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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物满500返500,满1000返1000。消费=免费=存钱...消费提醒 “万家购物”消费提醒   “够物满500返500,满1000返1000。消费=免费=存钱。”“多买多送,红利不断!”——这样的海报宣传您看到过吗?这就是“万家购物”百业联盟的海报宣传。《衢州日报》7月6日第5版对此以《“万家购物”馅饼还是陷阱》为题作了几乎整版的报道。   据了解,“总部”设在金华的“万家购物”,是由浙江省金华市亿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运作的“万家购物”网百业联盟的经营模式,目前在龙游城区也已有八十余家经营单位作为加盟商加入其中,其百业联盟6月份业绩突破1亿元,规模之大、涉及面之广由此可见。如一旦发生问题就不只是个消费纠纷和**的问题,而将会是一个非常严重的社会化问题。对此我们不能不及早地加以关注和重视。   针对“万家购物”的评论和看法很多,众说纷纭,但大多对此持怀疑态度。在此,县消保委也进行一些分析和探讨,希望能起到一点提示和启示作用。   一论主体的合法性。“万家购物”百业联盟也是一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的新生事物和新经营消费模式,是好是坏我们目前还不能妄下定论!它自己不提供任何商品和直接服务,只是通过其他商家和网站的加盟来实现所谓的“百业联盟”的经营模式,并通过加盟商向其交纳15%—20%的销售金额,再从中取出5%,用返利的形式还给消费者。其经营模式是否合法规范、科学可行我们姑且不论,但既然是种经营,其经营资格就必须合法,应该有相应注册登记和核准的经营范围。   二论返利的可行性。“万家购物”宣传“够物满500返500,满1000返1000。多买多送,红利不断!”,这真的能完全做到吗?其返利资金从何而来?通过其经营模式不难看出,其资金完全来源于加盟商向其交纳销售和服务金额中提成的15%—20%,而返还消费者的是5%,其宣传的100%返还的资金如何解决?无非是从后来消费的人头上补进,如果后期数量跟进不足,必将导致资金链的断裂而使活动(或称之为“游戏”吧)无法继续下去。   三论知情的全面性。宣传中只要消费满500元就能全额返还,甚至有的加盟商还承诺返还期限。而事实上“万家购物”的返利“政策”会随时作出调整,从6月6日开始会员每提取100元就要缴纳20%的偶然所得税;而对于消费满500元就能每天返还1元的解释是“发展过渡期的促销活动”,“公司不承诺不保证每天的返利是多少”;至于返还的期限更是个未知数,“公司也不承诺多少时间能返回”,只表态要返利只是时间长短问题。换句不好听的话说,你就慢慢等着吧,看来还得祈祷我们的寿命能尽量长一点啊!由此可见,消费者的知情权并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   四论权益的保障性。基于对“万家购物”联盟返利活动以上的分析论证,我们可以看出,在这个活动中得益最大的是“万家购物”,加盟商也因此提高了销售量和营业额,表面看似也为此多支出了15%—20%,而事实上商家会以缩小打折幅度、推荐新产品、推销库存积压商品等形式和途径将此大部分转嫁到消费者头上,说白了这笔钱也还是从消费者口袋中掏出的,而消费者愿意掏这钱的原因无非是看上了返利。如果返利真正到位,消费者则也算是赢家,如果没有兑现或不能完全兑现,则消费者的权益将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   为此,县消保委提出以下观点和建议:   1.建议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对此高度关注,尽早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对“万家购物”经营活动进行前期审核和规范,从主体资格的合法性、订立合同的规范性和广告宣传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如有违法之处应按规定及时严肃查处并予以通报。   2.各加盟商应该意识到加盟后“万家购物”网站联盟所作的宣传和活动,加盟商作为受益体之一也是包括其中,当然最后的责任也理当共同承担,并不能因没有和消费者直接签订承诺协议、没有以自己名义作广告宣传等作为挡箭牌,完全规避和推卸责任。   3.广大消费者要牢固树立理性消费的理念,在消费过程中千万不要轻信、冲动、盲从和被所谓的返利所诱惑;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货比三家,选购真正适合自己又货真价实的商品才是最关键的。   4.如果消费者确实认为购买“万家购物”联盟活动商品或接受服务比较适合自己的消费需求的,请务必细致了解、慎重办理相关手续,最好能与“万家购物”网站和你消费的加盟商三方共同签订一份返利的保障协议或合同,也可由“万家购物”签订承诺,由加盟商提供担保等形式,协议应注明返利的金额标准、计付方式、返利期限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否则其权益很难得到保障,结果将可能面临难以得到应的返利或将陷入漫长的“踢球”**之争。
