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和兖州人
兖州和兖州人
关注数: 2
粉丝数: 36
发帖数: 309
关注贴吧数: 6
东方中学招生简章 2017年兖州城区学校招生简章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7日 点击数: 1559 【字体:小 大】 【收藏】 【打印文章】 接收回传 东方中学2017年初一新生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兖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17】8号)、《济宁市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有关事宜的通知>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方案》(济政办字【2015】95号)要求,依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房户一致、房产优先”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2017年我校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一、招生计划今年我校初一招生计划为南校区8个班,400人;西校区12个班,600人;东校区16个班,800人。二、招生范围东方中学南校区:居住在京沪铁路以西,中山路以南,龙桥南路以东、南环城路以北的城区应届小学毕业生。东方中学西校区:居住在大禹以西,鲁王路以南,丰兖路以北的城区应届小学毕业生到东方中学西校区报名;日新铁路以西,大禹路以东,丰兖路以北的城区应届小学毕业生可到十五中韩楼校区或东方中学西校区报名。东方中学东校区:居住在京沪铁路以西,文化路以南,中山路以北、九州路以北,日新铁路以东的城区应届小学毕业生。三、报名时间1、网上注册申报阶段:7月1日——7月10日入学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陆114.215.139.202:6060/yzqdfzx 进入“兖州区东方中学入学信息采集系统”窗口,按相应的校区、相应的报名类别填写信息,进行网上注册报名。适龄入学儿童家长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超过规定时间,系统功能将自动关闭),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进行相关信息的填报,应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否则在网上采集信息过程中或审核中将无法通过。2、7月18—20日,现场提交所需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提交证件地点:济宁市兖州区东方中学东校区73、审核通过后,在网上进行公示。四、报名需提供材料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严格控制服务区,严格控制班额(50人)”,坚持“房户一致、房产优先”的原则,分层、分批招生。1、兖州城区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需采集的信息:房产证、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出生证、“2017年兖州区小学升初中入学证明”等相关证件。(1) 小学毕业生的直系亲属和法定监护人具有兖州城区户口、有房的按照小学毕业生户口、房产、居住地址、户口簿等及相关辅助证件,且房产为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所有的,按照“房户一致”的原则,优先录取。如房产证、户口簿(含身份证)不一致,以房产证为主,按照“房产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如没有房产证,也可以购房合同、拆迁安置协议或购房交款发票(但必须出具上房证明或入住证明)等相关辅助证明。(2)小学毕业生的直系亲属和法定监护人具有兖州城区户口、无房的(注:只适用于城区户口的,不适用于农村户口)。A、适龄儿童、少年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的,其父母须由房产部门出具无房产证明,且父母户口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必须在同一户口簿上。B、适龄儿童、少年跟随父母的,其父母须由房产部门出具无房证明。C、如服务区内学校无空置学位,由教育部门安置到其他学校。需采集信息:入学证明、房产证(无房产证需有购房合同、拆迁安置协议或购房交款发票且必须出具上房证明或入住证明)、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房产部门出具的租赁合同、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出生证明等及辅助证明材料。 (3)经区房产部门或相关法律部门验印的,租赁期限在三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注:非经商用房与门头房),也可作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资格审查的房产依据,否则不能作为报名的凭证,如服务区内学校无空置学位,由教育部门安置到其他学校。需采集信息:入学证明、房产证(出租方)、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房产部门出具的租赁合同及纳税发票、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出生证明。2、非兖州城区户口的兖州籍适龄儿童少年:非兖州城区户口的兖州所属各镇小学毕业生,如确实在城区购买住房,且房产为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的,可按照住房房产所属服务区初中接受资格审查,并出具房产证、户口簿、身份证、学生出生证及相关入住证明等。如服务区学校在解决城区户口适龄儿童入学后有空置学位的,可在服务区内入学,如没有空置学位,由教育部门安置到其他学校。需采集信息:入学证明 、房产证(无房产证需有购房合同、拆迁安置协议或购房交款发票且必须出具上房证明或入住证明材料)、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出生证明。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务工、经商满一年以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时,按照拥有住房(住房为住宅,且有正式劳务合同或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纳税证明)、租房(且有正式劳务合同或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纳税证明)、租房(无正式劳务合同、营业执照)顺序进行录取。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务工合同、营业执照、纳税凭证。如服务区内学校无空置学位,由教育部门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置。因无学位无法安置入学的,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15】4号)“确因学位限制无法在流入地就学,要求回流出地就学的随迁子女,流出地要妥善安置”的文件精神,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需采集信息:入学证明、出生证、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房产证(无房产证需有购房合同、拆迁安置协议或购房交款发票且必须出具上房证明或入住证明)、正式劳务合同或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纳税证明。4、非拆迁户的小学毕业生报名,虽有购房协议等,但目前没有上房条件的,不能按其购房所在服务区报名。5、严格按照所属服务区招生,不招收其他学校服务区的学生。其中军民学校小学毕业生直接在军民学校初中部就读、矿山、山拖学校小学毕业生直接在矿山初中部就读,兴隆矿校小学毕业生在兴隆矿校初中部就读,高庙小学毕业生在兖州九中或十五中韩楼校区就读,薛庙小学毕业生到兖州九中就读。以上小学毕业生在城区确有住房的必须是父母房产,也可在相应服务区初中报名。五、相关要求1、为保证相关材料的合法有效,学校将联合公安、房产等职能部门逐一对提交证件进行核实。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录取资格;伪造证件者学校将提交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2、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如错过报名时间,符合学校入学条件的,如学校无空余学位将由教体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置。 3、学校将组织人员针对报名新生的相关信息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凡不予配合或有造假行为的取消该适龄儿童的录取资格。4、学校严把招生入学关口,严格按照兖州区教体局批准的学位数进行招生,超过招生数的不予注册学籍。咨询电话:3128618
1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