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上花开缓缓开 陌上花开缓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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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娃和缓缓】070929不得不爱~~~~~~~~~ 我是很随性的人,生性洒脱,又有些小固执,常常有出格的想法,今天爱你,可以悉数你种种儒雅,明天爱他,可以道出他N+好处,我活的率性自由,无拘无束,苦了身边的人,对不起! 娃娃对我而言真的是个意外!一起走过的日子,我像闯进玩具店的孩子,高兴的一塌糊涂,谢谢你!揣你在心,无知无觉,了无痕迹,这就是大爱吧!你是我无穷无尽的“唯心”,彻头彻尾的“唯物”,对你的恋是超然的,我爱你! 娃娃形容我的爱,犹如娇嫩的百合,盛时娇嫩,转眼衰败,他说的对!对娃娃的爱,出自本能,很难想象天下还有另一个男人可以让我如对他般的依赖(哦,还要除了爸爸,我爸娶我妈,也算奇迹了),我形容娃娃是文竹,温润如玉、淡雅、持久,经得起回味! 这样说娃娃有老王卖瓜的嫌疑,但却句句属实,认识娃娃的人都觉得他很温柔,我亦如此。被他宠,舒服的感觉无限延展,娃娃算是男人中的极品了吧。反正“娃”入我眼,我就是喜欢!!嘿嘿~~~不得不爱啊!! 不得不爱,还要不得不说一些 娃娃啊,我也认为朴善英很漂亮,气质优雅,你就不必天天说了,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 朴善英,谢谢你,娃娃为你放弃了为我不曾放弃的魔兽世界,他的业余生活终于趋于健康了!明星带来的好处大抵如此,享受变化的人生,然后超乎其上!! 缓缓啊,因为你哈玄,娃娃爱上了朴善英,你不想说两句吗??? 嘿嘿~~~~~~~~~
【随意摊】两只小猪(转贴)~~~~~ 从前有两只小猪,整天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他们相爱着。 每天主人送来吃的时候,公猪总是先让母猪吃, 等她吃饱了再上去吃母猪剩下的东西, 每天晚上公猪总是给母猪放哨, 他生怕主人乘他们熟睡时把母猪拉出去宰了。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母猪日渐长胖,而公猪则一天天瘦下去。 有一天,公猪突然听见主人在跟屠夫商量, 要把长势好的母猪杀了给卖掉,公猪伤心至极。 于是从那天开始公猪性情大变, 每当主人送吃的来时公猪总抢上去把东西吃得一干二净, 每天吃好后便躺下大睡,并且告诉母猪现在换作她来放哨, 如果他发现她没放哨的话就再也不理她。 渐渐地。日子一天天过去,母猪觉得公猪越来越不在乎她, 母猪失望了,而公猪还是若无其事地过着安乐的日子。 很快一个月过去了,主人带着屠夫来到猪圈, 他发现一个月前肥肥壮壮的母猪瘦得没剩下多少肉,而公猪则长得油光发亮。 这时的公猪拼命地奔跑,想引起主人的注意,表明他是头健康的猪。 终于屠夫把公猪拖走了,在拖出猪圈的那一刻,公猪朝着母猪笑着说: “以后别吃这麽多!” 母猪伤心欲绝,拼命地冲出去,但圈门被主人关上了, 隔着栅栏,母猪看着闪着泪光的公猪。 那晚,母猪望着主人一家开心地吃着猪肉, 母猪伤心地躺倒在以前公猪每天睡的地方,突然她发现墙上有行字: “如果爱无法用言语来表达,我愿意用生命来证明”!
