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叫拉拉的猫 一只叫拉拉的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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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长安》历史版——修订重发 风萧萧兮出汉关 岁月长兮何日还 大漠朔风兮刺我面 云山遥远兮望长安 第一章 霸陵女儿长安行 (一) 波光粼粼,明月初升,琴瑄正立于河边一株柳树之下,她眉如新月,目如秋水,发如漆墨,如花容貌,方当及笄,神色却甚是焦急,时时翘首望向远处萤萤灯火。此刻夜色渐深,里门转眼将闭,她苦候之人,如何还不曾赶来?若不能在里门关闭前回去,她莫非要夜宿于外?   这是大汉元朔三年(公元前126年)①仲夏时节,汉都长安附近的霸陵邑西新里。   月上柳梢头,伊人却未至。   琴瑄轻轻地叹了口气,呐呐道:“他不会来矣,他乃里中良家子,姎②乃倡伎贱民,如何配得上他……”   话音甫落,却见对面草丛一动,跳出一个人来。琴瑄大喜,叫道:“严郎……”话一出口,蓦地察觉此人却非她的严郎,登时面上一热,道:“是汝!”   原来草丛中跳出那人,竟是一个年约九、十岁的小女孩,梳着双鬟,穿一件淡蓝色襦裙,眉目十分秀气,身形却颇为瘦弱,只一双眼睛却清澈明亮,甚显灵慧。   见琴瑄认错了人,她噗嗤一笑,道:“琴姊姊,严孝君为他阿母所禁闭,无法脱身,他着姎来告汝,教姊姊不必苦候于他,汝且先回亭舍。明日此刻,他再来见汝。”   琴瑄听到此处,失望之色溢于言表,道:“傅媪甚是恶姎,定不会同意严郎与姎一起,所谓‘良贱有别’……季姜,多谢汝来相告于姎。”   季姜道:“琴姊姊,唤姎凌惠便是。汝请速行,阿翁阿母兄姊皆不允姎来寻汝,姎乃私下前来。若是归晚,阿翁阿母必责罚于姎。”   琴瑄道:“唤汝凌惠甚是无礼,依礼应唤汝季姜。我二人速归。”③她说完,一手携着凌惠之手,一手从怀中取出一把木梳,递与凌惠道:“多谢汝。姎家甚薄,无甚礼物相酬,此木梳赠与汝,便作谢礼,汝定要收下。”   凌惠伸手接过,道:“多谢琴姊姊,姎甚歡喜此梳。汝不必如此谢姎,姎此番只为报答汝,汝知姎欲学游泳,便请百戏班子诸兄教姎,还帮姎瞒着父母兄长,卓师父又教姎学推拿术。姎感激汝尚且不及,若能择机报答一二,正是本愿。”   琴瑄笑道:“季姜,是汝聪明,才学数日,便游得甚好,卓师父亦是看汝聪明肯学,才肯教汝推拿术。姎不过助汝进言两句,算不得何事。”   凌惠边走边把玩那将木梳,小孩心性,分明甚是歡喜。眼见已离西新里不远,她将木梳放入怀中,道:“姎先回去,明日此刻,孝君便会来寻汝,汝要记得。”   琴瑄含笑点头,自回亭舍。   凌惠溜进里门,到自家侧门前掏出管钥(钥匙),开门回家。她偷偷回到自己房间,伸手推门……蓦然听到母亲鲍采的声音:“惠儿!”   凌惠大惊回头,道:“阿母!”   鲍采道:“汝适才却是到何处去?汝四兄言汝在晒坪上玩,转眼便不见人,他急得四处寻汝!汝可是又去寻那倡伎?自从那百戏班子来西新里之後,汝日日去看彼等表演,与那倡伎颇是亲近。”   凌惠忙道:“姎适才是到卢足家里去,不曾去寻琴姊姊。”   鲍采道:“汝在欺姎!汝四兄去过卢足家寻汝!惠儿,汝一年一年长大,亦应明些事理。我凌家毕竟乡里良家,且是西新里数一数二富户,岂能自贬身份,与倡伎贱民交往?从明日始,不准汝离家一步!” 凌惠哇地哭起来,鲍采忙将女儿抱在怀中,安慰道:“莫哭,阿母皆是为汝好。汝若再不听说,姎告诉汝阿翁去,瞧他打不打汝!好,汝且在家读读书,待案比④之後,阿翁带汝去长安玩,去看汝冯世父,看汝三兄,看霍郎中去。”   凌惠登时破涕为笑,她委实太想去长安了!她生在西新里,长在西新里,长到十岁,最远未离开过霸陵邑,虽然此处离大汉都城长安不远,她却一直未能去一次。   凌惠最尊崇的同母异父兄王禹最近一年多,一直在长安随着一位姓霍的郎中练兵,准备出击匈奴,甚少回家,偶有归来,言及霍郎中如何英风伟烈,教凌惠心下十分向往,在她小小心灵中,对王禹与霍郎中满是崇拜。去长安看兄长与霍郎中,便成了凌惠心中“伟大目标”。   她缠着王禹教自己骑马练武,王禹甚是歡喜这位聪明活泼的小妹,便禀明父母,每次回家就教她骑射习武。汉代民间尚武,凌惠身体也不好,曾大病一场,养大半年才康复,习武正好能强身健体,故父母都同意了。凌惠天资聪明,骑射之术胜过与她一起学习的三姊王焉与四兄凌谊,王禹更是歡喜。 第二天,凌惠被父母令人看得紧紧,不准她离家一步,她随着那百戏班子的卓师父等人学习游泳与推拿术,学倒是学会了,却不知学得如何,如今又不能去找他们继续学,更不敢向父母求恳,躲在树下哭泣。 一只手轻轻地抚在她肩头,她回头一看,眼前站着一位仙子般的女子,青丝如云,蛾眉皓齿,身形修长,气质温婉,柔嘉维则,美艳无匹,正是凌惠之同母异父二姊王寄。 王寄年方及笄,行过笄礼,取字仙君。她喜读书,通音律,犹善歌舞⑤,性端庄温柔,美名播于十里八乡,前来求婚之人络绎不绝,但身为相士的鲍采却言此女当大贵,必兴门楣,非是普通人娶得起,得等些时日,将她许于大贵人。故此她一直未能出嫁。 王寄听到妹妹哭声,她姊妹二人向来交好,便赶来相慰:“季姜莫哭,阿母亦是为汝好。我家乃乡里良家,汝如何能与一个倡伎交往?” 凌惠哭道:“二姊,琴姊姊是好人,姎歡喜看她表演,歡喜听她歌舞。” 凌惠大姊凌萦在一旁接口道:“她算何好人?生而克母,五岁丧父,又无兄弟与姊妹,就随着卓师父到处流浪。才来我西新里数日便与严孝君勾上,傅媪不喜此等女子,甚是正常,汝不知事,才会喜此等女子。阿翁阿母不准汝出去是为汝好。勿哭,少顷令二姊教汝鼓琴,等四郎散学归来,再带汝与阿灵(王焉小字)一块去骑马玩。” 凌萦字伯姁,芳龄十八,按汉代律法,女子十五岁不成婚便要多交算钱,她未能出嫁,其实是遇上特殊情况,事实上她早已定亲,只是未来丈夫范安国先遇上母丧,後又从军未归,拖到如今。 凌惠出生于霸陵邑西新里。父亲凌寿,字延寿,与母亲鲍采(字徽君)一样,皆是被朝廷迁到霸陵来的赵地富人,在娶她母亲鲍采之前有一妻一妾,妾董黄生子凌平,即凌惠长兄,前妻李卿生次子凌贺,长女凌萦,李卿性妬,找一借口将董黄卖了。後李卿病逝,其时凌惠之母鲍采的丈夫王遂也因病去世,鲍采无所依托,有人从中说合,她便带着三个年幼子女改嫁凌寿为继室,後鲍采生下一子一女,子凌谊,女儿即是凌惠。她自幼聪明懂事,喜读书习字,知孝友之道,活泼胆大,讨人歡喜,却体弱多病,曾经大病一场,养了大半年才好。一向是父母兄姊怜爱倍至之对象。 凌惠毕竟小孩心性,哭了一场便即忘却。凌谊散学回家,凌惠遂与王焉同兄长一起到自家田陇间骑马玩。 如此又过几天,凌惠日日在计算着案比时间,日日在梦想着去长安的时刻,将琴瑄之事淡忘。 一日下午,凌惠正在楼上看书之时,却发现一群里人居然在追打琴瑄,凌惠正想跑出门去阻拦,鲍采却已上楼,对她道:“毋去,无汝事。姎知汝与琴瑄要好,可此事与汝无关!”凌惠只得站在楼上看。 只见那一群人围住被打得口鼻流血之琴瑄,严孝君之母亲傅媪双手叉腰,正在骂琴瑄:“一介贱民,敢勾引我儿。我儿可是良家,汝此倡妇要脸不?” 琴瑄边哭边分辩道:“姎与严郎乃两情相悦,姎未曾勾引他。”傅媪骂道:“说何两情相悦!良贱不婚,汝一贱民,竟欲高攀良人!来人,将她抓住,交予亭长处分!” 严孝君从人群中挤出来,跪求道:“阿母,琴瑄是良家女儿,非是贱民!”傅媪怒道:“良家女儿会去做倡伎?一日为倡,终身贱籍!才来此地十余日,便勾搭上汝,尚言良家女儿?一无父无母之贱籍女子,还说良家?孝君,阿母早就警告过汝不许与琴瑄来往,汝偏偏不听,汝要忤逆不孝?来人,将琴瑄抓住,交予亭长处分!哼!” 傅媪六十余岁,种有几十亩地,兼经营各种纺织手工制品与制酱为生,在里坊中向来以泼辣著称,里中人皆不敢惹她。她先後嫁过三任丈夫,生有子女八人,前五个子女皆已经成家立业,只有六郎严孝君七郎朱廉君与八妹朱敬君还在她之身边,但如今她又成寡妇。官府立她为女户主,已经免了她的商业赋税,只抽她从几任丈夫那里继承下来的良田的田租与算赋。 眼见傅媪带着几个人将琴瑄扭送走远,孝君跪在地上哭,过了少间,他抬起头,望着琴瑄被扭走的方向,轻轻地伸出手……嘴里好像在念叨着些言语,他的神情是如此之落寞,就好像整个人的魂魄皆被抽走了…… —————————— ①元朔三年,汉武帝之年号,一般认为是元鼎三年(公元前114年)才有,此前年号皆为追定,本文为叙述方便,年号先用。 ②姎,汉代女子自称用词。 ③古人相称,除尊长外,皆不称名,皆以字号或排行相称。凌惠是名,故琴瑄以称名为无礼。时凌惠尚幼无字,季姜乃小字,故用以称呼。 ④案比,一称算民,汉代每年皆进行之户籍审核制度,户籍中每个人皆必须到场。 ⑤犹善歌舞,汉人歌舞为男女必备技能。
从汉代婚姻形态略论霍将军夫人的大致状况(重发) 研究汉代婚姻状况,我国学者已经有几本专注问世,以杨树达先生的《汉代婚丧礼俗考》和彭卫先生的《汉代婚姻形态》最为知名(有兴趣者可以到网上下载),杨先生的书做导读的是另一位秦汉史专家王子今先生,杨先生的书以汉史资料搜集为主,而彭先生则做出了更多的考订。本文主要资料大致从此两书而来,在此先向杨彭王三位先生致敬。 彭先生首先考订了汉代婚姻等级性的几个特点,开卷第一句便是等级性是阶级社会中婚姻关系的重要特征,也是汉代婚姻关系形成的首要前提,并批驳了明代学者茅坤和台湾学者陈虹所提出的汉代婚姻无法度,及并不讲究门当户对的说法。 彭先生认为,汉代社会在等级制度上有某些时代特点,但不能以此否认汉代婚姻关系中的等级性特点。以阶级划分为其根本的等级新手和亲疏的划分广泛存在于两汉时期。汉人贾谊说“等级分明,而天子加下来,故其尊不可及也。”是汉代状况的真实写照。汉代最高对各阶层人在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违反等级制的行为十分敏感,常用法律手段加以限制。考察汉代婚姻的形态,不可避免地打上了等级明,尊卑分,亲疏别的封建等级性印记。 考察汉代实际,这种等级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婚嫁双方有着比较接近的经济地位。如西汉时期,颍川大户相与为婚姻,东汉时期,家资外戚郭氏与同是外戚的窦氏家族通婚。 其次,是婚嫁双方政治地位与社会地位相近。皇族在这个方面表现得尤其明显。汉制规定,尚主者的政治身份应是朝廷明定的列侯。考之史例,无一例外。与皇族男性成员结亲的家庭,其地位也多是朝廷命官或当朝诸侯。除皇族外,封建贵族官吏以及中小地主阶级也多以政治和社会地位相近,作为缔结婚姻关系的重要条件。