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元文加全元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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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史】洪承畴长沙幕府与西南战局 杨海英 若干年来,在有关洪承畴的研究中,有一种意见认为顺治十年(1654年)洪承畴经略西南五省,镇守长沙四年多,过于保守,拘泥以守为战,以致坐失良机,如顺治十一年底,坐视李定国兵败广东,退往广西;又如顺治十三年对湖南战略要地辰州弃而不守等等。事实上,自顺治九年,南明与清廷的战争在西南出现僵局,直到十四年九月孙可望降清,这一僵持状态才被打破。而在此之前,对于南明武装,洪承畴不仅未能主动进击,甚至最终绝望到借病辞去,个中隐情需要予以澄清。这是否如孟森先生所说乃洪氏于南明永历尚微存天良一线之故[1],也还需要更有说服力的证据。所以我草成此文,谈谈这些问题。
恩施来历小考 王金海恩施位于湖北省西南部,西北与重庆市交界,南和南偏北与湖南省接壤,东邻宜昌,东被角连神龙架林区。区境南北长260公里,东西宽220公里。据清同治年《恩施县志·地理志》和《施南府志·地理志》等书记载,恩施上古时期为?君国地,春秋为巴子国,战国属楚巫郡,秦属黔中郡,汉属南郡,三国属吴,晋属建平郡的沙渠县,后周为施州清江郡,隋义宁初为施州清江县,唐属江南道,宋、元属清江县。清朝前,其隶属名称迭易无常。恩施之称始源于施王屯(又名蛮王寨,现恩施市舞阳办事处红庙居委会瓦店子处),据《恩施县志》载:“东晋末,桓无子诞窜蛮中,自称施王,筑城临施水,号施王,子孙袭王至后周,保定初年始平之,以其他地置施州,乃施王屯余地。”此事距今已有一千四百多年历史。到了元朝,建立了土司制度,在今宣恩县城关驻有一大土司,恩施市亦归所辖。因土司居于施王屯的南面,故得名“施南土司”。从此,历史上就有了“施南”之称。据同治《恩施县志》:“明设施州卫,雍正六年称施县,雍正七年改称恩施……”恩施之意,即雍正皇帝恩赐于施县之名,故名恩施。从元至清出四百余年皆系土司制。雍正十三年“改土归流”,设置施南府。民国初废府存县,民国四年设荆南道,十五年改为施鹤道,十六年设鄂西行政区。1949年11月6日恩施解放后,建立了人民政府,沿用“恩施”之名至今。
黄公望○王维雪渡图 摩诘仙游五百年,画称雪渡未能传。只因曾入宣和府,珍重令人缀短篇。
对儒学的歧视,在本质上跟地域歧视是一样的
阳曲县志说 《阳曲县志》清道光二十三年版第一卷正文第二页记载:"阳曲之得名始于汉……隋隶太原郡,开皇六年文帝自以姓杨恶其曲之名,改日阳直。十六年改日汾阳,因汉故名。又分置盂县,大业初省,入汾阳,末年复日阳直,移至木井城。唐属并州,武德三年于隋之故城西四十五里又析置汾阳县,七年省,复日阳曲。"这个记载同《汉书》《后汉书》《隋书》《旧唐书》《新唐书》中的地理志关于阳曲记载是一致的。从这些记载中可以看出在汉、隋、唐三朝期间曾三次叫当阳,两次叫过阳直,但最后都并于阳曲。现在阳曲县境内大盂镇的古城村、东黄水镇的故县村、侯村乡的石城村,均为阳曲、阳直、汾理县城的所在地。《太原府志》(明、万历年版)在古迹篇中记载:"汾阳城在府城北七十里,汉为汾阳县,隋初改阳直,唐又改今名。"中国地图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五册第17-18页,隋大业八年的河东诸郡图上所标的"汾阳"正好在我县的东黄水镇的故县村。 阳曲在汉、隋、唐时期,有时一县改数名,有时一地分数县,但有一条始终不变,当时的汾阳、阳直、阳曲同在今阳曲这一地盘上。