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一中 风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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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手的故事》——名著新读 《骑手的故事》——名著新读 凸凹   解读"作家的作家"博尔赫斯是件困难的事。他的散文名篇《骑手的故事》,叙述了骑手在广阔的城市中无所适从的情状,颇耐人寻味,引起我对文化形态的思考——   应该说,中国人敞开自己的国门和敞开自己的心扉一样,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因为历史与文化的经验积累,使中国人记住了一个朴素而真切的道理:外邪进不了一个封闭的世界。不设防的城池是最容易被攻破的;而不设防的心灵也是最容易被伤害的。在这一点上,秦始皇是最得其要义的:他焚书坑儒与修建长城,正是为了给他的统治人为地制造一种空前绝后的安全存在的理由。焚书是从时间上着眼,割断人们对历史的记忆,使其成为"始皇";修建长城,则是在空间上立足,阻挡一切陌生的不可理解的异质化的信息与文化的侵扰,使其惟我独尊。他掌握了时空的支配权,即拥有了比帝王更本质的权利。所以,从政治形态上认识他,他是一个专制的暴君;而从文化形态上理解他,他则是一个伟大的智者——他是中国文化的标识性人物。   康有为周游欧陆十一国,悟出外国之所以常有"弑君"的变故,概因为宫墙太矮的缘故见康有为《塞耳维亚京悲罗吉辣记》。为此,鲁迅在《谚语》一文中,着实羞刺了他一番。尽管鲁迅有他特别的用意,但却更反证出了中国文化是一种时空感很强的文化,这是民族封闭性的历史渊源。   如果抽象地理解中国文化的时空感,一定会产生歧义:因为,时,是历史的延续;空,则是个广阔的疆域——从本源上,它有很强的开放意义。而这里所界定的时空,正是它的反面。所以,理解中国文化的时空含义,必须和它的历史结合起来。由秦始皇的统治历史可以看出,封建专制的文化形态,是从疆域的有限性中,追求时空把握的无限性;其政治含义,就是不仅囊括权力之内的拥有,更要取得权力之外的支配权。这就是封建官吏既专制又贪婪的历史原因。这种文化的特征,是重支配而轻实践的,在行动人格层面上,便封闭而保守。它的传承者的精神面目必定是迟疑不前的:他们不会义无反顾,他们要进退有据,即:要有依托与据守,一定要靠点什么,扶点什么。一旦无"墙"可靠,无"墙"可扶,便茫然无措——远处的花草再艳丽,也不可贸然采撷;那花草丛中,很可能有一口陷阱。   所以,中国文化是一种人格分裂的文化。   然而,开放的民族就一定有健全的文化品格么?   成吉思汗发动的战争进入到了最后阶段,他的一位将领说,新归顺的臣民不会打仗,对我们毫无用处,倒不如将他们斩尽杀绝为好;城池也应该烧毁,把它变成巨大的牧场,不然,城市便无法利用。很显然,这些游牧民族根本不知道如何管理城市,他们不懂得利用城市来巩固扩大他们的势力范围的道理。这是一个有意思的例证:让来自草原的群落中间不经过某种过渡便立即接管具有现代文明的城市,也正如让在城墙里呆得太久的人出城而治,同样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所以他们的烧杀,并非出于本性的残忍,而是由于他们不知该怎么办,他们别无选择——从文化形态上说,系他们没有现成的文化经验所借鉴所凭依。   游牧民族的开放性,只表现在疆域的无限性,其时空的把握是有限的,权力的支配能力也是有限的。另,游牧民族生活空间的不稳定性,使其文化资源的积累变得尤其困难。相反的,秦始皇的"围墙"虽然有封闭功能,但也有仓储功能,可以避免经验与文化的漫漶与流失。所以,从某种意义上看,封闭的过程,也正是建立秩序与理性的三家书谭过程。而游牧文化开放性的文化就不具有这样的稳定特征,他重感受而不重经验,率性而缺乏理性;经验与理性的缺席,使它不具备包容性,使它无能力完成对外来文化的消化与承接,便以破坏为指归。因此,在它攻击与征服的同时,"外邪"也就乘虚而入了。   有人说,游牧民族只有出行的路,而没有回家的路,是有一定的道理的。因为,围墙正是"家"的象征。由此可以看出,勇敢的人并非智者,开明的人亦未必是有力量的人,这与他们的来路有关。所以,文化优劣,只是个相对的概念--优即劣,劣即优,要以辩证的眼光看。但无论如何,秦始皇与成吉思汗,一个农夫,一个骑手,生存状态的不同,导致了他们不同的文化走向;但他们都是卓绝的人,因为他们都给各自的文化找到了存在的理由。   所以,我们应该动态地审视历史文化,那种偏执于本体文化的人,往往是危险的,他们要把文化推向死路;那种崇媚于外来文化的人,也同样是危险的,他们要掘空脚下的土壤,断了本体文化的生路——一味的封闭,正如罐水养鱼,鱼游得再怡然自得,终究是长不大的,也游不到大海中去;还要有大的生存空间,还要有活水的滋润。而盲目的开放也是不可取的:开放只是手段,目的是更好地"固本",使肌体更强健;为了开放而开放,拥有的同时就是丧失,因为丧失了"本源性"的东西,便会使人忘了来路,使文化失了根性,而无根的"植株"是很难长得茁健而高大的。   眼下,颇有些把手段当目的的氛围了,一些歪曲和贬损民族文化的声音也愈来愈响亮了;直让人生出一丝担忧。文化理性的建构就显得愈来愈重要了。
