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粽皮是我的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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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愤、不解、狂怒,睡了一觉,发呆~~ 昨天的RR事件,咋一听很荒谬,与人热烈讨论后觉得是真理。今天,冷静下来一想,头皮麻麻的。咋听时:歌迷是歌迷!插手艺人的事情实在是太太太不应该了。难道艺人及其身边人连这丁点小事都不能处理吗?这不是变相给艺人施加压力吗?与人讨论时:甲的这个例子,乙的那次事件,说的人气得要砍R,听的人混身打冷战。太~太~太过分了,NND,毙了她。暗揣着:几起事例真、几起事例假。毕竟最高明的谎言是掺杂了部分真言的流言。天塌下来,也得睡觉,呼噜呼噜今早起来,神清气爽,又纳闷了:首先,助理筒子强悍是必须滴!(要保护嘛。不强悍谁敢要),但对歌迷起码的尊重也必须滴,做人基本的礼貌,而且是对“亲”!(假设提供的粗暴事例为真)其次,艺人及其家人经常需要私人空间、不愿与人议事,尤其是在这事多烦的时候,可这“亲”要找,你也不好不见吧,助理筒子此时挥爪倒是嘿嘿嘿再说,P颠点大的事,这艺人及其身边人都处理不好的话,那真的就不要出来混了。歌迷出来闹不外乎是说“我不信任你们的处事能力,我要帮你们处理好它?”。这歌迷要是把歌手的事都管全了,那真是比X鱼还厉害。偶看,凡事有利弊,歌迷的存在让歌手喜欢,但歌迷某些处事方式也会让歌手头痛吧,毕竟是“亲”怎么都不好说。(继续发呆~~~,偶没见某R的恶状,见了的人不要劈发呆滴银,生命诚可贵!)偶尔看你造势宣传,有时看我头脑过热,好坏、坏好。适则推之,过则害之,权衡利弊,去做私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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