《新唐书·地理志》记载阳曲是:"畿本阳直,武德三年析置汾阳县,七年省阳直,更汾阳为阳曲……有赤唐关,天门关。"文中所讲的赤唐关、天门关无论古进还是现在均在阳曲境内,说明古进阳曲与今阳曲大体是一致的。 阳曲在汉、隋、唐均有一个时期叫汾阳,这为许多史书所证明,但现在个别文章却说历史上就没有汾阳,山西省文史研究馆编印的《文史研究》总第25期第十二页发表的"汾阳王爵封地在今汾阳县"一文,文中说:"因为遍翻史册,当时并无任何地方叫汾阳县。"本人没有遍翻史册,但偶看几本史册也可看到汾阳的存在。《太原府志》中关于汾阳记载前边已引出就不要重复引用。而《阳曲县志》(清·道光年版)第三卷载:"汾阳城,旧志在县西七十里,汉为汾阳县,隋志太原郡,所领县有汾阳,旧曰汾阳,因汉故名也。"如果持无汾阳观点的作者没有翻阅《太原府志》和《阳曲县志》的话,下边的材料应该看到: 《前汉书》卷二十八,地理志记载:"太原郡县二十一,……狼孟,……汾阳……阳曲……。" 《隋书》卷三十,地理志记载:"太原郡,统县十五,户十七万五千三。晋阳、太原、交城、汾阳……",在汾阳下注曰:"旧名阳曲,开皇六年改为阳直,十六年又改名焉,复分置盂县。" 《新唐书》卷三十九,地理志中关于阳曲记载是:"畿本阳直,武德三年析置汾阳县,七年省阳直,改汾阳为阳曲……" 《前汉书》《隋书》《新唐书》三本史册的记载均证明有汾阳县存在,而且汾阳与阳曲互为变化均为一地。 汾阳的存在与阳曲的变化不仅为史学所证明,而且也为地理学证明。古时从地理形态角度讲:"水北山南曰阳,水南山北曰阴。"汾阳的意思是汾河之北,汾河从我省北部管涔山发源,基本是南北走向,一般不会出现水北水南之说。但汾河从源头到入黄河却有两处大的曲折,一处是从娄烦县的静游镇向东流去,经古交、下兰村到太原市城西后向南流去,在这一段就有水北水南之说,所以汉、隋、唐三朝时此处东西流向的汾河北岸一带就有汾阳县。另一曲折处是从侯马西折,经新绛、稷山、河津后入黄河,这一段因河流为东西流向也有水北水南之说,历史上有汾阴县在此出现。汾阳、汾阴两县可见中国地图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五册第17-18页,隋大业八年的河东诸郡图。 阳曲之名的来源大都以东汉应劭"河千里一曲,当其阳,故曰阳曲也"的解释为准,清道光二十三年的《阳曲县志》直书"阳曲乃汾曲之阳",阳曲处于汾河的弯曲处,包括现在古交和上、下兰村均在清、明两代以前的阳曲县范围内,从宋朝时阳曲县衙已搬入太原城内,古时阳曲面积很大,分布在汾河的弯曲处,叫阳曲是有依据的,叫汾阳也有依据的。现在的汾阳县在唐肃宗上元元年叫西河县,因其在文峪河的西面,直到明万历二十三年改为汾阳县,叫汾阳的依据是不充分的。从所绘制图中可看出古时的汾阳存在于阳曲地界内。而且古时的汾阳,现在的阳曲所处的范围是汾河的一个特定区域内,就是东西走向的汾河北岸与汾河的弯曲处,而不是整个汾河所有地段,这均为史书和地理学所证明。 总之阳曲曾叫过盂、狼盂、汾阳、阳直等县名,有时一地分数县,有时一个时期一个县名,直到宋期才稳定下来,叫阳曲县。 作者: 郭相钊 2007-1-29 21:56
地域歧视在本质上是野蛮的 尽管制造者都认为自己很文明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真是没治了
谢应芳:答管伯龄书 一别十年,相去几二百里。非惟会面之难,而书尺亦不能寄。清风明月,未尝不思玄度也。美上人自锦里来归,得手札并佳章。情谊蔼然,文藻灿烂,足见德业与年齿俱高,欣羡,欣羡。娄江之东,词林独步,又安得尊酒细论,如曩年终日竟夕之娱乎?然昔人有言,心亲则千里晤对。矍铄二老,扁舟往来,不消十数日程,相与访诸故人于三江五湖之上,以适其适,真吾辈馀生之乐事也。岁晚有兴,当践斯言,奉和来诗,聊抒情愫。鄙陋之辞,发一笑耳。令嗣过庭,烦道前悃,金陵往还,过敝寓白鹤溪上,可乎?儿辈曰木、曰森,皆为农横山之阳。废学可耻,蒙郡守过爱,举充江阴县学职,固辞不获,去有日矣。其如居者壁立何?故人垂念,故及之。馀不尽言,临书弛系。(《龟巢稿》卷十二)