博尔赫斯爱谁多一点? 【书山有路】博尔赫斯爱谁多一点? 2006-08-14 09:46:03 来源:南方都市报   王晓渔    德·昆西、狄更斯,都是活跃于19世纪的英国作家,前者比后者大27岁。但两人的区别不在于年龄,而是写作,德·昆西以《一个吸鸦片者的自白》而闻名,狄更斯则以《双城记》、《雾都孤儿》而著称。这些都是文学常识,不必多说。可是我在对照阅读《博尔赫斯文集·文论自述卷》(海南国际新闻出版中心,1996年)和《博尔赫斯全集·散文卷(上)》(浙江文艺出版社,1999年)时,却发现两者难以辨别。  在《柯尔律治之花》的末尾,博尔赫斯表示他“一直认为几近无限的文学集中在一个人身上”。这“一个人”可能是谁?博尔赫斯提名了好几位人选,可是文集版最后一个是狄更斯,全集版却是德·昆西。由于译文没有按照惯例附注原文,迄今为止我也不太清楚博尔赫斯是爱狄更斯多一点,还是爱德·昆西多一点。  更不可思议的是,全集版列举的作家还比文集版多出一位惠特曼,全集果然很“全”。就是同一篇文章里,还有多处人名出入:文集版的16世纪西班牙文人塞尼卡在全集版是公元前后的斯多葛主义者塞内加,文集版的16世纪西班牙作家金蒂利亚诺在全集版是古罗马演说家昆提利安。  这种现象并非孤例。我曾同时阅读福柯的《疯癫与文明》(刘北成、杨远婴译,三联书店,1999年)和《古典时代疯狂史》(林志明译,三联书店,2005年),它们其实是同一本书,不过前者是缩写本,后者是全译本。两种译本的风格迥异自然在情理之中,但出乎意料的是两种译本对年代的“翻译”都截然不同。林译本在第一章开首即提到“路易八世(Louis VIII)在1266年为法国制定麻风院规约”,而刘译本却是1226年。通过查找资料可以知道路易八世于1226年去世,尽管没法判断刘译本是否正确,林译本让路易八世起死复生,实在让人不解。一家享有学术盛誉的出版社,出版同一本书的不同版本,还会出现这种问题,真不知道说什么好。不少译者喜欢把责任推给排字工人,称之为“手民误植”,可是这两本书之间的出入似乎无法归咎于此:林译本的“1612年10月24日”在刘译本是“1612年12月24日”,林译本的“理查三世”在刘译本是“爱德华三世”,林译本的《疯人船》写于1497年、刘译本则是写于1494年;林译本的纽伦堡有62个疯子、刘译本则有63个疯子——仅仅10多页就有这么多的区别,逼得读者阅读福柯都要采取版本校勘的方法。  近年来,对翻译的批评“甚嚣尘上”,我一向有些不以为然。不管稿费标准还是学术工分,翻译都“低人一等”。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这种违背文化生产规律的做法必然“恶有恶报”。更何况,一种语言与另一种语言很难一一对应,没有争议的翻译几乎是不存在的。这就像拿着显微镜去看任何一份食物,总能看到细菌。但是,翻译到了孟子成为门修斯(这个典故来自《民族-国家与暴力》,该书也是由三联书店出版)、德·昆西和狄更斯不分的地步,这就不是分歧而是错误、不是细菌而是污点了。  
陈晓明:博尔赫斯与张爱玲不可以批评吗? 对博尔赫斯和张爱玲被推崇经典代表作的质疑 陈晓明 博尔赫斯与张爱玲完全不相干,虽然他们所处的时期大抵相当。但他们都有一点共同之处,就是他们的小说都被捧为至高无上的经典。博尔赫斯的小说被西方捧为经典,张爱玲则被众多的中国张迷视为完美的文学形象。其中《倾城之恋》则更是张的作品中被推为至尊之作。这倒令我有些好奇。文学作品,说到趣味,自然无所谓标准,完全可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是稍为了解现象学或解释学的人,则会对这种说法表示怀疑。所谓的“仁者”、“智者”其实都是我们占主流地位的话语制造生产出来,都是文学经典生产的产物,与那些经典作品一样,这些经典的读者——这些仁者、智者,并没有多少自己个人的趣味的决定性。在自以为是纯粹“个人好恶”时,那脑袋里早已经被灌进去了不少的迷魂汤。真正的文学批评是干什么么?就是不要给人灌迷魂汤,尽量还给人,还给事物一种清白。这样说太理想性,更正确一点后现代说法,是多种话语在一个场域中较量,使之达到平衡。越是多样化的话语角力,越有可能给出一种多元、多边的话语场域,这使人们的“前理解”不会太顽固。也就使独断的真理不会“一股独大”。 这里还是要回去说说“文学性的诡秘性”这个话题。 文学性的诡秘之处在于——正如德里达所说,它存在,又不存在,它处于一切边缘,包括文学本身的边缘。现在,这种玄妙的游戏式的探讨已经激不起人们的兴趣了,更为时尚的是重建“人民性”的话语。这种话语调动的资源更为丰富充裕,获得的响应范围也广阔得多。一种话语具有优先性和优越性,并不是因为它本身真的具有多少道德的含量,而是它的功能所具有的现实放大效应。即便如此,我们依然怀着一种陈腐的热情,去谈论“文学性”,去寻觅那些可能无法辩认的踪迹。对一部作品来说,很难指出“文学性”存在于何处。布鲁姆认为具有独创性的作品就是好作品,无疑也是文学性突出的作品,而独创性的标志在他看来那就是陌生化。在被确认为好的经典的文学作品中,仅仅是陌生化、仅仅是文本相互的指涉关系够不够?是不是就能确定它的文学性?它就是好的,它就具有典律的意义。实际上,我们完全有可能通过小说的形式技巧去判断一篇(部)作品的文学性,在“纯文学”观念的意义,我们可以谈论文学的价值,区别文学品质的差异和高低。而这些,构成文学永远传承的生生不息的历史——这是文学自身的历史。文学拥有自己的历史,它并不一定就是被外部的现实斗争拖着走的侏儒。