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刘逍遥 常山刘逍遥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看吧,在那镀金的天空里,飘满了死者弯曲的倒影......
关注数: 179 粉丝数: 80 发帖数: 3,901 关注贴吧数: 1
讨论:奥运来了,我们有必要穿汉服吗? 随着北京奥运会的临近,国人的心情日渐激动。关于在奥运会开幕式上中国代表团的服饰,也引起了广泛的争议。西装、唐装、中山装还是“汉服”?在各种呼声当中,“汉服”支持者的声音最大,争取活动也做得最成规模。今年4月5日,国内20余家网站联合发布了《复兴华夏礼仪服饰,展现五千年的辉煌——北京奥运会服饰礼仪倡议书》(以下简称《倡议书》),建议奥运会礼仪服饰采用“汉服”,有100名来自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南京大学、四川大学以及民间文化机构的教授、博士、学者和海外文化界人士在这份倡议书上签名。 [相关知识:所谓汉服,是指夏商周至明代华夏民族所着的具有浓郁民族风格的服饰,广义的是指包括衣、冠、面饰、鞋等共同组合的整体礼仪系统,包括深衣。深衣样式是上衣和下裳相连,特点是使身体深藏不露,雍容典雅。《倡议书》的执笔人、济南大学文学院副教授赵宗来说,“汉服”有3个必备要素,即交领、右衽、系带,而深衣是华夏礼服的最佳选择,足以代表传统服饰,也最能体现中国文化精神。《倡议书》写道:深衣象征天人合一,恢宏大度,公平正直,包容万物的东方美德。袖口宽大,象征天道圆融;领口直角相交,象征地道方正;背后一条直缝贯通上下,象征人道正直;腰系大带,象征权衡;分上衣、下裳两部分,象征两仪;上衣用布四幅,象征一年四季;下裳用布十二幅,象征一年十二月。身穿深衣,自然能体现天道之圆融,怀抱地道之方正,身合人间之正道,行动进退合权衡规矩,生活起居顺应四时之序。因此,把深衣作为华夏民族的礼服是最佳也是唯一的选择。]
郭嘉VS诸葛亮:谁是三国群雄中的第一谋士?[转] 事实上,郭嘉和诸葛亮不但作为个人有惊人的相似之处,而且在各自阵营的分量也都一样。刘备得到诸葛亮以后的说法是:“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曹操得到郭嘉以后的说法则是:“使孤成大业者,必此人也。”刘备临终前,是托孤于诸葛亮的;而曹操对郭嘉,也曾“欲以后事属之”。只不过因为郭嘉英年早逝,我们没能看到那一天。也由于同样的原因,郭嘉这颗将星不像诸葛亮那样璀璨明亮。诸葛亮从二十六岁出山,到五十四岁病故,为刘备集团服务了二十八年,而且还有十一年时间是大权独揽;郭嘉为曹操集团服务却一共   只有十一年,而且职务不过军师祭酒(参谋)。两人施展才华的条件,真不可同日而语。   然而,尽管只有短短十一年,郭嘉却留下了辉煌的业绩。郭嘉在曹操军中时,曹操可谓凯歌高唱捷报频传,成功地统一了北方。郭嘉一去世,曹操的军事成就便显得乏善可陈。