谢应芳:答管伯龄书 一别十年,相去几二百里。非惟会面之难,而书尺亦不能寄。清风明月,未尝不思玄度也。美上人自锦里来归,得手札并佳章。情谊蔼然,文藻灿烂,足见德业与年齿俱高,欣羡,欣羡。娄江之东,词林独步,又安得尊酒细论,如曩年终日竟夕之娱乎?然昔人有言,心亲则千里晤对。矍铄二老,扁舟往来,不消十数日程,相与访诸故人于三江五湖之上,以适其适,真吾辈馀生之乐事也。岁晚有兴,当践斯言,奉和来诗,聊抒情愫。鄙陋之辞,发一笑耳。令嗣过庭,烦道前悃,金陵往还,过敝寓白鹤溪上,可乎?儿辈曰木、曰森,皆为农横山之阳。废学可耻,蒙郡守过爱,举充江阴县学职,固辞不获,去有日矣。其如居者壁立何?故人垂念,故及之。馀不尽言,临书弛系。(《龟巢稿》卷十二)
武强县历史沿革 虞舜之际,大禹治水后,分天下为九州时至周武强县地属冀州域。 春秋时期,武强县地属晋。 战国初,武强县地属燕,后属赵。 秦并六国,分全国为三十六郡,武强县地属巨鹿郡。 西汉初,武强县地北部为武隧侯国。《河间府志.世系志》记载: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举列侯功臣思食其封夫疥为武隧侯。武隧侯城在今田沙洼村西南。南部为武强侯国。《畿辅通志》记载:汉高帝六年(公元前201年)封功臣严不识为武强侯。武强侯国在今李家城、吴家城村址处。《河北通志》记载:武强侯国至元鼎二年(公元前115年)国除。汉文帝二年(公元前178年)武隧侯国除,改为武隧县。治所在武隧侯国城邑,属河间国。武强侯国除后均属武隧县。 新莽时期,武强县改名为桓隧县。 东汉时,建武初年(公元25年),又封王梁为武强侯国。建武二年(公元26年)国除复归武隧县。同时,武隧县改“隧”为“遂”,称武遂县,属安平国。 三国时期,武遂县属安平郡。 西晋时,武遂县初属安平国,后改属武邑国。晋惠帝分武遂县,析属武强县名之始。县城治所在原汉侯邑武强城,今李家城、吴家城村址处。武强县之得名有二,据《畿辅通志》载:是因汉古城以得名。据《武强县志》记载:因有武强山(又名弓形山,已沦没)而得名。武强县始属长乐园。 东晋十六国时期,永昌元年(公元322年)武强县和武遂县同属武邑郡。 南北朝时,北魏皇始二年(公元397年)于武强县境内,今旧城村址处筑郡城。皇始三年(公元398年)迁武邑郡于武强。辖武遂县、武强县。神瑞二年(公元494年),撤销武强县并入武邑县。太和十八年(公元494年)复置武强县。北齐天保七年(公元556年),废除武邑郡,撤销武遂县并入武强县。原武邑郡址改为武强县县城。复属长乐国。 隋时,武强县属信督郡。 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武强县归属冀州。贞观元年(公元674年)属深州,唐末又属冀州。 五代十国时期,后周显德二年(公元955年),县治所往北迁五里在今街关处重建武强城。《武强县志》记载:周显德二年冀州刺史张辉始建今治。显德五年(公元958年),武强县仍属深州。 元时期,太祖十九年(公元1224年),于武强县升置东武州,属真定路。辖武邑县、静安县。太宗六年(公元1234年),撤销东武州恢复武强县建制仍属深州。十一年(公元1239年),割武强部分属祁州。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恢复武强县改属晋州。 明朝时期,初,武强县属正定府。永乐年间建都燕京时改为滹川郡。后仍名武强县,属晋州。 