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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职工工资不再由企业单方决定 太原日报讯 9月20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山西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该条例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工人工资挣多少,将不再由企业单方面说了算。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方与企业方或企业方面代表依法就企业工资分配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并签订工资集体合同的行为。 《条例》规定,企业应当与职工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资集体协商双方可进行协商的内容有:工资分配制度,包括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等;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调整幅度;计件工资制企业的劳动定额、计件单价等;困顿企业、本区域、本行业的最低工资标准;病、事假等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待遇;奖励性工资、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拖欠工资的清偿办法;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离岗职工的生活费;变更、解除、终止工资集体合同的条件和程序;改选工资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的处理解决办法;违反工资集体合同的责任;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   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由双方共同或委托一方起草工资集体合同草案。草案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工资集体合同的期限一般为一年,协商方应当在合同期满前60日内,协商续签或重签工资集体合同。   为保护参与协商职工的利益,《条例》规定,企业不得歧视职工方协商代表,无正当理由不得调整其工作岗位。如确需工作调动,应当经本人和企业工会的同意。
晋中多部门联合“打黑除恶” 迟报瞒报将追责 中新网晋中10月27日电 (宋立超)27日,山西省晋中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当地法、检、公、司多部门联合成立领导组,全力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警方强调,凡是存在瞒报、漏报、迟报涉黑涉恶案件及案情导致贻误战机的单位,将对主要负责人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10月8日至12日,新任山西省委书记王儒林在太原调研。在随后座谈会的讲话中,王儒林提出了当地“城中村”存在的一些问题。此后,山西警方重拳打击黑恶势力。 10月16日,山西省公安厅召开专门会议,称警方将重点对盘踞在矿产、建筑、交通、物流、风景旅游景区等行业、领域,涉嫌长期垄断经营的黑恶势力,要先期进行定点清除式精准打击,并集中力量把“城中村”黑恶势力,作为专项打击的突破口。   10月27日,晋中市公安局对外通报,当地成立由市县两级政法书记任组长,法、检、公、司等单位联合参与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公安机关将重点打击操纵把持农村基层政权,插手破坏农村基层选举、破坏农村发展和危害当地治安的黑恶势力;重点打击盘踞在矿产、建筑、交通、物流、旅游景区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实施垄断经营的黑恶势力;重点打击侵害群众利益、欺压残害百姓的宗教势力;重点打击危害一方的乡霸、村霸、地霸、楼霸、路霸、街霸、市霸;重点打击操控娱乐场所中从事黄、赌、毒、枪等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重点打击暴力讨债、非法放贷、抢占市场等充当“地下出警队”的黑恶势力等“六个重点”。   此外,晋中警方还成立打黑专业队伍,建立“打黑除恶”专业人才库,并发动群众参与,建立“专群结合、全民参与”的机制。晋中市公安局公布了三种举报方式,24小时全天候接受群众举报。   晋中警方同时强调,凡是应当发现本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而未发现,或发现后没有及时查处,也没有报告上级公安机关,而被上级或异地公安机关发现或打掉的,或瞒报、漏报、迟报涉黑涉恶案件及案情导致贻误战机的单位,公安机关将对主要负责人和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   据了解,今年以来,晋中市公安局已先后打掉黑恶势力团伙16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63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65起,收缴涉案财物15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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