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装】 【武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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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广大医务工作者医师节快乐! 致全县医务工作者的慰问信 全县广大医务工作者:暑往秋来,金风送爽。值此第八个中国医师节来临之际,县委、县政府向奋战在全县卫生健康战线上的广大医务工作者,致以节日的祝贺和诚挚的慰问!向默默支持医疗事业、无私奉献的医务人员家属,表示衷心的感谢!向长期以来关心重视威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医乃仁术,厚德笃行。长期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县广大医务工作者秉承“敬佑生命”的初心本色,一袭白衣,满腔热血,在方寸之间锤炼技艺,在危急险要中守护生命。在你们的努力下,全县医疗水平显著提升,县医院在全国3000余家考核中获评A等,县中医院正式纳入三级医院管理;妇幼健康服务提质增效,新生儿疾病筛查率、青少年儿童脊柱侧弯筛查率实现“2个100%”,县妇幼保健院通过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评审;医防融合创新稳步推进,洺州镇卫生院入选基层医防融合慢病(老年病)管理中心试点。你们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初心,彰显了新时代医务工作者的责任担当,筑牢了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的坚实屏障。德馨于行,技精于勤。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十五五”谋篇布局之年,也是威县推进高质量发展关键一年。县委、县政府将一如既往重视医疗卫生事业,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县域医疗服务体系均衡发展,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关心爱护医务工作者,倾听其心声、帮助其生长,为其创造良好工作环境。全县广大医务工作者要自觉胸怀“国之大者”、不负“民之所望”,循“医者仁心”之古训,法“救死扶伤”之职守,承“大爱无疆”之境界,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高质量健康服务,不断推进全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最后,再次衷心祝愿全县广大医师们节日快乐!祝愿你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中共威县县委威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9日 内容转自威县发布
文明养犬倡议书 全县居民朋友们: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饲养宠物犬成为部分居民的一种生活方式,但有些犬主不文明的养犬行为,造成了环境污染,干扰了居民生活,犬只伤人事件也时有发生,对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带来一定的隐患。犬只的行为折射的是养犬人的文明意识和文明行为,反映的是居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的文明程度。为深入贯彻落实好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大力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打造优美和谐、安全健康的人居环境,我们向广大居民朋友们发出依法文明养犬的一封信: 一、要遵规守约,依法养犬。自觉遵守《邢台市养犬管理条例》,按照《邢台市养犬管理条例》,树立依法养犬、科学养犬、文明养犬意识,自觉接受养犬管理部门的管理,广大市民对不文明养犬的行为要主动劝阻制止并举报。 二、要加强管理,规范养犬。严格遵守养犬登记和免疫制度,不随意遗弃犬只,户外遛犬时随身携带养犬证件,主动使用束犬链(绳)牵领,主动为犬只戴嘴套,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避免犬只近距离接触小孩、老人、孕妇等特殊群体,避免发生咬伤他人的悲剧事件,犬只不慎咬伤他人时,养犬人应主动对伤者实施救治。对于纵犬伤人行为,公安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予以处罚。三、要爱护环境,文明养犬。携犬出户时,不随意践踏草坪、花坛,不占用公共设施,不在公共区域梳理犬只毛发;防止犬只在公园、休闲场所、道路及绿化带等地排泄粪便,对排泄的粪便,要及时清理,并妥善处置;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犬只侵扰他人正常生活秩序,在合适的时间和地点遛犬;不带大型犬、烈性犬出入公共场所;不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携犬与他人同乘电梯。 四、要讲文明、守秩序。遵规守约依法文明养犬,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是每位居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希望广大居民朋友能够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真正做到依法、文明养犬,以实际行动做新时代遵规守约的文明居民,为打造美丽和谐的威县贡献一份力量! 威县公安局2023年10月20日
