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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靓颖生日快乐】大家都莫急,秋干物燥易上火.保持平静,路长着呢,要 睡不着,这几天天天来这里逛,看到了不少所谓的事端,有人急得简直要跳楼.我说别别别啊,要有一颗平常心啊,不要像我因为熬夜啊喝酒的啊搞得火气上升,嘴巴鼻子都冒泡了,呵呵,用了好多红霉素眼膏啊.但我这只是身体上的,只是我一个人啊,对其他任何人不构成影响.其实大家都不必上火啊,这些所谓的风浪都是小KISS啦.除了各个超女的铁杆粉丝外,普通人都早已不关心超女了,呵呵.这是我这几天特意向身边各个年龄层次的不少人有意无意地谈论超女话题时感觉到的,绝大多数人真的已经对超女不是很感兴趣了,因为比赛已经结束,唯一还可引起反响和媒体炒作的主要就是这个演唱会了,但是演唱会又基本还是一个卡拉OK大赛,在内容上吸引不了什么人气,于是天娱又开始有意无意地挑起粉丝团之间的PK,至少牢牢地将超女粉丝群的的人气再次凝聚,不至于随着比赛的完结而迅速散去(因为超女们没有自己的歌,如果没有这些不断炒作的话题,人气很容易散的).所以,现在的所谓风浪事端,基本上都是天娱为了拉抬巡演的人气,把票多卖一点,把超女们仅有的一点剩余价值尽快榨干,有意无意地安插几个粽子故意制造挑起的.等巡演一结束,超女基本上要散伙了,天娱和湖南卫视又要打造2006超级男声了,呵呵.到那时,没有实力的超女,不能推自己的歌的超女,就将面临灭顶之灾了.但是大家不要担心靓颖啦,公主是凭她的歌唱实力进入三甲的.她只是今年一不小心作了回超女,如果没有超女比赛,她还是几个赛事的全国或地区的冠军,如果没有超女,她还是会参加其他的比赛并肯定取得名次.是金子总会发光,她或早或晚,至少会成为流行歌坛的一个实力派歌手,在圈子里立足,也许不会大红大紫或者成为国际巨星什么的,但她肯定有自己的一席之地,肯定会有自己的一批追随者.其他超女呢,如果没有超女比赛,她们中能和靓颖一样,必然成名成星的会有几个呢?笔笔应该有可能,纪敏佳也是一个参赛狂,实力也摆在那,最终也可能成名,但是名气不会大.除此之外呢,都不好说,呵呵.真希望这个巡演少几场,快点结束了,靓颖还是少参加几场的好,累坏了嗓子可真是掉得大.至于粉丝之间单纯地为了人气而比拼,说句心里话,我是不屑的,呵呵.要看长远些,等超女们真的有自己的歌的时候,再投入现在的热情去支抚育,才是正道.现在啊,最好不要透支青春和热情.要知道,没有一个人永远会处于激情状态的,来得越快越厉害,最终也会退得越快越厉害的.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不论是生活啊工作啊爱情啊方方面面的,我说的是常态啊,少数人永远处于一种激情亢奋状态的,也有,不多,不是圣人就是BT,总之都是极端分子,呵呵,不值得效仿,一般人也效仿不来.所以大家都不用急,慢慢来,看细水长流,热情也一样.
【靓颖生日快乐】多数演唱曲目涉嫌侵权。转贴啊,还是希望公主早日 多数演唱曲目涉嫌侵权 超女演唱会遭索赔50万 点击:32074 1 2 [嘎嘎叫] 发表于2005-10-11 10:15 [彩信][引用][回复][编辑] 10月9日,超女北京演唱会开场前几个小时,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简称音著协)和主办方谈判破裂,未能就音乐版权使用费一事达成协议。演唱会如期举行,昨日上午,音著协发出措辞严厉的律师函,称演唱会侵权,向主办方索赔50万元。 音著协:超女唱的歌多数未经授权 音著协负责表演权事务的朱先生说,协会于9月20日向主办方发函,要求该演唱会在9月30日前取得许可,并支付版权使用费,双方一直谈到10月9日。在谈判未果、未获授权的情况下,演唱会仍于10月9日晚举行,已构成侵权事实。音著协方面提供了一份歌曲名单:包括《想唱就唱》《我和我的祖国》《天仙配》《天堂》《蒙古人》《同一首歌》《山歌好比春江水》《半个月亮爬上来》《浏阳河》《流星雨》等中文歌曲,及《We Will Rock You》《I Believe》《How Do I Love》《Loving You》等外文歌曲。朱先生表示,从节目单来看,除少数几首原创歌曲外,超女演唱会的绝大多数曲目版权均归音著协管理。外文歌曲的版权是音著协与我国港台地区及欧美等国家的协会签订相互代表协议而享有管理权的。 谈判中,争议焦点是版权使用费的数额和计算方法。朱先生称,按有关规定,演唱会版税率最低为2.5%,照此标准计算,使用费应为实际座位数×票价×2.5%,考虑到实际情况比较复杂,音著协又做出一些让步,但主办方始终不肯接受。 朱先生指出,音乐作品表演权是属于“专有许可”,未经版权人许可演出即构成侵权,所以演前协商与侵权后解决的方式有所不同,音著协倾向于补救性协商,协商不成,只好提起诉讼,按最高额度索赔。 据音著协工作人员透露,该协会正在跟踪超女全国巡演,一家一家地谈,目前成都的主办方已支付了使用费,上海和北京“仍在谈”。 主办方:音著协的收费标准是“霸王条款” 昨天下午,记者采访了超女北京演唱会主办方之一的中国国际文化艺术公司(简称国际文艺)。一位自称“法律部门知情人”的女士向记者介绍了一些情况。 这位知情人介绍,此事并非主办方不配合,自从9月22日演唱会获批后,国际文艺就不停地和音著协联系,谈使用费问题,但音著协方面只提交钱,一直不肯提供详细曲目,不说哪首歌是他们代理的;当时时间紧迫,所以“十一”前双方没有谈妥;即10月9日马上接着谈,仍未达成一致。 知情人不承认“版税最低2.5%”的标准,说这个标准是音著协自己定的。那么多少钱主办方可以接受呢?知情人没有正面回答,不过她透露,刚结束的S.H.E演唱会、以及超女成都演唱会的使用费,都比这个标准要低。她表示将和音著协继续协商。 记者就此事采访湖南卫视,湖南卫视法律顾问赵先生表示没收到音著协发来的律师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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