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vter Suv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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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垂洲作为社会公益支持者,不希望捐款被恶意挥霍,却遭水军侮辱 真悲哀,本来是被张显造谣所蛊惑,希望能给受害人的孩子和其他需要帮助的孩子一些帮助,这个万垂洲自己收入都不高,而且在受伤卧床期间,都捐出了1000元。 然而,之后张显拒不公正公开捐款明细流向,受到社会的广泛质疑,万先生希望得到具体明细流向的说明,遭到张显和其支持者们的疯狂辱骂,说他不是捐款者,无权问及。万先生随即说明自己捐款时的名字、电话和金额,张显“查实”后表示,并未受到此笔捐款,万垂洲是撒谎。于是,张显的水军把万先生的祖宗18辈都骂上了。直到万先生出具了汇款凭证(幸好汇款凭证还在),张显才说,哦哦哦,对不起,查漏了……。为了表示自己的“清白”,张显还出具了“签收证明”,说这笔让他转交的钱,早在去年6月份前就转交给张妙孩子了。可蹊跷的是,汇款单上本身的电话号码是错的,只有万先生刚刚提供,要张显查询的电话才是正确的,这份去年6月份就转交的“签收记录”上,神奇的书写正确了电话号码。 带着这些明显虚假的疑问,万先生才更加怀疑,这些社会捐款,到底有多少被某些无耻之人,私吞,私扣,而没有将他们用在张妙的孩子以及其他需要帮助的孩子身上(当初说策划20万以外的捐款将会转捐给其他需要的孩子)。 一个本着社会公益之心捐款,本着不想社会公益被无耻之徒私吞私扣,被用在受捐人以外的地方的好心人,却受到一些接受或转交人及其他们的支持者的恶意攻击,辱骂。这种无耻,要如何用人类的语言来形容??!!
如果周岩和陶汝坤曾经早恋,哪些是他们要为自己的早恋承担的责任 社会对于早恋的态度是“不提倡”,而不是“严令禁止”。是因为,早恋并不从根本上危及社会利益,也就没有必要从社会层面进行“谴责”,甚至通过法律来禁止。 早恋造成的负面后果,是他们双方身体和感情方面的痛苦,这才是他们应该为早恋承担的责任。而正因女孩在身体上承担的痛苦要更多,所以才呼吁女孩自爱,这是一种出于自我保护意识的引导,因为最终承担早恋可能带来的身体损害和痛苦的,是女孩自己。 对于未成年人,他们的家长也同样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是作为监护人,对自己监护对象以及其他孩子的一种责任。而对于早恋,我更倾向于监护人对孩子们做正确引导,而不是强行禁止。 所以,如果陶汝坤和周岩,如果曾经早恋,对于他们早恋应该承担的责任,就是因早恋造成的,彼此的伤害。对男孩来说,情感上的伤害占主要成分,对女孩来说,除了情感上的伤害,身体上的伤害则更多。对于早恋的造成的后果责任,这些也就足够。早恋没有涉及社会道德利益,民众也没有在他们已经为此承担了身体和情感伤害后,再予以严厉的道德批判的立场。 但陶汝坤的蓄意登门泼油焚烧的犯罪行为,则超出了早恋所应承担的责任的范围。对于遭受这种伤害是女孩“罪有应得”的声音,并没有相应的道德立足点。如果遭受这种烧杀真的“应得”、“活该”,那就应该从全民道德上严厉批判女孩“早恋”,并通过立法来限制女孩早恋的权利,并规定女孩早恋应承担的相应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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