外戚阶层凭借与封建皇帝有姻亲关系,一般选择皇族成员或朝廷高官家庭作为通婚对象。官员和中小成员,除个别把持朝政者与皇家通婚外,一般都是彼此间缔结婚姻。小农小工业者及城市平民阶层也是如此。 第三,汉代,联姻之风盛行,从西汉初年起,统治阶级中婚嫁攀高门和相互联姻的现象已十分引人注目,贾谊曾将此作为时弊加以抨击。但并未起到作用,而且还有越来越严的趋势。西汉时期,只是规定选入后宫的女子家庭地位必须是良家子(良家子,颜师古注云:指非优倡、医巫、百工、商贾),所以汉文窦后和汉景王后虽然都出生卑微,但依旧可以以良家子选入汉宫,汉武卫后本为平阳公主家讴者,李夫人“以倡进”都得以入宫,但到了东汉,其范围已经基本上缩小的到官宦人家和豪富大户,根据彭先生的考评,两汉时期几百件婚姻个案中,不符合等级婚制的在西汉和东汉的比例分别是14%和3%。根据《汉书》各传,西汉时期有较详细事迹的政员有215人,其中出生于权贵大族的有46人,约占总数的21%,出生于低级官吏者有19人,约占总数的9%,出生于素食布衣平民的有150人,约占总数的70%,这可以说明,血缘关系和等级制度在当时的政治生活中尚未占据绝对优势。 从宣元时期开始,庶族地主逐步衰落,代之而起的豪族地主。豪族的主体,正是西汉前期庶族地主的后裔。祖辈高中的地位长期延续,使得子孙之辈与其先人不能同日而语了。 第四,从一般性的意义上说,婚姻缔结时的等级状况,是人类进入阶级社会的共有现象。但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不同特色。较之后代,汉代婚姻关系缔结时的等级性不如两晋南北朝时代严格。汉代人的择偶心态定向对汉代的等级婚姻状况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汉代某些人把相貌放在择偶的重要条件之列,才能是汉代人所看重的另一项标准,尤其是对于男方家庭更为重要。由于阶层的不同和职业的,汉代人对才能的理解的不尽相同,一般而言,各阶层对才能的要求各有不同。 事实上,这种等级婚姻,经历了两汉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五代,直到宋代才基本被打破,经济地位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成为宋代选择配偶的综合因素。 汉代婚姻的地缘性相对来说比较集中,一般平民的通婚范围总在周围数十里范围之内,但由于政府组织移民或者某些职业的流动性,或者由于战乱,也造成了远距离的通婚。至于汉族与其他族君的通婚,情况有所不同,类型之一,留居内地的少数民族人口与汉族人通婚,西汉前期,就可以见到这种通婚现象,随着大汉凿空丝绸之路,西域民族也逐渐向内地迁居,并定居。由于定居内地的少数民族人口绝大多数是男子,基本上便是少数民族的男子与汉族女子通婚,一旦通婚,往往不过数世便尽数汉化。例如,匈奴人复陆支降汉之后,受封为杜侯,其子孙为侯屠耆—侯宣平—侯福。从名字上来看,已无匈奴痕迹。来自其他地域的男子也多有与汉女联姻并汉化之事。但少数民族女子与内地汉族男子的婚姻却绝对少见,据史料记载,仅有东汉时期的汉族男子马子硕娶羌族女子一例。这与当时汉人的婚姻礼俗有关。 其次,是内地汉族人迁往少数民族地区并与之通婚。这首先体现在和亲上,其次,内地汉族男子与少数民族女子的通婚,一般来说,对于上乘的男子,往往是强迫或者奖励型,前者如张骞苏武,后者如战败投降的李陵。另外,还有一些自愿型,这种自愿型基本上是来自社会下层,上层社会至今只见到霍光家族与金日磾家族的联姻一例,但金氏早已归化为汉族,不可以北狄视之。 与异族通婚的主力军是些居住在边域的贫民,以及被强迫戍边屯田的汉族男子,从而形成这部分汉族男子与西域匈奴鲜卑诸少数民族女子通婚的格局。汉人称这种人的后代为秦胡,对于这种婚姻,汉代政府采取的态度是宽容的,唐代则是允许而不提倡,唐政府曾明令禁止与少数民族通婚的汉族人离开中原于去异域,后期又用法令形式禁止汉胡之间的通婚,汉代政府是否有类似规定,尚未见文献记载。 汉代人初婚年龄根据史料的记载,男子普遍在14~18岁之间,女子则是13~17岁。从现有的史料看,汉代夫妇双方一般男方的年龄长于女方1~4岁,平均2~3岁,汉代人初婚年龄较早,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原因是小农经济,为了降低支付在培养劳动力方面的费用,降低劳动力的自身价值,使他们尽快进入生产过程,汉代的小家十分自然地选择了早婚方式。其次,处于封建时代的两汉时期,人们结婚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生儿育女,传宗接代。汉代为了人口的增殖,也用国家法令的形式鼓励早婚。这种低龄婚姻对于人的健康状况造成了不良影响,在汉代,人们的平均寿命约35岁,早婚还增加了婴儿的死亡率和痴呆率,尤其是对女性的健康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汉人结为婚姻的程序是首先排除婚姻禁忌,首先是仇人之间不能通婚,两汉之间,复仇之风炽烈,除去个别豁达谨诚之人试图通过通婚来化解仇怨外,绝大多数分家之间是绝不能婚的。据记载,任延寿与妻兄结怨,遂杀之。其妻曰,杀夫不义,事兄之仇义不义,遂自杀。 其次,同姓为婚也大受限制。现在可考的344例婚姻个案中,异姓婚为338例,同姓婚仅6例。 婚姻制度大约有以下程序,遣媒,占卜,送聘金,卜吉日,男方亲迎,女方送亲,行礼庆贺,拜见双方父母,最后是庙见之礼,即妻子拜见丈夫的祖先。汉代婚礼所需费用相当高,皇帝聘皇后,聘金达数万黄金,城市平民小农也往往有数万钱,对于男女双方都是个沉重的负担。 汉代婚姻,一般都是遵从父母之命,尤其是父亲的命令,男子广蓄妻妾官方承认的合法行为,汉代婚姻的首要责任和义务是生育子女,汉人对婚礼的认识是:婚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面而下继后世也。这种观念在汉代十分流行。汉律还对婚姻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定,规定夫妻双方任何一方犯大逆,另一方连坐。在多妻妾的家庭中,妻与妾的位置不能颠倒,当婚姻法规定只承认父母亲生子的继嗣权,并禁止婚外姘居(相当于现在的包二奶),一般官吏有这样的行为,都会被就地免职,另耐为鬼薪。在择偶标准上,汉人认为有五种女子不可娶:“丧妇之长女不娶,为其不受命也(一般认为是指母亲早逝的女性,但实际情况下往往是指父母双亡者,汉人认为这种女人是克父克母没家教);世有恶疾不娶,弃于天也;世有刑人不娶,弃于人也(家人犯罪或者自己犯罪);乱家女不娶,类不正也(指作风不正派,随时发情的风**);逆家子不娶,废人伦也(指不听父母教诲的女人)。”汉时谓此为“五禁”。除了“世有恶疾”一条外,其余四条都属于封建伦理道德。 除了这些,汉律也继承了周礼的宗法制度,男主死后,列于第一继承顺序的是嫡长子,然后是嫡长孙,接下来是庶子或者父母妻子女儿。 知道了这些,我们基本上可以确定霍将军的婚姻状况,他的婚姻史书上没有记载,也就是说他的婚姻没有超过当时的伦理和法律规范,属于一个正常的情况。那么,这位霍夫人应该符合什么条件呢? 第一按汉代婚姻的等级制,当时卫家霍家的地位,他的妻子的等级应和他相当,理应是朝中大员之女; 第二,这位妻子理应是由他的长辈作主为他娉娶的。当然,由于霍将军的父亲不是其母的正式配偶,他从小随母族长大,这个长辈显然应是卫少儿无疑。卫少儿的丈夫是陈掌,是陈平之后,官詹事,秩二千石,属于高官,这样的家庭在选择婚姻对象的时候,理应选择同类,不是相等的女人很难得到卫少儿夫妻的承认,汉人以孝治天下,霍将军遵守父母之命娶妻,再也正常不过了,何况他整日操心军事,又不是那种花花公子,难道会有闲心去野外猎艳?再说,汉代的良家女子贵族女子出门的时候并不多,经常在外游荡的,除了一些平民女子外还能是什么人? 第三,他的妻子和他成婚之时应在13~18岁之间,霍将军的婚姻没有记载,正说明他的婚龄很正常,最大的可能是在他为侍中之前,因为他成为侍中之后很快就封侯了,如果在这个时候成婚,以霍将军年少有为,名动长安,很难不发生轰动效应,但浩如烟海的史书都没有一字半字的记载,可以大体推断他在成为侍中之前就已经成婚。 第四,根据汉代的婚姻特点和霍将军的毕生功业,霍将军的夫人绝对不可能是什么异族之女,尤其不可能是匈奴之女。至今我们没有发现一例汉代高官娶异族之女的例子,如果霍将军是那唯一的例外,即使司马迁不记,汉人也不可能不留下只言片语。前面我们已经说过,霍将军在首次出征之前就应该已经娶妻,这是符合人之常情的,如果你是母亲,当然希望儿子在上战场之前就有家有后。试想一下,汉军的全国武装部队副司令,竟然娶一个敌国之女为妻,这将是多么轰动的大事,这对汉军军心的震撼只怕不在抗日战争时期,程潜何应钦之类娶了日本女人一样恐怖!如果真是这样,司马迁没有理由不记上一笔! 第五,霍将军的夫人应该是属于非常传统的女性一类,知书识礼,没有任何故事,她所做的一切就是相夫教子,围着厨房和织机转,照顾丈夫的生活起居,对所有外事不闻不问,恪守“男不言内,女不言外”的规则。如果他的妻子稍微惹出一点事端,以司马迁对霍将军的有色眼光,他又有理由不记吗? 第六, 霍将军和他的夫人感情应该不差,至少没有闹出什么事故。从汉书的相关记载上看,霍将军的这位夫人是位恭谨不妒的传统女性,霍将军有庶子,就表明他是有妾侍的,可见这位夫人的容量,完全符合当时的道德规范。 现代人往往相信过份强调了所谓爱情的力量,所以才臆淫了那么多想当将军儿子***事,却从不提及婚姻的现实性,比如说问她们一个很简单的问题:你打算在婚姻中为将军尽什么责任和义务?难道你整天唯一幻想的就是他与你花前月下,陪你私奔,你就没有想过成全他的理想和责任?所以,我不相信有这种想法的女人会是真正的好妻子,有这种想法的女人首先就配不上霍将军!做伟人身后的女人并不是那么容易的,尽到妻子的责任,不要让他为后院担心,用自己的所有支持他的理想和责任,不给他添任何麻烦,这样的女人才是真正的配得上霍将军的女人,历史上的霍夫人基本上做取了这一切!所以她也是个伟大的女人! 即使是中国现代本国国内的异族通婚失败率都非常高,在文化宗教和生活习惯上双方格格不入,很难融洽相处,一般爱幻想做霍夫人的女性通常只知道爱情,难道你以为婚后只有爱情?其实,婚姻最现实的东西是吃饭睡觉,扫屋穿衣,想问问这些女人,你们是否打算为将军洗衣做饭,织衣扫屋?