用周泽雄先生的话说,也就对付了马腾、韩遂几个“草寇型军阀”。对付孙权、刘备这两大“枭雄”,就有点力不从心,在赤壁还差一点就被烧得焦头烂额。当然,刘备反败为胜,并不仅仅因为有了诸葛亮;曹操事业受阻,也并非仅仅因为没了郭嘉。我们不可以过分夸大个人的作用。但郭嘉的去世,对于曹操确实是重大损失。因此,曹操败退赤壁时,曾仰天长叹,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话:“郭奉孝在,不使孤至此!”   这句话到了《三国演义》那里,就变成了这样一个场面:曹操华容道脱身回到南郡,曹仁设宴压惊,众谋士也都在座。曹操忽然仰天大恸。众谋士说,丞相遇难时全无惧怯,现在安全回到城中,人已得食,马已得料,可以重整军队报仇雪恨,怎么反倒痛哭?曹操说:“吾哭郭奉孝耳!若奉孝在,决不使吾有此大失也!”接着便捶胸大哭说:“哀哉奉孝!痛哉奉孝!惜哉奉孝!”于是“众谋士皆默然自惭”。   曹操的这一声叹息或者说捶胸大哭被毛宗岗父子批得狗血喷头,而且把这一哭和宛城之战哭典韦联系起来了。战宛城的故事,我们在《鬼使神差》那一集(第八集)讲过,就是建安二年(公元197年)正月,由于曹操自己的失误,刚刚投降十几天的张绣,采用谋士贾诩的计谋突然反叛。猝不及防的曹操靠着典韦奋不顾身拼力死战才逃得性命,长子曹昂、侄子曹安民和爱将典韦却均在战斗中身亡。事后,曹操设祭,祭奠典韦,痛哭流涕。在《三国演义》第十六回,曹操是这样哭的:“吾折长子、爱侄,俱无深痛,独号泣典韦也!”于是他身边的那些将士都十分感动(众皆感叹)。   这真可谓“曹操版”的“刘备摔孩子”了。刘备摔孩子的故事大家都很熟悉,就是赵云在长坂坡救回阿斗后,刘备把那孩子往地上一扔,说“为汝这孺子,几损我一员大将”,惊得赵云扑翻在地,哭着说非肝脑涂地不可。你看,曹操是不哭爱子哭爱将,刘备是不疼爱子疼爱将,结果都让将士们感激涕零,真是异曲同工。   同样,哭典韦和哭郭嘉也有得一比。毛批说,曹操以前哭典韦,后来哭郭嘉。哭典韦之哭,是为了感动众将士;哭郭嘉之哭,是为了羞愧众谋士。“前之哭胜似赏,后之哭胜似打”,真想不到奸雄的眼泪,居然“既可作钱帛用,又可作挺仗用”。于是毛宗岗父子冷笑一声说:“奸雄之奸,真是奸得可笑。”  这个批语当然很精彩,只可惜曹操哭典韦的话,哭郭嘉的场面,和“刘备摔孩子”一样,都是小说家言。没错,为典韦治丧时,曹操确实亲临哭祭,但没有说过“吾折长子、爱侄,俱无深痛”的话。曹操也确实说过“郭奉孝在,不使孤至此”的话,但并没有捶胸大哭。我们也不知道他是在什么场合说的,有没有众谋士在座就更不知道。那个场面是罗贯中的演义,靠不住的。也就是说,毛宗岗父子批的是小说中的曹操,不是历史上的曹操。   历史上的曹操并不可笑。他的叹息,也未必是为了“愧众谋士”。事实上,曹操赤壁失利,有多方面的原因,主要责任并不在谋士。何况曹操的谋士也并不无能。比如孙刘的联盟,就早已有人料定,这个人就是程昱。曹操在夺取荆州以后继续顺江东下,也有人反对,这个人就是贾诩。可惜“太祖不从,军遂无利”。可见,曹操的谋士是尽责的,也是称职的,他怎么会借口怀念郭嘉来“愧众谋士”?
