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啊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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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市长,路南区5000户居民供暖问题。。。 张市长,您看看吧!已经公开的市长邮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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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我去的信的内容,希望大家能团结起来,一起为民请愿!咱们五千多户的力量是无限的!同时也感谢广大唐山朋友的关注和支持! 路南区给百姓装暖气的实事工程竟按建筑面积收费!这是极其不合理的! 现在这事百姓的呼声很高,然后你们能了解一下,现在在网上也很被关注这种事,你们可以看一下下面的网址: http://post.baidu.com/f?kz=216035652 http://post.baidu.com/f?kz=215580565 另外,现在对按建筑面积收费的质疑声非常强烈,他们进货进管材时不可能是按面积进来的,像这种实事工程,应该怎么进怎么出,不能再想着赚钱了!应该用多少材料花多少钱,实报实销才合理,才叫实事工程!才叫民心工程!不然的话,会变成“失民心工程”的!希望你们能重视下这个问题并给解决下! 质疑供暖按“建筑面积收费” 近两年,对取暖户长期实行的按暖气片数收费方式被供暖方冷淡了,随之而来的“按建筑面积收费”,成了大多数供暖单位收取暖费最为流行的标准,而且也成了价格部门核定、批复收费标准常用的形式。 做为一个普通取暖户,不知供暖方和有关部门为何对“按建筑面积收费”如此青睐,但感觉这样的收费标准在一定程度上伤害了用户的利益: 其一,按建筑面积收费背离“投入与回报”的基本原则。不知道国家对供暖收费的建筑面积是如何测定的,但作为取暖户,最让人不理解的是很多供暖方将没安装暖气片的楼道面积也纳入收费范围,这种做法给取暖方的印象是供暖方有意识的给自己开辟了一个获取“无本之利”的途径。而这种没有投入却要索取“无本之利”的行为,显然建立在向各取暖户收取“无益支出”之上,太象人们所说的“霸王行径”了。 其二,按建筑面积收费为不合理收费提供了便利。一些城市毕竟还存在一些90年代建设的楼房,这些楼房有相当一部分是建成时没安装暖气后来又补装的。补装暖气片时,由于受建筑格局的限制,做不到按照当前楼房的配置标准,在应该供暖的房间装上暖气,如厨房、卫生间。但是,这些没安暖气、室内温度只有10度左右的房间,也被供暖方以“按建筑面积收费”为由,“理所当然”、“理直气壮”的纳入了收费范围,并以不交取暖费就断气相威胁,使很多原本很规矩的取暖户,要面临是以牺牲自身利益为代价屈从“霸王条款”还是以“没暖气就不交费”进行抵制的抉择,而选择抵制,将面临被“违规”停暖的可能,因为“刀把子”攥在供暖一方,处于不利局面的弱势群体往往是的取暖方。其实,这个问题只不过是第一个问题的延伸,只不过存在数量多少或问题是否突出的区别而已,但如果用“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标准来衡量,这也算不上是小事。 其三,按建筑面积收费,使同住一楼但面积不同的取暖户的取暖效益失衡。如果推算一番就会发现,不同建筑面积的房间,其墙体面积与建筑面积的比例是不一样的。假设墙体厚度相等(设为0.50米厚度)且不考虑室内布局的情况下,将面积为长×宽=8×6=48平方米与面积为12×8=96平方米的房间,对比一下外墙体与建筑的比例就会发现,48平米的房间,墙体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27%;而96平方米的房间,墙体面积只占总建筑面积19.8%;也就是说,房间的建筑面积越小,48平方米的房间按建筑面积交费后,其实际取暖面积只有建筑面积的73%,而96平方米的房间实际取暖面积则为建筑面积的81%。 本人眼下想到的不合理还只有上面几条,给取暖户带来的利益损害也并非不能承受的,但这些问题却体现了按建筑面积收费的不合理性,足以让取暖户为此而心寒而不得不“斤斤计较”。 其实,供暖方选用按建筑面积收费也有自己的理由,比如:1、由于供暖管道自低楼层还是从高楼层进入的顺序不同,造成不同楼层的暖气片释放的热量不同,按建筑面积收费可通过在不同楼层增减暖气片平衡楼层间的温差。2、由于墙体吸热,将墙体纳入收费范围理所当然等等。作为取暖方,不能说供暖方的理由没道理,但按建筑面积收取暖费的做法,并不是解决这些问题的唯一办法,也不一定是最好的方法。比如按暖气片数收费,也可通过加片而不加收费片数的方法来调整楼层温差等等;至于墙体吸热,与按使用面积收费并无冲突。 当然,无论是按建筑面积还是按使用面积或暖气片数收费,只要能合理的兼顾双方利益,用户都不会有异议,但如果总因收费测算标准不同而引发收费纠纷,我看还是选择一个供用暖双方都无可挑剔、无机可乘的方式更好,那就是在适当调整楼层差异的条件下,按实际供暖面积或暖气片数收费更趋于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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