用笔吹出来的“名将”——扒扒李广祖孙和司马迁的皮(修订版) 我们先来看看秦汉以及中古时期的军法及一些相关兵法,看看李家这群被吹出来的东西到底有没有将领素质: 以城邑亭障反,降诸侯,及守乘城亭障,诸侯人来攻盗,不坚守而弃去之若降之,及谋反者,皆要斩。其父母、妻子、同产,无少长皆弃市。其坐谋反者,能偏捕,若先告吏,皆除坐者罪。 ————————张家山汉简 《律》,降敌者诛其身,没其家。 ————————司马贞《史记索隐》引用《汉律》 降者勿杀,得而勿戮。 —————————《六韬·虎韬·略地》 将者,上不制于天,下不制于地,中不制于人,宽不可激而怒,清不可事以财。夫心狂、目盲、耳聋,以三悖率人者难矣。 —————— ———《尉缭子·兵谈》 夫将自千人以上,有战而北,守而降,离地逃众,命曰“国贼”。身戮家残,去其籍,发其坟墓,暴其骨于市,男女公于官。 —————————《尉缭子·重刑令》 若其众讙哗,旌旗烦乱,其卒自行自止,其兵或纵或横,其追北恐不及,见利恐不得,此为愚将,虽众可获。 —————————《吴子·论将第四》 归敌者父母、妻子、同产皆车裂。 —————————《墨子·号令篇》 夫三军之行,有探候不审,烽火失度;后期犯令,不应时机,阻乱师徒;乍前乍后,不合金鼓;上不恤下,削敛无度;营私徇己,不恤饥寒;非言妖辞,妄陈祸福;无事喧杂,惊惑将吏;勇不受制,专而陵上;侵竭府库,擅给其财。此九者,三军之蠹,有之必败也。 —————————《将苑》 不战而降敌,没其家。 —————————《李卫公兵法》 不战而降贼者,或背国归贼者,父子年十六以上,皆绞,仍没其家。 —————————《宋军法》 是故以守而破陷,则一军上下受诛;以战而败北,则一军贵贱皆斩。 ————————《阵纪》 能生而能杀,国必强;能生而不能杀,国必亡。能生死而能赦杀者,上也。 ————————《太白阴经》
用笔吹出来的“名将”,扒扒李广祖孙的皮(修订版) 我们先来看看秦汉以及中古时期的军法及一些相关兵法,看看李家这群被吹出来的东西到底有没有将领素质: 以城邑亭障反,降诸侯,及守乘城亭障,诸侯人来攻盗,不坚守而弃去之若降之,及谋反者,皆要斩。其父母、妻子、同产,无少长皆弃市。其坐谋反者,能偏捕,若先告吏,皆除坐者罪。 ————————张家山汉简 《律》,降敌者诛其身,没其家。 ————————司马贞《史记索隐》引用《汉律》 降者勿杀,得而勿戮。 —————————《六韬·虎韬·略地》 将者,上不制于天,下不制于地,中不制于人,宽不可激而怒,清不可事以财。夫心狂、目盲、耳聋,以三悖率人者难矣。 —————— ———《尉缭子·兵谈》 夫将自千人以上,有战而北,守而降,离地逃众,命曰“国贼”。身戮家残,去其籍,发其坟墓,暴其骨于市,男女公于官。 —————————《尉缭子·重刑令》 若其众讙哗,旌旗烦乱,其卒自行自止,其兵或纵或横,其追北恐不及,见利恐不得,此为愚将,虽众可获。 —————————《吴子·论将第四》 归敌者父母、妻子、同产皆车裂。 —————————《墨子·号令篇》 夫三军之行,有探候不审,烽火失度;后期犯令,不应时机,阻乱师徒;乍前乍后,不合金鼓;上不恤下,削敛无度;营私徇己,不恤饥寒;非言妖辞,妄陈祸福;无事喧杂,惊惑将吏;勇不受制,专而陵上;侵竭府库,擅给其财。此九者,三军之蠹,有之必败也。 —————————《将苑》 不战而降敌,没其家。 —————————《李卫公兵法》 不战而降贼者,或背国归贼者,父子年十六以上,皆绞,仍没其家。 —————————《宋军法》 是故以守而破陷,则一军上下受诛;以战而败北,则一军贵贱皆斩。 ————————《阵纪》 能生而能杀,国必强;能生而不能杀,国必亡。能生死而能赦杀者,上也。 ————————《太白阴经》
永远的战神——霍去病(日,塚本青史著) 永远的战神——霍去病(日,冢本青史著) 日文翻译:一只叫拉拉的猫(我认为这是写霍去病写得比较好的一部,但由于市面上只有日文本,估计大家看起来困难。所以我个人不揣冒昧,进行了翻译,介绍给各位朋友。本***文水平不高,如果翻译有误的地方,请朋友指出) 原文很长,慢慢来译,看什么时候能译完 霍去病 安得类古人 千载列青史 赖山阳 序章前一一七 所有人都认为,苍天也要悲泣。 ——苍天为什么要悲泣呢? ——被派遣去人间的骄子就要回来了,他当然会很悲伤。 哀痛失颜的男子,为了不隐藏自己的沮丧而向南北延伸的大路走去,想要观看从下午开始举行的盛大葬礼。 商店鳞次栉比的一个长安市场,除了在官舍值班的官员以外,所有工作人员都外出了。当时,有野狗们都在争先恐后地争夺着残余的剩饭。不久,性情粗暴的野狗们,开始感受到大量的视线,恐惧使它们把身体藏到了建筑物的角落和地板下。 司市的官员也一定要看今天的国葬级的仪式。在这之后,有很多人想象到,这将是一个成为故事的豪华队伍。 他的愿望没有实现,他一边诅咒着不幸运的值班顺序,一边写着“木简无异常”。把笔放置太长时间的话,会引起周围人的注意的。此时,连鸟的叫声都停了,太安静了。而且,从窗户射进来的光好像变弱了。 他不管外面有很多人还是一个人,仍然把门气势十足地打开了。于是,仿佛为了和混乱的空气嬉戏似的,有翅膀的虫子拥进了数百只,进入房间里。十几年前在家乡经历了蝗灾让他难以忘怀,他紧张得几乎失去声音。但是,仔细看看,这不是把草和叶子吃掉的蝗虫,而是在连续晴天的霸水的岸边,被大量羽化蜻蜓群。 在市场上的房屋上,不管是屋檐,不管是墙壁,都是蜻蜓停息的地方。它们在一个地方停留数秒,然后便一个个地乘着微风,在京城里似乎被染红的空气中转移了。 表示吊唁的身着白衣的市井之民,都在大路的两边喧闹不已。 ——陛下(日文原作主上,注释为指皇帝,本文按秦汉时代的习俗,直译为陛下)直到昨天晚上为止,都在未央宫的高楼呼唤“去病归来!”,数次招魂的呻吟,就好像自己死了一样,极是悲伤。 他象他的孩子一样,因为他是他非常信任、非常宠爱的将军。只是,他去世了,这和别人的死完全不一样。 棺椁是柏制的,这是陛下的意思,花费的金钱不知多少。。 ——他被葬皇帝为自己修建的茂陵旁边,坟墓象祁连山,是为他特别修建的。 ——难道不是那么明白吗?所有的人心意相同。骠骑将军的功勋是空前绝后的,而且他还那么年轻就去世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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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的战神——霍去病(日,塚本青史著) 永远的战神——霍去病(日,塚本青史著) 日文翻译:一只叫拉拉的猫 霍去病 安得类古人 千载列青史 赖山阳 序章前一一七 所有人都认为,苍天也要悲泣。 ——苍天为什么要悲泣呢? ——被派遣去人间的骄子就要回来了,他当然会很悲伤。 哀痛失颜的男子,为了不隐藏自己的沮丧而向南北延伸的大路走去,想要观看从下午开始举行的盛大葬礼。 商店鳞次栉比的一个长安市场,除了在官舍值班的官员以外,所有工作人员都外出了。当时,有野狗们都在争先恐后地争夺着残余的剩饭。不久,性情粗暴的野狗们,开始感受到大量的视线,恐惧使它们把身体藏到了建筑物的角落和地板下。 司市的官员也一定要看今天的国葬级的仪式。在这之后,有很多人想象到,这将是一个成为故事的豪华队伍。 他的愿望没有实现,他一边诅咒着不幸运的值班顺序,一边写着“木简无异常”。把笔放置太长时间的话,会引起周围人的注意的。此时,连鸟的叫声都停了,太安静了。而且,从窗户射进来的光好像变弱了。 他不管外面有很多人还是一个人,仍然把门气势十足地打开了。于是,仿佛为了和混乱的空气嬉戏似的,有翅膀的虫子拥进了数百只,进入房间里。十几年前在家乡经历了蝗灾让他难以忘怀,他紧张得几乎失去声音。但是,仔细看看,这不是把草和叶子吃掉的蝗虫,而是在连续晴天的霸水的岸边,被大量羽化蜻蜓群。 在市场上的房屋上,不管是屋檐,不管是墙壁,都是蜻蜓停息的地方。它们在一个地方停留数秒,然后便一个个地乘着微风,在京城里似乎被染红的空气中转移了。 表示吊唁的身着白衣的市井之民,都在大路的两边喧闹不已。 ——陛下(日文原作主上,注释为指皇帝,本文按秦汉时代的习俗,直译为陛下)直到昨天晚上为止,都在未央宫的高楼呼唤“去病归来!”,数次招魂的呻吟,就好像自己死了一样,极是悲伤。 他象他的孩子一样,因为他是他非常信任、非常宠爱的将军。只是,他去世了,这和别人的死完全不一样。 棺椁是柏制的,这是陛下的意思,花费的金钱不知多少。。 ——他被葬皇帝为自己修建的茂陵旁边,坟墓象祁连山,是为他特别修建的。 ——难道不是那么明白吗?所有的人心意相同。骠骑将军的功勋是空前绝后的,而且他还那么年轻就去世了啊。
汉家国贼李陵 一、引言    一些国人如今的历史观糊涂得很,说起李陵这种汉奸居然也冠以“丹心”、“忠魂”之类的词,多有维护溢美之语,真是颠倒黑白,是非不分。力战后降敌也是投降,也不能改变做叛徒的性质。历史上有几个叛徒降将是在局面大好时投降地?还不都是逼不得已?如果李陵降敌并在敌方做官后能被理解甚至赞颂,那我们是不是也该理解一下吴三桂、洪承畴等人的苦衷,把他们列为歌颂的对象呢?更何况战死的都是士兵,李陵非但没有死战报国,最后还降敌苟活,比起那些在血战中殉国的勇士,他这种躲在士兵中间溜嘴皮子的官老爷也实在令笔者难生敬意。    下面,我们就来一起扯下李陵虚妄的英雄画皮,从司马迁偏颇的记述和后世牵强歪曲的赞颂中走出来,看看历史上真实的李陵事件和司马迁被阉割事件。   二、教科书和其它主流媒体上的伪说法    公元前99年,正当司马迁全身心地撰写《史记》之时,却遇上了飞来横祸,这就是李陵事件。   这年夏天,武帝派自己宠妃李夫人的哥哥、贰师将军李广利领兵讨伐匈奴,另派李广的孙子、别将李陵随从李广利押运辎重。李广带领步卒五千人出居延,孤军深入浚稽山,与单于遭遇。匈奴以八万骑兵围攻李陵。经过八昼夜的战斗,李陵斩杀(史书记载的是杀伤万余,绝对不是斩杀!对史书原文动手脚,这是文人常态了)了一万多匈奴,但由于他得不到主力部队的后援,结果弹尽粮绝,不幸被俘(陵曰:“无面目报陛下。”遂降匈奴。[《史记》第九册,第2878页) 陵曰:“无面目报陛下!”遂降。 (《汉书》第八册,第2454页) 陵曰:“无面目以报陛下。”遂降。 (《前汉纪》247页) 陵曰:“无面目报陛下。”遂降。 (《资治通鉴》第二册,第716页) 陵曰:“无面目报陛下!”遂降。 (《西汉年纪》第313页) 从没有任何一本哪怕是最往李陵脸上贴金的史书说李陵是被俘!但有些无耻之徒总是将投降改成被俘!世界上哪来这么多的厚脸皮?]。    李陵兵败的消息传到长安后,武帝本希望他能战死,后听说他却投了降,愤怒万分,满朝文武官员察言观色,趋炎附势,几天前还纷纷称赞李陵的英勇,现在却附和汉武帝,指责李陵的罪过。汉武帝询问太史令司马迁的看法,司马迁一方面安慰武帝,一方面也痛恨那些见风使舵的大臣,尽力为李陵辩护。他认为李陵平时孝顺母亲,对朋友讲信义,对人谦虚礼让,对士兵有恩信,常常奋不顾身地急国家之所急,有国士的凤范。