清代,百余年循明制,武强县属晋州。雍正二年(公元724年),武强县改属直隶省深州。 中华民国期间,中华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武强县直隶省深州。中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州制废,改为道制。武强县属直隶省冀南道。中华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冀南道改名为大名道,随之武强县属大名道。后改属真定道。中华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七月,直隶省改为河北省,武强县属河北省。中华民国十八年,国民党县党部成立。一九三七年“七.七”事变暴发后日寇南侵,国民党仓惶南逃,从而结束了数千年的封建王朝和国民党对武强的反动统治。 抗日战争时期,一九三八年,武强县属冀中第八专区(河间),一九四六年改属冀中第十一专区(辛集)。 一九四九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武强县属河北省衡水地区。一九五一年,武强县人民政府从武强(今街关)迁驻小范。 一九五二年十月,武强县改属河北省石家庄地区。 一九五四年六月,武强县属河北省沧州地区。 一九五八年,撤销了武强县建制并入献县,属沧州地区。后改属天津市管辖。 一九六O年三月,武强县区域改并入深县,属河北省石家庄专区。 一九六二年一月恢复武强县建制,属石家庄专区,七月改属为衡水地区,后属衡水市至今。
从束鹿县张氏家族契约文书看清代直隶农村的银钱流通 张玉 [摘 要]清代民间银钱流通、银荒以及银钱比价,历来为学者所关注,见仁见智。束鹿县张氏家族契约文书,提供了清代直隶农村银钱流通方面的珍贵史料,可供学者参考。 [关键词]清代;契约文书;银钱流通 束鹿县张氏家族契约文书[1]中,有清代契约文书90张,加上张氏先祖抄录在簿册上的与现存契约内容不同的11张抄契簿,共101张。其中,数量最多的是买卖、典当房地的契约文书,共95张,占清代契约的94%。在这些契约中,每一张都有当时交换媒介——白银或铜钱的记载,真实反映了清代直隶地区银钱流通的史实,具有极珍贵的史料价值。笔者予以整理,不揣浅陋,提出自己的一孔之见,供同仁学者参考、研究。 一、民间土地买卖中的银、钱流通 将张氏家族买卖、典当房地的契约文书按时间顺序排列,十分清楚看出清代银钱流通的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清初至康熙四十五年(1706)以钱交易;第二阶段,康熙四十九年(1710)至嘉庆二年(1797)以银交易;第三阶段,嘉庆五年(1800)至清末再次以钱交易。 (一)见于契约文书中的清代银两 康熙四十九年(1710)至嘉庆二年(1797)的88年间,共有土地买卖契约以及抄契簿49张,除乾隆五十六年(1791)的上手契和乾隆五十九年(1794)白契记载以铜钱交易外,其余的47张地契,全部记载以银两交易。 关于银两称谓,在49张契约中,或“每亩价银××两”、或“共价银××两”,只有乾隆六十年(1795)正月十二日张钦出卖与张廷宽庄基的红契中,有“言定共价文银贰两”。“文银”应为“纹银”之误,“所谓纹银,它是习惯上对白银的泛指名称。”[2](P297)可见,清代,在直隶束鹿县农村,对白银的称呼为“银”,另外,在京师、京畿地区,无论寺院地契、[3]旗人满文房契、[4]固安农村房地契,[5]皆直呼一“银”字。不若一些地区白银有“元丝”、“水丝”、“元槽”、“方槽”、“盐撒”等复杂繁多的别称。[6](P537) 清代承袭明朝的货币制度,实行银钱并行,“银与钱相为表里,以钱辅银,亦以银权钱,二者不容畸重。