威县关于划定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通 告 威县关于划定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 通 告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实现科学精准防控,切实保障辖区内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病例和协查函推送阳性轨迹人员居住地、活动轨迹、停留时间等因素,经研判决定自2022年11月19日起,将以下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 固献镇蒋家庄村、侯家村、沙河王庄村; 第什营镇张王目村、马厂村、佃尚营村; 洺州镇黄街村、李寨村; 高公庄乡大赵庄村; 方营镇宋庄村、第三口村、里村、徐固寨村、陵上村; 七级镇前七级村、后魏疃村、前尹村; 侯贯镇西侯贯村、西王村、刘庄村、后郭固村;和园新城8号楼; 万友中央公园16号楼1单元; 圣丰国际21号楼1单元; 港达国际小区A区C2、E11、E2、D1号楼; 大都汇欧洲城37号楼2单元; 顺城国际3号楼5单元; 万友熙园14号楼2单元; 圣丰时代13号楼; 燕山华府小区33号楼2单元; 宏屹小区1号楼3单元。 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请风险区内的居民朋友严格落实防控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特此通告。 威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9日
威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常态化新冠病毒 威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 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筛查工作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为及时排查疫情潜在风险,自5月23日起,我县开展了每周一次的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筛查。广大居民积极配合、主动参与,保障了核酸筛查平稳、高效、有序开展。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和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鉴于我县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对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筛查工作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7月5日起,暂停全县每周一次的常态化新冠病毒核酸筛查。 二、自7月5日起,居民进入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再查验7日内核酸阴性证明。 三、省、市明确的重点人群按照相关要求和规定频次继续做好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 四、有核酸检测需求的居民,按照“愿检尽检”的规定,到各医疗卫生机构核酸采样点进行检测,费用自理。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携手并肩,同心同行,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感谢广大居民朋友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上述政策如有调整将另行通告。 威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4日
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对在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的公告 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对在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威县道路行车秩序,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提高道路的通行能力,推进文明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公安部《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规程》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规范提升威县非现场执法工作,结合威县道路交通实际,现对威县辖区在用的监控抓拍设备点位予以公告,具体位置: 一、闯红灯设备类: 大王线与王世公丁字口、武馆线与大王线交叉口、爱国路与交通大街交叉口、开放路与腾飞大街交叉口、朝阳路与西环交叉口、顺城路与西环交叉口、交通大街与顺城路交叉口、交通大街与洺水路交叉口、开放路与振兴大街交叉口、南环与腾飞大街交叉口、南环与邢临线交叉口、南环与中华大街交叉口、世纪大街与朝阳路交叉口、世纪大街与顺城路交叉口、世纪大街与开放路交叉口、世纪大街与爱国路交叉口、爱国路与中华大街交叉口、开放路与西二外环交叉口、开放路与中华大街交叉口、中华大街与顺城路交叉口、洺水路与友谊大街交叉口、中华大街与洺水路交叉口、邢临线与大葛寨高速连接线口、顺城路与腾飞大街交叉口、南环与北外大街交叉口。 以上路口闯红灯设备,抓拍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的违法行为。 二、公路卡口设备类: 1、开放路与中华大街卡口。此公路卡口设备抓拍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 2、106国道七级卡口、106国道经镇卡口、106国道北高庄卡口、106国道芦头卡口。以上公路卡口设备,抓拍未按规定车道行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 三、测速设备类: 顺城路西迎宾大道卡口、东迎宾大道五里台卡口、枣园卡口、第什营卡口、北杨庄卡口、小王曲卡口、常庄工业园卡口、邵固卡口、北台吉卡口。以上测速卡口设备,抓拍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的违法行为。 公示期自2021年11月16日起,公示期五日,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特此公告 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11月16日 文章来源:威县交警