司马迁对汉武帝说:"李陵只率领五千步兵,深入匈奴,孤军奋战,杀伤了许多敌人,立下了赫赫功劳。在救兵不至、弹尽粮绝、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仍然奋勇杀敌。就是古代名将也不过如此。李陵自己虽陷于失败之中,而他杀伤匈奴之多,也足以显赫于天下了。他之所以不死,而是投降了匈奴,一定是想寻找适当的机会再报答汉室。"    司马迁为李陵的辩护触怒了汉武帝,汉武帝认为他是在讽刺带领主力却战败而归的李广利,把李陵兵败投降的责任推卸给李广利救援不及时,于是震怒,不仅处死了李陵的母亲、妻子和儿子。司马迁也被判死刑。   汉朝的死刑有两种减免办法,一是拿五十万钱赎罪,二是受"腐刑"(即阉割)。司马迁官小家贫,当然拿不出这么多钱赎罪。而他有一个信念,那就是一定要活下去,把《史记》写完,所以甘受腐刑,忍辱负重地活了下来,完成了历史巨著《史记》。   三、真相    李陵是以逃跑著名的将军“飞将军”李广的孙子,因受祖先荫庇,虽然寸功未立,却自幼便受封为侍中。由于他是将门之后,所以得到了汉武帝的赏识,是他大力提拔的五名后起之秀之一,弱冠之年就被加封为“骑都尉”,统军五千,在酒泉、张掖驻防。    公元前99年,李广利率军攻匈奴,李陵奉命引所部“为贰师将辎重”,也就是负责为李广利的主力运送辎重。但李陵建功心切,不屑于担任后勤工作,便上奏汉武帝:“臣所将屯边者,皆荆楚勇士奇材剑客也,力扼虎,射命中,愿得自当一队,到兰干山南以分单于兵,毋令专乡贰师军。”意思是自己麾下士卒战斗力强悍,用来保护运输队实在是大材小用,要求自出一军,在侧翼配合李广利作战。刘彻起初没有答应他:“将恶相属邪!吾发军多,毋骑予女。”意思是,怎么现在谁都想做主将,而不愿意辅助别人作战?我没有多余的马匹给你出征。其实汉武帝的话里已经委婉表示了对李陵不安分的不满,毕竟打仗讲究团队合作,总要有人在后方默默付出。李陵不肯去运辎重,皇帝就必须再委派其他人去,若人人像李陵般不安分,不肯做绿叶,只想立功升官,大出风头,这仗就没法打了。但李陵看了汉武帝的回书后,却坚持自己的愿望:“无所事骑,臣愿以少击众,步兵五千人涉单于庭。”意思是,我麾下很强,没马也无所谓,照样可以以步破骑,以少胜多,孤军深入到匈奴首领的王庭处,将其踏平。言外之意是,你一定要给我这个机会,不能埋没我这个人才,我马匹援兵啥都不要,就凭麾下五千步兵就能打胜。    由于汉武帝本人也是个好大喜功,喜欢赌博冒险之辈;再加上被李陵挤兑得没办法,有些赌气;李陵又是他的爱将,恃宠几次要求,不便不给这个面子,便答应了李陵的出兵请求,还“诏强弩都尉路博德将兵半道迎陵军”,也就是让路博德在后方接应李陵。    路博德此人是沙场宿将,深通兵略,之前曾领兵平定了南越王叛乱,并在历史上第一次把海南岛纳入中原统治。他所辖的仁义之师深得越人敬仰,由于路博德被封为“伏波将军”,越境处处都是百姓纪念他的“伏波庙”,至今南方仍有不少地方供奉伏波将军。平南越后,路博德又在北御匈奴的战争中屡立大功。汉武帝此次让他做李陵的副手,足见对李陵的重视和扶持之心。一些人谣传汉武帝厌恶李陵,有意坑害他,这完全是说不过去地。李陵一生从无显赫军功,唯一的一次小功就是带着八百骑到大漠转了一圈,也并未做战。他能年纪轻轻就身居高位,统领大军,被汉武帝赏识重用,给予建功立业的机会,完全是因为他将门子孙的身份。那个在他投降前力战而死的副将韩延年是大汉朝的前符离侯,地位颇高,却仍是他的下属,由此也能看出汉武帝对李陵的器重和关照。也正是因为汉武帝对他相当不错,几次破格提拔,所以在得知他降敌后,才会非常恼怒。他不仅辜负了汉武帝的信任,更显得其毫无识人之明。    汉武帝同意李陵出兵后,强弩都尉路博德却反对李陵的这个计划。他提出了另一个方案:“方秋匈奴马肥,未可与战,臣愿留陵至春,俱将酒泉、张掖骑各五千人并击东西浚稽,可必擒也。”也就是希望等到明年春天时机更有利时再出击。实事求是地说,路博德提出的计划才是稳妥且明智地,比李陵的冒险计划强得多。不过路博德也未尝就没有私心,撰史者认为是“博德故伏波将军,亦羞为陵后拒”,这也不无可能。路博德的资历比李陵老得多,自然不愿做一个毛头小子的副手,自己只负责接应,把大功都让对方得去。既然李陵能拒绝给李广利当绿叶,他自然也不甘心为李陵当垫脚石。当然,撰史者也可能是在以小人之心度路博德之腹,因为单纯地从军事角度考虑,李陵的军事冒险计划也不可能得到大部分将领的赞同,李陵冒险是为了自己的私人利益,而路博德反对是出于对国家的忠诚和对士卒安危的负责,出于公心不同意李陵的计划也完全合情合理。    李陵军覆没后,汉武帝曾说过一句“陵当发出塞,乃诏弩都尉令迎军。坐预诏之,得令老将生奸诈。”一些人据此指责路博德嫉贤妒能,有意违抗诏旨不援李陵,造成李陵箭尽援绝被俘,这是错误的认知。在路博德上奏反对李陵的计划后,汉武帝并没有坚持要他负责在居延接应李陵(没有任何一部史书记载过路博德有出塞的行为,偏偏就有些无耻之徒硬说是路博德不去接应他!李陵有逃跑如飞的飞将军李广遗传的逃跑神功,谁能想他没能跑得了呢?)李陵部被围歼,路博德根本就不该为李陵军覆没负任何责任。李陵在出兵前,是知道整体战局部署地,也知道路博德就不在居延,而居延守军有限,身负守关要职,也不敢轻出……所以李陵全军覆没完全是因为他自己利欲熏心,根本怪不得别人不来援助。 李陵自引所部出师,深入到浚稽山,遇匈奴军,五千步兵对八万铁骑,不敌。且战且退八日,沿途杀伤匈奴万余人,汉军剩三千余。当退到距居延要塞百里处时,李陵军箭尽兵疲,渐渐无力支撑。李陵治军松懈,军纪涣散,远征在外时,军中竟然还带着数车“妻妇”,士兵在行军中亦不忘在车中与女人鬼混。李陵平日对此睁一眼闭一眼,但此时为减轻行军拖累,于是将这些女子“搜得,皆剑斩之。”    之后李陵继续率部突围,由于箭矢不足,汉军在匈奴铁骑反复冲击下伤亡惨重,渐趋崩溃,不得不放弃继续退却,在小坡上固守。李陵叹道:“复得数十矢,足以脱矣。”他说的这“数十矢”,应该是每人再有数十支箭。此地离居延不过百里,如果箭矢足够,或许真能逃回居延。可惜原本放箭矢的车辆装了女子,成了风月之所,李陵军最终未能逃出生天。    眼见大势已去,手下军吏劝他独自逃走,李陵慷慨道:“公止!吾不死,非壮士也。”随后令部下各自分散逃命,他带着韩延年和十余从者,骑马逃向居延关,希望能杀出重围。但逃不多久便被追兵赶上,副将韩延年力战而死,李陵眼看脱逃无望,自知只能在死和降中选择其一,便仰天叹道:“无面目报陛下!”遂降匈奴。   四、贪生畏死、心思险诈的小人    樊哙当年曾夸口:“臣愿得十万众,横行匈奴中。”季布曰:“樊哙可斩也。”以十万之众纵横匈奴,尚且被认为是自取灭亡,误国误军之举,李陵引五千步卒,就要直捣匈奴王庭,其自不量力和好大喜功可见一斑。    有勇无谋,不知进退,逞个人英雄主义,率五千将士打一场注定失败的战争,最终落得身败名裂……我曾经如是看待李陵。然而随着年岁渐长,有一天突然彻悟,李陵并不仅仅是一个为获战功而利令智昏的亡命之徒,他的算计,其实细得很。    李陵军最终被歼处距坚固的居延要塞不过百里,如果退得再快些,如果匈奴人没有想象中那么多,如果没有俘虏透露箭矢将尽,如果箭矢带得再多一些,如果居延守军意外地出兵接应……李陵虽败,却很可能带着残部逃回居延要塞。而一旦回去,这此的冒险行动深入敌境,杀伤敌人,成功分散敌人的兵力,无疑会是一份巨大的军功,将成为他今后的晋升之阶,也将成为他一生的荣耀,他将重拾祖父李广的荣光。    这就是李陵放着安全的大后方不呆,几次三番上书要进行此次军事冒险的动机所在。从他投降苟活的举动来看,为国为民只是次要动机,他主要就是利欲熏心。至于五千下属的安危,那根本不是李陵在意的东西,从他率机动性差的步兵进入敌境的那一刻起,他就已经决意用部下的尸首来染红自己的官帽了。最终五千劲卒,仅仅逃回四百,几乎全军覆没。 一将功成万骨枯!李陵本想那众士兵的尸骨做为自己功业的垫脚石,却不料冒险投机失败,他这个“将”非但没能功成,竟然连逃都逃不掉,于是只好可耻地投降当汉奸了。    在被重重围困,整建制突围退回居延无望后,李陵拒绝了手下劝他逃走的建议,但他之后却不组织突围,却做了一件相当诡异的事儿,他竟突然失心疯般口出狂言:“毋随我,丈夫一取单于耳。”也就是不让属下跟随,要一个人去杀八万匈奴大军的单于首领。有些人认为这是李陵好说大话的表现,有些人甚至认为李陵在巨大压力下变得神志不清,但笔者对此不以为然。此时此刻,实在不是得意洋洋自吹自擂的场合,再能吹的人此时恐怕也不会有吹牛的兴致了,而且即使吹牛,也不会发神经般吹得这么没有逻辑,所以李陵应该只是以此为借口,真正的目的则是抛开众将,独自外出。一军主将,在此关键时刻找借口鬼鬼祟祟地一个人出去,其行迹显然十分可疑,他很可能是见情况不妙,想抛下士卒,找机会独自开溜。    “良久,陵还,太息曰‘兵败,死矣。’”估计李陵是出去观察形势后,发现匈奴军把守森严,独自潜逃没有机会,才只好泱泱回营。他回营后便立即下令几千残军分散突围,自己则带着十几个亲信骑快马急逃。这摆明了是发现一个人溜不掉,就希望借四散诸军来分散敌军注意力,混在人群中逃出去。李陵此时当然不愿降敌,他还抱着逃回居延的侥幸心理,只要能逃回汉廷,就算是全军覆没,短期内受到惩处打压,他此次博得的这个“敢战”之名也将成为雄厚的政治资本,能让他得到皇帝的赏识和清流的赞誉,今后长远看也多半不失重用。    可惜李陵虽然机关算尽,却最终也没能逃掉。一支匈奴军紧追不舍,在麾下副将韩延年战死,山穷水尽之后,我们的李陵大将军断然弃刃降敌。而就在不久之前,他还在军帐中大义凛然地慷慨陈词:“吾不死,非壮士也。”明确表示要以死报国,尽显一个将领慷慨豪迈的英雄气概。结合前后看来,李陵无疑是一个演技高明的戏子,他的忠义只是放在嘴上,也只肯不花成本地爱国,他当初的豪言壮语,不过是想忽悠着属下拼死力战,以为自己的脱逃创造机会。人之不信不义,竟至于此。 另外,李陵此人何止不在乎五千将士的生命,也从来没有在乎过母亲妻子兄弟的生命。中国历代军法都有将领降敌,家属受戮的处罚。《尉缭子》上说:夫将自千人以上,有战而北,守而降,离地逃众,命曰“国贼”。身戮家残,去其籍,发其坟墓,暴其骨於市,男女公於官,投降整个家族都得受戮,自己还得被冠上国贼的头衔,汉军军法和秦法一样,将士投降,规定“父母妻子同产无少长皆弃市”,(以城邑亭障反,降诸侯,及守乘城亭障,诸侯人来攻盗,不坚守而弃去之若降之,及谋反者,皆要斩。其父母、妻子、同产,无少长皆弃市。其坐谋反者,能偏捕,若先告吏,皆除坐者罪。——张家山汉简《律》,降敌者诛其身,没其家。——司马贞《史记索隐》引用《汉律》)三国时的吴军的军法直接继承秦汉军法,同样也是如此。甚至到了宋朝,宋军的军法中凡降敌者,其父子达到一定年龄者也要从戮。(宋代《武经总要·罚条》第24条:不战而降贼者,或背国归贼者,父子年十六以上,皆绞,仍没其家。(没家者,男子年十五以下,及母女妻祖孙兄弟姊妹资财田宅并没官。余条没官准此。) 秦汉军中还有保宫制,所谓的保宫,就是将士出征,其家人到规定的地方居住,做人质,一旦将领投降,他们全都没命。