【爱玄历程】执子之手,与子同行——玄彬 执子之手,与子同行——玄彬 曾经在博客中说过自己是一个后知后觉的人,只是没想到会“后知”成这个样子,今年的4月终于陷了进去。每天都要预习,翻遍了所有的花絮和大赏,如此心动神驰大概就是喜欢了。 我是在“雪”后,才完整的将“三顺”看了一遍,这种“倒叙”让我无法自拔,犹如身上潋滟的鲜血,稍一触动,竟勃发出来,有了开始,却没有结束。从此“玄”海沉浮,不得救赎。 第一眼看到“雪”中的玄彬,让我心头一颤,只觉得世上竟没有一个词语可以媲美眼前的这个人儿,高挑俊逸的身姿,栀子花般清淡洁白的面容,深邃而精致的五官,温婉柔和的声音。静则坚毅如山石,动则氤氲有致风生水起,如此清冽、甘醇,美得为世所希,相信谁也抵挡不住这极致的美丽。传说人们脸上的酒窝来自于天使的亲吻,这个说法让我欲罢不能,因为天使显然也吻了我两口,只是,天使啊,你未免有些厚此薄彼了,怎么没有像吻他般深深地吻我呢?!免不得再抱怨一下造物主的不公平,为什么好东西都给了这小子呢! 关于“雪”剧,我对编剧有着强烈的不满,我希望的悲剧不是这个样子的。我是学英语的,文学课上接触了Hamlet(哈姆雷特),知道了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the question,时至今日,这仍是我很喜欢的一句话,悲剧存在的意义就在于此,它不只是为了赢得人们一掬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通过悲剧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意义的严肃思索,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哈姆雷特悲剧的意义超越了文艺复兴一个世纪,是西方现代化进程的一个牺牲品。所以“雪”的编剧是不懂悲剧的,但是他是幸运的,在玄彬和成宥利出色的演技下,一切都不那么重要了。爱死了泰雄蹒跚在人群中,一句句“宝珞啊,宝珞啊,宝珞啊,不要走,不要走”,那枯涸的眼眸,那颗荒芜的心。这是一个富不易其心,难不夺其志的男人,这种人不管岁月如何叠加,灵魂始终锐利而纯净,这样的纯净让银幕前的我哭得肝肠寸断。 “雪”的结局纠缠了我很久。我是喜欢泰雄活着的,这印证了我的悲剧论。对于一个可以掌握自己生死的人来说,无可奈何的活着,比干脆一死更加让人怜惜。每每想到从此失去风清月白花下相诉的美景,这样的泰雄让我心疼至极。 因为先看了“雪”,总是感觉玄彬是减了头发,刮掉胡须来诠释玄振轩的,所以有时,不走寻常路反而会有以外的收获,是运气,这种运气很玄妙。 玄振轩。一向讨厌亚洲男人黯淡无神的眼睛,所以迷上了Nicolas Cage那双充满矛盾和挣扎的眼睛,伴随眉宇间淡淡的哀愁,让人看不到边,经常站在Nicolas妻子的角度为她郁闷,终日面对那样的眼神,穷极一生又能看出多少故事呢,好像扯远了。“三顺”中第一次触碰到那么孩子气的眼神,清澈、透明,一眼就可以看到最深处。看看玄振轩,谦谦君子,意态潇洒,时而华丽深邃,时而清新空灵,引得人心悸神摇,犹如酣酒,没错,誓以酣酒亡。 关于“三顺”的成功,我无需赘言,只说说我的最爱吧。 他的衬衣。或粉或白,或青或蓝,从不拘泥于颜色,映照得玄振轩时而桃花旖旎,时而面若芙蓉,让人好不愉快。更喜欢他穿紫色,这个将温暖的红和冷静的蓝合而为一的颜色,像极了他,优雅、高贵、神秘,充满压迫感,不经意间刺激着感官神经。 最深的记忆。振轩在三顺离开后,独自一人在甜品台翻阅三顺的笔记,背影写满惆怅,此情此景,真希望悲哀也可以凝固。这之后的振轩,终于分清了天涯咫尺和咫尺天涯,分清了酵母女人和非酵母女人。身未动,心已远,我的心也随之欢腾起来。 “我想结婚。坐小船度过太平洋,如果一个人坐船的话会害怕,还有,比起一个人划桨,两个人划会更快些。”听了三顺的这句话,我笑了。我向往的独身主义仅仅高喊了22年又9个月,当那双大手抓住我那颗不安的心的时候,我结婚了。2年来,我的婚后生活如单身生活那样自由,不同的是现在有个人会整天惦念着你,这个感觉很幸福,这个过程是享受!聪明如三顺,大概一早就知道了。 “你以为每天都是春天啊?”