“万家购物”消费提醒 “万家购物”消费提醒   “够物满500返500,满1000返1000。消费=免费=存钱。”“多买多送,红利不断!”——这样的海报宣传您看到过吗?这就是“万家购物”百业联盟的海报宣传。《衢州日报》7月6日第5版对此以《“万家购物”馅饼还是陷阱》为题作了几乎整版的报道。   据了解,“总部”设在金华的“万家购物”,是由浙江省金华市亿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运作的“万家购物”网百业联盟的经营模式,目前在龙游城区也已有八十余家经营单位作为加盟商加入其中,其百业联盟6月份业绩突破1亿元,规模之大、涉及面之广由此可见。如一旦发生问题就不只是个消费纠纷和**的问题,而将会是一个非常严重的社会化问题。对此我们不能不及早地加以关注和重视。   针对“万家购物”的评论和看法很多,众说纷纭,但大多对此持怀疑态度。在此,县消保委也进行一些分析和探讨,希望能起到一点提示和启示作用。   一论主体的合法性。“万家购物”百业联盟也是一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的新生事物和新经营消费模式,是好是坏我们目前还不能妄下定论!它自己不提供任何商品和直接服务,只是通过其他商家和网站的加盟来实现所谓的“百业联盟”的经营模式,并通过加盟商向其交纳15%—20%的销售金额,再从中取出5%,用返利的形式还给消费者。其经营模式是否合法规范、科学可行我们姑且不论,但既然是种经营,其经营资格就必须合法,应该有相应注册登记和核准的经营范围。   二论返利的可行性。“万家购物”宣传“够物满500返500,满1000返1000。多买多送,红利不断!”,这真的能完全做到吗?其返利资金从何而来?通过其经营模式不难看出,其资金完全来源于加盟商向其交纳销售和服务金额中提成的15%—20%,而返还消费者的是5%,其宣传的100%返还的资金如何解决?无非是从后来消费的人头上补进,如果后期数量跟进不足,必将导致资金链的断裂而使活动(或称之为“游戏”吧)无法继续下去。   三论知情的全面性。宣传中只要消费满500元就能全额返还,甚至有的加盟商还承诺返还期限。而事实上“万家购物”的返利“政策”会随时作出调整,从6月6日开始会员每提取100元就要缴纳20%的偶然所得税;而对于消费满500元就能每天返还1元的解释是“发展过渡期的促销活动”,“公司不承诺不保证每天的返利是多少”;至于返还的期限更是个未知数,“公司也不承诺多少时间能返回”,只表态要返利只是时间长短问题。换句不好听的话说,你就慢慢等着吧,看来还得祈祷我们的寿命能尽量长一点啊!由此可见,消费者的知情权并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   四论权益的保障性。基于对“万家购物”联盟返利活动以上的分析论证,我们可以看出,在这个活动中得益最大的是“万家购物”,加盟商也因此提高了销售量和营业额,表面看似也为此多支出了15%—20%,而事实上商家会以缩小打折幅度、推荐新产品、推销库存积压商品等形式和途径将此大部分转嫁到消费者头上,说白了这笔钱也还是从消费者口袋中掏出的,而消费者愿意掏这钱的原因无非是看上了返利。如果返利真正到位,消费者则也算是赢家,如果没有兑现或不能完全兑现,则消费者的权益将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   为此,县消保委提出以下观点和建议:   1.建议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对此高度关注,尽早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对“万家购物”经营活动进行前期审核和规范,从主体资格的合法性、订立合同的规范性和广告宣传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如有违法之处应按规定及时严肃查处并予以通报。   2.各加盟商应该意识到加盟后“万家购物”网站联盟所作的宣传和活动,加盟商作为受益体之一也是包括其中,当然最后的责任也理当共同承担,并不能因没有和消费者直接签订承诺协议、没有以自己名义作广告宣传等作为挡箭牌,完全规避和推卸责任。   3.广大消费者要牢固树立理性消费的理念,在消费过程中千万不要轻信、冲动、盲从和被所谓的返利所诱惑;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货比三家,选购真正适合自己又货真价实的商品才是最关键的。   4.如果消费者确实认为购买“万家购物”联盟活动商品或接受服务比较适合自己的消费需求的,请务必细致了解、慎重办理相关手续,最好能与“万家购物”网站和你消费的加盟商三方共同签订一份返利的保障协议或合同,也可由“万家购物”签订承诺,由加盟商提供担保等形式,协议应注明返利的金额标准、计付方式、返利期限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否则其权益很难得到保障,结果将可能面临难以得到应的返利或将陷入漫长的“踢球”**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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