《汉书》记载:李陵自己说:陵始降时,忽忽如狂,自痛负汉,加以老母系保宫……说明李陵是知道母妻的处境的,在明知家人尤其是亲生母亲做人质的情况下,还能投降,说李陵不是狼心狗肺,畜 生不如那才是怪事!   五、深闺梦里人    有人认为,李陵是在杀伤敌军甚众,力尽被擒后才降敌地,所以不可深责。其实据《汉书》所载,李陵并非在激斗中被敌人擒获,而是看到大势已去后主动投降地。李陵确实是坚持到了最后一刻才降敌,但却不是因为有一腔忠义,他要真是忠勇之士,要么力战身亡,要么横刀自刎,就算重伤被擒,之后也不可能降敌做官地。李陵确实不愿意降敌,毕竟投降后的不确定因素很多,毕竟降将的日子不好过,毕竟要终身远离故土,毕竟还要考虑世人毁誉,毕竟还有家人在汉朝……所以他直到万不得已才肯投降。    自始至终,李陵考虑的都只是他个人的利益,他投降也只是为了自己苟活,而并非为了保全麾下的士兵。既然没有以死报国的理念,那就该给麾下将士也铺一条后路,在大军刚刚进入绝境后就下令全军投降,那三千多士卒也不会被屠戮一空了。但李陵只是想利用这些士兵来让自己逃回居延罢了,他其实根本就不在意这些人的死活,其自私之心实在令人齿冷。最终手下五千兄弟死伤殆尽,其家人倚门而哭,他这个把报国口号喊得震天响的指挥官反倒降敌苟活,还做了匈奴的官儿,从此高官厚禄,锦衣玉食,再享异国的荣华富贵,真是可耻到了极点。    唐人陈陶为此事曾作诗一首:“誓扫匈奴不顾身,五千貂锦丧胡尘。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深闺梦里人。”诗中流露出了对那些埋骨士兵的怜悯,可怜那五千“深闺梦里人”,全死于野心家李陵的私心私欲之下,埋骨北国,至死不得返乡。    由于李陵是名门之后,又是素受皇帝信重的名将,所以按当时的情状投降的可能很小,一般都会选择战死殉国;加上李陵一贯善于伪装忠义,所以汉武帝起初还真以为他为国捐躯了,还慰问了他的家属,就等着为他赐谥封号了,结果却在不久后等回了李陵降敌的确切消息。世代为将的名门之后,飞将军李广的孙子,汉武帝的宠将,竟然叛国降敌了,大汉帝国颜面尽丧。陇西李家自李广以来数代人积累的忠义之名,也被李陵一朝散尽。“陇西士大夫(自此)以李氏为愧”。“自是之后,李氏名败,而陇西之士居门下者皆用为耻焉。”   六、司马迁庇护叛徒被下狱    李陵叛国降敌的确凿消息传回朝廷后,汉武帝震怒,朝堂上也一片大哗。群臣都惊诧于一向标榜忠义的将门李陵竟然如此贪生畏死,也对他这种辱国行为愤愤不已,异口同声地指责。就在这种情景下,司马迁却跳出来大唱反调,为李陵贪生怕死,叛国降敌的行径编造借口,大加开脱:    “陵事亲孝,与士信,常奋不顾身以殉国家之急。其素所畜积也,有国士之风。今举事一不幸,全躯保妻子之臣随而媒其短,诚可痛也!且陵提步卒不满五千,深入戎马之地,抑数万之师,虏救死扶伤不暇,悉举引弓之民共攻围之。转斗千里,矢尽道穷,士张空拳,冒白刃,北首争死敌,得人之死力,虽古名将不过也。身虽陷败,然其所摧败亦足暴于天下。彼之不死,宜欲得当以报汉也。”    现存史料中没有司马迁与李陵深交的记载,所以如今也无法确定司马迁冒天下之大不韪为叛徒辩护的动机,不知道是私交甚笃,还是出于如今民主国家中开明的“战至绝境投降无可厚非,及时投降是指挥官保全士兵的责任”这种思想。但以当时汉代的风气而言,司马迁的言论却严重不合时宜,不啻于是在为叛国行为张目。汉武帝如果放任甚至支持司马迁的荒诞言论,那无疑是给其他武将战败降敌开了一条出路。投降了仍然能被当作功臣,家人无恙,以后人人再无后顾之忧,谁还会为国家死战沙场?    司马迁鼠目寸光,视角只局限于李陵一人一事,却不顾及自己的言论对全军士气和社会上忠义之风的消极影响。汉武帝虽然刚愎,但却不蠢,他深知司马迁为叛徒的辩护会打击民心士气,影响极坏,身为一国帝王,要高瞻远瞩,全局考虑,所以他断然将司马迁下狱,这种行为是非常英明地,及时将投降主义扼杀在萌芽之中。在过去庸俗的主流论调中,人们总是谴责汉武帝残暴刚愎,同情司马迁的不幸遭遇。其实汉武帝固然是个残暴君王,但在李陵和司马迁的问题上,举措却并无失当之处。    在笔者看来,李陵案本来清楚地很,就是一起简单的战败降敌事件。从古到今,将领因贪生保命而事敌者也不止他一人,李陵根本就是真投降,也并没有当内应的想法。事实上,他也根本没有当内奸的能力,内奸都是潜伏在暗处才能生效,他一个叛将能有什么作为?怀念故国之情哪个叛将都会有,为了保全声名和家眷,他起初确实可能没有卖力为匈奴做事。但后来全家被杀,也就再无顾忌,在北国做了驸马,开始死心塌地为北国效力了。其实对于无望逃回的李陵来说,全家被杀等于是替他上缴了一份“投名状”,自此他便得到了匈奴人的信任,不仅恢复了自由,还成了掌握实权的统军将领,并开始用他在汉朝和李家学到的军事技能,为匈奴大军指挥士卒了。    把水搅浑的人是司马迁,正是因为他单凭主观臆断为李陵辩护,毫无根据就说李陵投降是为了做内应,才引出受腐刑撰《史记》的这段千古佳话。司马迁说“彼之不死,宜欲得当以报汉也。”断言李陵是要留下有用之身报效国家。这完全是巧言狡辩。李陵作为新降之将,匈奴人也不是傻子,又怎会给他“报汉”的机会?而这点李陵投降前也肯定清楚地很。    等到司马迁被被阉后,于此事上更是嘴硬,此时他的声誉已经和李陵绑在一起了,为李陵喊冤就是为他自己申冤,只有借助手中的生花妙笔,把汉奸李陵塑造成英雄,才能证明自己在朝堂上为其辩护是正确行为。由于有了切身的利益纠葛,所以《史记》在李陵处的记述未免有了偏颇,感情倾向很重的文学塑造和主观臆断俯拾皆是,这不免极大地歪曲了后世人们对李陵形象的感知。    而对于后代敬仰司马迁的读史人而言,既然司马迁是撰史的功臣,那他受腐刑自然就是不白之冤,而他是为李陵申辩而受刑,所以李陵必须是正面地,这便是很多后人罔顾事实盛赞李陵的根源动机。李陵这个铁杆汉奸之所以能令人们产生争议,甚至被一些糊涂人捧为爱国英雄,这完全是沾了司马迁的光。    在《史记》和此节几乎照搬《史记》的《汉书》中,对李陵边战边退的过程进行了详细的描述,这在“惜墨如金”的《史记》中并不多见。司马迁凭借一支妙笔,硬是把一路败退的李陵描写得神勇无比,五千步兵在平野上打八万精骑,还占了明显上风。当后撤到居延时,李陵军在数万匈奴骑兵的冲突下后撤近千里,竟才死伤千余人,却消灭了一万多精锐铁骑,直看得笔者瞋目结舌。可惜即使抛开司马迁在此事上的私心不谈,此事在逻辑上也令人生疑。李陵部并非汉军主力,若一支偏师也能在绝境下以一换十,那数万汉军主力步兵早就把几十万匈奴人杀光了,汉朝边境又何必多年来始终苦受骚扰?   七、误会    在一些浅薄的历史读物中,着力渲染汉武帝之残暴,并力图给读者带来一种错觉,好像汉武帝一听说李陵投降就杀其满门,他急躁轻率的举动硬把李陵的诈降逼成了真降;而司马迁一言不顺其意,就被下狱遭受宫刑……这些说法都是对历史的可耻歪曲,都是在竭力替李陵的贪生怕死开脱。    虽然司马迁对李陵诈降的猜测完全是毫无根据的主观臆断,也与常理常情不符,但汉武帝仍不愿意贸然行事,他在这个问题上还是比较谨慎地,不仅没有为难李陵的家属,对为汉奸说话的司马迁也只是暂时关起来,并不加刑。很显然,汉武帝想看清楚李陵在匈奴会不会有什么举动,到底是真降还是诈降,到底会不会“报汉”。    然而结果却令汉武帝异常失望:“陵在匈奴岁余,上遣因杅将军公孙敖将兵深入匈奴迎陵。敖军无功还,曰:“捕得生口,言李陵教单于为兵以备汉军,故臣无所得。”上闻,于是族陵家,母弟妻子皆伏诛。陇西士大夫以李氏为愧。其后,汉遣使使匈奴,陵谓使者曰:“吾为汉将步卒五千人横行匈奴,以亡救而败,何负于汉而诛吾家?”使者曰:“汉闻李少卿教匈奴为兵。”陵曰:“乃李绪,非我也。”    李陵降了匈奴一年多,却一直没有与汉朝进行联系,汉武帝于是派大将公孙敖引兵“深入匈奴迎陵”,其实就是想了解一下李陵的情况,万一对李陵的管束不严,也能给他创造一个脱逃的契机。结果不出意料地未能接回李陵,却从俘虏口中得知,李陵已经开始为匈奴单于练兵,教他们如何对付汉朝军队,汉武帝这才下令杀他全家,并判为汉奸李陵辩护的司马迁腐刑。    如果李陵真地“教匈奴为兵”,那汉武帝的做法其实并无过错。汉武帝在得知李陵降敌的确凿消息后,还等了一年多,并且出兵试探打听李陵的态度,一个君王能对一个叛将做到如此谨慎,其实已经相当不错了,后来“陇西士大夫以李氏为愧”,也证明了汉武帝的做法是顺应人心,符合情理的。虽然最终发现出现了误会,俘虏误将李绪当成了李陵,也不能因此就苛责刘彻寡恩,谁换在他的位置,接到确凿的禀报,也不会对汉奸姑息,何况李陵还跑去劝降过苏武。事实上,李陵一投降按军法,他的家人就该被处死!虽然汉武帝确有暴虐的一面,但因李陵事指责他昏庸残暴却是不正确的。更何况,说替匈奴练兵的是李绪,这也只是李陵的一面之词,我们只是姑且信之而已,未尝就没有为挽回自己的名声,博取同情而说谎,栽赃的可能。    李陵全家被诛后,无力报复汉武帝,却迁怒于李绪,“使人刺杀绪”。要说他这仇报得真是莫名其妙,同为汉奸,同为匈奴做事,大义的名分是扯不上地,完全是报私仇的性质。可****的是汉武帝,又不是李绪,你拿无辜的李绪开刀算什么?摆明了是欺软怕硬,拿软柿子撒气,李陵的胸襟和品性由此事便可见一斑。   八、驸马    家人被杀后,李陵便断了归汉之念。匈奴单于慕李陵世代将门,对他颇为赏识,就把自己的女儿跖跋氏许配给他,招李陵为驸马,还让他做了匈奴的右校王。李陵在匈奴位高权重,“卫律为丁灵王……匈奴爱之,常在单于左右。陵居外,有大事,乃入议。”每有大事,李陵就会被从外地召回参与机要讨论,可见在全家被诛后,他得到了匈奴人的信任,在匈奴统治阶层中占据了重要位置。    李陵铁了心当汉奸后,最著名的事迹就是劝降苏武。不过苏武和他并不是一路人,不仅自始至终不肯降敌,还曾经自杀过两回。后来苏武自尽之念渐渐淡了,匈奴人为了消磨他的意志,就让苏武过着极其困苦的生活,常常食不果腹,衣难蔽体。匈奴驸马李陵的生活水准自然和不肯归降的苏武有着天壤之别,他对这个“老乡”还算关照,曾慷慨地赐给苏武牛羊数十头,缓解了苏武的窘迫处境。当然,苏武后来的日子也渐渐有所好转,《苏武牧羊》里有一句“白发守空纬”,那不过是为了吹捧他的气节编出来的话,苏武并非一直形影相吊,而是在北国娶了一个“胡妇”,还生了个孩子;他在汉朝的原配妻子带着几个孩子改嫁了,也并没有替他守寡。    公元前90年,李广利再次率军攻入匈奴,其麾下御史大夫商丘成率本部深入敌境。单于派某大将和李陵率三万多匈奴骑兵反击,“至浚稽山合,转战九日,汉兵陷陈却敌,杀伤虏甚众。至蒲奴水,虏不利,还去。”这也是史书上记载的唯一一次李陵率匈奴军与汉朝部队交战。    汉武帝死后,汉朝使节告知李陵新皇即位,大赦天下,他已经能够归汉了。可李陵却说:“丈夫不能再辱”,拒绝回到汉朝。李陵有这种反应其实并不奇怪,他不肯归汉的原因也绝不是他自己说的什么“不能再辱”。他的家人被汉廷屠尽,岂能不怀恨于心?而且归汉后他是千夫所指的汉奸,在匈奴他却是当朝驸马,官高爵显,还组建了新的家庭,他又怎么可能返回故国呢?    