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玉木2i 糖鸡磕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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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婆的爱情 你还能记得爱过谁? 我不知道自己应该算是妖怪呢,还是神仙。 我有个听起来很慈祥的名字,叫孟婆。虽然我实际不过是个文静、秀气的姑娘。 我的职业是熬汤,就是俗称的“孟婆汤”。 每一天都有无数的人到我这里来喝汤。他们之中,有自愿前来的,喜笑颜开的样子,说是终于可以解脱苦海,重新做人;也有的是被小鬼押送前来的,哭着喊着来世还要和某某在一起,求我放过他们。 然,我是不会让碗空着收回的。 可我一直很好奇,是什么让那些人如此地难以割舍,竟能抵抗住孟婆汤香飘百里的诱惑。据说,是一种叫爱情的东西。 那,爱情又是什么?它有蔗糖那么甜?它有黄连那么苦? 有时候,我也会趁小鬼不注意偷偷地翻看那些人的在世记录。看的多了,我才知道在阳间,人都是从一个个小娃娃变成大人,然后随着日月轮换逐渐老死,或是遭遇了天灾人祸便提前到了我这里。 我的样貌为何从来都不曾变过?我的眼里怎么从来都没有像阳间女人那样流过水? 难道就因为我是熬汤的孟婆? 我忘了是哪一年,哪一月,只是个日落的黄昏,小鬼押了他进来,打翻了我端上前去的那碗汤。 “小柔,别走。”他用力拉扯着我。 我一动不动。我是被吓到了。那一双手,那一双还残存着余温的手 原来人的手是这样的。 “小柔,谁也不能把你从我身边带走,你别怕,我会保护你。”他还在不停地说。 “小柔是谁?”我终于问了。 “你怎么了,小柔?你就是小柔啊!”我的手快被他捏碎了,而我依然体会不到疼的感觉。 “你错了,我是孟婆,从来都是。”我看着他的眼睛冷冷地说。 呵,原来他在阳间竟是这个样子的:泥瓦、布衣、粗茶、淡饭、书……还有一个长相与我一样的女子,巧笑倩兮,美目盼兮,一路叫他“书呆子”。他叫他小柔。 “书呆子,你已死了。你们村的霸王李抢亲把你打死的。”我把我看到的告诉他。 很奇怪,我突然地变得罗嗦。 “不对,你骗我。小柔,你是小柔!”他又过来拉我刚才抽出来的手。 我看到有水从他的双眼中落下,滴入我手中端着的汤中。 “喝了它吧,喝完了,你便能有新的开始了。”说完,我像以往那样稍施法力将汤灌入他的口中。 他的眼神慢慢散了开去,那些泥瓦厚书,那个娇柔女子,眨眼间,消失殆尽。 他随小鬼离开,不挣也不抗。 我喃喃而语:书呆子,只一碗汤,你便忘了你的小柔么?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爱情?如此地不堪一击,又为何让人甘愿为它受罪? 我依然熬着我的汤,依然偷看来人眼中最后的一抹记忆。 只是再不曾大意让人握过我的手。 某天,我面对一个白发苍苍前来喝汤的老者。 “书呆子,你可曾记得前世,你的小柔?”我问。 他的平静出乎我的预料。我自他的眼中,看到的是一片空白。难道他这一生几十年, 竟是空白? “谈什么前生来世,人不过是匆匆走一遭。能留住的,自不必强求;留不住的,终究是要放手。”他转身而去,独我一人怅然面对一空碗。 又是一世轮回,他站我面前。 “书呆子,你还记得小柔吗?你曾为了保护她被人乱棍打死在拜堂成亲之日。”我问。 “小柔是谁?”他茫然地看向我。 战争、逃亡、炮灰、酷刑……这一生,他吃了不少的苦。这一生,那个女子是陌生的, 他唤她“静儿”。 “你忘了小柔了,你走吧。”我把汤递过去。 爱情,竟是如此。 虽然有海誓山盟,终归敌不过时间的磨蚀。 这一生的最爱,在下一世,却是连一点痕迹都不能留下。 爱着的人呵,好好握着他的手。下辈子,你身边的人就不再是
