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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年旧帖】【转贴】璇败给了谁?(作者:叶舞璇生) 1 (转贴)璇败给了谁? 这十几天来,璇的努力是有目共睹的,她在付出艰辛的同时,也在经受着由此而带来的磨炼与感悟。璇此行可比拟没经过正式训练就去奥运会打比赛,虽然天资绝对聪颖,努力绝对十足,但起点就差了几个档次。不过,璇的表现绝对可圈可点(我这儿看不到tvb台,所看到的都是副会等的视频,十分感激他们的辛苦,致敬!),看她的采访,最深的一个感受就是:这是一块没经过雕凿的美玉!见惯了内地台的记者,尤其是中央台,竭力要表现出波澜不兴、宠辱不惊的模样,以平稳的语调、平静的面容、干涩的提问面对着狂喜一泻千里的金牌选手与观众,似乎不是助长,而是要平息欢庆的声势。每每这时,我的惊喜就如一个喷嚏刚从腹腔升到口腔,正要喷薄而出,张开嘴却吃了个苍蝇。这一类的记者追求像机器一样的客观、平稳,不能说不好,只是感觉像批量生产一样千人一面,毫无新意。璇却让我看到了另一种风格。她不试图去掩饰什么,在传递信息的同时,也在传递欣喜,渲染欣喜,如水墨画般将欣喜渲染地淋漓尽致。正所谓无知者无畏,她没有受到教条的约束,没有把教科书中的记者守则视为圭臬,而是用自己的方式进行了演绎。她的魅力正在于她的本色,而招人非议的也正是她的本色。因此,在部分批评者的眼中,璇是失败的,而我以为,如果说败,那她不是败给口水,而是败给了“规矩”。到海边的人,很多都会拣几块鹅卵石,因为欣赏它的圆滑。可是,人们是否想到,圆滑的前身是棱角分明?正是在无数次的碰撞中,在无数次的约束与告诫中,磨掉了棱角,挫掉了锋芒,儒家提倡“如切如磋,如琢如磨”,道家也讲究“和其光,同其尘”,一言以蔽之,无非是抹掉个性,彰显共性。用来切磋、用来琢磨的工具便是“规矩”。于是,三千年的历史便塑造了无数的温良恭俭让。于是,我们便经常看到似曾相识的面孔。璇无论是读书、演戏、做记者……方方面面都显示了她过人的才华。说她是英才不为过吧?可是英才有英才的悲哀。要么干脆不给舞台,要么虽给了舞台,却不让施展,只是要温吞吞的不咸不淡的走过场,这就是千古怀才不遇者的悲哀。举世皆浊而一人独清,有心杀敌却无力回天,英才如屈原者也只能委屈地去跳汨罗江了。当然,有规矩就有例外。就如中国的历史,在男权社会里,也有孟光接了梁鸿的案;在忠君思想下,也有冲冠一怒为红颜。但我之意,并不是提倡完全的个性,推崇惊世骇俗;亦非提倡完全的共性,强调规矩的标杆作用。正如我并不认为,例外的存在就是对规矩的打破,规矩之榻就不容例外的鼾声。规矩与例外、共性与个性,看似相生相克,实则相辅相成,离不开辩证法的范畴。因此,问题的关键是:不在于是不是该有例外,该有个性,而是规矩与例外、共性与个性如何并存。我认为,解决之道在于,对占人口极少数的精英施以例外、个性,而对大多数的普通人则施以规则、共性。对璇看不过眼的人,正是缘于他们对规矩的偏执。在他们看来,不是“百花齐放皆是春”,而是“百花齐放乱糟糟”了。与其说璇是败在他们的唾沫下,倒不如说是败给了世俗的规矩。其实,看厅前花开花落,望天上云卷云舒,于人而言是包容,宽容,于己何尝不是淡定与欣喜?多一份欣赏,世上便会多一分色彩与绚烂。 另外,我也相信,璇不是能够轻易被吓倒或打倒的,否则,就不是我辈所钟爱的璇了。杭州人居于青山秀水间,既有水的温柔缱绻,也有山的坚韧不屈,被称为“杭铁头”精神,历史上的《大明王朝》里赤手擎天、丹心托月的于谦是一例,今届奥运会中,璇的老乡、曾说“游泳池是脏的,但我是干净的站起来的”的女蛙王罗雪娟也是一例。再说,以璇的水平,无论做什么,都会是业界翘楚,其光芒岂是区区几个观众、抑或Tvb所能掩盖的呢?纵使Tvb不给舞台,自会有更大的舞台等待她施展。 作者: 叶舞璇生 2005-4-8 15:24   回复此发言