李陵在匈奴居官二十五年,后因病而亡。比起他麾下战死在异国的那五千忠勇士卒,他的后半生还算是相当不错地,不仅锦衣玉食,还拥有不小的权力,当年那些把他麾下五千兄弟斩杀殆尽的匈奴兵,如今也都成了他这个昔日俘虏的属下,每日还要受他的训练和节制,也算是扬眉吐气了一把。    公元前56年,其子趁匈奴内乱,拥立乌藉都尉为单于,兵败后被呼韩邪单于捕杀。由他已经具有拥立单于的实力,有夺取匈奴大权的野望也可以看出,李家在匈奴根基颇深,李陵之子是高阶统治层中的一员,这也从侧面印证了李陵投降后在匈奴的地位颇高。   九、后人评说    后世有不少人受司马迁所惑,未能看清历史的真相,以致于对李陵持同情态度。但也有一些人能客观分析求证,从扭曲的历史中超脱出来,得出客观正确的结论。明末的大学者,船山先生王夫之,就曾在其巨著《读通鉴论》中,对李陵进行了十分尖锐的批判,连为其辩护的司马迁也一起痛贬了一番。    船山先生《读通鉴论》卷三武帝三十:“司马迁挟私以成史,班固讥其不忠,亦允矣。李陵之降也,罪较著而不可掩。如谓有孤军支虏而无援,则以步卒五千出塞,陵自炫其勇,而非武帝命之不获辞也。陵之族也,则嫁其祸于绪;迨其后李广利征匈奴,陵将三万余骑追汉军,转战九日,亦将委罪于绪乎?如曰陵受单于之制,不得不追奔转战者,匈奴岂伊无可信之人?令陵有两袒之心,单于亦何能信陵而委以重兵,使深入而与汉将相持乎!迁之为陵文过若不及,而抑称道李广于不绝,以奖其世业。迁之书,为背公死党之言,而恶足信哉?为将而降,降而为之效死以战,虽欲浣涤其污,而已缁之素,不可复白,大节丧,则余无可浣也。关羽之复归于昭烈,幸也;假令白马之战,不敌颜良而死,则终为反面事雠之匹夫,而又奚辞焉?李陵曰:‘思一得当以报汉’,愧苏武而为之辞也。其背道也,固非迁之所得而文焉者也。    李陵之所以能得到不公正的溢美,这与司马迁在撰史时的偏颇立场是分不开地。若非他“挟私以成史”,以李陵的所作所为,比起洪承畴、汪主席等人又有何不同?为何现今的口碑却有天壤之别?有些人一定要以君子之心度小人之腹,把李陵冒险出兵的动机美化为一腔忠义,这无疑是违背最基本的逻辑与事实地。每个人都清楚,当最高指挥部已经制订好全盘作战部署后,一个将领最好的爱国方式就是服从调遣,做好本职工作,不计个人得失。李陵不甘于做绿叶,不肯为李广利押送辎重,仗着汉武帝的宠信,自己跑去立功,把当绿叶的任务硬推给其他人,其冒险的动机显然是为了博声誉,立军功,而非无私的为国为民之心。冒险成功了,部下死伤大半他也是不世之功;绝境后手下尽皆战死,他这指挥官却降了敌,继续自己荣华富贵的生活。每当看到李陵之事,笔者便有深刻的感触:当官真好!当小卒太亏!    眼见如今汉奸猖獗,冠冕堂皇地欺世盗名,笔者心中不免忿忿不平。欲将真相揭示于人前,欲让奸邪无所遁形,遂作此文。
汉舞神韵 链接: 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s%3A%2F%2Fpan.baidu.com%2Fs%2F1gV6ZU1x3SXCwU4O9quAY-Q&urlrefer=70f42a2e1e0e8da29f62b53bbb8b8aea 密码: 5qg8 古典舞剧 《铜雀伎》片断《羽林郎》 链接: 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s%3A%2F%2Fpan.baidu.com%2Fs%2F1DwcO0nCEpYxtSW6VC6F4fQ&urlrefer=09d8075d107e46d13e41463be1f45947 密码: 8n2a 古典舞剧 《铜雀伎》片断《相和歌》 汉魏习俗,宴饮之时,宾主必歌舞,以歌相和,以舞相属,是当时风俗。 贵族女子虽不会到外人前去表演,但与丈夫家人同宴之时,歌舞乃是常态,很难想象一个不会歌舞者可以融入贵族之中。 无论卫霍,按当时的礼仪习俗,必然也是能歌善舞! 所以霍去病选妻,何须单独说出,她要能歌善舞通音律?这不荒唐可笑吗?一个贵族女子这点水平都没有?即使是当时村姑也该懂这些的!这哪里是汉人能够说得出来的话? 现代人要编汉代故事,连汉代最基本的礼仪风俗都不知道吗? 你能想象小霍的妻子不通歌舞音律?没受过这起码的教育? 该会的不会,不该会的什么都学? 汉舞极难!不是谁想跳好就跳好的! 动作虽看似简单,但特别讲究神韵,要求跳得行云流水,气韵生动,翥凤翔鸾,集刚健古拙和柔媚清丽为一体,此即古人所谓之“汉魏风骨”,要真正学到家非长期苦练不可! 不是谁穿个衣服装贵族相就能装出来的!
唐代名将裴行俭结姻之分析—— 卢向前 唐代名将裴行俭结姻之分析—— 卢向前 (《敦煌吐鲁番文书论稿唐代胡化婚姻关系试论》23页) 裴行俭为唐高宗时之名人,《新、旧唐书》均有其传。他的族望为河东闻喜,号称“中眷裴氏”(1),而裴氏“方于八王,声振海内”(2)。他本人则明经出身,擅长书法,勤于著述,“又善测候云物,推步气象”(3)。这样的人物该是注重于门风了吧,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新唐书》卷七一上“宰相世系表”所列中眷裴氏双虎下之系 伯凤 ︱——————————﹁ ︱ ︱ 定高 德超 ︱ ︱—﹁ ︱ 思简 思谅 仁基 ︱ ︱ ︱ 休贞 肃—﹁ ︱ 裴行俭 行俨 ︱ ︱ 光庭 ︱ ︱ 贞隐 稹 ︱———————————— ︱ | ︱ ︱ ︱ 参玄 义玄 悟玄 延休庆远 列(见上页)。中华书局标点本校勘记(三)说:“按旧书卷八四及本书卷一〇八裴行俭传、文苑英华卷八八四张九龄裴光庭神道碑、卷九七二独狐及裴稹行状及全唐文卷二二八张说赠太尉裴公神道碑,行俭乃仁基之子,贞隐为行俭长子,延休、庆远乃贞隐弟,疑此处并误。”此说甚是,但似未击中要害。宰相世系表之所以有如许错误,除却编撰者(表为吕夏卿编撰)之疏忽外,或许含有“为贤者讳”之良苦用心。 张说《考裴行俭神道碑》,裴行俭之元配夫人为“河南陆氏,兵部侍郎陆爽之女也”,陆氏早卒,其继室夫人为“华阳夫人库狄氏”。问题就出在这个继室夫人库氏狄身上。 库狄氏生年不详,死于开元五年(717),她有“任姒之德,左氏之才”(4),曾被武则天召入宫中,任御正之职。然而这个库狄氏的“妇德”十分可疑。 神道碑说:“诗云,文武言(吉)甫,万邦立宪,上公有焉,又曰,彼美孟姜,德音不忘,小君有焉;孝经云,立身行道,以彰(集作显,唐讳)父母,侍中有焉。”上公、侍中指裴行俭、光庭父子,小君则指库狄氏。初看此文,似乎尽谀美之词,但仔细分析,却微含讥刺之意。“彼美孟姜,德音不忘”出于《诗经·小雅·有女同车章》,全文云:“有女同车,颜如舜华!将翱将翔,佩玉琼据,彼美孟姜,洵美且都。有女同行,颜如舜英;将翱将翔,佩玉将将,彼美孟姜,德音不忘。”(5)其序则云:“有女同车刺忽也。郑人刺忽不昏于齐。太子忽尝有功于齐,齐侯请妻子。齐女贤而不取,卒以无大国之助,至于见逐,故国人刺之。”(6)这个齐女就是“信美好而又且闲习于妇礼”之文姜。但观杨伯峻《春秋左传注》桓公十八年春条,鲁夫人孟姜实与其兄齐襄公私通。而前人对《诗经》此章赞美孟姜颇有疑惑。唐初孔颖达疏称:“郑志,张逸问曰,此序云齐女贤,经云德音不忘。文姜内淫,适人杀夫,几亡鲁国,故齐有雄狐之刺,鲁有敝笱之赋,何德音之有乎?答曰,当时佳耳,后乃有过,或者早嫁,不至于此。作者据时而言,故序达经意。”神道碑作者对于此段春秋典故,特别是孔颖达之疏不会不知,然而知之却偏要如此说,当时身为侍中的裴光庭又默之认之,适可见库狄氏确实在“妇德”上大有文章。 按说张说与裴光庭此时同朝为官,如此之事或可回避,但考虑到是时裴光庭官运亨通,张说却在宦途上走下坡路(7),暗地里踹上一脚也不足为怪,何况,裴光庭身为武三思之婿(8),政治见解的不同使得张说偷放冷箭也是可能的,或者,当对社会风习本来如此,一点也用不着忌讳的。 库狄氏的“妇德”问题还反映在她的祔葬上。 考《文苑英华》诸多神道碑、墓志铭,皆有前后夫人祔葬于一处之情状。如卷八八六权德舆董晋神道碑“葬公于河南县万安山之原,以前夫人南阳张氏、继夫人韦氏祔焉,从周礼也”;又卷九一〇张说葛威德神道碑葬“前夫人王氏,后夫人郭氏祔焉,礼也”,又卷九五九白居易白季廉墓志铭中,启前夫人薛氏宅兆而合祔后夫人敬氏者皆是其例。但是裴行俭与其前后夫人之状况呢? 裴行俭死后,“葬我宪公于闻喜之东良原,礼也”。裴行俭之元配夫人陆氏葬于何处没说,大概亦葬于闻喜。然而库狄氏呢,神道碑说她“深戒荣满,远悟真筌,固辞嬴惫,超谢尘俗,每读信行禅师集录,永期尊奉。开元五年四月二日归真京邑,其年八月迁窆于终南山鸱鸣堆信行禅师灵塔之后。古不合葬,魂无不之,成遗志也。”库狄氏信奉佛教,或为可信,宰相世系表中,贞隐有子参玄、义玄、悟玄(恐为库狄氏所产),可作其注脚,且武则天崇尚佛教,引库狄氏为同类亦可证成其说。然而因信佛教而不合葬予闻喜裴行俭处,恐有难言之隐,这隐祕据笔者分析,乃是因其先嫁裴贞隐,后妻裴行俭,成翁媳婚之胡化状态,假若她归葬闻喜,则其位置将使她处于难堪的境地。这一心境,作为库狄氏少子的裴光庭也深深理解,于是对于她的不葬闻喜而葬终南之主张便也听之任之。宰相世系表之编者若非糊涂便是在中做了手脚,于是便成了现在这样的四不象。 裴行俭、库狄氏之翁媳婚还有一有力证据。 各种版本的裴行俭神道碑述其子孙,前面都称裴行俭卒于永淳元年( 682)四月二十八日, “春秋六十有四,长子贞隐早卒,嫡孙参玄嗣封”而“藐是诸孤,哀哀童幼”,高宗因此“别敕留守,委皇太子择六品官一人检校家事,五六年间待儿孙稍成长日停。”看起来,裴行俭死时,其儿孙都还未到自立的年龄,而后来相玄宗之七子裴光庭,其年仅为七岁(9)。而后面呢,神道碑在述说了裴行俭之继室库狄氏的事迹后,则有三种不同的版本述其(库狄氏?)后代了:A.中华书局印影文苑英华本、台湾印影四库全书文渊阁本张燕公集卷十八、武英殿聚珍版书张燕公集卷十五,丛书集成初编张燕公集卷十五,均作“长子参玄、次子延休、次子庆远、季子光庭”,B.中华书局嘉昂圣唐文本作“长孙参玄、次子延休、次子庆远、季子光庭”;C、四部丛刊本张说之文集卷十四、结一庐朱氏剩余丛.书本张说之文集卷十四则作“参玄、次子延休、次子庆远、季子光庭”。我们当然不能仅依其版本之多寡来判断其正误,但若细玩神道碑有关库狄氏之言语(联系我们上文所分析的情况),则库狄氏和裴行俭、裴贞隐之关系可明,三种版本的正误可知。 我意以为,A版本应是正本,它把“长子参玄、次子延休、次子庆远、季子光庭扩等视作库狄氏之所产,B版本则似乎窥见了神道碑前后文的矛盾,于是加以修正,把“长孙参玄”、“季子光庭”等列为裴行俭之后裔;C版本似乎也发现了其中矛盾,但不敢贸然断定,遂把A、B两版本折中,参玄之上不列“长孙”或“长子”,但实际上也支持了A版本的观点。而恰恰在这不同版本的记载中,我们发现了裴行俭、裴贞隐父子和库狄氏的关系问题。 倘若依据裴光庭神道碑,则裴行俭有七子,而在裴行俭死时,似都未成年。假如把宰相世系表中贞隐之他子义玄、悟玄,加上贞隐本人列于裴行俭之下,则贞隐、参玄、义玄、悟玄、延休、庆远、光庭其数恰巧为七。