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尖←無愛 指尖←無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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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尔看到有人这样说安妮?? 《真小资亦舒和让人恶心的伪小资安妮宝贝》人家都说,如果讨厌一个人,最好是不要理他,离他远远的,讨厌一个人却又要去了解一个人,如果不是想把这个人干掉,就是有自虐倾向。我讨厌安妮宝贝,不是因为讨厌才去了解,是因为了解了才讨厌。她的名声在这一两年挺大,就看了她写的书。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她最引我讨厌的一点,是把英俊这个词乱用。她喜欢说她是一个好色的人,喜欢英俊的男人,遗憾她的中文水平显然不如一个小学生,连在《我的父亲母亲》中的年轻父亲,也被她用英俊形容。我就开始彻头彻尾的讨厌她。拿她跟亦舒比是没有可比性的,就好象拿小学生的作文同《红楼梦》比一样可笑。我不是有意抬高亦舒,只是想指出安妮的文章质量之差。当然,关于写作的话题下次再讨论,在这里,我只想就小资的问题将她们比较一下。众所周知,人人都把安妮当小资的代表,所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误会小资这个词。以为小资是令人作呕的,惺惺作态的,去了一次星巴克恨不得上回〈女友〉这样的杂志告诉全世界的。虽然小资不是一个好词,但显然它还没有恶俗到安妮那种品味的地步,所以有必要为它正名。为它正名的最好办法,是去看一下亦舒的小说,但有的人不爱看小说,或没时间看,或不喜欢亦舒,而偏偏关于安妮的东西又随处看得到。为了让这部分人知道小资是什么,知道安妮有多恶心,我想做以下一些比较。      关于语言      亦舒出生在香港,一个中英双语地区,在外国上过学,后来移民到加拿大,最喜欢嘲笑澳洲人的英语只比苏格兰人好一点,对于这样一个人,却在书中从来没出现过英语单词。不管是洒的名称,世界名牌的名称,或是其它,一律用中文。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中文表达不了的东西。亦舒喜欢欧洲,喜欢英国,但不在书中说英语以示其会一点英语。中文书当然要用中文写。   而安妮呢?她连星巴克也要用英语来写,难道中文没有星巴克这三个字吗?如果说用英语方便一点,那请问本来打的是中文,却要切换成英语,再切换回来,哪一种更麻烦?那么她为什么要用英文写一些名字?想以此证明她学过英语?想以此证明她去过星巴克?会英语并不是一种特殊的才能,这个世界上有几十亿人都会英语,要么全用英语,要么用中文,中英混合,想说明什么?   而且安妮出生于中国内地,在这一地区大家都只说中文,连出生在香港的在外国上过学的移民到国外的人都不愿意在书中用一点英文来显示什么,安妮这么做想有什么效果呢?      关于音乐      亦舒在书中一般没有提到过什么音乐。我们就只看看安妮所喜欢的音乐吧。她说他喜欢爱尔兰音乐。我真郁闷,不知道什么叫爱尔兰音乐。做为中国人,如果有一天一个人告诉你,他喜欢中国音乐,你明白他喜欢什么音乐吗?是京剧?是地下摇滚?是香港流行乐?是梁祝?这肯定是最奇怪的音乐分类法,居然拿一个国家的名字来分类。爱尔兰只有一种音乐吗?并且这种音乐只出一张唱片?   有时候拿无知当无畏的人,你是不得不佩服的。安妮由始至终都没有说明到底是一种什么音乐。一个恶心的女人,偶然在菜市场边上买了一张打口CD(说不定还不是打口的),然后发现自己听不懂,然后再用自己能够懂得星巴克这个单词的英语发现了和爱尔兰有关的单词,就把这种音乐命名为爱尔兰音乐?   以上就是爱尔兰人民都不知道的爱尔兰音乐诞生史。      关于衣服      亦舒非常喜欢凯斯米大衣和阿曼妮。安妮喜欢G—STAR(对不起,我用了英语,但也是为了尊重安妮小姐的本意,在她看来,外国品牌如果不用英语说出来,就和国内品牌一样),只要不是太笨的人,都看得出来两个人的差别了。再说一个细节。亦舒的书中,在八十年代的时候,一个普通的办公室白领女子,就认为一两千的衣服只不过是普通价钱。而安妮在2000年的时候,还认为一两千的衣服是非常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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