【重发】忆爱妻---世遗上(作者:♂璇在我心♀) 旧帖重发胜男,我的爱妻,好吗? 还记得那一天,我们的相识 漫天飞雪 你从天空飘落而下 那一刻,雪花飞舞 而我,傻傻地 呆坐于那,看着你,惊艳 还记得那句话,我叫厉胜男 波澜迭起 把你说的每一片话语 放于心中,深深印烙 还记得那一夜,我们的新婚 依然下着雪 你缓缓地走进来 纯白的嫁衣,好美 胜男,我的爱妻,还睡着吗? 醒醒吧,来看看你的夫君,你的家 哪怕只有那么一眼,也是我莫大的欢喜 在你不在的日子里,时间是多么的难熬 独坐在空荡荡的小屋中 日日夜夜地,想你 想你,想你的“百鸟归巢” 想你,想你的“蛮不讲理” 想你,想你的“专横任性” 想你,想你,想你的一颦一笑,你的点点滴滴 胜男,我的爱妻,听到了我的呼唤吗? 你的傻哥哥,在这儿,在我们相知的小岛上 为你,为我们,安了一个家,一个完全属于我们的,家 家前有一片空地,我种了好些花儿,很美,像你 空地旁还摘了好多草儿,衬托在花儿的旁边,如我 在院前,还有一棵棵大树,高大挺拔的,屹立不倒 家中的花儿,天天为它浇着水 家中的草儿,越发翠绿了 家中的树儿,为我们的小窝遮风挡雨 好一个漂亮的家 但,惟独,没有你 又是一年,春去冬来, 窗外,下着雪…… 作者: ♂璇在我心♀ 2005-4-6 01:56  
【重贴】过去的已经过去,为什么还要纠葛着不放?(作者:匿名) 1 过去的已经过去,为什么还要纠葛着不放? 我是一个长期潜水的峰璇迷,和许多人一样,深爱他们两个,不是喜欢明星的那种爱,是爱自己亲人、朋友一样的爱。每次听少爷的《记得忘记》,想起再生,就会觉得世界上最美的爱情也不过如此吧。随着海马的离开,少爷陆续和许多人合作,说实话,我真的是看着心痛,简直是一种折磨,无时无刻不想着他们再次合作拍戏,虽然知道几率已经为零。 长期在两吧之间的潜水,我发现这两年,蜂蜜变了很多。海马没有离开前,峰吧支持峰璇的人还很多,但现在几乎绝迹了;但璇吧变化不大。看多了,觉得有点心酸,别人都已淡忘,我们何必还纠葛着不放呢。 作者: 220.166.108.* 2007-4-29 00:14   回复此发言 -------------------------------------------------------------------------------- 2 回复:过去的已经过去,为什么还要纠葛着不放? 为了吧内整齐和便于找贴 请楼主注意发贴格式和贴子分类 帖子的标题前要加 【】 例如:【讨论】 请楼主按照上面的格式重开一贴 (注:此贴将就会删除) 【】这个符号用智能ABC 先打上V再打上1 然后翻到第4页就有了 或者复制一下也可以 谢谢配合 作者: 璇吧友好使水水 2007-4-29 00:22   回复此发言 -------------------------------------------------------------------------------- 3 回复:过去的已经过去,为什么还要纠葛着不放? 别郁闷了,其实峰吧里喜欢她们两个的还是有很多的,只是大家都不说了而已,呵呵,我也来开导别人了,其实我也是被人曾经开导过的人哦,所以爱的还是继续爱下去,不要理会外界怎么改变,自己的心只有自己才能体会哦,我们一起加油 作者: 祖璇律 2007-4-29 01:04   回复此发言 --------------------------------------------------------------------------------
【讨论】漩迷有没有喜欢忧郁王子巴乔的.我很喜欢耶.大家呢(重贴) 原楼主:花开茶靡 发表于2006-7-25 20:09 重发原因:未按格式分类 以下为原贴内容: 1 漩迷有没有喜欢忧郁王子巴乔的.我很喜欢耶.大家呢 大家有没有喜欢的球员... 我喜欢巴乔... 【缺憾之美】——罗伯特·巴乔   巴乔,已经不用赘述他的经历和球技了。人们可以从巴乔身上找到或寄托很多东西,比如少年的梦想、成年的沧桑,比如成败、忧郁,比如人生宿命,最有气质的、色彩最丰富的。。。。,不管用怎样的词语加诸巴乔之身都不为过,巴乔根本就用不着写《天门》,他本身就是一部蕴藏了曲折情节的书。90年成名始,直到今天,转战意甲三大豪门,世界杯几经沉浮,演绎了数不清的 嗾悲歌和婉转幽怨,巴乔可以作为一座雕像来纪念历史。在他的年代里,世界足球的中心在巴乔脚下。他没有得到过世界杯、欧洲杯甚至欧洲冠军杯,他得到的是:即便不懂足球的人也知道,世界上有个叫巴乔的人。当不是时势造英雄,而是英雄造时势的时候,对于这个英雄,世俗的东西就显得太多余了。