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笔小昕 铅笔小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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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小乖 有时候我怀念我的小狗。唯一养过的一只小动物。  是20岁的时候得到生日礼物。  那个夏天,朋友把它送给我,是非常小的一只狗,肥胖的,绒绒的,纯白的毛色中杂着几块俏皮的黑色斑纹。我伸出手指摸它湿湿的小圆鼻子,它天真地抬起头看我,然后用它温暖湿润的小舌头,轻轻舔我的手指。那一刻,我的心柔软地膨胀起来,灌满了清澈柔情的水。  我在灼热的阳光下,飞跑着去超市买牛奶和牛肉干。我不知道我可以给它什么更好的东西。一颗心在跑的时候,跳得让我疼痛。  我们开始一起生活。我叫它小乖,这是我取的名字,它接受了这个称呼,何时何地,只要我大声呼唤,它就向我飞跑而来。常常一起去公园散步,它跟着我,因为太小,跑起来还摇摇晃晃的。  我爬在地上擦地板的时候,它就在纸盒子里面探出小脑袋,我擦到那里,它的视线跟到那里。当然更多的时候,它非常喜欢躺在我的肚子上睡觉,也许因为那里比较暖和。我们常常玩的亲密游戏是,我叫它的名字,然后躲起来,它就开始四处找我。一边轻轻地抱怨地叫着。  很奇怪它的眼睛,象一个婴儿。纯洁,无邪。当我们互相凝望的时候,我知道我们是相爱的。  一个星期后,它突然开始生病。不肯吃任何东西。一直躺在角落里睡觉。  我很着急,打电话给朋友,朋友对我说,你给它吃得太好,伺候得太细心。一条小杂种狗,随便着养就是了。  可是我无法随便,我如此深爱它。我强迫它张开嘴巴给它喂药片碾成的粉末和水,依然每天去买牛奶和鸡肝。但是它已经没有任何活力。惶然的我,只好把它抱到朋友的家里。  在路上的公共汽车里,它依然躺在我的肚子上,还勉强抬起头来看我,黑黑的圆眼睛充满悲哀。  朋友的妈妈帮我照顾它,她给它吃药,用冷的毛巾垫在它的小脑袋下面。那个晚上,我留在朋友的家里睡觉,不敢回去,怕小乖会死掉。它已经处于弥留状态。不肯吃晚饭,坐在地上,一边抚摸着它,一边不停地哭。  朋友的妈妈说,不用这样伤心。只是一条狗。可是我哭得更凶。  那天我是睡在阳台上的凉席上。  半夜,突然惊醒,听到小乖细细的叫声。它趴在我的肩上,用它凉凉的小舌头,舔我的耳朵。它来告诉我,它好了。我们没有吵醒任何人,黑暗中,抱着它温暖的小身体,我们彼此怜惜地亲昵着。我记得自己泪流满面。  就在那一刻,我决定,我要离它而去。  我把小乖留在了朋友的家里,坚决不肯再带它回家。下楼的时候,小乖一直跟我到楼道口,睁着它疑惑的眼睛,不知道我为何不抱它一起走。  我看也不看它。飞快地跑了出去。  朋友说,你真的不要它了?  我说,是的。我承担不起这份感情,还是断了好。因为我是个容易溃败的人。  小乖在朋友的家里留了很长时间。我偶尔去看它,给它带去牛肉干和牛奶,次数很少。  它总是认出我。围着我的脚撒欢,躺下来让我抚摸它的肚子,显得很快乐。它一天天地长大,成为一条平淡无奇的母狗,喜欢跑到楼下的垃圾筒里去撒野,身上很肮脏。朋友因为搬家,最终把它送到了乡下。  小乖彻底地失去了踪迹。  朋友有时候还是会笑着对我说,你真的很残酷,坚决就不再肯收留它。  我说是啊,我就是这样的。可是我没有再养过狗。我一直保留着和小乖在一起的照片。  那时候它还很小,趴在我的裙子上。我看到我们两个都是很快乐的样子。  只有情缘是伤感的。□
【转贴】做一只等爱的狐狸 假如下辈子真的不做人了,我选择,做一只等爱的狐狸。  我会把我的地穴建在麦田旁边的苹果树下,晴朗的天气,如果有轻快的风吹过,我会坐在地穴边的草地上,优雅的梳梳我漂亮的金黄色皮毛。  每个清晨,当温暖的阳光照在地穴的入口时,我醒来。地穴里干燥而清洁,铺着气味甜甜的稻草。先到水边洗洗爪子,再来一只野兔或者秧鸡作早餐,也许我也会潜进附近的农家,追逐那些呆头呆脑的鸡,带着战利品从农妇的叱骂和扫帚下溜走,狡猾的微笑。哦,别忘了,我是一只狐狸呀!  我会喜欢在傍晚的空气里奔跑,穿过草地,在树林里逛逛,我认识每一棵树,知道这一天它们过的好不好。你看,梧桐温和而宽厚,桦树爱闹小性子,像个被宠坏的小姑娘,樟木是端庄芬芳的淑女,千万别去惹一棵不高兴的胡桃,它们的脾气可坏呢。  在有月亮的晚上,我会在田埂上散一个小小的步,我的脚步是轻盈的,柔和的,特别是当我不想被别的生物发现的时候,我就像一个夜的精灵。在露水弥漫的夜气里,我听得到纺织娘在小声吟唱,而我,还会望着月亮出一会神,想想自己的心事。  我将过着一只平凡的狐狸所应该过的平凡的生活。  我的内心世界是简单的,寂寞的。我期望着被“驯服”,它的意思是,互相信任。这是一件被人遗忘很久的事了。当然我不会轻易的去信任一个手里拿着棍子或者枪的人类,是的,他们自称为“猎人”,瞧瞧吧!他们连同类的“人”都“猎”,你还能指望他放过我们狐狸吗?!我不想作为一张美丽的皮去装饰别人的墙壁,我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我在等待。  我盼望着在一个好天气,天蓝的让人想哭,我坐在开满花的苹果树下,这时有个人走了过来。他很有耐心,刚一开始,他坐在离我稍远一点的草地上,我呢,用眼角的余光偷偷盯着他。这样,他每天每天的朝我靠近……我们慢慢的熟悉了。  是的,在不知不觉中,他在我心中成了世界上成百上千的人中的唯一,而对于他,我也是世界上成百上千只狐狸中的唯一。啊!我单调的生活开始充满阳光。我能听出他与其他人的脚步声的不同,其他人的脚步声会使我马上钻进地穴,而他的脚步声却美如音乐,可以把我诱出地穴。当我看到金色的麦田,我就会想到他,我会喜欢上田野里风沙沙的响声。  这个人就是我的小王子,我知道,我已经被他驯服了。  和他相处的时光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一段日子,直到我们离别的一刻。  小王子最后还是要回到他的星球,童话是这么写的,那里有他的玫瑰在等着他。  于是我对他说:  “再见吧。这就是我要告诉你的秘密。其实它很简单:凭借心灵的观察才是可靠的,重要的东西,并非眼睛所见。”  我的小王子默默的听着。  “你为你的玫瑰所付出的时间,对它们来说是那么重要。”  我的小王子抬起头看着我,我微笑着告诉他:  “你要为你的玫瑰尽责……”  小王子终于走了,回到了他那个遥远的小小星球上,而我,哦,我仍然住在麦田旁边苹果树下的地穴里,我仍然喜欢在晴朗的天气坐在草地上,听麦田里风沙沙的响着……  我就是那只等爱的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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