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晓南🐉 何冰521
既然如此、顺其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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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各地援湖北医疗队一线医务人员薪酬提高2倍 2月22日,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广大医务人员义无反顾冲上疫情防控第一线,为保护人民生命健康作出重大贡献。当前全国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医务人员工作任务重、感染风险高、工作压力大,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对他们的保护、关心、爱护,加强各方面支持保障,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他们始终保持强大战斗力、昂扬斗志、旺盛精力,持续健康、心无旁骛投入战胜疫情斗争。 《通知》就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提出十方面措施。 一要提高疫情防治人员薪酬待遇。各地要在落实现有政策基础上,将湖北省(含援湖北医疗队)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标准提高1倍、薪酬水平提高2倍,扩大卫生防疫津贴发放范围,确保覆盖全体一线医务人员。 二要做好工伤认定和待遇保障。各地要做好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医务人员的工伤认定,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理赔程序,保障医务人员及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三要实施职称评聘倾斜措施。一线医务人员在职称评聘中优先申报、优先参评、优先聘任,晋升职称、晋升岗位等级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医务人员参加疫情防治经历可视同为一年基层工作经历。 四要落实一线医务人员生活保障。为一线医务人员提供基础性疾病药物、卫生用品以及干净、营养、便捷的就餐服务,舒适的生活休息环境和与家人隔离的必要条件。采取专车接送解决定点医院一线医务人员通勤问题。 五要加强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全力救治受感染的医务人员。医用防护品要重点向疫情防控一线投放使用,特别是要全力保障定点救治医院、发热门诊、集中隔离观察点等一线医务人员防护物资需求。 六要确保轮换休整到位。对长时间高负荷工作人员安排强制休息。疫情结束后,及时组织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和疗养休养,并适当增加休息和带薪休假时间。 七要及时做好心理调适疏导。开展一线医务人员心理健康评估,强化心理援助措施,做到心理问题早发现、早干预、早疏导。 八要切实落实有困难家庭的照顾帮扶。开通一线医务人员家属就医绿色通道,建立社区干部联系帮扶一线医务人员家庭制度,对于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给予更多帮助关爱。 九要创造更加安全的执业环境。完善问责机制,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对于伤害医务人员的,坚决依法严肃查处。 十要开展烈士褒扬和先进表彰。依法做好因疫情防控牺牲殉职人员的烈士评定和褒扬工作,全面做好抚恤优待。开展医务人员及时奖励和表彰,对于获得表彰以及被认定为烈士的医务人员的子女,在入学升学方面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通知》强调,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落实好以上政策措施,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到位的举措,切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保障。
重磅!河南各级客运21日起恢复!取消高速公路收费站交通管制! 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关于分区分级做好交通运输 保障工作的命令 豫疫情防指〔2020〕11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机构,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要求,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秩序恢复,现就分区分级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发布命令如下: 一、分类细化交通运输保障措施。根据全省疫情发展情况和公路路网及运输需求特征,确定信阳、郑州、南阳三个省辖市为交通管控一类地区(以下简称一类地区),其他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为交通管控二类地区(以下简称二类地区)。一类地区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严格管控”疫情防控策略,按程序经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后实施交通管控,保障社会必要基本通行需求,确保各类应急物资、基本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医护及防控人员的运输车辆和农民工返岗包车及电力、通信等各类应急处置车辆顺畅通行;二类地区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疫情防控策略,不得擅自采取交通管控措施,保证交通运输、城乡公共交通正常运转,确保人员正常出行和生产生活物资正常流通,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二、全面减少公路防控检查点。要按照国务院部署要求,本着“总体全面畅通、重点地区严控”原则,自2020年2月21日零时起,全部取消高速公路收费站交通管制,全部撤除二类地区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连接线及服务区、国省普通干线公路、县道、乡道防控检查点(确有必要保留的,必须经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全部撤除农村公路上所有硬隔离设施;一类地区经批准后可暂时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连接线、国省普通干线公路设置防控检查点。
南阳硬核通知:外出务工人员办理健康证明,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 南阳市企业有序复工和劳务流动安全 “三有一可”机制操作规范 为确保全市企业分类有序复工复产开业和务工人员快速、健康复岗,现就落实“三有一可”(即:推进有组织地进行外出前健康状况核查监测、有组织地开展劳务输出、有组织地开工复工和可追溯信息系统建设)机制顺利实施,制定如下操作规范: 第一条 务工人员信息。建立南阳市劳务转移输出意向台账,由市人社局负责设计登记表格,各县(市、区、管委会)按照要求填写、汇总和上报。主要内容包括身份户籍信息、就业状况、技术特长、个人 14 天以来的健康状况、是否有接触史、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及是否有接触史等信息(见附件 3)。 第二条 健康证明办理。各县(市、区、管委会)疫情防控指挥部每天根据辖区确诊、疑似病例发生情况,标记非疫情村(社区)和有疫情村(社区)。凡是确定为非疫情村(社区)中有外出务工意愿的人员,实行包村(社区)乡(镇、街道)干部签字、村(社区)支书签字、村(社区)医生签字“三签字”制度,开具南阳市外出务工人员健康证明(见附件 1); 有疫情村(社区)中与确诊患者无接触史且有外出务工意愿的人员,再居家隔离 7 天后无症状的,实行“三签字”制度,开具南阳市外出务工人员健康证明(见附件 1); 对于有疫情的村(社区)中与确诊患者有过接触且有外出务工意愿的人员,医学观察 14 天后无症状,再进行 7 天居家隔离期满无症状的,实行“三签字、两盖章”制度(即在“三签字”基础上,由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具南阳市外出务工人员健康证明(见附件 2),加盖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章)。 所有外出务工人员健康证明一式两份,一份由外出务工人员随身携带,一份由乡镇或街道存档备案。所有开具健康证明的外出务工人员信息要及时报送县(市、区、管委会)人社部门,由县级人社部门汇总后报县级指挥部进行信息比对。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为外出务工人员办理健康证明须自申请之日起 3 日内完成,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 第三条 务工人员流动。为上岗返岗务工人员提供绿色通道。各级各部门和各卡点对持有健康证明的外出务工人员要无条件放行,不得人为设置附加条件,阻碍外出务工人员正常流动。市内企业要为职工统一制作健康胸卡,标注姓名、身份证号码、企业名称、健康状况、工作地和居住地等信息,并教育督促其不得在工作地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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