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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宋观知青的回忆 一个宋观知青的回忆(一) 一九七零年五月二十三日,这是一个让我終身难忘的日子 ,我和妹妹响应毛主席的号召,从泸州一起来到了泸县宋观公社红旗大队(现荞子坝村)第五生产队插队,开始了长达七年的知青生涯。 宋观是泸县福集区的一个乡镇,是典型的一个川南小镇。这里在解放初期,还是泸县的一个区,下辖得胜、光明和顺江等乡镇。弹指一挥间,五十年已经过去,仅凭记忆作一些简单的回忆。 当初,我们下乡时国家补助230元,前半年每月可以从中领15元的生活费,由国家每月供应32斤粮食和一斤猪肉,剩下的140元用于建房和购买生活必需品。刚到生产队的时候,安排我住到牛棚。没过多久,生产队在兴隆湾的水库边上给我们俩子妹修了三间茅草房加一个猪圈,剩余的钱购买了一些简单的家具和农具,就开始了长达七年知青生活。 荞子坝村离宋观街上大约八里地,当初没有公路,只有一条大路经石羔井到荞子坝村。并与本公社前进大队,曹市的一个大队毗邻。第五生产队就在尖山坡、新隆湾和新屋基一带。牛棚在水库边上,是生产队开会和议事的地方。生产队主要收入是征购中卖粮的收入和打草席的收入。粮食分配可达到三百多斤,现金分配可达到七毛多,算一个分配中等偏上的生产队。 宋观一条公里连接到得胜公社,六公里长,我们要步行20里到得胜才能坐车到泸州。七年的知青生活留下了难以磨灭的记忆。当时,我还不到二十岁,妹妹才十六岁。当初,给我评的工分是七分,给妹妹评的是六分。 生产队一个劳动日的工分大约值七毛钱,还不低。慢慢熟练农活后,评到了九分。妹妹在生产队学会了打草席,每年要打半年的草席。我就在生产队干农活。除了打谷子,犁田和耙田没干,其他的农活都干。那时农村粮食产量低,大约有三分之一的农民到了二三月青黄不接的时候缺吃的,有三分之一的农民都没能力养年猪。 下乡的第二年,生产队的母猪死了,妹妹花了五元多去买了一个三斤多猪儿来喂起,第三年,我们俩姊妹在生产队分了一百二十多元现金,还杀了生猪过年,成了宋观公社第一个杀过年猪的知青。农村留给我们很多记忆,一是生产队分的谷草、麦草和自留地收的麦草都要留起盖草房,每年翻盖三分之一,三年才能全部翻盖完。二是每月要烧煤一百多斤,要到顺江的关大井、堆金湾、关山或者其他小煤矿去挑,每次只能挑七八十斤,每月要去挑两次煤炭。每次往返要走四十里以上。三是每天收工回家后,看得见的时候要做做自留地,天黑后再回家煮饭,喂猪,收拾好后就到了晚上十点。四是当地农民从第一年就开始偷我们的东西,种的南瓜、小菜,就连种到地里的红苕种也偷。最后一年,我回泸州过年,把家具全部搬到队长家存放,回生产队后,家里的两扇门都被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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