何谓五服——至远至近,至疏至亲【转】 所谓五服,是指《仪礼•丧服》篇中所制定的五等丧服,由重至轻分别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每一等都对应有一定的居丧时间。死者的亲属根据与死者关系亲疏远近的不同,而穿用不同规格的丧服,以示对死者的哀悼。 斩衰,最重的一等丧服,以最粗的生麻布做成,衣缘袖口皆不缝边,简陋粗恶,犹如刀割斧斩,故称斩衰。服斩衰者还须手握一根苴杖,俗称哭丧棒,竹制,高与胸齐,其意义有两重:一则是身份的象征,在传统丧礼中,只有孝子才用哭丧棒;二则是情绪的外化,痛失至亲,身心俱催,唯能以杖扶病。斩衰服丧三年(实为二十五个月),适用于臣为君,子为父,未嫁之女为父,已嫁复归之女为父,妻为夫,承重孙为祖父。 齐衰,次于斩衰一等丧服,亦以粗生麻布做成,但衣缘袖口皆缝边,稍显齐整,故称齐衰。齐衰按居丧期的长短和用杖与否又分为四等: 齐衰三年,即服丧三年,用杖。适用于父已先卒,子为母,未嫁之女为母。 齐衰杖期,即服丧一年,用杖。适用于父尚在世,子为母,未嫁之女为母,夫为妻。 齐衰不杖期,即服丧一年,不用杖。适用于为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未嫁之姐妹,已嫁之女为父母。 齐衰三月,即服丧三月,不用杖。适用于为曾祖父母、高祖父母。 大功,次于齐衰一等丧服,以熟麻布做成,较生麻布细密。服丧九月,不用杖。适用于为已嫁之姑母、堂兄弟、未嫁之堂姐妹。 小功,次于大功一等丧服,以熟麻布做成,较大功所用更为细密。服丧五月,不用杖。适用于从祖父母(祖父的兄弟及其妻)、堂伯叔父母(父亲的堂兄弟及其妻)、从祖兄弟(父亲的堂兄弟之子)、已嫁之堂姐妹,以及为外祖父母。 缌麻,最轻的一等丧服,以最细的熟麻布做成。服丧三月,不用杖。适用于为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以及为外姓的舅父、姨母、表兄弟、岳父母等。 五服明显是父权制下的产物,一切规制皆以男子为中心,表现出三大特点: 一、父母有别:父亲方面的父党为宗亲,母亲方面的母党为外亲。在父权社会中,只重宗亲而不重外亲。宗亲方面,上至高祖下至玄孙,直系旁系,无不有服;外亲方面,却只对外祖父母、舅父、姨母、表兄弟有服,且等级要低得多。如为祖父母是齐衰不杖期,为外祖父母仅是小功;为伯叔父母亦为齐衰不杖期,为舅父、姨母仅为缌麻。 二、亲疏有别:五服偏重父系,其轻重也主要用以体现父系宗亲之间的亲疏远近。血缘愈近的服制愈重,反之则愈轻。如同父兄弟重于同祖的从父兄弟,从父兄弟重于同曾祖的从祖兄弟,从祖兄弟重于同高祖的族兄弟。出了五服,便只有同姓之亲,已无需为之服丧。 三、男女有别:五服所体现出的男女不平等十分明显。如父母俱为生身之亲,为父是斩衰三年,为母是齐衰三年,若父尚在世,则只能为母服齐衰杖期。又如夫妻之间,妻为夫服最重之丧斩衰三年,夫为妻则只服齐衰杖期。
入虎牢三月余,有感! 光阴似箭、时光如梭,不知觉间进虎牢也3个多月了,之前的什么爆吧风波及上层人士出走、离开等事件我也都未遇上(如今想来也不知是幸运亦或不幸)。说起我进吧其实本身就是个笑话(这里先向老裴致歉,接下去的话老裴看了千万别暴走啊?!)当初我是想进百du找份关于三国的资料,找来找去就被我莫名其妙地找到虎牢吧里来了,而当我看见老裴的名字时彻底被“征服”了:演义看了不少遍了,记得裴元绍是被赵云轻松干掉的黄巾残将,而在虎牢,这么一个人物居然是个吧主,吧主也就算了,还大智大勇一下,彼时我真的是快要笑到喷饭了,打到这我还是忍不住想笑,呵呵。这之后我便时常进来看看,无聊时随手回点帖,慢慢慢慢地、唏喱糊涂地进入了虎牢。 依稀记得不知是老裴还是某位同僚说过,虎牢的特色之一便是印信,当时的我很大程度也是被印信所吸引,良平做的第三版印信我看了觉得非常精致,我想不如就加入虎牢吧,到时候让良平也帮我做一个(为此我没少骚扰良平,光短消息我就发给他好几条,呵呵)。 随着在虎牢的日子长了,渐渐也觉得自己有点懈怠了,就像是个小和尚,无所事事地撞着钟,有口无心地念着经。但是好景不长,虎牢这个大家庭就像是人生,也有波折,该来的事还是一件件地接着来了:军师回家了;良平也因为种种原因时常不在;到后来老裴也走了,我也觉得呆着越来越没意思了,感觉跟吧里别的同僚没什么话说,后来还因为升职的事和小白吵闹,当时自己的表现真的是丢人啊,虽然自己在吧里职位不高,但年纪不小了,此举非但没有以身作则,还给后面的新人作了坏的榜样。进吧这么久,我从来未能随军出征一次,却尸位素餐地升到了7品,现在想来甚觉惭愧,真的是有些无地自容了,以后我会尽量(不敢说肯定,万一做不到又是徒增笑话)随军出征,为我虎牢献上自己的绵薄之力! 我看了三弟“细作”写的(青龙骑士团小卒诚惶诚恐拜见虎牢将军)觉得很是欣慰,自己有个这么好的兄弟,同时也为以前的自己感到羞愧。 最后,我希望虎牢的兄弟姐妹们要时刻牢记:大到国家,小到家庭,道理都是一样——家合才能万事兴,我们是一个集体,是一个大家庭,这世上没有什么能比兄弟手足之间的情义更重要了!