凡一切行使,大抵数少则用钱,数多则用银。”[7](考5002)史学界也普遍认为,“这两种货币有各自不同的使用范围,一般情况下,国家财政收入、官员俸禄、兵饷、商人大笔交易多使用白银,而民间零星交易则使用铜钱。”[8]张氏家族契约文书反映的情况并非完全如此(见表1)。 表1 康熙四十九年(1710)——嘉庆二年(1797)土地买卖用银情况表: 表中可看出,1-5两白银交易次数占全部土地买卖的近30%,5-10两白银交易次数占21.3%,两项小额交易次数占全部土地买卖的51.1%。若把30两以下作为小额土地交易,则占到了全部土地买卖次数的83%。交易额最高的是乾隆三十二年(1767)上手契,超过百两。另一交易额较高的是乾隆五十五年(1790)地契,交易额达90两白银。较高的还有乾隆三十一年(1766)一例,为50两白银。这三次土地交易只占全部土地买卖次数的6.3%。 这些数字说明: 一、清代直隶束鹿县农村的银钱流通,完全受着市场经济杠杆的支配。随着社会上白银流通量的增加,在土地交易中,无论数额大小,全以白银为交易媒介。只有流通领域中,白银减少出现银荒时,民间土地交易才使用铜钱。这与“凡一切行使,大抵数少则用钱,数多则用银”之说似不完全相符。 二、康熙四十九年(1710)至嘉庆二年(1797)土地买卖使用银两的88年间,正是清代历史上最繁盛的“康雍乾盛世”。此时大规模的国内战争已经结束,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同时解除海禁,国外白银不断流入中国,白银数量增加,恢复了其流通领域主要货币的地位,即使在广大农村,白银也普遍流行。这符合清朝统治者“用银为本、用钱为末”的货币政策,反映了“康雍乾盛世”经济良性发展的状况。 白银作为交易媒介,最后出现在张氏家族契约文书中,是清后期同治十一年(1872)正月十一日张李氏出卖庄基与张仁发的粘有契尾的红契,“言明共卖价银拾伍两”,此后直到民国年间,“白银”、“银”在地契中再没有出现。虽然,张氏家族契约文书反映的是直隶束鹿县农村货币流通现象,但窥斑见豹,从明代确定的白银成为普遍流通货币的制度,在延续了四五百年后,至此寿终正寝,完成了其历史使命。
黄溍○滦阳邢君隐於药制芍药芽代茗饮号曰琼芽先朝尝以进御云【录二 芳苗簇簇徧山阿,玉蕾珠芽未足多。千载《茶经》有遗恨,吴侬元不过滦河。春风北苑斗时新,万里函封效贡珍。羡尔托根天尺五,不劳飞骑走红尘。
王冕○冀州道中 我行冀州路,默想古帝都。水土或匪昔,《禹贡》书亦殊。城郭类村坞,雨雪苦载涂。丛薄聚冻禽,狐狸啸枯株。寒云著我巾,寒风裂我襦。旴衡一吐气,冻凌满髭须。程程望烟火,道旁少人居。小米无得买,浊醪无得酤。土房桑树根,彷佛似酒垆。徘徊问野老,可否借我厨。野老欣笑迎,近前挽我裾。热水温我手,火炕暖我躯。叮咛勿洗面,洗面破皮肤。我知老意仁,缓缓驱仆夫。切问老何族?云是奕世儒。自从大朝来,所习亮匪初。民人籍征戍,悉为弓矢徒。纵有好儿孙,无异犬与猪。至今成老翁,不识一字书。典故无所考,礼义何所拘。论及祖父时,痛入骨髓馀。我闻忽太息,执手空踌躕。踌躕向苍天,何时更能苏?饮泣不忍言,拂袖西南隅。
洪希文○读涑水司马公和金陵王半山烘蝨 文人语多工,徽纆自绳纠。啮虫至么麼,谓可悬户牖。胡为大车轴,贯心竟何有。御寇近道翁,纵此澜翻口。景略疏救时,袖此无用手。挂名青史中,遗笑传不朽。後世为美谈,姓字记谁某。二公廊庙资,力可扶宇宙。如何唱酬间,爬剔便絮垢。仁义蝨其官,有益国家不?三叹《商君书》,掩卷重搔首。
方国瑜的书现在能买到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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