2021年威县城区小学招生摸底统计公告威县教育局 为科学划定 2021年威县城区小学招生摸底统计公告 威县教育局 为科学划定2021年威县城区小学招生片区范围,依法、依规、有序做好招生工作,现对2021年秋季城区就读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进行摸底统计,本次摸底统计仅作为2021年城区小学招生划片的参考,不作为入学的凭证。实际招生划片以教育局2021年城区小学招生公告为准。请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积极配合。 一、统计对象 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统计时间 网址开放时间:2021年8月24日0:00时—25日24:00时; 三、统计方式 网上统计+网上审核 四、统计流程 通过微信公众号入口或输入网址进入“威县义务教育招生系统”——注册用户设置密码—承诺填报信息真实有效——选择批次(只能选择一个批次)——按要求填报信息——上传证件照片——依据划片填报学校(只能选择一所)——保存提交—学校审核——摸底统计结束。(注:《2021年威县城区小学摸底统计示意图》中,片区交界等不明确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 家长需牢记用户名及密码,保持注册手机畅通,待公众号发布正式报名通知后,及时查看学校相关信息。 五、统计类别及上传资料说明 第一类:城中村类,学校服务片区内原村落、街道居民,户口一致的适龄儿童,由其监护人上传户口薄、出生医学证明; 第二类:房户一致类,学校服务片区内常住户口(儿童户籍新迁入的,必须一年以上)、监护人有片内房产(房产用途为住宅)、长期实际居住,户口、房产、居住一致,且房产为第一监护人100%产权所有的,上传户口簿、房产证明、儿童出生证明材料、水电费单据等相关资料图片。在城区有多处房产的,由其父母确定其中一处房产作为划片招生的依据;城区原住居民只有老住宅,没有宅基证、房产证的,以户口本为准(儿童新迁入的要求一年以上),并提供水电费等证明, 第三类:直系三代类,直系三代同住,房产在适龄儿童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的(注:儿童户籍新迁入的,必须一年以上),需户口本显示适龄儿童与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关系,并且适龄儿童的父母没有房产。同时需提供:住所证明(证件规划用途须为住宅的土地使用证、房产证、交款手续及水电费等辅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该生父母无房产的证明。 第四类:拆迁户类,学校服务片区内拆迁户且未入住新居的,选择原户籍地所属片区学校统计信息,需至少上传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盖章)、有效回迁证明、户口簿、儿童出生证明等相关资料图片。 第五类:有户籍无房产类,有学校片区内户籍无片区房产的,需至少上传户口簿、儿童出生证明等相关资料图片。 第六类:工商业者、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类,户口不在本地,且常年在城区居住经商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由其监护人提供户口薄、营业执照(一年以上;外县市户籍提供居住证)、房屋租住协议以及租赁房屋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 关于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享受国家优待政策的入学相关规定:享受国家优待政策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由所属部门统一办理,报名前所属部门汇总报名材料提交教育局专项工作小组统一审核调剂,学校复审合格后录取。 六、统计注意事项 1、摸底统计先后次序、网上报名先后次序均不影响学位分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即有效。 2、适龄儿童家长要按时参加网上摸底信息统计,无特殊情况逾期不参加摸底统计的,不再列入威县2021年城区小学划片招生范围,将由威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家长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统计信息(2021年8月24日0:00时—25日24:00时)。期间任何时间统计、修改信息均可,超过规定时间,平台将自动关闭统计、修改功能,但家长仍可登录平台查询审核结果。 4、网上填报的信息与提供的资料需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由儿童监护人承担后果。 5、已购买新房但未交房、未入住的,不作为拥有房产的依据。 6、各学校已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学校门口张贴划片图、咨询电话。家长如有疑惑或困难,可在所申报学校咨询解决。 本公告解释权归威县教育局所有,且只适用于2021年小学招生摸底统计使用。 附件:1、2021年威县城区小学摸底统计区域划分范围 2、2021年威县城区小学摸底统计示意图 3、城区各小学咨询电话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1: 2021年威县城区小学摸底统计区域划分范围 1、居民户口簿住址为城区原街(村)居民的: (1)东街、东关适龄儿童在威县第一小学(朝阳路小学)参与摸底; (2)北关、李庄、围子园、霍冉庄、皇神庙适龄儿童在威县第二小学(原实验小学)参与摸底; (3)南街、北街、南关、西街、星光、黄街、王庄村适龄儿童在威县第三小学(南街小学)参与摸底; (4)桑庄村适龄儿童在威县第四小学(仲夷小学东区)参与摸底; (5)北郭庄村适龄儿童在威县第五小学(仲夷小学西区)参与摸底; (6)白伏村、东郭庄、十里村、张庄、时庄适龄儿童在威县第四中学小学部(思源实验学校)参与摸底; (7)五里台、辛庄村的适龄儿童在华仕学校参与摸底; (8)姜七里、赵七里、范七里适龄儿童在第五中学小学部参与摸底; (9)郭安陵、管安陵、罗安陵、马安陵适龄儿童在威县第六小学(安陵实验学校)参与摸底; (10)李寨适龄儿童(包括沿街门市的外来务工和工商业者)在李寨小学参与摸底; (11)大高庙村、小高庙村适龄儿童在威县第七小学(新实验小学)参与摸底。 (12)洺州镇马庄村、香花营村适龄儿童在第五小学北校区参与摸底。 