“大传”“传记”无关联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凡是名人的传记都开始称“大传”了:《秦始皇大传》、《孙子打传》、《吴三桂大传》、《宋美龄大传》……似乎只有“大传”才能配得上名人,不在“传”之前加个大字似乎就对不起传主。这样的思维之下,“大传”满天飞也就不足为奇了。但是,这样跟着感觉走,犯错误也就在所难免。  在传统文化中,有很多名词都有其固定的意思,譬如内传、外传、内篇、外篇、大传等。如果根据字面意思来理解,往往会南辕北辙。 一般来说,解释经义的文字叫“内传”,如《韩诗内传》。有时人物传记也可称内传。“外传”的意思相当于外编。《国语》一直就就被当成“外传”来看待,因为它作为《春秋》的外传,补上了《左传》之不足,而《左传》一直被称为《春秋》的“内传”。有时,为史书所不载的人物立传,或者于正史之外另为一个人物作传,以记录其遗闻趣事,也可称为“外传”,如《汉武帝外传》、《飞燕外传》等。“内篇”、“外编”的区别如下:一般来说,表达全书宗旨的列为内篇,有所发挥的列为外篇。唐代的成玄英在《庄子序》中这样说:“所言内篇者,内以待外之立名,内则言于理本。”古书如《庄子》、《晏子春秋》、《淮南子》等都分内外篇。与以上诸词相比,“大传”的意思则相对单一。“大传”是《礼记》第十六篇的篇名,孔颖达对“大传”的解释是:“名曰‘大传者’,以其记祖宗人亲之大义。”《礼记•大传》通引《仪礼•丧服传》中的条文以推而广之,没有对“经”进行解释而只是转录,这样的情况就被称为“大传”。另外,到汉朝初年,《尚书大传》有时也被也被简称为“大传”。 由此可见,“大传”和“伟大的传记”根本搭不上边,动辄来个某某“大传”,只能说明作者对于“大传”的真正意思非常隔膜。
“太监”“宦官”两码事 在很多时候,在众多的电视剧和文学作品中,都把“太监”和“宦官”当成了一回事,这是一个典型的误解,因为在清朝之前,“宦官”和“太监”是两个差别比较大的概念。 首先,“太监”和“宦官”出现的时间不同。“宦官“一词至少早在战国时期就出现了,而“太监”一词,直到辽代才出现。 宦官制度起源较早,《周礼》、《礼记》中都有关于宦官的记载。周王朝及各诸侯国大都设置了宦官。当时的宦官一般由身分卑贱的人充当。其来源或由处以宫刑的罪人充任,或从民间百姓的年幼子弟中挑选。秦汉以后,宦官制度更加详备。宦官,又作“宦者”、“宦人”,从“宦”的字义分析,本应包括臣隶及仕官在内,通常人们所言宦海、宦途、宦游,其实仍旧是由“官”而言的。宦官或宦者成为宫中阉人的专称,大约是秦汉之后的事。 其次,战国时期的“宦官”可以不是阉人,而后来的太监则必须是阉人。早期的宦官可以不是阉人,宦官“悉用庵人”是东汉以后的事情。  而太监和宦官发生联系只是明朝的事情:以“太监”作为宫中阉人的通称,是明清时代的事情。太监本是古代职官的名称,晚至唐宋时期,朝廷中仍有太监官职的设置,所任者并非都是阉人。明代在宫廷中设置了由宦官所领的二十四衙门,各设掌印太监,显然,太监是宫廷中的上层宦官。在明朝,太监是高级宦官,他们直接管理普通宦官。由于太监是宦官的顶头上司,因此,如果一个普通宦官能被别人称为“太监”无疑是件很高兴的事情,正如现在的一些人喜欢被别人称作“领导”一样。慢慢地,太监就成了对宫中阉人带有尊敬色彩的一个称谓。 所以,在明朝,太监和宦官的关系可以这样界定:太监必须是宦官,而宦官却不都是太监。到了清朝,太监和宦官才成为同义语,才成为可以互用的两个词。