人们对文学性的看法会有很大分歧,同样一部作品,我们可以做出很不相同的判断,对于一作品来说,文学性既存在,又不存在,既这样存在,又那样存在。文学确实不是一种本体化的或本质化的要素质料。我可以举一个颇为极端的例子。比如说像博尔赫斯的《死亡与罗盘》,也翻译做《死亡与指南针》。.博尔赫斯被推崇为是20世纪最伟大的作家,这点应该没有什么疑义。布鲁姆也推崇他为20世纪最伟大的作家,布鲁姆在西方漫长的文学史的比照中也认为博尔赫斯是最好的作家。他认为在博尔赫斯的所有小说中,最好的小说是这篇小说。可想而知这部小说被提到什么地步?毫无疑问,它是经典的,他的最好的小说。但就是这样一篇小说就我来看,依然可以提出很多疑问。博尔赫斯的作品是陌生化的,这是没有问题的。他的写作,他的小说是纯粹的小说,远离现实历史。他长期担任图书馆的馆长,生活局限在图书馆里面。有记者问博尔赫斯:“在您的一生中,文学究竟意味着什么?”博尔赫斯深情回答说道:“幸运和幸福”。他说在他撰写生平第一行文字之前,他就有一种神秘的感觉。毫无疑问正是这个原因,博尔赫斯说他知道他的命运是从事文学。除了当读者之外,还有当一名作家的幸运,他感到这真是幸福。博尔赫斯写过一首诗,叫做《关于天赐的诗》,诗中写道:“我心里一直都在暗暗设想,天堂应该是图书馆的模样”。博尔赫斯还是说得很感人:他说,被图书馆包围是一种非常美好的感觉。他说这句话时他双眼已经瞎了,但他说,“我已经看不了书了,但只要一挨近图书,我还会产生一种幸福的感受……”。
《一个后现代主义者的谋杀》 作者: 传播者最近在五元书店买下《一个后现代主义者的谋杀》这本书,不过可不是5元买到的,而是45元,原价88元。此书作者专门写这些学术小说,前不久将他的《学术会议上的惨案》读了一半(这就够了),那本小册子,讲的是在一次传播学的学术会议上,五个传播学教授互相谋杀,一个杀一个的故事。借由演讲和教授们的信件展开了对传播学的论述。此书在学理讲演上,没什么独到之处,在故事结构上也很牵强。基本被我归为垃圾书一类。只是书里揭示的一个主题还算深刻:学术圈就是名利场,研究大众传播的教授从来都处理不好自己身边人际传播的问题。 《学术会议上的惨案》是本垃圾小说,不代表作者的其他书也是垃圾。《一个后现代主义者的谋杀》写于1997年,讲的是一个后现代研究教授在自己家同时被四种方式谋杀了,毒酒,枪杀,匕首,毒镖……然后警长对教授身边的人进行盘问,一群后现代主义者将警长忽悠得晕头转向,陷入话语迷魂阵。警长后来又在教授的书房里看了未及寄出的信件,有写给利奥塔的、有写给鲍德里亚的、有写给哈贝马斯的,作者借由警长的盘问,和信笺的阅读,描述了“后现代”是什么?对后现代主义的信徒来说,谋杀是不需要动机的。最后,警长认为教授在被谋杀以前就自杀了(或发病死了),谋杀者谋杀的是一个死者,所以没有人获罪。多么后现代的一个结局。 在1997年后,作者又写了多本类似风格的小说,比如2000年的《学术会议上的惨案》(讲传播的),《涂尔干死了》(讲社会学的)等,写的多了,也就滥了,情节老套。这样的写作手法只适合介绍光怪陆离的后现代主义。 这本书在中国有两个版本,都是插图版,一个是28元的彩色版(基本是单色),另一个是我买下的定价为88元的全彩版。我为什么要花几倍的钱买全彩版呢?其实有些买椟还珠的味道。这本书里有百多幅插图(绘画、照片、行为艺术等),这些插图都是后现代风格的,这些图和小说的情节毫无关系,是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的编辑自己加的。所以这本书的风格本身就是后现代的,插图和文字拼贴成了一本书。我有理由相信,冲着文字买的读者,会选择“平价版”,冲着图买的,会选择“天价版”。既然是读图、读名画,就视觉效果来说,单色哪比得上铜板纸全彩呢?曾经在书店想淘这本书,找到的都是平价本,一直没买,却在五元书店淘到了,最后还是以半价的形式买下的。这个买书的过程也够后现代的。如果再追究到底的话,我其实想要的也并不是这本书,而是想要一本全彩的后现代主义画册或摄影集,一直没机会买到(可能没有这方面的书。),所以只好拿这种插图本小说来看看了。当一本小说,不是被“读”,而是被“看”的时候,作者和图书编辑、读者,谁是生产者,谁是消费者呢?菲斯克肯定会说:读者是主体,生产的是快感。作者是商品,他的作品被包装销售,卖的甚至不是本意,这就是“作者死了”的后现代变种。 扫描式浏览小说的文字,发现翻译并不如人意,鲍曼的一本书名名叫《后现代性的通告》,却被翻译为《后现代性的亲密》,intimations这个名词怎么可以被翻译成“亲密”呢?于是 ,不情愿地在书上标出这个错误。《学术会议上的惨案》一书中对传播学术语的翻译也是让人头疼,约定俗成的“使用与满足”理论非要翻译成“用途(useage)与满足”,类似错误不胜枚举。这也是目前翻译界的一个严重问题,那就是很多学术专业书籍和半学术类书籍,是让英文系或法文系的人翻译的,他们往往缺乏必要的学科背景,能术语都翻不出来,又怎么可能领会作者的意思了。于是,鲍德里亚的《消费社会》被翻译成垃圾(法语系人翻译的),鲍曼的《现代性与矛盾性》(英语系人翻译的)也被翻译成垃圾,几乎所有后现代性研究的书的翻译,都无法令人满意。可笑的是,译者还在后记里写到,译者才疏学浅,对专业背景缺乏了解等等,这是谦虚还是托辞呢?才疏学浅、学养不足就不要翻译,以误人子弟。 文字是固定的,图象是流动的。还是读图令人愉快。这种愉快是流动的。
