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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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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解三难   今年以来,广阳区民政局认真全面贯彻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从解决“生活难、住房难、医疗难“入手,使全区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解决住房难问题。深入到全区4个乡镇、1个乡镇办事处,四百余户优抚对象家中走访调查,结合辖区内房屋数量、改造所需资金、家庭情况及自救能力等逐一排查,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间。对新出现的危房户、特困户进行登记审核,基本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按照“个人申请、入户审核、下拨专款、检查验收”的程序,累计下拨住房帮建资金14万元。对他们的住房进行维修、改造,帮助解决他们了困扰多年的住房难问题。   解决实际就医难问题。针对全区优抚对象就医问题,报销重点优抚对象住院补助。按不同身份类比、补助比例,对年事已高、生活确有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进行救助。对因病、因残造成贫困的优抚对象,除享受正常医疗救助和发放抚恤优待金外,还采取临时救助的办法给予特别救助,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解除了后顾之忧。对重点优抚对象进行救助,累计为31名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审批住院补助12万元。   面对就业现实,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及时发放自谋职业金、待安置期间生活费。今年以来,为2007-2011年度36名申请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发放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偿金,共计244万余元。为2009~2011年度36名申请城镇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发放待岗生活费,共计5.9万余元。采取政策扶持和优待补偿相结合的方法,转变退役士兵就业观念,提高退伍士兵专业技术能力,拓展就业领域和范围。   政策倾斜,妥善安排。一方面,根据困难程度为全区94名重点特困优抚对象共拨付救助资金39.6万元,为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生活难、住房难等问题。7~10月份共为60周岁以上老年退役士兵912人发放生活补助19.4万余元。另一方面,积极开展节日慰问。全区性的慰问活动也把生活困难的优抚人员作为重点,在资金和生活用品上给予照顾,在精神上进行抚慰。今年的全区性入户调查工作基本结束,通过 “解三难”的形式,妥善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的实际困难。
民政部 财政部:10月1日起国家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1 lxzh1230 身份:圈友 发帖:2 民政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再次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从10月1日起,残疾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三属”(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5%,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60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同时,此次国家还将享受待遇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285元提高至320元,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经费。 调整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43630元、42250元、40870元,分别比2012年提高了5690元、5510元、5330元。 居住在城镇的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3860元;居住在农村的烈属提高到每人每年7970元。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及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30250元、30250元和13650元。 这是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第20次提高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第23次提高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和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生活补助标准。今年中央财政继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此次提标新增第四季度投入经费9.1亿元,截至目前,共安排2013年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经费302亿元。 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表 (从2013年10月1日起执行) 单位:元/年 残疾等级 残疾性质 抚恤金标准 一级 因战 43630 因公 42250 因病 40870 二级 因战 39480 因公 37410 因病 36010 三级 因战 34640 因公 32560 因病 30490 四级 因战 28390 因公 25630 因病 23550 五级 因战 22180 因公 19390 因病 18010 六级 因战 17330 因公 16400 因病 13860 七级 因战 13170 因公 11780 八级 因战 8310 因公 7610 九级 因战 6910 因公 5540 十级 因战 4850 因公 4150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表 (从2013年10月1日起执行) 单位:元/年 烈属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病故军人遗属 城镇 13860 11890 11190 农村 7970 7610 7290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表 (从2013年10月1日起执行) 单位:元/年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 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 红军失散人员 30250 30250 13650
