321482元,本息合计2776285.5元。期间,县教育局、联校分多次拨付建校专项资金163万元;2007年到2011年底,收到村民捐款39200元,村委会向学生收取住宿费528005元,收入合计2197205元。收支相抵后,李汉村寄宿制小学工程负债遗留579080.2元尚无着落。 有关教育收费政策:根据运价费字[2007]4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从2009年春季开始,实行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全部取消住宿费”。而2009年以前国家政策允许中小学收取住宿费。 该村实际收费情况:2009年,李汉村村委会为偿还本村寄宿制小学遗留的巨额工程集资款,经李汉村支委研究,并经居民组长、群众代表同意,决定向李汉小学住校生收取住宿费。标准为一、二年级200元/生.年,三、四年级500元/生.年。本村住校生减半收取。截止目前,共收取住宿费528005元,其中2007年至2008年底收取159630元,符合物价收费有关政策;2009年至2011年底收取的368375元,属继续收取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 根据《价格法》有关规定,李汉村委会擅自收取学生住宿费,属乱收费行为,应该立即停止,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 学校虽因校舍加固推迟开学,为完成教学任务,教育局统一规定周五工作制改为周六工作制,国庆节放假3天,以弥补学生在校学习天数,确保高标准完成教学任务。学生在校学习天数达到国家规定天数。 李汉寄宿制小学2011年前一直沿用2007年制定的收费标准,没有因物价上涨、灶工工资增加而提高标准,学校总是设法让学生吃饱吃好,每周日晚增设一顿便饭,为学生发放麻花、饼子、方便面等食品,仅此一项每学期多开支6000余元。灶务管理得到了上级领导和家长好评。
转贴:他杀了14人, 却被13亿人佩服。你知道他是谁吗? 山西杀人犯胡文海的最后一段话 **:知道为什么逮你吗? 胡文海:知道,杀了点人。 **:杀了一点?你杀了十四个! 胡文海:不止十四个吧! **:那你说多少? 胡文海:我记着是十七个。 **:死了十四个! 胡文海;我不记的还有活的,我都拨拉过,看谁象没死的,就再给两枪。——那就是没杀净。 **:你知道后果吗? 胡文海:(对**满脸媚笑)知道、知道,我得给人家抵命。 **:后悔不后悔? 胡文海:咋不后悔?有个娃娃不该杀人家,你们一说,才知道人家是串门的。再就是,该杀的没杀净。 **:你还想杀谁? 胡文海:就那几家的男人。 **:你为啥杀人家? 胡文海:他们当村支书和村主任时,三年挥霍贪污了至少五百万。三个煤矿让他们卖了两个。我到镇上告状没人管。他们就恨的我不行,就想整死我。99年6月19号,我到地里浇水,xxx兄弟(其中一个满门被杀)借口和我吵架,往我头上劈了三铁锹,我缝了几十针。要不是头硬,早让他们劈死了。xxx(村支书)派人找我,要出钱私了,我不干。从那时起,我就起了杀心,本来准备今年三十晚上下手,那时都看春节晚会,能杀干净。6月19号,我把xxx(支书)和村会计叫来,让他们写贪污了多少,他们不干,这时外面有警笛声(路过的警车),xx(会计)就气粗了,指着自己的脑门说:“文海,有本事朝这里打。”我就给他脑门上一枪,把他打死了。他还以为我不敢。没有办法,只能提前动手。…… 后来,当记者再问他后悔不后悔时,他理直气壮的回答:“不后悔,一点不后悔!就是遗憾,没有把该杀的都杀了。”遗憾、没有死净的话,胡文海在不同场合多次提到。据分析,他是担心给他父母妻儿留下后患。 记者问他为什么连孩子一起杀时,他蛮有道理的讲:“不把他们也杀了,他们长大要欺负我家娃娃……” 法院审判胡文海时,他站的笔直,捧着自辩书大声朗读,就象农村劳模发言。共同受审的还有一个帮他杀人的朋友,胡答辩时说,他朋友没有杀人,跟着他是一直劝他不要杀。这时,控方指出,一个受害者(装死躲过)指证他朋友拿斧子砍过他。胡答辩,我一枪打的他趴在地上,他就再没回头看过,是我捡起斧子砍他的。控方又指出,他朋友拿钳子夹受害者。胡文海当即辩道:是我拿枪逼他干的,他不夹受害者,我就****打他。明目张胆的大包大揽。 判胡文海死刑后,退庭时,胡逮着一个审过他的干警就握手,边握边说:“先走一步,先走一步。”那么些**,躲也躲不及他,实是滑稽。 2001年的12 月25日,也是西方人的圣诞节。那天,山西晋中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特大枪杀14人案的3名被告人。最后,有2人判处死刑、1人判处无期徒刑。第一被告人胡文海依法定程序在最后陈述中说到:“我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我希望自己成为一个正直善良的人,为此,我不断的去努力实现自己的理想,自己从小的性格就是仗义执言,敢做敢为。村里的那些无权无势的善良的村民和我和睦相处,有时,我就成了他们利益的代言人。然而,近年来,历任村干部贪污行贿,欺压百姓,村里的小煤矿(村民冒着生命危险)等企业上交的 400余万元被他们瓜分。4年来,我多次和村民向有关部门检举反映都石沉大海,**、纪检、检察、省、市、区的官老爷们给尽了我们冷漠与白眼……。可是,我们到那里去说理呢?谁又为我们做主呢?我去**机关报案,那些只挣着工资的人民的公务员开着30多万元买的小车耀武扬威,根本顾不上办案,甚至和村干部相互勾结欺压老百姓……。我只有以暴制暴了,我只能自己来维护老百姓的利益了……。实际上,我每年的收入都有4、5万元,我完全可以不管这些事!但是,我不能!我的良心告诉我不能这样做,我不能对此置之度外。官逼民反,我不能让这些蛀虫们再欺压人了……。我知道我将死去,如果我的死能够引起官老爷们的注意,能够查办了那些贪官污吏,我将死而无憾,否则我将变成厉鬼也不放过他们……”听众席上爆发出一阵掌声,审判长急忙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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