我在青年文摘上看到的``` *很好的哦* 用我的眼睛看世界 这是一起典型的车辆追尾事故。 在离县城20多公里的一段坡路上,一辆桑塔纳2000和前面一辆同向行驶的载货微型卡车发生猛烈的碰撞。当我和交警小赵赶到时,120还没有来,货车车门大开,司机早已不知去向。追尾车里有两个人,一男一女,男的血流满面,样子很恐怖,可能被所戴的眼镜片扎伤了双眼。女的看起来还好,正和过路的人一起把受伤的男人往外面抬。由于猛烈的碰撞,桑塔纳的车头已严重变形,男人被卡在驾驶位上,估计是腿断了,不能动弹。我要小赵先把那女人送往医院救治,可那女人死活不肯走,只是死死抱住男人的上半身。这时,小赵临时找来了一根粗杉木来作撬杠,几经费力总算把男人弄了出来。这时我们才发现,女人的嘴角溢出血来,唇色苍白。凭多年的交警经验,我知道这一定不是什么好征兆。去医院的路上,刚好碰上高峰,路有些堵。女人坐在后座上抱着那个男人,男人痛苦地呻吟着,两个人的手指紧紧地纠结在一起。女人的嘴角有断地有血沬涌出,顺着下巴滴在男人的衣服上。她紧紧地抿住嘴,泪不停地往下掉,却什么话也没有说,脸上的神色有痛苦也有不舍。 好不容易来到医院,急救人员已在大门口待命多时了。就在医护人员抱着男人往外抬的时候,随后下来 那女人却一头栽倒在水泥地上,鲜血大口大口地从她的嘴里喷涌而出。我和小赵赶忙将她抱了起来。虽然不是医生,但我已完全可以断定这女人肯定是肋骨断裂,并且已经刺伤了内脏。她这样的伤势却能挺到现在,我不得不为从类潜在的张力而叹服。女人显然有些神志不清了,她一把攥住我的手,艰难地说出了见到她半个多钟头来惟一的也是也人生的最后一句话:“民,用我的眼睛看世界。” 我的鼻子一酸,落泪了。两个人都被推进了急救室。叮嘱了小赵通知家属来办理手续后,我立刻驱车赶回现场,因为还要对事故进行勘察。现场满地的玻璃和车身上散落下来的碎片,以及车上斑斑的血迹,说明了这个事故的惨烈。而事故的现场勘察更令人感到蹊跷。一般来说,追尾事故车头受损位置应该在右边,也说是副驾驶的位置,因为司机往往是最先觉察危险的人,因为出于本能会往左打方向,以减少事故对自己的伤害,但是这辆车的碰撞位置是中间扁左,致使驾位受损严重。而这种情况一般是只在来不及避让的情况下才会发生的。可从长长的刹车辙印来看,司机完全有时间避险。刹车辙印和散落碎片分布位置说明,男人在前刹车灯未正常工作而停止的时候,他已经本能地往左打了方向,但是他最后还是将方向打向了右边,把自己撞了上去。后来对事故现场的目击者调查也证实了我的推断。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男人先是出于本能往左边打了方向,以期避开危险。但他立刻意识到这样会伤害到身边的女人,于是又猛地将方向往右边打,试图把女人往生的方向推一把。但是人的反应速度怎么能和车速相比呢?在他还没有完全打过方向之前,自己的车子就已经重重地撞到了前面的货车车尾。 我的心被深深地震撼了。此刻,我是多么希望这对陌生的男女平安醒来。可是,我知道凭我刚才在医院门口见到的一幕,事情没有那么乐观。那女人恐怕在车上时就已经知道自己不能生还,可能她紧紧抿住嘴唇的目的就只是为了不让翻涌的鲜血喷出来。这时,我的手机响了,是小赵打来的,他说那女的已经死了,是因为折了的肋骨刺穿了肺,脾脏也破裂了,引发了大出血。男的双眼扎伤了,还在抢救。院方正考虑根据女人的遗愿,把她的角膜移植给幸存者。 我再一次流泪了,被这两个陌生人身上折射出来的人性光芒所折服。人在危难的时候愿意把生的希望留给别人,这就是我们现在最缺少的也是人性中最为动人的闪光点吧!在我们正被世俗一点点磨去尚存的一丝高尚时,他们爱情的伟大和高贵让我本已麻木的心得到一点温暖的阳光。但愿男的能渡过难关