这个凌厉的老板娘一眼就看透了振轩和三顺的未来,这句话有指桑骂槐的味道哦,仔细品品吧。 “社长雇佣我,我被社长雇佣,如此深厚的关系。” “没盐了,只好拿我的洗脸水煮了,早知道应该去洗个脚,那样味道会更好。” “不会是为了推我下山才来的吧?”如果这是30岁女人的幼稚,罗社长面前的爱情宣言就是睿智。人生如此,幼稚又何妨! “三顺,她是小鸟依人,没错。”面对李部长对三顺的挖苦,振轩的这个说法既是意料之中又是意料之外。人当真是复杂的动物,世上竟没有一件事是绝对的,三顺深夜取车的情景仍然漂在眼前,所有的讥讽在这一刻全部瓦解。一定要问问这个李部长,朴凤淑的二女婿好做吗?? “爱一定要说出来!你放在心里谁能知道啊?”三顺啊,你错了。“我常常威逼利诱老公说他爱我,他的反抗精神每每让我败下阵来,即使我装生气、用武力,他都不曾“屈服”。可是每当生活中出现小差或者计划外的事情,当我手足无措的时候,他为我想办法、出主意,最后总不忘加一句温温的‘我爱你’,就是这句话,让我在逆境中成长,在困难面前坚强。”这是我在博客中,关于老公的一段文字。所以,三顺啊,爱应该说在最重要的时刻,不是吗? “振轩,没有你,我也可以好好活下去。”爱情的路,百转千徊,怎之蓦然回首,那人不在灯火阑珊处。 Happiness is a journey, not a destination. Dance as though no one is watching you. Love as though you have never been hurt before. Sing as though no one can hear you. Live as though heaven is on earth. 让我们一起背下来吧!!!!!!!!!! 文章取名执子之手,与子同行,是因为我已经找到了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他。这是一篇未完成,爱尔兰,我来了!誓将倒叙进行到底啊……… 相逢却似曾相识,未曾相识已相思。
【炫彬天空】执子之手,与子同行——玄彬 执子之手,与子同行——玄彬曾经在博客中说过自己是一个后知后觉的人,只是没想到会“后知”成这个样子,今年的4月终于陷了进去。每天都要预习,翻遍了所有的花絮和大赏,如此心动神驰大概就是喜欢了。我是在“雪”后,才完整的将“三顺”看了一遍,这种“倒叙”让我无法自拔,犹如身上潋滟的鲜血,稍一触动,竟勃发出来,有了开始,却没有结束。从此“玄”海沉浮,不得救赎。第一眼看到“雪”中的玄彬,让我心头一颤,只觉得世上竟没有一个词语可以媲美眼前的这个人儿,高挑俊逸的身姿,栀子花般清淡洁白的面容,深邃而精致的五官,温婉柔和的声音。静则坚毅如山石,动则氤氲有致风生水起,如此清冽、甘醇,美得为世所希,相信谁也抵挡不住这极致的美丽。传说人们脸上的酒窝来自于天使的亲吻,这个说法让我欲罢不能,因为天使显然也吻了我两口,只是,天使啊,你未免有些厚此薄彼了,怎么没有像吻他般深深地吻我呢?!免不得再抱怨一下造物主的不公平,为什么好东西都给了这小子呢!关于“雪”剧,我对编剧有着强烈的不满,我希望的悲剧不是这个样子的。我是学英语的,文学课上接触了Hamlet(哈姆雷特),知道了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the question,时至今日,这仍是我很喜欢的一句话,悲剧存在的意义就在于此,它不只是为了赢得人们一掬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通过悲剧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意义的严肃思索,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哈姆雷特悲剧的意义超越了文艺复兴一个世纪,是西方现代化进程的一个牺牲品。所以“雪”的编剧是不懂悲剧的,但是他是幸运的,在玄彬和成宥利出色的演技下,一切都不那么重要了。爱死了泰雄蹒跚在人群中,一句句“宝珞啊,宝珞啊,宝珞啊,不要走,不要走”,那枯涸的眼眸,那颗荒芜的心。这是一个富不易其心,难不夺其志的男人,这种人不管岁月如何叠加,灵魂始终锐利而纯净,这样的纯净让银幕前的我哭得肝肠寸断。