2、居民户口簿住址为其他区域,且在城区有房产并居住的,具体安排如下: (1)威县第一小学(朝阳路小学)划片范围:三多大街以西、洺水路以南、北外大街-北街以东、南一环以北区域居住的;和三多大街以西、开放路以南、中华大街以东、洺水路以北区域居住的,及洺辉小区、丽景小区、银花小区、东方茗苑小区居住的。 (2)威县第二小学(原实验小学)划片范围:洺水路以北、开放路以南、中华大街以西,西二环以东区域居住的,及杏林东区和杏林宅区居住的。 (3)威县第三小学(南街小学)划片范围:洺水路以南、北外街-北街以西、西二环以东区域居住的。 (4)威县第四小学(仲夷小学东区)划片范围:中华大街以东、爱国路以南、开放路以北、晨光大街以西合围区域居住的。 (5)威县第五小学(仲夷小学西区)划片范围:中华大街以西、开放路以北、西一环以东、爱国路以南区域居住的。(不包括康泰国际北区、香榭里小区、杏林东区和杏林宅区)。光明路以北区域购房并居住的在第五小学北校区参与摸底。 (6)威县第六小学(安陵实验学校)划片范围:三多大街以东、开放路以南、振兴大街以西、朝阳路以北区域居住的;及燕山路以南、振兴大街以西、开放路以北、王陵公园以东区域居住的。 (7)威县第七小学(新实验小学)划片范围:中华大街以西、光明路以南、爱国路以北、西二环以东区域居住的;及开放路以北、爱国路以南、西二环以东,北郭庄村以西区域居住的(包括香榭里小区、康泰国际北区、冀南商贸港小区)。 (8)威县第四中学小学部(思源实验学校)划片范围:振兴大街以东、朝阳路以北、跨越路以西、洺水路以南区域居住的,以及金水河物流区域居住的。 (9)第五中学小学部(七里实验学校)划片范围:晨光大街以东、燕山路以北、光明路以南、振兴大街以西区域居住的。 (10)华仕小学划片范围:滨河家园小区、红星和院、红星印月城居住的。(按公立义务生对待) (11)世纪大街以东开发区企业负责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子女由教育局根据各学校情况统筹协调进行安置。 附件:2 图片 附件:3 城区各小学咨询电话 第一小学:13784049776 第二小学:17732951089 15200188662 第三小学:15175466880 第四小学:0319-6120166 0319-6120104 第五小学:本部:0319-5965566 北区 0319-5960550 第六小学:15132987396 第七小学:0319-6186281 第四中学小学部:18333998279 15833730340 第五中学小学部:0319-6153299 18131903239 李寨小学:13903291786 华仕小学:0319-6180009
威县教育局关于规范县域内民办学校招生行为的公告 全县各民办中 威县教育局 关于规范县域内民办学校招生行为的公告 全县各民办中小学校: 根据《邢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邢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优化公办、民办义务教育结构,结合我县实际,现公告如下: 一、严禁提前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要落实公民同招工作要求,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坚决杜绝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 二、公开招生计划 义务教育学校秋季学期起始年级(新一年级、新初一年级)民办学校招生数占所在年级全部新生比例,不得超过目前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在校生占比的50%,严格按照比例测定学校招生计划,严禁超计划招生。 三、实行网上报名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继续通过网上报名平台,实施网上报名,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电脑随机派位招生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学校不得自行组织,随机派位过程应邀请公证机构、中小学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参与监督,派位结果即时向社会公开。 四、严禁招收插班生 为实现2022年底义务教育民办在校生占比5%以内的目标,严格控制增量、逐步消化存量,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招收插班生。 五、加强宣传引导 教育行政部门、各民办学校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充分、深入、细致解读当地入学政策,着力宣传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措施,要引导广大家长充分提高认识,树立科学教育观念,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错误评价导向。民办学校通过教育局招生平台报名并录取的学生,教育局予以认可;凡通过学校、个人、其他组织参与报名的,属于违规招生行为,都不予注册学籍,一切后果自负。 六、健全招生监管和问责机制 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规范性、严肃性和公正性。对违规的民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违规违纪的个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对校长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直至撤职或者解除聘用关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2021年7月21日