曾经这样爱过她 曾经这样爱过你:爱的人知道,被爱的人也知道. 这是暗恋吗? 爱着的时候,就整天鬼迷心窍地琢磨着你,你偶然有句话,就想着你为什么要这 样说,你在说给谁听,有什么用?你偶然的一个眼神掠过,就会颤抖,欢喜,沮丧,怕你看到自己,又怕你不看自己,更怕你似看似不看的余光,轻轻地扫过来,又飘飘地带过去,仿佛全然不知,又仿佛无所不晓,觉得似乎正在被你透视,也觉得似乎正在被你忽视.终于有了一个机会,能够和你说几句话,就像荒景里碰上了丰年,日日夜夜捞着那几句话颠来倒去地想着,非要把那话里的骨髓榨干了才罢休.远远地看见你,心里就毛毛的,虚虚的,痒痒的,扎扎的,在猜测中远远地看着你,心里就毛毛的,虚虚的,扎扎的,痒痒的.在猜测中既既难受,也舒服,或上天堂,或下地狱,或者就被你搁在天堂和地狱之间. 爱着的时候,费尽心机地打听你所有的往事,秘密地回味你每一个动作的细节,而 做这一切的时候,要象一个间谍,不能让你知道,也不能让别人怀疑,要随意地 把话题带到你的身上,然后再装出待听不听的样子.别人不说,自己绝不能先提 你的名字;别人都说,自己不能保持特别的沉默,这个时候最希望你能站在一个 引人注目的地方,这样就有了和别人一起看你议论你的自由.每知道一些心里就 刻下一个点,点多了就连成清晰的线,线长了就勾出轮廓分明的图,这样就比谁 都清楚你的来龙去脉,山山岭岭.知道你每道坡上每棵树的模样,每棵树上每片叶 子的神情. 爱着的时候,有时心里潮潮的,湿湿的,象饱满了水的河;有时心里空落落的,象 摊晒在河床上光光的石头;有时心里又软软的,润润的,象趁着雨水长出来的柳梢 有时又闷闷的,象燃了又燃不烈的柴火. 一边怀疑自己,一边又审视自己;一边可怜自己,一边又安慰自己;自己看着自己 的模样也不知道该把自己怎么办.有时候冲动起来也想对你说,可又怕听到最恐怖 的那个结果,只有不说,可分明死不了那颗鲜活的心. 于是心里又气你为什么不说,又恨自己为什么没出息,老盼着人家说,又困惑自己到底用不用说,,又羞恼自己没勇气对人家先说.于是就成了这样,嘴里不说,眼里不说,可每一根头发,每一个汗毛孔儿都在说着,说了个喋喋不休,水漫金山.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了,还是没说,多少年过去了,还是没说,那个人像一壶酒,被窖藏了,偶尔打开闻一闻,觉得满肺腑都是醇香,那全是自己一个人的独角戏,一个人的盛情啊.此时那个人知道不知道已经不重要了------最好是不要那个人知道.这样更纯粹些,在这样的纯粹里,菜是自己,做菜的人是自己,吃菜的人还是自己,正如爱是自己,知道这爱的是自己,回忆这爱的还是自己,.自己把自己一口口地品尝着,隔着时光的杯,自己就把自己醉倒了. 这时候,也方才明白:原来这样的爱并不悲哀,没有尘世的牵绊,没有罗嗦的尾巴,没有俗艳的锦绣,也没有混浊的泥汁,简明,利落,干净,完全.这种爱,古典得像一座千年前的庙,晶莹得像一弯星星搭起的桥,鲜美得像春天初生的一抹鹅黄的草. 这样的爱,真的也很好! 你有过同感吗?