93年的世界足球先生也好,世界杯上那个飞到天边的点球也罢,于巴乔何干?巴乔就是巴乔!   但终究是心疼话,事实必须承认,拥有了太多的遗憾,以至于成就了他——缺憾之美! 作者: 花开茶靡 2006-7-25 20:09   回复此发言 -------------------------------------------------------------------------------- 2 回复:漩迷有没有喜欢忧郁王子巴乔的.我很喜欢耶.大家呢 为了吧内整齐 请楼主注意发贴格式 帖子的标题前要加 【】 例如: 【讨论】 请楼主按照上面的格式重开一贴 (注:此贴将就会删除) 【】这个符号用智能ABC 先打上V再打上1 然后翻到第4页就有了 或者复制一下也可以 谢谢配合 作者: 水幽若 2006-7-25 20:10   回复此发言 --------------------------------------------------------------------------------
【重贴】爱国的就看一下回一下(原楼主:124.90.166.* ) 为了吧内整齐请原楼主下次注意发贴格式谢谢配合原贴内容:转) 有个朋友爱吃水爆肚,经常拽着我在哈尔滨的大街小巷寻找回民餐馆挨家试吃。后来被他找着一家,就在经纬街上,门面不大,卫生条件也让人不敢恭维,不过爆肚确实做得很地道。一段时间里,我们经常去那饕餮一番。    那是去年秋天的一个下午,我们两个又坐在那个小馆里推杯换盏,不是午饭时间,店里只有我们两个老回头客,饭店小老板也拎杯啤酒坐我们两个旁边闲扯,这是个很慵懒的午后。   在我们要第二盘水爆肚的时候,一个老乞丐推门而入。   饭店地处繁华地带,经常有落魄者和伪装的落魄者来寻求帮助,我们也都见怪不怪,这家小饭馆的小老板挺有人情味,每逢有这样的事,或多或少他都要给两个,今天也不例外,没等老人开口,他掏出一块钱递了过去。老人不要,声音很含混的说不要不要,不要钱,有剩饭给一口就成。   这令我们很诧异――――这是一个真正的“要饭”的,他不要钱。我不由得仔细打量老人,他得有80多了,身板还算硬朗,腰挺的很直,最难得的是一身衣服虽然破旧,但是基本上算干净的,这在乞丐当中绝对是很少见的。   要说要饭要到饭馆里是找对了地方,可事实上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小饭馆做的是回头客生意,客人吃剩的东西直接当面倒掉,他们家主食是烧卖,现要现包。小老板根本就没有剩饭剩菜给老人,很明显他也不能给老人来上这么一份现要现包,小不其然的一件事就这么不好解决。   我们的桌上有一屉烧卖,每次来我们都会要上这么一份,我一口没吃过,我那哥们也是浅尝辄止,之所以要它是一个习惯。这家饭馆的服务员很有一套,在你点完菜后,她会随口问一句:“来几屉烧卖?”口气不容置疑,你会下意识的选择数量而不能拒绝他们家这个祖传手艺。   朋友也对这个老人发生了兴趣,招呼服务员把这屉小老板引以为荣的烧卖给老人拿过去,并且让老人坐在我们旁边的桌上吃。没有外人,小老板也就不拦着老人坐下,还说桌上有醋,有芥末,想用随便。   老人喃喃的道谢,从随身的包袱里掏出一个搪瓷茶缸想要点水喝,这个缸子让我们吃了一惊,班驳的缸体上一行红字还可以辨认――-献给最可爱的人!   我这个哥们是不折不扣的将门之后,他祖父是55年授衔时的少将。   看到这个缸子出现在这么个老年乞丐手里让我们很纳闷,朋友迟疑地问老人这缸子哪来的?   老人喃喃的说:“是我的,是我的,是发给我的。”   我们都觉得不可思议,朋友说:爷们,你过来坐,你过来坐,咱爷三唠唠。老人说不用不用。   我起身把老人扶到我们桌前,于是就有了这样一段对话――――――   “老爷子,你参过军?”   “是呀是呀,当了七年兵哩!”  “您老是哪里人?”   “安徽金寨的。”   作者: 124.90.166.* 2006-6-16 17:38   回复此发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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