威县招生委员会关于2021年中考期间考试环境综合治理的通 威县招生委员会 关于2021年中考期间考试环境综合治理的 通 告 为了确保我县2021年初中毕业升学和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试顺利进行,给广大考生营造公平、公正、安全、安静的考试环境,特作如下通告: 一、6月21日8:00至22日19:00,一中考点、二中考点周围一公里以内,所有建筑、电焊、装潢施工作业全部停工。(负责部门:住建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分局、城管局) 二、6月21日至22日,城区内禁止商业网点、流动商贩、集贸市场等场所使用高音喇叭和招商音响。(负责部门: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城管局) 三、6月21日至22日,禁止任何单位、个人、社会团体在一中考点、二中考点周边一公里范围内搞任何形式的集会活动,禁止在城区内鸣放电子炮,严禁燃放烟花爆竹。(负责部门:公安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分局) 四、6月21日至22日,加大城区商业摊点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的整治力度,确保交通畅通。(负责部门:交警大队、市场监管局、城管局) 五、6月21日至22日,考试进行期间(7:30-18:30),进入城区的所有机动车辆禁止鸣号;一中考点、二中考点门口禁止非考试工作车辆通行、停放。(负责部门:交警大队) 六、中考前,城区餐饮、住宿等服务行业要认真开展一次卫生大清理,加强卫生消毒工作,自觉坚持规范、诚信经营。(负责部门:市场监管局、卫健局) 七、中考期间,将从严、从重查处非法招生宣传、兜售作弊器材等影响考试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负责部门:公安局、教育局、市场监管局、网信办) 举报电话:0319—6165491 15132919688 威县招生委员会 2021年6月12日
威县公安局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全县人民、社会各界朋友:非法燃放 威县公安局 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 全县人民、社会各界朋友: 非法燃放烟花爆竹不仅造成环境和噪音污染,而且极易引发火灾、人身伤亡等治安灾害事故,给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严重危害。自2020年1月,威县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政策实施以来,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政策落地实施,有力服务了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大局,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赢得了社会各界的支持。 县公安局再次明确:2021年我县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政策没有变化,造谣传谣、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坚决打击,严肃追究发布者、转发者等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为进一步规范全县烟花爆竹禁燃工作,巩固来之不易的环境治理成果,希望社会各界朋友自觉做到以下三点: 一、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响应、坚决执行现威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禁令,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在全县范围内不燃放烟花爆竹。 二、主动接受和参与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使禁燃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全社会共遵文明倡议的舆论氛围。 三、请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迅速拨打“110”报警电话,向公安机关举报,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四、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巡查力度,对发生的非法燃放行为,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决不姑息迁就。 真诚地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共同携手、立即行动,改变陋习、崇尚文明,通过我们大家的不懈努力,创造良好的全县禁燃新秩序,为平安威县、法治威县、文明威县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威县公安局 2021年2月4日
全县在外的父老乡亲们:你们好!值此牛年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家乡 全县在外的父老乡亲们: 你们好! 值此牛年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家乡人民向您致以节日的问候和新春的祝福!当前,全球疫情加速蔓延,境外输入病例持续增加;国内本土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春节就要到了,人员流动性加大、聚集性活动特别是室内活动增多,疫情传播风险进一步加大。为此,我们考虑再三,特修家书一封,遥寄远在他乡的各位父老乡亲。 一 请您“非必要不返乡” 大疫当前,爱家乡,就尽可能莫返乡。大家身在异域他乡,又逢此新春佳节,肯定倍加思念家乡。然而春节期间,人员流动量大,公共交通人群较为复杂,存在较大病毒感染风险。加之返程后需要再次配合我县落实防控措施,在家短暂停留既麻烦自己和家人,又不能团圆团聚走亲访友。全国各地已陆续出台“就地过年”优惠政策,还望各位乡亲安心待在当地,避免往返奔波给自己和家人带来风险。如果您在家乡的老人和小孩需要照顾、亲朋好友需要慰问,可以及时与所在村(社区)取得联系,他们将第一时间为您提供服务,解决您的后顾之忧。心安之处即故乡。请您心怀大义,勇于担当,努力把思乡之苦化作爱乡之情,用牵挂之心担起护乡之义,以小家不便换来大家之安。 二 请您“返乡前必报备” 按照当前的防控要求,高风险地区人员均在本地过年;中风险地区人员原则上就地过年,确需返威要报防领办批准;低风险地区人员提倡群众“就地过年”,确需返乡的,需没有中高风险地区行程轨迹,“健康码”“行程码”无异常信息,提前3天报告村委会(社区),同时需持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落实所属乡镇(社区)疫情防控措施,居家健康监测14天,还要每7天进行一次自费核酸检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不访友,请务必切记。