如果是你,你怎么办? 让我们来看看古人是怎么做的... 孟子:   从小死了老爸,老妈拉扯我不容易,为了让我健康成长,又搬了三次的家,给我吃好的穿好的为得就是让我有出息。   老妈和老婆落水当然先救老妈了,万恶淫为首,百善孝为先嘛!老婆死了我可以再找一个,老妈死了可不能再找一个,再找一个那就是後妈了。听说後妈没几个好的。   ——————「世上只有妈妈好,没**孩子像根草。老妈,我来救你了」。扑通一声孟子跳下了水。   周幽王:   老婆和老妈落水了当然得先救老婆了。想当年俺为了逗亲爱的褒姒笑一笑,连江山都不要了,连自己的小命都不要了,何况是老妈?   再说这死老太婆在立太子的时侯老是偏向俺弟弟,害得俺差点都没当成太子。   ————「情深深雨蒙蒙,我对你的爱很深,褒姒我来救你了。」周幽王扑通一声跳进了水里。   刘备:   兄弟如手足,老婆如衣服,衣服破尚可补,手足断安可续?只要俺二弟和三弟没掉水里就行了,其它人俺可不管他。   —————「老婆,老妈。你们死的好惨呀!」刘备一头栽在河边上嚎嚎大哭起来。   曹操:   宁叫我负天下人,休叫天下人负我。管它是老婆还是老妈了,只要不是我掉水里就行了。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挥一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曹操哼著诗提著剑慢慢的走远了。   屈原:   这个世界太黑暗了,这个国家太腐败了,活著也没啥意思,不如都死了乾净,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吾足。   投身于河水中倒是一个挺好的归宿。   --------「现在的一片天,是肮脏的一片天,星星在文明的天空里再也看不见老婆,老妈,我和你们一起死」屈原一边唱著一边跳进了水里。   庄子:   生又何欢,死又何哀?其始而本无生;非徒无生也,而本无形;非徒无形也。   老妈和老婆死了就死好了,不过是从有形的元气状态回到了无形的元气状态,有啥好伤心的呢?救他们干啥呢?谁都不救啦!   —————「对面的女孩看过来,看过来,看过来。」庄子分开著双腿像簸箕一样坐著,手中拿著一个瓦缶,边敲边唱,看著老婆和老妈慢慢地淹没在水中,满脸快快乐乐的样子。   和砷:   老婆和老妈落水就落水吧,反正我爱的是钱,钱就是我的老婆,钱就是我的亲妈。   我说老婆和老妈呀,你们就不能穿差一点的衣服再掉到河里呀,可惜了你们头上的那些金钗手饰呀!   -----------「有啥你别有病,没啥你别没钱。」和呻一边看著他老婆和老妈慢慢地沉下去一边叹息著。   王勃:   手心手背都是肉,老婆是自己最爱的人,老妈是自己最亲的人,怎么办呢?不管它,先跳下去,看看离谁最近就先救谁吧。   王勃扑通一声跳了下去。   ---------「不好,我忘了自己不会游泳了。」王勃咕噜噜地喝了几口水,也慢慢地沉了下去。一代才子王勃就是因为此事溺水而死的。   孙悟空:   俺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没有老妈。所以不存在老妈落水的问题;俺是个和尚,没有老婆。所以不存在老婆落水的问题。   不存在老妈落水的问题,也不存在老婆落水的问题,就更不会存在老妈和老婆同时落水的问题。   这白痴的问题也不知道是哪个猪头想出来的,简直比俺师弟猪八戒还蠢。--这才是真正的答案啊