最新发现——马镫的由来 《中国科技史》作者、英国著名历史学家李约瑟曾经说过,在中国古代“四大发明”之外,最重要的发明也许就是马镫了。 春秋时期,军人还不能骑在光溜的马背上作战,而必须乘坐马车冲锋;当时世界上其他军队都是如此;直到战国后期才开始有单个骑兵直接骑在马背作战。此后,草原民族能够在欧亚大陆纵横驰骋,商旅能够在有效防御中横贯“丝绸之路”,都离不开马镫的发明。可惜,至今发现马镫的最早实物,在中国是三世纪北朝时期,在欧洲则是六世纪。马镫是中国发明,但是南方还是北方发明权的归属还众说纷纭。 最早的马镫实物,一说发现于公元3世纪中叶到4世纪初的中国东北的鲜卑人活动的区域,出土地点在辽宁省西部与内蒙古赤峰相接的北票县。1965年,考古人员在北票县北燕贵族冯素弗墓中,出土了一对木芯长直柄包铜皮的马镫。这对马镫长24.5厘米,宽16.8厘米,是国际上现存时代最早的马镫实物。一说在云南晋宁石寨山西汉时期古滇国的青铜贮贝器上,有骑在马上、脚上套绳的骑士,因此有人认为马镫最早在云南发明,理由是云南山区骑马经常要上下坡,首先发明了用绳圈套住脚趾作为雏形的马镫。 然而,在已发现的贺兰山石马湾岩画中,鲜明地绘制了骑手脚下圆弧形的、供脚踩踏和牵引方向的马镫雏形。这说明,贺兰山岩画中表现的大量单个骑手的画面中,众里寻他千百度,终于有骑手在保持平衡、高速驰骋时,终于用绳套做出了第一个马镫。而这个时候,还是大角山羊欢奔乱跳、尚未灭绝的洪荒时期!
什么是《搜神记》——谁道天下无神,且看人间有鬼 《搜神记》,晋·干宝撰。干宝(?~336),字令升,汝阴新蔡人。勤学博览,以才气召为著作郎。平杜韬有功,赐爵关内侯。入东晋,领国史,累迁散骑常侍。著《晋纪》,直而能婉,称良史。《搜神记》是笔记体志怪小说集,《隋书·经籍志》著录为三十卷,今本凡二十卷,四百六十四则,系后人缀辑增益而成。作者干宝是一个有神论者,他在《自序》中称,“及其著述,亦足以发明神道之不诬也”,就是想通过搜集前人著述及传说故事,证明鬼神确实存在。故《搜神记》所叙多为神灵怪异之事,也有不少民间传说和神话故事,大多篇幅短小,情节简单,想象瑰奇,极富浪漫主义色彩。《搜神记》对后世影响深远,如关汉卿的《窦娥冤》,蒲松龄的《聊斋志异》,神话戏《天仙配》等许多传奇、小说、戏曲,都和它有着密切的联系。虽然很多人不一定信鬼神,但是鬼神故事一直很有市场。人们对另一个世界的同行者都颇为好奇,在现实中看不见的、得不到的,不妨把他们安排在另一个世界实现,就可以无所不用其极。《搜神记》有一则《韩凭妻》,比较著名,说夫妻俩人不畏强权,抵死相守,死后虽不能合葬,但是两人的坟上长出一棵大梓树,盘根错节在一起,树上又有鸳鸯交颈悲鸣,让人心生悲慨,借用一个滥俗的套语,就是“柔情也疯狂”,背后一阵凉风,胸中一阵蜜意,不知如何是好。不过,变孔雀也好,变蝴蝶也罢,人间若真有是情,何苦化去?此书最初刊行于《秘册汇函》中,后收入《津逮秘书》和《学津讨源》中,亦见于崇文书局《百子全书》本、《说郛》百卷本。今有中华书局1979年汪绍楹校注本。