境外返乡人员需在入境地集中隔离14天或21天,不足21天的补齐21天,核酸检测呈阴性方可解除集中隔离转居家7天医学观察。国内中风险地区返回威县的人员需落实“14+7”集中隔离观察和2次核酸+1次血清抗体检测,费用自理。所有集中隔离人员观察期满14天进行核酸检测,检测阴性者需再居家观察7天,经检测仍为阴性,方可解除观察返回农村(社区),纳入网格化管理。机关、企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带头在工作地过年。 三 请您“旅途中强防护” 确需返乡的乡亲们,请务必提前3天向所在乡镇(街道)咨询报备(我们为此专门制作了返乡人员在线申报二维码,方便您申请报备。申报内容包括:返乡原因、出发地、出发时间、出行方式、途经路线、预计到达时间等)。返程之前,请准备好旅途所需防疫物品、健康绿码和3日内核检阴性证明,并选择合适的出行时间和交通工具,避免多次中转或旅途中长时间停留。返乡途中,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选择合法运营车辆、遵守秩序和乘务人员管理,并妥善保存票据。途中注意安全,按规范全程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到家后及时对随身物品表面进行消毒。途中如出现发热、干咳或其他呼吸道感染症状,请第一时间就近就医就诊,并取消和终止返乡。 四 请您“日常时重防疫” 返威后,需要严格遵守防疫有关规定,主动纳入网格化管理,14天内不出家门,主动接受健康监测,14天居家健康监测解除后也要尽量不外出旅行或探亲访友,如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外出提前向所在村(居)、单位报备。严格避免多人聚会聚餐,实行分餐公筷,不食生冷食物。尽量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非必要不参加各类宴会、庙会,尽可能错时错峰外出购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电梯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要严格落实1米线社交距离、戴口罩、勤通风、勤洗手等个人防护措施。要加强锻炼,密切关注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若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第一时间拨打120,乘坐救护车前往县医院发热门诊,就医时如实告知在外就职、经商、务工、求学地点及有关情况,主动配合医疗机构问询。 预防胜于救治,多一分用心就少一分风险。让我们共同携手,保护自己,关爱家人,筑牢防控堡垒,共迎新春到来!最后,再次感谢各位父老乡亲对家乡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衷心祝愿大家新年吉祥、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家乡防控办和乡镇社区24小时热线电话,请您惠存: 县防控办热线电话:0319-6162142 洺州镇热线电话:0319-6162360 第什营镇热线电话:0319-6110159 方营镇热线电话:0319-6100017 章台镇热线电话:0319-6206349 贺营镇热线电话:0319-6223799 贺钊镇热线电话:0319-6222003 张营乡热线电话:0319-6240117 梨园屯镇热线电话:0319-6017011 固献乡热线电话:0319-6020188 枣元乡热线电话:0319-6100017 侯贯镇热线电话:0319-6352019 常庄镇热线电话:0319-6393018 常屯乡热线电话:0319-6373003 七级镇热线电话:0319-6273048 赵村镇热线电话:0319-6315111 高公庄乡热线电话:0319-6295008 高新区热线电话:0319-6029199 县社区办热线电话:0319-3251187 威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9日
1月26日16时,邢台市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二十场新闻 1月26日16时,邢台市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二十场新闻发布会,邢台市副市长邓素雪介绍,春节临近,为有序引导、切实规范人员来返邢工作,邢台市依法开展分区分级、科学施策、精准管控。原则上,高风险地区人员不进不出,中风险地区严格管控,低风险地区人员凭健康码通行。 一是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干部职工一律在单位所在地过年,一律不出境,尽量不离开本地,确有需要的,严格审批管理。 二是从事进口物品搬运、运输、存储和销售环节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在工作地休假或工作。 三是从低风险地区来返邢人员,提前3天报告村(居)委会和网格员,同时需持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每7天进行一次自费核酸检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不访友。 四是跨区域务工人员非必要不返乡,引导务工人员留在务工地过年,错峰返乡返岗。 五是加强入境返邢人员管理,对确有必要回国的入邢返邢人员,严格实行信息报告制度和闭环管理,落实单位社区“二包一”和社区“一包一”等措施,在对入境来邢返邢人员实施“14+7”隔离观察措施的基础上,再增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纳入社会网格化管理,期间不得离开居家场所。 