博尔赫斯年谱 博尔赫斯年谱 林一安编写  全名:豪尔赫·弗朗西斯科·伊西多罗·路伊斯·博尔赫斯·阿塞维多   常用名: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Jorge Luis Borges,1899-1986)   1899年  8月24日出生于布宜诺斯艾利斯市图库曼大街840号。(故居已被拆除840号原址现在830号处,而今840号楼房约在1930年修建,与博尔赫斯故居无关。)父为豪尔赫·吉列尔莫·博尔赫斯(1874-1938),律师,现代语言师范学校心理学教师;母为莱昂纳尔·阿塞维多(1876-1975)。   1901年 全家从图库曼大街840号外祖父伊西多罗·阿塞维多(1828-1905)家迁出,移居塞拉诺夫大街(今博尔赫斯大街)2135号   1905年 向父亲表示当作家的愿望,受到鼓励。   1907年 用英文写希腊神话一篇。   1908年 取材《堂吉诃德》,用西班牙文创作第一篇叙述作中《致命的护眼罩》。   1909年 在布宜诺斯艾利斯《民族报》发表奥斯卡·王尔德著名短篇小说《快乐王子》的西班牙译文,署名豪尔赫·博尔赫斯,被认为出自其父手笔。        去圣尼古拉其市旅行,初识潘帕草原风貌。   1914年 父亲因双目几乎失明,决定退休,携全家长期旅居欧洲。全家遍游伦敦、巴黎,最后定居日内瓦。       开始中学生涯。在卡尔维诺后来就读的同一所学校学习。攻读法语和拉丁文。       读法国古典作品,同时读卡莱尔与切斯特顿。借助字典及海涅诗歌自学德文。       读沃尔特·惠特曼,读叔本华与尼采。   1919年  全家移居西班牙,先在巴塞罗那,后在马略尔卡定居。        在马略尔卡的巴尔德莫萨镇进修拉丁文。完成两部从未发表的作品:《红色的旋律》(俄国革命颂诗)及小说《赌徒的纸牌》。 去塞维利亚旅行,接触极端主义运动。        第一首诗《致大海》发表。为当时重要刊物《螺旋桨》、《塞万提斯》、《极端》等撰稿。   1920年 访问马德里。参加西班牙作家聚谈会。结识著名作家巴列-因克兰、胡安·拉蒙·希门内斯、奥尔特加-加塞特、赫拉尔多·迭戈。读马查多、贡戈拉、乌纳穆诺、比利来罗埃尔、克韦多。      1921年 举家返回布宜诺斯艾利斯,入住布尔内斯大街2216号。       由马塞多尼奥·费尔南德斯帮助,创办《棱镜》(创刊号有其妹诺拉木刻插图)、《般头》杂志(该刊历时两年――1922至1924年)       自费出版诗集《布宜诺斯艾利斯激情》   1923年 再次访欧。遍游伦敦、巴黎、帕尔玛、巴塞罗那;回国途中在里斯本逗留。   1924年 与里卡多·吉拉尔德斯合作,重办《船头》杂志。积极为青年先锋派刊物《马丁·菲耶罗》撰稿。        结识泰戈尔        迁居金塔纳大街222号   1925年 出版诗集《面前的月亮》,散文集《探讨集》。       结识阿根廷著名女作家维多利亚·奥坎波(1890-1979)。   1926年 散文集《我希望的尺度》出版。   1928年 《阿根廷人的语言》面世。        结识墨西哥著名作家阿方索·雷耶斯。   1929年 迁居普伦埃东大街2190号。出版诗集《圣马丁札记》。   1930年 出版《埃瓦里斯托·卡列戈》,这是他童年时代常来他家作客的父亲的好友、民间诗人的传记。   1931年 开始为维多利亚·奥坎波创办的《南方》杂志撰稿。   1932年 出版论文集《讨论集》。        结识阿道弗·比奥伊·卡萨雷斯,后成为其学生、合作者和密友。   1933年 《麦克风》杂志8月号一一半篇幅讨论博尔赫斯作品,撰稿者有诸多西班牙和拉美作家。        为《评论报》文学副刊撰稿。   1935年 短篇小说集《恶棍列传》出版。
博尔赫斯全集卷首语 献给莱昂纳尔.阿塞韦多.德.博尔赫斯①      我想写下一段自白,这自白既是我个人的,也具有普遍意义,因为一个人经历过的事情所有的人都可以经历。我说的是一件很久以前、业已淡忘了的往事。那是我的命名日期间的事情,幼年时期命名日期间的事情。当时我接到了礼物,心想自己是个孩子,什么事情也没有做过,绝对没有做过,不配得到那些礼物。当然,我从来没有把这个想法说出来,童年是怯懦的。从那时起,你给了我那么多东西,已经过去了那么多年,有那么多魂牵梦萦的往事。父亲,诺拉②,祖父母,外祖父母,你的记忆及因此而引发的长辈的记忆(庭院、奴隶、送水的挑夫、秘鲁轻骑兵的进袭和罗萨斯带来的耻辱),你勇陷囹圄而我们这些男性却默不做声。帕索.德尔莫利诺③,日内瓦和奥斯汀的清晨,共同度过的黎明和黄昏,你刚刚开始的晚景,你对狄更斯和埃萨.德.克罗兹④的痴迷,妈妈,你本人。      这是你和我悄悄话,其余的全都是空话,魏尔兰说的真好。                                                          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 ①博尔赫斯的母亲,对博尔赫斯一生影响甚巨,1975年以99岁高龄去世。 ②博尔赫斯的妹妹。 ③乌拉圭蒙得维的亚一郊县名。 ④葡萄牙小说家(1845—1900)。
