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观点 农民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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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这篇文,请你给她打个电话...... 看完这篇文,请你给她打个电话......     当你1岁的时候,她喂你并给你洗澡,而作为报答,你整晚哭着。    当你3岁的时候,她怜爱地为你做菜,而作为报答,你把一盘她做的菜扔在地上。   当你4岁的时候,她给你买下彩色笔,而作为报答,你涂满了墙与饭桌。   当你5岁的时候,她给你买了既漂亮又贵的衣服,而作为报答,你穿上后到附近的泥坑去玩。   当你7岁的时候,她给你买了球,而作为报答,你把球投掷到邻居的窗户里。   当你9岁的时候,她付了很多钱给你辅导钢琴,而作为报答,你常常旷课并且从不练习。   当你11岁的时候,她送你和朋友去电影院,而你要她坐到另一排去。   当你13岁的时候,她建议你去剪头发,而你说她不懂什么是现在的时髦发型。    当你14岁的时候,她付了你一个月的野营费,而你没有给她打一个电话。   当你15岁的时候,她回家想拥抱你一下,而你把门插起来。    当你17岁的时候,她在等着一个重要的电话,而你捧着电话打了整个晚上。   当你18岁的时候,她为你高中毕业感动的流下眼泪,而你跟朋友聚会到天明。   当你19岁的时候,她付了你的大学学费又送你到学校的第一天,你要求她在离校门口较远的地方下车,怕被朋友看见会丢脸。    当你20岁的时候,她问你:“你整天去哪里?”而你回答:“我不想像你一样。   当你23岁的时候,她给你买家具让你布置你的新家,而你对朋友说她买的家具真是糟糕。   当你30岁的时候,她对怎样照顾婴儿提出劝告,而你说:“妈,现在时代已不同了。   当你50岁的时候,她常患病,需要你的看护,你反而在读一本关于父母在孩子家寄身的书。   终有一天,她去世了。突然你想起了所有从来没做过的是,他们像榔头痛打着你心。   为我们洗澡穿衣,牵手走路,为我们远行牵挂的母亲,是我们一生的财富,你是否有尽到你的孝道,关心母亲吧,别到了“子欲养而亲不在”时才体会母亲的神情.   
开开心心过日子!! 过日子就要开开心心,别成天梦想做什么大款,追求那刻意的温馨浪漫,逼自己做那些根本办不到的事,或攀比,或狂妄。。。。。。。万事万物都有其必然的发展规律,生活也不例外,只有顺其自然,才能活的开心,而超越自身的条件,去追求那些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那就难免活的又累又烦!! 可不是成天绷紧神经,板着脸孔,带着小心做人,把自己搞的心烦气燥的,值吗?过日子不求轰轰烈烈,但求开开心心。没有开心日子的生活,即使权高位重,财雄世大,也没有多大意思! 过开心的日子,首先要有一份好心情。心情的好坏,在人不在天,在己不在人。好的心情来自于人性的平和与淡泊。平和就是对人对事都要想开点,看开点,不必斤斤计较生活中的得失。淡泊就是要起脱世俗的困饶和红尘的诱惑,有登高临风,荣辱皆忘的情怀。其实保持一份好心情,并不是与世无争,也不是冷眼旁观,随波逐流,更不是封建士大夫的悠闲潇洒。拥有一份好心情,实在是一种大气魄。它能超越自我,平凡之中蕴涵着人生的意味;它只追自然,让你享受生活的快乐! 开心过日子,不仅要保持一份好心情,同时还得拥有一个温馨的家。家是幸福温馨的港湾。家之完美不在名贵的摆设,而是在于“和为贵”“家和万事兴”。人安自开心,也就不难享受生活的幸福。生活中常可见一些夫妻因为一点小事而发生争吵,相互抱怨,闹得家庭不得安宁,好无温馨可言。倘若夫妻都这样,哪还有开心的日子? 总而言之,过日子就是要过的开心。只要你拥有一份好心情,一个好家庭,同时也拥有一份精神财富,你就会拥有一个真正幸福的人生! 送给芮城所有热爱生活的老百姓!!!
裸坐讨债是谁的羞辱?图 昨早,长春市民王某一丝不挂地坐在楼下讨债。他说,原是社区干部的欠钱人胡某就住在这栋楼里。自己身体有残疾,求胡某帮着办理残疾证。每次一提办证,胡某都向他借钱。“几年下来,我借给他几万元,整数还上了,还差6000元钱始终没还”,“我找了很多部门,没人管”。 当长春市民王某一丝不挂地坐在楼下讨债的时候,一位女士说这样的事情让他们这些进出小区大门的人感到很尴尬,还有的人说王某“裸坐讨债”的行为太羞耻了...... 对王某裸坐讨债的行为,律师事务所一位律师说:王某本是债权人,对债务可通过协商或起诉等合理的方式解决,采取裸坐的方式扰乱债务人和其他人生活,也扰乱了社会秩序,行为过激会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 禾愚对该律师的景仰就象那黄河之水滔滔不绝、又如那长江之水连绵不断,佩服,实在是佩服之至!对于一个万般无奈不得不想出“裸坐讨债”此等下策的残疾人,他居然能搬出《治安管理处罚法》来,说明“裸坐讨债”扰乱债务人和其他人生活,也扰乱了社会秩序。 禾愚没有学过法律,很想请教这位律师:债务人欠债不还又是违反了那条法呀,能不能告诉讨债人知道?还有,讨债人“找了很多部门,没人管”不知道又有那条法可以管呀?当一个残疾人找社区干部办理残疾证,却屡屡被“借钱”还办不到证的时候,又有哪条法律出来管这事呢? 类似的还有哪些讨不到工薪不得不采取跳楼等极度危险的方式来催讨的农民工们,往往会被警察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以扰乱社会秩序的罪名对跳楼讨薪的农民工们进行拘留。 我就纳儿闷了,为什么在这些社会最低层的人们在最需要法律的帮助的时候,怎么就没有律师出来告诉他们有哪条法律可以帮到他们呢?怎么就没见到法律的光辉照耀到他们的身上呢?可在他们不得不采取一些非常手段要讨回自己的血汗钱的时候,铁面无私的法律就出现了,就要依法办事了!这TMD的算什么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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