很好的一片(别哭哦) 很久很久以前,在寂静的海底躺着两粒沙。他们相距两尺。一粒沙爱上了另外的一粒沙子.他凝视着两尺开外的意中沙子,平安幸福地过了好多年。水下风平浪静,砂粒觉得自己很幸福,因为他知道有自己爱的砂可以让自己凝视,不用管水面上的台榭焦土,沧海桑田。     沙滩上现出恐龙的脚印。潮水涌来,脚印消失了,没有留下任何痕迹。这与海底的沙砾无关,但是在这一时刻他忽然冒出了一个念头:要到自己所爱的沙砾面前对她说爱她。于是沙砾开始了漫长的旅途,他一点一点地滚动,不放过任何一点动力,不管是细如发丝的暗流还是鱼们搅起的微弱旋涡。每当有这种力量是他总是觉得很感谢上苍。  潮水仍然无声地抹去了各个生物留下的印记。沙砾距离他所爱的另一粒沙砾只有三寸了。再往后,沙滩上出现了人类的脚印,当潮水再一次将这些脚印抹掉的时候,沙砾终于来到了意中沙的面前。他痴痴地看着自己所爱的沙砾,想想自己在两亿年间所走过的漫长的两尺,瞬间感到天上地下所有的幸福全部都堆砌到了自己一个身上。两粒沙砾互相看着,不说什么。很久。沙砾终于决定要开口了。     正在这时一股水流涌来,巨大的吸力使沙砾漂起来,被吸进了一个洞里。他最后一眼看了看自己漫长的旅程,看了看自己爱着的沙砾,不知道该说什么。这时洞口合上了,顿时一片黑暗。他知道自己被一个蚌捕获了。  在以后的岁月里蚌偶尔会张开壳,沙砾还能看看外面的世界,这时他就看到那另一粒沙也在不远的地方凝视着自己。沙砾知道,世界是美好的。因为在光阴无法侵袭的海底,有另一粒沙在等待着自己。     某个时刻沙砾忽然觉得蚌有一点摇动,不久蚌壳张开了,映入眼帘的是海面,阳光,船和人类,人类用欣喜若狂的眼神望着他,他环视一下自身,知道自己已经变成了珍珠。这粒珍珠圆润硕大,在人类而言是无价之宝,可是对珍珠的制造者,死去的蚌来说只是一个带了些痛苦的意外。很快珍珠就被镶嵌到了王冠上。已经变成珍珠的沙砾觉得很悲哀,但是并不绝望,因为他知道,另一粒沙砾在海底,痴痴地然而永远地等待着他。     沙砾在王冠的顶端看着百官朝拜,看着国王老去,看着帝国衰落下去,随后国王终于死去了。王冠被用来陪葬。当王冠被放到棺材里的时候他听着墓穴门被关上,心里想着的是在海底等待自己的另一粒沙砾。他并不惊慌,因为他有的是时间。他为了两尺距离整整旅行了两亿年。     黑暗的墓穴并不寂寞,时常有老鼠之类的来和他做伴。他独自呆着,不知道光阴的流逝。后来墓穴被打开了,两个盗墓者偷走了王冠,还有王冠上的珍珠。很不幸,他们在一条河边为了这粒最大的珍珠开始相互斗殴,双双死亡,珍珠掉到了河边。珍珠中的砂粒燃起了一辈子从未有过的希望,他知道世界上的很多河水最终都要流到海里。等雨季来临,他就可以随着河水流下,到海里去寻找她。也许要经过无穷岁月才能达到最初的地方,可是有什么关系呢?他知道另一粒沙一定会在海底做永远的等待,望穿秋水。     很快雨季来了,可是来临的不是暴涨的河水而是泥石流。珍珠和珍珠之中的沙砾一同被埋到了浅浅的地下。沙砾非常失望,可是他知道自己还有机会,因为陆地也是运动的,而且比自己快得多。  又是一个漫长。珍珠层已经被剥离得没有了,沙砾又露出了自己的本色,他觉得很干净,自己可以一尘不染地去见另一粒沙砾了。     上面传来沉重的隆隆声,这是一个金矿,沙砾和其他石头、泥土等一起被扔到了一个酷热的罐子里。直到这时他才发觉自己
喜欢的关于高三的文章``` 游荡在光阴的边缘木鱼2005年的春天来的似乎特别的早。站在微寒的风中,全然感觉不道一丝凛冽。发觉毛衣已经多余,却舍不得脱下来。 一直习惯于那种被包裹起来的温暖,习惯于那种厚得令人踏实的安全感。整整一个冬天,就在这波澜不惊的习惯中度过。然而心中的那份沉重却在春风中觉醒、生根、发芽,沿着光阴的墙壁漫漫地爬满整个心头。 我总是在想,它应该是贱得无法理喻的一种东西。没有阳光,没有雨露,没有养料,甚至没有得到同意,就偷偷长出来,占满整个空间,不给你丝毫抱怨的余地。让人恨之入骨却又无可奈何。 我恨之入骨,我无可奈何,可是谁都逃不掉——高三高考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远离老师的“势力范围”,身后黑板上两个鲜红的数字却如芒刺在背。 