博尔赫斯对话集在拉美出版 博尔赫斯对话集在拉美出版 2006年6月12日 11:11 合肥晚报 阿根廷诗人和散文家奥斯瓦尔多·费拉里近日在墨西哥出版了《与博尔赫斯的对话》,以纪念博尔赫斯逝世20周年。这本书收集了博尔赫斯在生命的最后3年里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城市电台录制的118次对话。费拉里说,这部对话集充分展示了博尔赫斯的智慧,能让读者更加理解博尔赫斯的作品和思想。在博尔赫斯生命的最后3年里,布宜诺斯艾利斯城市电台每周播出一期费拉里主持的与博尔赫斯的对话节目,谈话内容次日刊登于《阿根廷时报》。从南美大陆、大海、政治到爱和佛教,从塞万提斯的作品到阿根廷人的身份认同,博尔赫斯在节目中就许多话题侃侃而谈。费拉里说:“博尔赫斯从来不用事先知道要谈什么,只要麦克风一开,他就有说不完的话。”他还提到,博尔赫斯还是无名小卒时,他俩就已相识,当时博尔赫斯还很年轻,但费拉里“从他身上感受到一种精神,就像墨西哥作家帕斯(代表作品《孤独的迷宫》)的文学作品里传递出来的一样”。《与博尔赫斯的对话》由墨西哥21世纪出版社出版,分上下两部,将在拉美地区和西班牙销售。据悉,这本书的法语、德语和葡萄牙语版也将于近期出版。拉丁美洲文学大师博尔赫斯生于1899年,卒于1986年。他的作品以短篇小说为主,其中充满着交错的时空、非正常的逻辑和迷宫般的情节,仿佛要超越一切时空与所有思想对话。其代表作有《刀疤》《小径分叉的花园》《环行废墟》《心狠手辣的解放者莫雷尔》《玫瑰角的汉子》《巴比伦彩票》等。
《红楼梦迷案》第八章 第八章1次日清晨,宝玉一睡醒,赶忙起身。随行的丫鬟媚人服侍着梳洗一番,正劝他莫再出去惹事,宝玉不听,出了房门,便去寻许世生。昨夜他与许世生、张德辉等人讨论薛蟠遭遇的这件离奇案子,甚为兴奋,然一时难有结论。今日他跃跃欲试,想继续随许世生一同查案去。不料许世生已经离了客栈外出,宝玉追问众人,众人皆推说不知,更极力劝阻宝玉,昨日受了不少惊吓,今日须在客栈里安心静养,宝玉难免气恼抱怨,暂且不提。且说许世生独自早早便离开了赵家客栈,前一日在康河县的经历,尤其晚间在鸣凤客栈遇到幽兰一帮人,让他似乎略有所悟。然而对于此案的关键之处,他觉得眼前仍然迷雾重重,显然案情的真相另有玄机。许世生并不指望官府能很快将幽兰、虬髯大汉等人缉拿归案,他现在要去探察的,是有关此案的另外一条线索。原来,就在昨日,许世生差遣王三到藏春苑打探消息,事先把关键之处一一给他交代清楚。这王三甚是机灵,先换上身体面的长袍,外人倒看不出只是薛家的仆人。加之手持许世生事先给他的知县老爷的手令,心里有底,气度从容。到了藏春苑,假说要为知县大人的贵客挑选一位色艺俱佳的姑娘作陪,藏春苑的院主王氏自然不感怠慢,忙过来招呼,又叫出了白玉、牡丹,陪笑道:“这两位姑娘都是我们院子里一等的人材,想必定能称知县老爷贵客的心意”。王三毕竟跟随薛蟠多年,见过不少世面,酒色财气之类谙熟,此时有此机会,不慌不忙,吩咐白玉和牡丹先弹唱一曲。一曲唱罢,王三鼓掌喝彩,转头对王氏道:“院主所言不虚,两位姑娘容貌出众,唱起曲来也煞是动听,这样吧,我有几句话嘱咐她们,等会便到府里回话。”院主王氏识相退下。王三与白玉、牡丹闲聊一阵,便有意把话题转到藏春苑的姑娘春桃身上。白玉和牡丹谈及这个话题,不禁伤感,说春桃姐不但色艺出众,而且心地善良,与院子里的众姐妹相处融洽,谁料却落得如此悲惨的下场,让人心生悲戚。王三附和着叹息几声,说道:“此事实属不幸,那夜春桃姑娘贸然随客人外出,确是大意了些。”白玉不以为然道:“院子里的姑娘随客外出,也是常事,算不了什么,谁知竟会碰上这等凶徒。何况春桃在城里本有相好之人,时而在外留宿,院主和姐妹们都不以为意的。”王三听她如此说,故意又道:“春桃既是这藏春苑里当红的姑娘,想必她的情人定是城里的富商或者官宦子弟了。”牡丹在一旁撇嘴道:“世人皆以这等眼光轻觑我们,以为全都嫌贫爱富,春桃姐却并非贪图富贵之人。”王三听她话里有文章,试探着问道:“那依你所说,春桃姑娘的情人是何等样人?”牡丹乃觉自己失言,低头不语。白玉忙岔开话题,笑道:“这位大爷,总扯那些没啥要紧的作甚,我再给您弹首曲儿听吧。”王三见两人口风紧了,不愿再说,心中转念,顿时脸色一变,冷笑道:“实话与你两个说吧,知县老爷差我到这藏春苑,实是为调查春桃命案。只因此案尚有若干未明之处,须一一核实清楚。那春桃的情人或许与此案有莫大干系,如今你二人既不愿在此处说,那便只好到公堂之上交代了。”说着,王三从袖中取出一封上面盖有县衙红印的公函,得意洋洋地向白玉与牡丹展示。白玉、牡丹见了,都惊得面如土色,白玉战战兢兢道:“大爷勿怒,小女子照实说便是。春桃有一次曾说起,她那情人姓韩,是个秀才,就住在城中的木石巷。两人自小相识,后来不幸离散,前年才在康河县重逢。”王三起了疑心:“这韩秀才想必没多少银子,春桃却是院子里当红的姑娘,她与穷酸秀才来往,院主岂能乐意?”牡丹忙解释道:“此事春桃只与我们两三个最投契的姐妹说起,院主决然不知。春桃每次去韩秀才那里,都随身带着些以前的积蓄,快到那边时,还乔装打扮一番。回来交给院主白花花的银子,她满心欢喜,怎还会多问?”王三听牡丹说的有理,不由满心欢喜,心想此番来藏春苑,探听到春桃的情人是谁这个讯息,可算不虚此行。他又继续追问有关韩秀才的情况,白玉她们也只知这韩秀才穷得很,平时靠买些字画谋生。王三见状,便不再理睬兀自惶惶不安的白玉与牡丹,径直离开藏春苑,返回赵家客栈。