邢台市将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12345市长热线和0319-5215115/5215116疫情防控热线的作用,及时回应、妥善解决群众来邢返邢诉求,引导保障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威县城乡客运逐步有序恢复正常运营 威县城乡客运逐步有序恢复正常运营 为切实加强威县交通运输行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病毒通过车辆及司乘人员传播,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社会稳定,按照邢台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交通检疫组《关于城市客运有序恢复正常运营的通知》(邢交检【2021】18号)文件及市、县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结合威县实际情况运力逐步有序恢复运营。 根据预计客流情况研判,城市公交计划开通城区1、2、3路,线路运力投入安排为正常时的40%。城乡公交线路暂按正常运力和班次的40%恢复运营,每天2个班次。在满足人民群众出行的基础上,结合威县出租车运营实际情况,协调现有运力逐步恢复运营。第一批投入车辆50辆。 按要求做好工作人员配戴口罩、扫健康码等防护工作,防止交叉感染。汽车客运站及各企业要对进出站旅客及上下车旅客进行体温检测、扫健康码及信息登记工作,同时在客运站侯车室内设置留观隔离室,对体温高于37.3℃的旅客进行暂时留观隔离,并按照威县防领办要求进行处置,对拒不佩戴口罩和扫健康码的拒绝乘车。 严格按照规定对车辆内外及门把手等主要部位进行清洁消毒。城乡及城际车辆运送的旅客一律在车站内上下,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严格按照许可线路行驶和站点停靠,不得在中途随意上下旅客。每车配备相应的健康码、喷壶、消毒液、体温检测仪等,确保新冠肺炎病毒不通过交通工具进行传播。出租车要做到“一趟次一消毒”及旅客测温、扫健康码、登记工作。
威县关于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通告 威县关于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通告 按照省市安排,经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1月16日12时解除全县居民居家封控状态,恢复正常生产、生活。为守住疫情防控成果,守护群众生命安全,阻断疫情在我县传播,确保全县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将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外来人员管控。外来人员主动向单位、社区(村委会)报备。到威的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解除隔离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回威时,主动提前3天向所在社区(村委会)和工作单位报备,报告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等情况,配合相关机构做好排查、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工作。 二、全面落实管控。全县农村、社区继续设置卡口,加强对外来人员的排查,继续查验健康码、测体温、出入登记,发现黄、红码的报告指挥部办公室,凡是从高、中风险地区返(来)威人员必须持有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没有核酸检测证明的,实行“落地即检”,检测结果阴性且体温正常情况下,方可自由有序流动。需要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的要主动配合乡镇、社区落实管控措施。 三、做好重点(场所)防护。商场、超市、餐馆、影院、酒店等公共场所有序放开,必须落实佩戴口罩、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行程码,“一米线”等防控措施,按75%的流量采取限流措施。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监所、精神疾病防治机构等特殊场所必须做到封闭管理,严格探视制度,提供人性化服务。 四、严控聚集活动。取消集体团拜、大型慰问、体育赛事、联欢聚餐、民间庙会、宗教活动、跨年活动等室内聚集性大型活动,从严控制室内聚集性文旅活动、宗亲聚会、婚礼婚宴和同学、校友、商会联谊等各类民间规模性聚餐活动。家庭聚餐、聚会控制在10人以下,党员干部带头拒绝参加任何形式的宴请,秉承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原则,控制人员聚集。 五、减少人员流动。少走动、少串门,倡导全县居民节日期间不外出,在本地过年;在威务工人员留在我县过年;通知在外地的亲属留在当地过年。 六、注重个人防护。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食物烧熟煮透,用公筷等良好习惯。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治,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要做好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发挥哨点作用。医院、诊所、药店、车站、商场等哨点要切实扛起哨兵责任。药店要实行购药登记并且日报告,小诊所、门诊部、村卫生室一律不准接诊发热患者,发现发热患者立即管控报告,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要落实首诊负责制,确保“早发现”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八、强化冷链食品管控。商家外购冷链食品要提前2天向县市场监管局报备,没有经过我县核酸检测的不能出库入市,商超要设立进口冷鲜食品销售专柜并标注产地,实行交付实名登记或扫码支付销售,倡导不购买、不食用、不运输进口冷链食品。 九、落实消杀制度。严格按照县疾控中心印制的消杀规范,落实各项消杀措施。 十、强化政策落实。对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威县疫情防控办公室电话:6269008 6162142 威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 年1 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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