扬州市2013年优抚对象抚恤、定补、优待最低标准 主题:扬州市2013年优抚对象抚恤、定补、优待最低标准 1 ynxx_zdl 身份:圈友 发帖:26 单位:元/年 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抚恤金、护理费标准 其他抚恤优待定补标准 残疾等级 残疾性质 省下达的平均工资级差比例 在乡残疾抚恤金标准 护理费 类别 计算 基数 比例 标准 级差 标准 一级 因战 100% 44689 50% 22345 三属定期抚恤金 烈士 遗属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45% 20110 因公 96% 42902 50% 22345 因病 93% 41560 30% 13407 二级 因战 90% 40220 50% 22345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40% 17876 因公 88% 39326 50% 22345 因病 87% 38880 30% 13407 三级 因战 85% 37986 40% 17876 病故军人遗属 35% 15462 因公 80% 35752 40% 17876 因病 75% 33517 30% 13407 四级 因战 70% 31282 40% 17876 在乡老复员军人定补 抗日战争时期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40% 17876 因公 60% 26814 40% 17876 因病 57% 25473 30% 13407 五级 因战 55% 24579 解放战争时期 35% 15462 因公 50% 22345 因病 45% 20110 六级 因战 40% 17876 抗美援朝和建国后 30% 13407 因公 37% 16535 因病 32% 14300 七级 因战 30% 13407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补 农民平均纯收入 35% 4440 因公 26% 11620 八级 因战 20% 8938 因公 17% 7598 义务兵家庭 优待金 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5% 12600 九级 因战 15% 6704 因公 13% 5810 十级 因战 11% 4916 因公 10% 4469 备注: 1、残疾军人抚恤金、“三属”定期抚恤金、在乡老复员军人定补以2012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4689元为计算基数;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补以2012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12686元为计算基数;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以2012年全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001元为计算基数。 2、在乡老复员军人凡战争年代荣获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的,分别增发荣誉金120元、240元、360元(多次立功的,按其中最高等级奖励发放)。 3、双重身份优抚对象取抚恤定补的高标准增发10%,孤老、孤儿优抚对象抚恤、定补在原标准基础上增发20%。 4、在乡复员军人遗属生活补助标准随城镇低保标准提高而提高。
北京优抚 九)推进双拥优抚安置改革  健全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体制机制,实现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与国防建设相适应、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1、创新双拥工作模式。以促进军民融合发展为目标,以争创双拥模范城为抓手,以新形势下军队职能使命为导向,创新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社会参与的双拥工作格局,健全双拥保障体系、社会化拥军体系、现代军供保障体系。  2、健全完善优待抚恤机制。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实现优抚对象收入增长高于全市平均增长水平。健全物质保障和精神抚慰并重的优抚工作新机制。加快优待抚恤信息化建设,提高精细化、精准化服务水平。  3、深化退役士兵安置制度改革。以贯彻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为主线,大幅提高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比例,探索建立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培训—就业”的新型安置渠道;完善自主就业补助金科学增长机制;制定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就业刚性措施。  4、打造北京军休品牌。完善军休干部职工接收安置办法,创新服务管理模式,依托驻地社区、社会组织、专业社工,推进服务管理社会化,完善服务管理标准,建立军休干部生活服务呼叫系统,提升军休服务管理水平。
文安民生   今年以来,文安县民政局不断强化以民为本思想,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为主线,狠抓落实为着力点,加大救助力度,提高救助水平,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全面落实城乡低保救助。该县利用两个月时间,对城乡低保工作集中进行了一次规范整顿行动。该县现有城乡低保对象4379户、8152人,其中,城镇低保对象317户、612人,农村低保对象4062户、7540人。1月份,该县对城乡低保标准进行了全面提标,城镇低保保障标准达到每人每月410元,上半年累计发放城镇低保资金117.6075万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达到每人每月220元,上半年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691.2501万元。  全面落实五保供养政策。该县共有农村五保对象1029人,其中集中供养880人,分散供养149人,集中供养率达85%。1月份,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2400元,提高到了每人每年3240元。上半年,共发放分散五保供养资金24.138万元。集中供养五保对象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400元。  全面落实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上半年,累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43.2752万元,直接救助困难群众209人次。资助15478人参加了新农合,直接资助资金92.868万元。  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该县共有优抚对象3885人,上半年,共发放抚恤金596.8948万元;医疗救助各项支出41.3563万元,直接救助1585人;为42名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发放生活救助金8.2万元;出资9.06万元开展“夏季送爽”活动,为453名重点优抚对象购置了防暑降温品。  全面落实老年高龄补贴发放工作。从3月份开始全县落实了高龄补贴,目前,该县有80~89周岁的老人5913名,每人每月发放高龄补贴30元;90~99周岁的老人385名,每人每月发放高龄补贴70元;100周岁以上的老人9名,每人每月发放高龄补贴250元。3~6月份共发放高龄补贴82.636万元。  对受灾群众进行救助。上半年,该县共发放救灾资金53万元,救助灾贫户24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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