谈谈几本历史侦探小说〈朝云观〉、〈断剑〉、〈玫瑰的名字〉,未看 帖篇以前写的旧帖历史的迷雾风一中历史推理小说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让当代的侦探去侦破历史上的谜案,比如约瑟芬·铁伊《时间的女儿》,另一种就是象高罗佩《狄公案》和安伯托·埃柯《玫瑰的名字》那样,讲述近代以前的侦探故事。在这些语言不同服色各异的侦探当中,大唐名相狄仁杰最让人仰慕,他的主要任务是治理当时世界上最强盛的帝国,断案只算副业,略施小技便大功告成,其他侦探难以望其项背。  《朝云观》一案说的是狄公在大雨之夜借宿到朝云观,他立刻敏锐地发现观里有人在为非作歹,狄公与无视清规戒律并制造了一连串命案的孙天师在迷宫般的朝云观中周旋,最终的结果自然是正义战胜邪恶。把《朝云观》与《玫瑰的名字》比较一下,我们会发现两个案件有许多相似之处。方济各会的威廉修士与他的学生阿德索来到了宏伟壮观的修道院,这个清修之地同样也在发生罪恶的谋杀案,一些修士的秽行与修道院辉煌的外观极不相称。修道院的图书馆是迷宫式的建筑,保证被禁止的知识不能外传,修道院长阿博受制于神秘的佐治修士,这与朝云观的真智道长被孙天师所控制类似。最后,威廉靠那本怪书的指引闯入了图书馆的核心,我们也可以联想到狄公识破墙上的阴阳太极图符,从而找到孙天师的秘室……这些相似之处或许只是出于偶然,但狄公一夜之间就解决了难题,比起用了七天才揭开秘密的威廉修士要略胜一筹。在故事的开头,威廉小试身手为阿博院长找到丢失的马,显示出自己惊人的洞察力,给阿博院长也给我们留下深刻印象,但在这以后他的表现稍显逊色,幸好后来他终于回到正确的轨道上。  当然这种比较或许对《玫瑰的名字》不太公平,因为这本书比起一般的侦探小说要复杂得多。据说乔治·西默农写梅格雷探案时,所用的词汇从来不超过两三千个,埃柯显然是反其道而行之,把中世纪的历史与哲学乃至医学、烹调、魔法等等统统填充进去,并因此受到无数博学之士的赞扬,也让我等外行的读者有些眼花缭乱。艰深冗长的宗教纷争与辩论显然消耗了威廉修士大量的精力,使得他在处理案件时有些分心,如果因此减损了些神探的光彩,那也是在所难免吧。  与狄公和威廉修士相比,《时间的女儿》中的格兰特探长面临的困难要更多一些,毕竟格兰特不像狄公他们置身于自己的时代之中,可以现场勘察并询问当事人,他所能依靠的只有流传下来的为数不多的历史记载。格兰特探长想侦破的是一起四百多年前的谋杀案,英国历史上邪恶的象征英王理查三世,究竟有没有象历史书上说的那样,派人杀掉了被他囚禁在伦敦塔的两个小侄儿,以保住王位呢?事情的起因很简单,因病修养的格兰特偶然看到理查三世的一张画像,以他多年的经验,他认为这不会是一个被种种传说渲染得那么邪恶的人,于是侦探变成了历史学家,一场不会有任何嫌疑犯被捕的探案开始了。格兰特探长如此相信自己的直觉,有些使人不可思议,从一张画像真的能看出人的善恶本性吗?这让我想起欧·亨利的一个短篇小说,有位画家掌握了奇妙的能力,给人画像时能传达出被画的人隐秘的内心与性格。或者这张画像如同王尔德笔下《道连·格雷的画像》,在最后的一刻恢复最初的光彩。  既然一个贤明的国王可能被以讹传讹的历史转化成为邪恶的君主,那么原本的恶棍也可能被推崇到英雄的位置。在切斯特顿的小说《断剑》中,布朗神父同样通过对历史资料缜密的推理得出结论,圣特·克拉尔将军其实是个为了金钱而背叛祖国、出卖战友的恶棍,但是由于少数当事人不愿把真相公诸于世,他成了人所传诵的英雄,“他的墓地将被视为忠诚的象征”。然而圣特·克拉尔将军毕竟是小说中的虚构人物,理查三世则是真实存在的历史人物,难怪约瑟芬·铁伊在小说中写道,格兰特探长宣称,在经历了这次探案以后,他已经不再相信那些白纸黑字、看起来确凿无疑的历史。  无数历史的细节在时间的河流中湮没,使得人们难以恢复和确认所谓的“真相”。在小说《玫瑰的名字》的结尾,记载了历史的方方面面的书籍连同修道院一起被付之一炬,阿德索修士只是通过断简残篇来重温时间的片段。漫天飞舞的碎纸片传达出历史推理小说的一丝怀疑与虚无,那是历史的碎片也是语言的碎片,如博尔赫斯所说,被取代和支离破碎的语句,是时间和世纪留下的可怜的施舍。
残雪:解读博尔赫斯(部分) 博尔赫斯系列评论 残雪   没有比博尔赫斯更具有艺术形式感的作家了。读者如要进入他的世界,就必须也懂得一点心灵的魔术,才能弄清那座迷宫的构图,并同他一道在上下两界之间作那种惊险的飞跃。否则的话,得到的将都是一些站不住脚的、似是而非的印象和结论。   在《世界性的丑事》这个早期的集子里,博尔赫斯就已经崭露了他在艺术上非同一般的天才。不仅仅他的抽象能力以天马行空的姿态自由驰骋,那种操纵全局的气魄和无止境的张力也令人惊叹。《心狠手辣的解放者莫雷尔》《女海盗秦寡妇》和《皇家典仪师小介之助》这三个短篇都可以看作不可遏制地爆发着的艺术创造力的颂歌。   在《心狠手辣的解放者莫雷尔》中,精神解放者莫雷尔诞生的历史氛围源远流长,艺术的源头将要追溯到某种怜悯心,那是由一名神父的慈悲心肠开始的(艺术同宗教感不可分)。人出于怜悯心介入了生活,结果却是适得其反,一连串骇人听闻的残酷降临了,解放从此成为不可能的事。以一股野蛮的冲力和一个狂人似的脑袋体现自身的解放者莫雷尔,从沼泽地的恶臭中,从自己孱弱的同类里爬了出来,凭着天才的灵性,开始了漫长的精神爬涉之路。为达到人类和自身的解放,他简直是无恶不作,其作恶的手段又别出心裁。看透了人生处境的他,心如明镜,深深地懂得“解放”究竟是怎么回事:解放就是被死亡在屁股后头追击地感觉,像那从一个种植园逃到另一个种植园的倒霉的黑人的刻骨体验。“目的地无关紧要,只要到了那条奔腾不息的河上,心里就踏实了……”(《博尔赫斯文集小说卷》第十页。海南国际新闻出版中心一九九六年版)为了让人(或自身)获得充分的体验,莫雷尔诱使(以虚假的金钱与自由做诱饵)人不断冒死一拼,直到拼完了体内所有的力为止。从表面看,人什么都未得到,只不过是中了莫雷尔的奸计;从实质上看,人什么全得到了,因为自由的真相就是逃亡时的感觉,而且人也谈不上中计,因为所谓欺骗是一种先验的存在。