“雪”的结局纠缠了我很久。我是喜欢泰雄活着的,这印证了我的悲剧论。对于一个可以掌握自己生死的人来说,无可奈何的活着,比干脆一死更加让人怜惜。每每想到从此失去风清月白花下相诉的美景,这样的泰雄让我心疼至极。因为先看了“雪”,总是感觉玄彬是减了头发,刮掉胡须来诠释玄振轩的,所以有时,不走寻常路反而会有以外的收获,是运气,这种运气很玄妙。玄振轩。一向讨厌亚洲男人黯淡无神的眼睛,所以迷上了Nicolas Cage那双充满矛盾和挣扎的眼睛,伴随眉宇间淡淡的哀愁,让人看不到边,经常站在Nicolas妻子的角度为她郁闷,终日面对那样的眼神,穷极一生又能看出多少故事呢,好像扯远了。“三顺”中第一次触碰到那么孩子气的眼神,清澈、透明,一眼就可以看到最深处。看看玄振轩,谦谦君子,意态潇洒,时而华丽深邃,时而清新空灵,引得人心悸神摇,犹如酣酒,没错,誓以酣酒亡。 关于“三顺”的成功,我无需赘言,只说说我的最爱吧。他的衬衣。或粉或白,或青或蓝,从不拘泥于颜色,映照得玄振轩时而桃花旖旎,时而面若芙蓉,让人好不愉快。更喜欢他穿紫色,这个将温暖的红和冷静的蓝合而为一的颜色,像极了他,优雅、高贵、神秘,充满压迫感,不经意间刺激着感官神经。最深的记忆。振轩在三顺离开后,独自一人在甜品台翻阅三顺的笔记,背影写满惆怅,此情此景,真希望悲哀也可以凝固。这之后的振轩,终于分清了天涯咫尺和咫尺天涯,分清了酵母女人和非酵母女人。身未动,心已远,我的心也随之欢腾起来。“我想结婚。坐小船度过太平洋,如果一个人坐船的话会害怕,还有,比起一个人划桨,两个人划会更快些。”听了三顺的这句话,我笑了。我向往的独身主义仅仅高喊了22年又9个月,当那双大手抓住我那颗不安的心的时候,我结婚了。2年来,我的婚后生活如单身生活那样自由,不同的是现在有个人会整天惦念着你,这个感觉很幸福,这个过程是享受!聪明如三顺,大概一早就知道了。“你以为每天都是春天啊?”这个凌厉的老板娘一眼就看透了振轩和三顺的未来,这句话有指桑骂槐的味道哦,仔细品品吧。“社长雇佣我,我被社长雇佣,如此深厚的关系。” “没盐了,只好拿我的洗脸水煮了,早知道应该去洗个脚,那样味道会更好。” “不会是为了推我下山才来的吧?”如果这是30岁女人的幼稚,罗社长面前的爱情宣言就是睿智。人生如此,幼稚又何妨!“三顺,她是小鸟依人,没错。”面对李部长对三顺的挖苦,振轩的这个说法既是意料之中又是意料之外。人当真是复杂的动物,世上竟没有一件事是绝对的,三顺深夜取车的情景仍然漂在眼前,所有的讥讽在这一刻全部瓦解。一定要问问这个李部长,朴凤淑的二女婿好做吗??“爱一定要说出来!你放在心里谁能知道啊?”三顺啊,你错了。“我常常威逼利诱老公说他爱我,他的反抗精神每每让我败下阵来,即使我装生气、用武力,他都不曾“屈服”。可是每当生活中出现小差或者计划外的事情,当我手足无措的时候,他为我想办法、出主意,最后总不忘加一句温温的‘我爱你’,就是这句话,让我在逆境中成长,在困难面前坚强。”这是我在博客中,关于老公的一段文字。所以,三顺啊,爱应该说在最重要的时刻,不是吗?“振轩,没有你,我也可以好好活下去。”爱情的路,百转千徊,怎之蓦然回首,那人不在灯火阑珊处。Happiness is a journey, not a destination. Dance as though no one is watching you. Love as though you have never been hurt before. Sing as though no one can hear you. Live as though heaven is on earth.让我们一起背下来吧!!!!!!!!!!文章取名执子之手,与子同行,是因为我已经找到了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他。这是一篇未完成,爱尔兰,我来了!誓将倒叙进行到底啊………相逢却似曾相识,未曾相识已相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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