距离高考还有××天。 于是思维不由自主地脱离轨道,想象着6月7日的自己在高考考场里奋笔疾书的样子。窗外应该有翠绿的梧桐叶,阳光应该如水银泻地般穿过树枝,很安静地撒在写满字迹的卷子上,随思绪一起天马行空。很美好的画面。却让人咬牙切齿,恨不得这一天能无限期地往后推迟,最好永远不要出现。 冥冥中一个声音在空气中回响:想都别想! 从梦中醒来,一身的冷汗。 噩梦啊。 抬头发现老师的板书已经写到了黑板的末端。我的笔记本上却是空白一片,于是在心里惊叫一声,挥笔开工。 窗外,阳光在阴霾的云层上跳跃,梧桐的嫩芽在风中一点一点地摆动。据说曦园翻新后会成为学校的一道很诗意的风景线。仅仅是据说而已。 新版的曦园很漂亮,但在我们眼中无外乎多了几座假山而已,还不及路边低垂的树枝有意思。每过于此总会见到一仁兄怒吼着腾空而起,对准树叶一记标准的扣杀,之后捂着发痛的手望着完好无缺的叶子发出一声“耶”之后就冲上去叫嚣着“我就不信打不下来”把树叶五马分尸,最后哼着歌心满意足地离开。留下我望着被撕碎的枝叶,飘零一地。 至此曦园路上再也见不到低过人头的枝叶,像是作文里再也见不到“啊,多么难忘”一类的感叹句式一样。告别了年少的纯真,多了一份花季的青涩和沉寂。在倒映着时间的长河中,从水中却找不到自己的影子,只有落花寥寥随流水。 十八岁的伤感,在高三的这个春天里,更显得另一种滋味,只有自己才懂。 真的。已经没有了在午后温逸的时光中端着雀巢或者雅哈咖啡小资般悠闲的情趣,在高三教室充满二氧化碳气体的空气滋润下,早就化成一瓶三块钱的统一冰红茶,仰头牛饮式的喝法,目的也不再是为了体验宁静的气氛,只想着下午上课会不会因为午自习做模考卷忘记睡觉而打瞌睡,错过了某个复习重点。 这一切,皆因为悬在头上那柄达摩克利斯之剑。 那柄名叫高考的剑。 偶尔还会回忆起从前流过的日子。 看着照片上一张张熟悉的脸庞,想起排球联赛囊括了所有冠军的我们。想起运动会上号称体育实验班以领先第二名十多分的总成绩产粮年级之最的我们。想起歌咏比赛一路过关斩将夺得第一的我们,如在昨日。于是嘴角不自觉地上扬,发出呵呵的傻笑。吓倒一堆书,然后听见身后一个愤怒的声音越过千山万水传进耳朵里,只好赶紧低头,继续向北魏的孝文帝宣传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好处。 “神经病”,很清晰的三个字,在空中回荡。 倘在高二,一定会引起六班第N次世界大战。 可惜现在是高三,一切棱角都被岁月冲刷得光滑无比。 缺了火药,导火索也只不过是一段发霉的草绳而已。 星期六的时光是比较安逸的。高一高二周末放假,高三得以独霸一方。所以很不容易下课的时候在校园里找到一个安静的地方。听MP3的耳机中欧得洋很舒服的声音,看操场上懒洋洋散步的人群,想象着孤寂的天空下一个人看日出日落花飞花谢。 天空很蓝,世界很平静。 一切就这样平淡地过去,不经意间高考就已经迫在眼前。看着成堆的资料和试卷,皱皱眉头,滴几滴润洁,继续埋头厮杀,一直到麻木。 身后,篮球在满是灰尘的角落静静地发呆,不甘寂寞地回忆着往昔划过优美弧线准确地空心入网的日子,令人无限怀念。 “为了想过的日子而放弃本色的自我,很划算啊。” 记得那个对我很重要的人说过的话,看见现在的她奋战在题海中严肃的样子,心想原来岁月也能把青春变得如此现实。 可惜我们总是不懂得珍惜,一再错过那美好的瞬间。 人不到伤痕累累就不会知道后悔。 飞这么告诉我。 高三,高考。 既然逃不掉,与其不停地抱怨,不如勇敢地面对。 这么想着,微笑就在久违的阳光中蔓延开来,满是光阴边缘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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