莫雷尔的天职就是解放人体内的创造力,手段也许过于残忍,但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别的出路呢?在窒息生命的密西西比河流域,在遍布可怕的种植园的地狱之乡,除了莫雷尔的以承认蓄奴制为前提的自由,难道还会有什么别的自由吗?逃亡者不甘心,想要彻底解放,他们开始了突破莫雷尔规范的尝试,莫雷尔就让他们体验了所谓“彻底解放”是怎么回事——一颗子弹,一刀,或脑袋上被打一棍,然后是永久的安宁。那时人再也感觉不到先前逃亡时感到过的自由。在密西西比河流域上,人要活,就必须作恶。莫雷尔的杰出之处还在于,他在作恶之后能够进行痛彻肺腑的忏悔,忏悔中充满了圣洁的激情。当然这忏悔并不妨碍他继续活(作恶),勿宁说忏悔正是为了活下去。   久经沙场的莫雷尔,无论在什么样的逆境中也决不改变自己的初衷,他脑子里那些疯狂恐怖的计划无不与解放相联,他体内的罪恶冲动也无时不体现着对自由的向往。他杀人如麻,让自己的躯体(他所率领的黑人队伍)不断遭受出生入死的磨难,为的是获得灵魂的永生。   从艺术的狂想之中脱身出来的博尔赫斯继续说:“莫雷尔率领那些梦想绞死他的黑人,莫雷尔被他所梦想率领的黑人队伍绞死——我遗憾地承认密西西比的历史上并没有发生这类轰动一时的事件。”(同上,第13页)但是已经迟了,莫雷尔已经率领过了那些梦想绞死他的黑人队伍——在博尔赫斯永恒的艺术梦境之中。   如果说《心狠手辣的解放者莫雷尔》中的艺术之魂露出的是阴沉和狰狞的面貌,那么在《女海盗秦寡妇》中,艺术则以它特有的热情狂放的叛逆姿态登台了,当然在狂放之际又显得有些难以理解。   秦寡妇是一名特殊的女海盗,同她的加勒比海的同行相比,她身上具有一种超凡脱俗的神性,就是这种神性保护了她,使她不至于像同行那样以上绞架为自身的结局。同女海盗玛丽·瑞特和安内·波内依同样具有无比的勇气与胆量,也同样的残暴、杀人不眨眼的秦寡妇,内心却隐藏了一种稀有的忧郁气质,这种气质使得她的一举一动都自相矛盾,遵循奇怪的逻辑。这就是故事中所指的狐狸本性。狐狸本性让她在关键时刻窥见龙的旨意,狐狸本性让她既服从龙,又反叛龙,也让她在获得无止境的宽恕的同时又受到无止境的惩罚。
博尔赫斯新传记 书评:写尽博尔赫斯的一生NEWS.SOHU.COM  2004年09月23日11:00  来源:国际先驱导报书名: 《博尔赫斯的一生》 (Borges: A Life)作者: 艾德温·威廉姆逊出版:维京图书出版社出版日期:2004年8月评论:“这部传记最终解开了曾经使博尔赫斯的形象变得晦涩模糊的谜团。”——美国《图书纪事》杂志   国际先驱导报文章在1970年的尼古拉斯·罗格的另类经典电影《演出》中,滚石乐队的超级明星米克·贾格尔在影片中停下来,开始引用一部博尔赫斯的小说中的片段。在电影的结尾,当米克·贾格尔扮演的角色被人杀死时,屏幕上飞快地闪过一张博尔赫斯的照片。同样是1970年,意大利著名导演贝尔托卢齐发行了他根据博尔赫斯的短篇小说《叛徒和英雄的故事》改编的电影《蜘蛛的计谋》。连摇滚明星和大导演都对他表示了敬意,说明早在70年代博尔赫斯的声望已经开始向全世界的各个领域中扩张。各种英文译本开始雨后春笋般涌现,不过大多数都很糟糕,但这丝毫无损于博尔赫斯的声誉。  在博尔赫斯死后18年后的今天,他的声望仍旧是不可动摇的。而最新的一部传记《博尔赫斯的一生》,则为人们更深入地理解他的文学与生活提供了宝贵的材料。作者威廉姆逊是位西班牙语文学专家,他以阿根廷的历史和博尔赫斯的作品为背景,将他一生各个时期的片段经历整合在一起。虽然博尔赫斯以文学叙事方式的颠覆者和保守政治的反对者而闻名,但威廉姆逊认为,尽管他的写作方式是超乎于凡人的,他的生和死却遵循了传统的轨迹。  博尔赫斯是一对政见相左的夫妻的儿子,他的祖父一辈是阿根廷最为威望的将军之一。威廉姆逊向人们展现出这位小名“乔吉”的年轻作家曾经是虚弱和避世的,无法保护自己不受外面这个世界的欺凌。最终,他选择用笔写作而不是用刀剑来作为一种保护自己的方式,虽然刀剑是其家族血腥的历史上惯常使用的。  威廉姆逊在书中掌握了正确的平衡,使得传记中没有出现过于夸张的事件,而他对博尔赫斯对待爱情等问题上进行的心理分析也是令人注目的。基于大量空前广泛的采访与研究,以及采用了许多过去没有的资料,这是在所有语言出版的博尔赫斯传记中,第一部涵盖了他的整个一生与作品的传记。  作者为读者提供了大量博尔赫斯鲜为人知的生活细节:比如他的祖先,他与家庭和朋友的关系,他的激情与绝望,还有他政治思想的发展,以及晚年因为对自己早期的散文集感到不快,他竟然准备到市面上去买所有能找到的这部文集并且烧毁它们。通过将这部新传记中的信息与博尔赫斯的文学联系在一起,威廉姆逊为人们重建了博尔赫斯的内在世界——那些使他的作品成形的冲突、欲望与迷恋。这部书将使人们转变对博尔赫斯的旧有印象。#(谭伯登)