唐初的精锐骑兵--玄甲军 强将手下无弱兵,汉光武帝扫平天下,幽州突骑功不可没。李世民纵横驰骋,就不能不提到他手下那只玄甲军了。对于这只玄甲军,史书中的记载并不详细,我们只能通过各种史料的只言片语,来拼凑这只精锐骑兵的形象。 首先让我们来看《资治通鉴》对于玄甲军的记载:“秦王世民选精锐千馀骑,皆皁衣玄甲,分为左右队,使秦叔宝、程知节、尉迟敬德、翟长孙分将之。每战,世民亲被玄甲帅之为前锋,乘机进击,所向无不摧破,敌人畏之。行台仆射屈突通、赞皇公窦轨将兵按行营屯,猝与王世充遇,战不利。秦王世民帅玄甲救之,世充大败,获其骑将葛彦璋,俘斩六千馀人,世充遁归。”这段文字虽然很短,但玄甲军的战斗力和作用可见一斑。李世民几乎每战都身先士卒,他自己一身玄甲,率领着骑兵如同黑云一般压向敌阵,声势迫人,加上玄甲军本身的精锐,几乎是无坚不摧的。 古代作战,常选精锐的战士作为先锋突击,称为选锋。玄甲军也可以认为是选锋的一种。玄甲军不同于东汉的幽州突骑,他并不由单一地区或者单一部族的兵员组成,玄甲军是从李世民所统帅骑兵中选拔出来的精锐,组成应该非常复杂,而且玄甲军担负的作战任务很重,每战必当先锋,伤亡也不在少数,估计应该是不断选拔补充,保持一定的兵员定额。对于玄甲军的组成、训练和装备情况,基本可以通过对唐初骑兵分析得出。 从东汉末年开始,北方强悍的游牧民族逐渐进入中原,经过五胡十六国和南北朝的混战,到了隋唐时期,骑兵的发展达到了中国历史上的有一个高峰。在这个时代,重甲骑兵一度成为主流。所谓重甲骑兵,又称甲骑具装,骑兵和战马均披很厚的盔甲。隋朝继承了南北朝的传统,在军队中,重甲骑兵依然占了很大比重,作为旧朝的一员,李渊的唐军大概也受了一些影响。 但是这里还有一个变数,即隋朝和北边的突厥进行了大规模的骑兵交战。突厥的骑兵是以机动性著称的轻骑兵,隋朝的骑兵与突厥屡次交锋,出于适应敌人特点的需要,隋朝的骑兵受到了对方的影响,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变化,又向轻骑兵的方向转变。李渊作为并州的军政长官,正担负着防御突厥的责任。他在与突厥的交战过程中,首先仿效突厥建立了一支精锐的轻骑兵。《资治通鉴》中如此记载:“渊选善骑射者二千人,使之饮食舍止一如突厥,或与突厥遇,则伺便击之,前后屡捷,突厥颇惮之。”这支骑兵能够在机动性上与突厥匹敌,应当是轻骑兵无疑。这部分骑兵,可以看做玄甲军最初的基础。李渊太原起兵之后,从突厥购买了良马2000匹,还借来了小部分突厥骑兵,西突厥部落的史大柰也率领部下的骑兵在会宁归附了李渊,更加壮大了李渊部下的骑兵队伍。因为受突厥的影响,而且本来就有不少突厥骑兵的加入,轻骑兵成为李渊部队的主要力量。在霍邑之战中,李世民所率领的精锐骑兵,就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唐朝夺取了关中,又陆续平定了陇西、凉州等地的割据势力,陇西的骑兵也非常精锐,他们的加入,无疑又壮大了唐军的骑兵队伍。同样受突厥支持的刘武周与唐朝在并州展开激战,被李世民挫败,他的部众很多都归降了唐朝,尤其是尉迟敬德这样非常勇猛的骑将,他的部众就有8000多人,相信不乏精锐的骑兵。关东的秦叔宝、程知节等人也是骁勇的骑将,同样投到了李世民的麾下。在李世民麾下,有着这样一支纠合了四方精锐的骑兵部队,在此基础之上选拔出来的玄甲军,必然是极其骁悍的。