是否的确如此,我们不敢妄说。但是,既然参玄、延休、庆远、光庭四人之名紧接着库狄氏事迹之后,而七子中又仅列四人,则此四人为库狄氏所产无疑,也就是说库狄氏先嫁贞隐(贞隐似为裴行俭元配陆氏所产),因其“早卒”,又妻裴行俭,成为翁媳相婚的胡化形式。 历史有惊人的相似之处,我们不由得想起周一良先生所论之北魏什翼键和其子妇贺后及寔、拓跋珪、秦王觚之关系(10),裴行俭与库狄氏及贞隐、参玄、光庭的形态何其相似乃尔!当然,一为北边入主中原以前之少数民族,一为中原正宗之世家名门,我们也不必狭义地认定这是鲜卑化的结果(11),很可能倒是裴行俭在西域“从政七八年间”的产物,或者如陈寅恪先生所言为河朔地区胡化倾向之所染。这样,与其说裴氏婚姻是纵向的延续,不如说这是横向的影响。唐代前期,长安城中有突厥香火兄弟法(12),亦不能不影响裴氏之婚姻模式。 —————— (1) 《新唐书》卷七一上‘宰相世系’一上。 (2) 《文苑英华》卷八八三“张说赠太尉裴行俭神道碑”。 (3) 《新唐书》卷一〇八“裴行俭传”。 (4) 同(2) 注。以下未注明出处之引文均同。 (5) 阮元《十三经注疏·毛诗正义》4~3。此段未注出处者,均同。 (6) 事出《左传·桓公六年》。 (7) 见《新唐书》卷六二“宰相表”开元十四、十七、十八年条。 (8) 见《新唐书》卷一〇八“裴行俭附光庭传”。 (9) 据《文苑英华》卷八八四张九龄侍中兼吏部尚书裴光庭神道碑推算。 (10) 《魏晋南北朝吏札记》,崔浩国史之狱条,342~350页。 (11) 王晓卫《北朝鲜卑婚俗考述》略有涉及,载《中国史研究》88年第3期。 (12) 《教访记》“坊中诸女”条,陈寅恪《论唐高祖称臣于突厥事》引之,见《寒柳堂集》107~108页。蔡鸿生《突厥法初探》称为“嚈哒法”或“西突厥之法”,见《突厥与回纥历史论集》第295页。
从军事角度谈谈李广祖孙 我们先来看看秦汉时期的军法及相关兵法: 以城邑亭障反,降诸侯,及守乘城亭障,诸侯人来攻盗,不坚守而弃去之若降之,及谋反者,皆要斩。其父母、妻子、同产,无少长皆弃市。其坐谋反者,能偏捕,若先告吏,皆除坐者罪。 ————————张家山汉简 《律》,降敌者诛其身,没其家。 ————————司马贞《史记索隐》引用《汉律》 降者勿杀,得而勿戮 —————————《六韬·虎韬·略地》 将者,上不制于天,下不制于地,中不制于人,宽不可激而怒,清不可事以财。夫心狂、目盲、耳聋,以三悖率人者难矣。 —————————《尉缭子·兵谈》 夫将自千人以上,有战而北,守而降,离地逃众,命曰“国贼”。身戮家残,去其籍,发其坟墓,暴其骨于市,男女公于官。 —————————《尉缭子·重刑令》 若其众谨哗,旌旗烦乱,其卒自行自止,其兵或纵或横,其追北恐不及,见利恐不得,此为愚将,虽众可获。 —————————《吴子·论将第四》 归敌者父母、妻子、同产皆车裂。 —————————《墨子·号令篇》 夫三军之行,有探候不审,烽火失度;后期犯令,不应时机,阻乱师徒;乍前乍后,不合金鼓;上不恤下,削敛无度;营私徇己,不恤饥寒;非言妖辞,妄陈祸福;无事喧杂,惊惑将吏;勇不受制,专而陵上;侵竭府库,擅给其财。此九者,三军之蠹,有之必败也。 —————————《诸葛亮·将苑》 不战而降敌,没其家 —————————《李卫公兵法》 不战而降贼者,或背国归贼者,父子年十六以上,皆绞,仍没其家。 —————————《宋军法》 根据《史记》和《汉书》的记载,从文帝到武帝前期,匈奴见诸记载的入侵记录为: 孝文十四年,匈奴单于(老上单于)十四万骑入朝那,萧关,虏人民畜产甚多,匈奴日期骄,岁入边,杀略人民甚众,云中辽东最甚,郡万余人 孝文后五年,军臣单于立岁余,匈奴复绝和亲,大入上郡云中各三万骑,所杀略甚众 武帝元朔元年,匈奴入渔阳,雁门,杀略三千余人 二年,匈奴入上谷,渔阳,杀略吏民千余人 三年,匈奴入雁门,杀略千余人 四年,匈奴入代,定襄,上郡,杀略数千人 (伊稚斜单于即立,其夏,匈奴入代郡,杀太守共友,略千余人。秋,又入雁门,杀略千余人。其明年,又入代郡,定襄,上郡,各三万骑,杀略数千人。匈奴右贤王,数寇盗边,及入河南,侵扰朔方,杀略吏民甚众) 五年,其秋,匈奴万骑入代郡,略千余人 元狩三年,秋,匈奴入右北平,定襄,杀略千余人 李广这个人,武力值可能不错,特别擅长射箭,其射箭的本事天下闻名。《史记》中记载:徙为上谷太守,匈奴日以合战。——根据上面整理出的史书上记载的匈奴大举出塞的情况表,匈奴大举入上谷只有元朔二年一次,并明确记载匈奴杀略数千人,可见李广日与合战并没有什么战果,也就是双方混战一气,大家都死了些人而已。 至于平常匈奴人的小股部队,只要李广往城墙后一缩,他肯定能守住城,小股队伍也绝对不敢去攻城,而且匈奴人欠缺攻城利器,也不会轻易去攻城。 因为李广只知匹夫之勇,按照现代人的说法,那叫“个人英雄主义”,他的朋友为他着急了,典属国公孙昆邪为上泣曰:“李广才气,天下无双,自负其能,数与虏敌战,恐亡之。”于是乃徙为上郡太守。他有了这个朋友求情,皇帝大约也是为他的所谓名声所惑,认为他如果死了,对汉军军心有打击,就把他徒为上郡太守。当然,这句话也可以这么理解:李广的冒险精神,天下无双!自以为了不起,完全不知道后果!你年纪不小了,怎么还是鲁莽如此? 后广转为边郡太守,徙上郡。尝为陇西、北地、雁门、代郡、云中太守,皆以力战为名。 ——————根据上面的那个匈奴入侵表,我们可以看到,李广所谓的防守那是处处漏洞,几乎每次匈奴都能成功得手!他可能力战了,但几乎没有什么效果!不过司马迁的确是文章高手,他只说李广力战,但对力战的结果一字不提,读者诸君自然而然地以为他的“力战”防卫住了匈奴,但实际上,每次的结果都差不多,被匈奴杀略“数千人”,而且匈奴还能从容逸去!这位李将军的防守之能也就这样了。他非但进攻挫,防守一样地挫! 再来看看被司马迁一枝笔吹成李广的“重大战绩”的一百人是如何抓三个人事件: 《史记》:匈奴大入上郡,天子使中贵人从广勒习兵击匈奴。中贵人将骑数十纵,见匈奴三人,与战。三人还射,伤中贵人,杀其骑且尽。中贵人走广。广曰:“是必射雕者也。”广乃遂从百骑往驰三人。三人亡马步行,行数十里。广令其骑张左右翼,而广身自射彼三人者,杀其二人,生得一人,果匈奴射雕者也。已缚之上马,望匈奴有数千骑,见广,以为诱骑,皆惊,上山陈。广之百骑皆大恐,欲驰还走。广曰:“吾去大军数十里,今如此以百骑走,匈奴追射我立尽。今我留,匈奴必以我为大军(之)诱(之),必不敢击我。”广令诸骑曰:“前!”前未到匈奴陈二里所,止,令曰:“皆下马解鞍!”其骑曰:“虏多且近,即有急,柰何?”广曰:“彼虏以我为走,今皆解鞍以示不走,用坚其意。”于是胡骑遂不敢击。有白马将出护其兵,李广上马与十余骑奔射杀胡白马将,而复还至其骑中,解鞍,令士皆纵马卧。是时会暮,胡兵终怪之,不敢击。夜半时,胡兵亦以为汉有伏军于旁欲夜取之,胡皆引兵而去。平旦,李广乃归其大军。大军不知广所之,故弗从。 《汉书》 匈奴侵上郡,上使中贵人从广勒习兵击匈奴。中贵人者数十骑从,见匈奴三人,与战。射伤中贵人,杀其骑且尽。中贵人走广,广曰:“是必射雕者也。”广乃从百骑往驰三人。三人亡马步行,行数十里。广令其骑张左右翼,而广身自射彼三人者,杀其二人,生得一人,果匈奴射雕者也。已缚之上山,望匈奴数千骑,见广,以为诱骑,惊,上山陈。广之百骑皆大恐,欲驰还走。广曰:“我去大军数十里,今如此走,匈奴追射,我立尽。今我留,匈奴必以我为大军之诱,不我击。”广令曰:“前!”未到匈奴陈二里所,止,令曰:“皆下马解鞍!”骑曰:“虏多如是,解鞍,即急,奈何?”广曰:“彼虏以我为走,今解鞍以示不去,用坚其意。”有白马将出护兵。广上马,与十余骑奔射杀白马将,而复还至其百骑中,解鞍,纵马卧。时会暮,胡兵终怪之,弗敢击。夜半,胡兵以为汉有伏军于傍欲夜取之,即引去。平旦,广乃归其大军。(班固毕竟在军中混过,知道大军不知广所之,故弗从意味着什么,一笔给删了。虽说他基本照抄史记,但在关键处往往画龙点睛。) 《前汉纪》 匈奴入上郡。上使中贵人助广击匈奴。中贵人将数十骑出。见匈奴三人与战。射伤中贵人。杀其骑且尽。中贵人走告广。广曰。此必匈奴射雕者。乃从百余骑驰。射杀二人。生得一人。匈奴数千骑望见广。以为诱骑。惊出兵。上山而阵。广直前来至匈奴二里止。令皆下马解鞍。有白马将军出护兵。广射杀之。复还。解鞍纵马。胡兵怪之。卒不敢击。会日已暮。胡以为汉有伏兵。乃夜遁走。 ——————这三部相对来说,最为原始的史料记载差不多,只是个别细节用语不同。这也是两千多年来,最被李粉们称道的所谓“战绩”。 从军事的角度上来说,这些所谓“战绩”都十分可笑。 我们来看看汉军的军法:(出土汉简记载) 诏书清塞下,谨候望,备烽火,虏即入,料度可备中,毋远追为虏所诈。 ————注意:毋远追为虏所诈! 但这位“李将军”完全无视这条军法,仅仅因为一个宦官被射伤,就妄逞匹夫之勇,轻率地带百余骑去追击!并且没有告诉大军!司马迁自己也记载得一清二楚,大军不知李广所之,故弗从!他大概想证明李广的智勇,但从军事的角度上来说,这正是见证他的轻率匹夫之勇和缺乏将才的地方!而且李广完全没有想到过将士们,如果他真的被杀或被擒,将士们都得受重处! 青海大通县上孙家寨115号汉墓木简所载军法:“将长及死不出营,营私卒、将吏皆耐为鬼薪……”是说将官在作战中死于营内,他身边的卫士和下属都要罚作鬼薪,即服三年徒刑。 《尉缭子·将令下》的有关记载:“三军大战,若大将死,而从吏五百夺一级。无军功者,戍三岁。” ——————这是在营内和出战时亡将对所属将士的不同处罚,我们还可以看到一个例子。据《汉书·匈奴传上》所言,“浞野侯(赵破奴)行捕首虏数千人。还,未至受降城四百里,匈奴八万骑围之。浞野侯夜出自求水,匈奴生得浞野侯,因急击其军。军吏畏亡将而诛,莫相劝而归,军遂没于匈奴。”可见主将若是出营作战被杀被俘,下属的军吏要因为“亡将”之罪处决的。史记口口声声说李广爱兵,可是李广恃勇而进的时候,想过将士们的处境吗?将士们居然不知他去了哪里?这是一个真正将领该做的事吗?他是真的爱兵吗?只怕任何人都会怀疑! 李广非常容易追上这三个人,因为这三个人连马都没有,只是步行,如果李广骑着马都追不上三个走路的,那李广就不仅仅是蠢人了,根本就是**!然后,李广带着一百骑士成功地围捕了三个步行匈奴人,活捉了其中一人,这便成了李广传颂千古的“赫赫战绩”!我怎么看着就想笑呢?这人数比例,这武器装备等全方位的优势,换谁抓不住啊? 接下来李广遇上了匈奴的几千人,优势一下对比过来了。虽然司马迁用了不少笔墨和对话来证明李广“智勇双全”,但实际上,稍微分析一下就明白,不是李广太聪明,而是对手太蠢!你有几千人,居然怕对手一百人?如果你认为对方是伏兵,那么你完全可以调几百人对李广进行围捕!而其余大军囤于后方观看虚实!而这位匈奴将领居然浪费了一天功夫!一个愚蠢的将军遇上了一个同样愚蠢的对手!三段的棋手遇上一个一段的棋手,虽说三段棋手同样不高明,但比起一个一段的棋手就显出三段棋手来了!这事足以令人喷饭!司马迁真是文章高手,这类似于画家们用的烘托笔法用得完全不着痕迹啊!