鲁迅与博尔赫斯:相距万里的两个造梦者 风一中 鲁迅的散文集《野草》中有一篇《狗的驳诘》:   我梦见自己在隘巷中行走,衣履破碎,像乞食者。一条狗在背后叫起来了。 我傲慢地回顾,叱咤说:“呔!住口!你这势利的狗!”   “嘻嘻!”他笑了,还接着说,“不敢,愧不如人呢。”   “什么!?”我气愤了,觉得这是一个极端的侮辱。“   我惭愧:我终于还不知道分别铜和银;还不知道分别布和绸;还不知道分别官和民;还不知道分别主和奴;还不知道……”我逃走了。 “且慢!我们再谈谈……”他在后面大声挽留。 我一径逃走,尽力地走,直到逃出梦境,躺在自己的床上。   不自量力提个意见哈:)如果把第一句当中“梦见自己”四个字去掉,那么结尾的“逃出梦境,躺在自己的床上”读起来或许更有味道。因为读者并不一定认为这是个荒诞的梦境,“一条狗在背后叫起来了”,那可能是作者所厌恶的人在说话,鲁迅不是经常痛斥一些人是“走狗”吗?这样来理解,结尾的那句话就成了揭开谜底,这篇短文也就多了一层转折了。   由此想到博尔赫斯的一篇短文《敌人的故事》,开头是“经过那么多年的逃避和等待,敌人终于来到了我家。我从窗户看见他费力地经崎岖的山路爬了上来”。而结尾则与鲁迅的那一篇如出一辙:   “除了等死,您还能做什么?”   “还能做一件事,”我回答说。 “什么?”他问道。 “醒来。”我真的这么做了。   《野草》中的另一篇《颓败线的颤动》则提到了梦中之梦:“我梦见自己在做梦……”博尔赫斯看了这样的开头,或许会引为知音,而鲁迅自然不会知道,这种梦与现实之间的转化、梦中之梦是博尔赫斯最喜欢的题材。博尔赫斯的所有作品都被看作是一场天才的文学白日梦,难怪他被称为20世纪最伟大的梦想家——一个在虚幻中生存的人。与博尔赫斯相比,我们向来是称赞鲁迅那直面现实、绝不退缩的勇气,似乎没有人称他为梦想家,然而他对那些有创造力的文学之梦同样欣赏。   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谈到唐传奇时,称赞白行简的《三梦记》“叙述简质,事特瑰奇,其第一事尤胜”,那么就让我们来看看这第一个梦。话说武则天在位时有位县丞叫刘幽求,因公出差外地,办完差事后不在外面花天酒地连夜赶回家(真是难得啊):   尝奉使,夜归。未及家十余里,适有佛寺,路出其侧,闻寺中歌笑欢洽。寺垣短缺,尽得睹其中。刘俯身窥之,见十数人,儿女杂坐,罗列盘馔,环绕之而共食。见其妻在坐中语笑。刘初愕然,不测其故,久之,且思其不当至此,复不能舍之。又熟视容止言笑无异,将就察之,寺门闭不得入。刘掷瓦击之,中其罍洗(酒器杯盘之类),破迸散走,因忽不见。刘逾垣直入,与从者同视殿庑,皆无人,寺扃如故。刘讶益甚,遂驰归。比至其家,妻方寝,闻刘至,乃叙寒暄讫,妻笑曰:“向梦中与数十人同游一寺,皆不相识,会食于殿庭,有人自外以瓦砾投之,杯盘狼藉,因而遂觉。”刘亦具陈其见,盖所谓彼梦有所往而此遇之也。   正如鲁迅所说,这个故事“叙述简质”,初读似乎没有什么特别出奇之处,然而细想起来实在让人不寒而栗。寂静漆黑的夜晚,荒凉破败的寺院,妻子竟在此与一群陌生人饮酒,掷瓦击之,踪影不见。这是多么诡异的情境,我们可以想象在那个一千多年前伸手不见五指或者月光凄迷的深夜里刘幽求县丞在驿路旁所体验的震惊与恐惧。看起来似乎是刘县丞进入妻子的梦境之中,并改变了妻子的梦境,但这却不能用夫妻之间的特殊感应来解释,因为不要忘了刘县丞并不是孤身一人,他还有“从者”跟随,唯一合理(其实根本无“理”可讲)的解释是刘幽求妻子的梦境变为了现实,这现实经过刘幽求等人的干预后又重归于她的梦境。   如果博尔赫斯能读到这篇传奇,他肯定会和鲁迅一样赞叹不已。我们知道他沉迷于庄周梦蝶,也曾从《一千零一夜》中寻觅此类故事,并写成了《双梦记及其他》。《双梦记》中做梦的故事与《三梦记》中其他两个故事有些相似,但远远不及刘幽求的故事那么诡异飘忽,意蕴悠远。当然,博尔赫斯自己还是“原创”了更多的做梦故事,也是在一片漆黑的夜里,《圆形废墟》里的魔法师疲惫地爬上河岸,开始按照博尔赫斯的指令执行他那不知天高地厚的任务:他并不明了自己乃是虚幻之身,竟然想创造另外一个虚幻之身去执行现实世界中的使命……看来就象博尔赫斯为卡夫卡找到韩愈作为先驱者一样,我们也可以把白行简作为博尔赫斯的一个先驱者。   博尔赫斯就这样自由地来往于梦幻与现实的世界,他热衷于拆除两者之间的界限并使他们最终混为一体,在他的笔下,想象的世界特隆正在逐渐侵入现实,取代现实,而看似无穷无尽的现实世界也可以汇聚成为一点——阿莱夫。现实就象是迅捷的飞鸟穿过两旁镶嵌有无数镜子的长廊,化身万千,莫衷一是……或许正如纳博科夫所说:生活中存在我们所见到的一般现实,但那不是真正的现实,它只是一般理念的现实、单调的常规形式、应时的编者按。我们所应重视的,不应该是这样陈腐的现实,而应是那些非同一般的“刻骨的真实”。   当鲁迅在《狂人日记》中写下这样的话语:   “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   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见了,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发昏;然而须十分小心。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   我怕得有理。”   “黑漆漆的,不知是日是夜。赵家的狗又叫起来了。   狮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   他所面对的就是难以回避的“刻骨的真实”,而至于狂人是真疯还是假疯,他是在做梦还是在所谓的现实之中,那又有什么要紧呢?   梦魇般的现实与传统的重担,镜子、棋与迷宫排列组合的游戏,无畏的斗士鲁迅与优雅的绅士博尔赫斯似乎在叙述完全不同的主题和故事,然而徘徊于梦与现实之间刻画真实的存在体验,他们也许曾经有着一瞬间的心有灵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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