百兵之王——枪 枪在古代称作矛,为刺 兵器,杀伤力很大,其长而锋利,使用灵便,取胜之法,精微独到,其他兵器难与匹敌。故称为"百兵之王"。《宋史.李全传》载,反金起义军女首领杨妙真的杨家犁花枪法精妙非常,杨曾自诩:"二十犁花枪,天下无敌手。"   枪由枪尖,枪缨,枪杆组成。枪尖为钢铁打制,原始社会枪尖以竹,木削成。枪缨古时多用马鬃制成,今用细麻丝制成,枪杆古多铁制,攒竹制,今用白蜡木杆,枪的长短不同,名称也不同。1.83米称步下枪、2.33米称花枪,2.76米称中平枪,4米为大枪,5.33米为大杆儿,6米称为矛,11米长的为毛竹大杆,现代武术比赛用枪规定,最短必有等于练习者直体站立后再直臂上举的高度。古代大枪、大杆的使用为二人,一人在前扛枪杆,一人在后使用。   枪的各类很多,有花枪、笔枪、大枪、锥枪、槌枪、梭枪(又称飞枪,标枪)、尖枪、太宁笔枪、抓枪、双头枪、双头双枪、钩镰枪、四角枪、箭形枪、曲刃枪、环子枪、拐子枪、攒竹枪、长顶枪、鸦项枪、素木枪、绿沉枪、浑铁枪、龙头枪、龙刀枪、虎牙枪、虎头枪、龙凤枪、单钩枪、双钩枪、铁钩枪、柳叶枪、蛇镰枪、蛇尾伞枪、柜马枪、捣马突枪等。这些枪的用法除花枪、大枪、双枪、双头枪、钩镰枪外,多已   枪法流传较多的常有罗家枪、杨家枪、岳家枪、马家枪、沙家枪、六合枪、八母枪、子龙枪、大犁花枪和峨嵋枪等,各有精研,各有所长。但基本枪术技法还是比较一致的。主要枪法以拦、拿、扎为主,此外还有点、崩、挑、拨、缠、舞花等法。   基本枪术技法:持枪稳活,前管后锁,两手持枪,稳而不死,活而不滑,持枪之势,贵为四平,所谓四平,即顶平、肩平、脚平、枪平。根不离腰,三尖相对,所谓三尖相对即鼻尖、枪尖、脚尖。扎枪要直出直入,须平正灵活,迅速,腰腱劲直透枪尖,势 如潜龙出入。扎枪又分为上平,中平和下平,以中枪为法,并有"中平枪、枪中王,当中一点最难挡"的说法。还有人说花枪为"百兵之贼"(贼滑之意)。   大枪 枪为"百兵之王",大枪为"枪中之王"。大枪全长3.56米。把端直径为一虎零一拍(即满把握信,拇食指指尖相对,中间尚空三指之距)。枪头长0.39米,其重根据枪杆分量而定,一般重1公斤左右。枪法有:扎、搕、挑、崩、滚、砸、抖、缠、架、挫、挡等。但没有常见的舞花。因大枪体长,动作幅度大,练习大枪要求身不离枪。枪不离中心。要有雄厚的臂力、腰力、腿力和良好的身法与灵敏的步法。如扎枪时,讲究以身步前送,上架时至头顶即回,下压时一磕敌械即回。   大枪动作多以功力,实用为主,两人对抗性对扎枪练习,就是提高对大枪各种技法的体验和使用,也是实实在在的长功夫的练习方法。
首页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