从军事角度谈谈李广祖孙 我们先来看看秦汉时期的军法及相关兵法: 以城邑亭障反,降诸侯,及守乘城亭障,诸侯人来攻盗,不坚守而弃去之若降之,及谋反者,皆要斩。其父母、妻子、同产,无少长皆弃市。其坐谋反者,能偏捕,若先告吏,皆除坐者罪。 ————————张家山汉简 《律》,降敌者诛其身,没其家。 ————————司马贞《史记索隐》引用《汉律》 降者勿杀,得而勿戮 —————————《六韬·虎韬·略地》 将者,上不制于天,下不制于地,中不制于人,宽不可激而怒,清不可事以财。夫心狂、目盲、耳聋,以三悖率人者难矣。 —————————《尉缭子·兵谈》 夫将自千人以上,有战而北,守而降,离地逃众,命曰“国贼”。身戮家残,去其籍,发其坟墓,暴其骨于市,男女公于官。 —————————《尉缭子·重刑令》 若其众谨哗,旌旗烦乱,其卒自行自止,其兵或纵或横,其追北恐不及,见利恐不得,此为愚将,虽众可获。 —————————《吴子·论将第四》 归敌者父母、妻子、同产皆车裂。 —————————《墨子·号令篇》 夫三军之行,有探候不审,烽火失度;后期犯令,不应时机,阻乱师徒;乍前乍后,不合金鼓;上不恤下,削敛无度;营私徇己,不恤饥寒;非言妖辞,妄陈祸福;无事喧杂,惊惑将吏;勇不受制,专而陵上;侵竭府库,擅给其财。此九者,三军之蠹,有之必败也。 —————————《诸葛亮·将苑》 不战而降敌,没其家 —————————《李卫公兵法》 不战而降贼者,或背国归贼者,父子年十六以上,皆绞,仍没其家。 —————————《宋军法》 根据《史记》和《汉书》的记载,从文帝到武帝前期,匈奴见诸记载的入侵记录为: 孝文十四年,匈奴单于(老上单于)十四万骑入朝那,萧关,虏人民畜产甚多,匈奴日期骄,岁入边,杀略人民甚众,云中辽东最甚,郡万余人 孝文后五年,军臣单于立岁余,匈奴复绝和亲,大入上郡云中各三万骑,所杀略甚众 武帝元朔元年,匈奴入渔阳,雁门,杀略三千余人 二年,匈奴入上谷,渔阳,杀略吏民千余人 三年,匈奴入雁门,杀略千余人 四年,匈奴入代,定襄,上郡,杀略数千人 (伊稚斜单于即立,其夏,匈奴入代郡,杀太守共友,略千余人。秋,又入雁门,杀略千余人。其明年,又入代郡,定襄,上郡,各三万骑,杀略数千人。匈奴右贤王,数寇盗边,及入河南,侵扰朔方,杀略吏民甚众) 五年,其秋,匈奴万骑入代郡,略千余人 元狩三年,秋,匈奴入右北平,定襄,杀略千余人 李广这个人,武力值可能不错,特别擅长射箭,其射箭的本事天下闻名。《史记》中记载:徙为上谷太守,匈奴日以合战。——根据上面整理出的史书上记载的匈奴大举出塞的情况表,匈奴大举入上谷只有元朔二年一次,并明确记载匈奴杀略数千人,可见李广日与合战并没有什么战果,也就是双方混战一气,大家都死了些人而已。 至于平常匈奴人的小股部队,只要李广往城墙后一缩,他肯定能守住城,小股队伍也绝对不敢去攻城,而且匈奴人欠缺攻城利器,也不会轻易去攻城。 因为李广只知匹夫之勇,按照现代人的说法,那叫“个人英雄主义”,他的朋友为他着急了,典属国公孙昆邪为上泣曰:“李广才气,天下无双,自负其能,数与虏敌战,恐亡之。”于是乃徙为上郡太守。他有了这个朋友求情,皇帝大约也是为他的所谓名声所惑,认为他如果死了,对汉军军心有打击,就把他徒为上郡太守。当然,这句话也可以这么理解:李广的冒险精神,天下无双!自以为了不起,完全不知道后果!你年纪不小了,怎么还是鲁莽如此? 后广转为边郡太守,徙上郡。尝为陇西、北地、雁门、代郡、云中太守,皆以力战为名。 ——————根据上面的那个匈奴入侵表,我们可以看到,李广所谓的防守那是处处漏洞,几乎每次匈奴都能成功得手!他可能力战了,但几乎没有什么效果!不过司马迁的确是文章高手,他只说李广力战,但对力战的结果一字不提,读者诸君自然而然地以为他的“力战”防卫住了匈奴,但实际上,每次的结果都差不多,被匈奴杀略“数千人”,而且匈奴还能从容逸去!这位李将军的防守之能也就这样了。他非但进攻挫,防守一样地挫! 再来看看被司马迁一枝笔吹成李广的“重大战绩”的一百人是如何抓三个人事件: 《史记》:匈奴大入上郡,天子使中贵人从广勒习兵击匈奴。中贵人将骑数十纵,见匈奴三人,与战。三人还射,伤中贵人,杀其骑且尽。中贵人走广。广曰:“是必射雕者也。”广乃遂从百骑往驰三人。三人亡马步行,行数十里。广令其骑张左右翼,而广身自射彼三人者,杀其二人,生得一人,果匈奴射雕者也。已缚之上马,望匈奴有数千骑,见广,以为诱骑,皆惊,上山陈。广之百骑皆大恐,欲驰还走。广曰:“吾去大军数十里,今如此以百骑走,匈奴追射我立尽。今我留,匈奴必以我为大军(之)诱(之),必不敢击我。”广令诸骑曰:“前!”前未到匈奴陈二里所,止,令曰:“皆下马解鞍!”其骑曰:“虏多且近,即有急,柰何?”广曰:“彼虏以我为走,今皆解鞍以示不走,用坚其意。”于是胡骑遂不敢击。有白马将出护其兵,李广上马与十余骑奔射杀胡白马将,而复还至其骑中,解鞍,令士皆纵马卧。是时会暮,胡兵终怪之,不敢击。夜半时,胡兵亦以为汉有伏军于旁欲夜取之,胡皆引兵而去。平旦,李广乃归其大军。大军不知广所之,故弗从。 《汉书》 匈奴侵上郡,上使中贵人从广勒习兵击匈奴。中贵人者数十骑从,见匈奴三人,与战。射伤中贵人,杀其骑且尽。中贵人走广,广曰:“是必射雕者也。”广乃从百骑往驰三人。三人亡马步行,行数十里。广令其骑张左右翼,而广身自射彼三人者,杀其二人,生得一人,果匈奴射雕者也。已缚之上山,望匈奴数千骑,见广,以为诱骑,惊,上山陈。广之百骑皆大恐,欲驰还走。广曰:“我去大军数十里,今如此走,匈奴追射,我立尽。今我留,匈奴必以我为大军之诱,不我击。”广令曰:“前!”未到匈奴陈二里所,止,令曰:“皆下马解鞍!”骑曰:“虏多如是,解鞍,即急,奈何?”广曰:“彼虏以我为走,今解鞍以示不去,用坚其意。”有白马将出护兵。广上马,与十余骑奔射杀白马将,而复还至其百骑中,解鞍,纵马卧。时会暮,胡兵终怪之,弗敢击。夜半,胡兵以为汉有伏军于傍欲夜取之,即引去。平旦,广乃归其大军。(班固毕竟在军中混过,知道大军不知广所之,故弗从意味着什么,一笔给删了。虽说他基本照抄史记,但在关键处往往画龙点睛。) 《前汉纪》 匈奴入上郡。上使中贵人助广击匈奴。中贵人将数十骑出。见匈奴三人与战。射伤中贵人。杀其骑且尽。中贵人走告广。广曰。此必匈奴射雕者。乃从百余骑驰。射杀二人。生得一人。匈奴数千骑望见广。以为诱骑。惊出兵。上山而阵。广直前来至匈奴二里止。令皆下马解鞍。有白马将军出护兵。广射杀之。复还。解鞍纵马。胡兵怪之。卒不敢击。会日已暮。胡以为汉有伏兵。乃夜遁走。 ——————这三部相对来说,最为原始的史料记载差不多,只是个别细节用语不同。这也是两千多年来,最被李粉们称道的所谓“战绩”。 从军事的角度上来说,这些所谓“战绩”都十分可笑。 我们来看看汉军的军法:(出土汉简记载) 诏书清塞下,谨候望,备烽火,虏即入,料度可备中,毋远追为虏所诈。 ————注意:毋远追为虏所诈! 但这位“李将军”完全无视这条军法,仅仅因为一个宦官被射伤,就妄逞匹夫之勇,轻率地带百余骑去追击!并且没有告诉大军!司马迁自己也记载得一清二楚,大军不知李广所之,故弗从!他大概想证明李广的智勇,但从军事的角度上来说,这正是见证他的轻率匹夫之勇和缺乏将才的地方!而且李广完全没有想到过将士们,如果他真的被杀或被擒,将士们都得受重处! 青海大通县上孙家寨115号汉墓木简所载军法:“将长及死不出营,营私卒、将吏皆耐为鬼薪……”是说将官在作战中死于营内,他身边的卫士和下属都要罚作鬼薪,即服三年徒刑。 《尉缭子·将令下》的有关记载:“三军大战,若大将死,而从吏五百夺一级。无军功者,戍三岁。” ——————这是在营内和出战时亡将对所属将士的不同处罚,我们还可以看到一个例子。据《汉书·匈奴传上》所言,“浞野侯(赵破奴)行捕首虏数千人。还,未至受降城四百里,匈奴八万骑围之。浞野侯夜出自求水,匈奴生得浞野侯,因急击其军。军吏畏亡将而诛,莫相劝而归,军遂没于匈奴。”可见主将若是出营作战被杀被俘,下属的军吏要因为“亡将”之罪处决的。史记口口声声说李广爱兵,可是李广恃勇而进的时候,想过将士们的处境吗?将士们居然不知他去了哪里?这是一个真正将领该做的事吗?他是真的爱兵吗?只怕任何人都会怀疑! 李广非常容易追上这三个人,因为这三个人连马都没有,只是步行,如果李广骑着马都追不上三个走路的,那李广就不仅仅是蠢人了,根本就是**!然后,李广带着一百骑士成功地围捕了三个步行匈奴人,活捉了其中一人,这便成了李广传颂千古的“赫赫战绩”!我怎么看着就想笑呢?这人数比例,这武器装备等全方位的优势,换谁抓不住啊? 接下来李广遇上了匈奴的几千人,优势一下对比过来了。虽然司马迁用了不少笔墨和对话来证明李广“智勇双全”,但实际上,稍微分析一下就明白,不是李广太聪明,而是对手太蠢!你有几千人,居然怕对手一百人?如果你认为对方是伏兵,那么你完全可以调几百人对李广进行围捕!而其余大军囤于后方观看虚实!而这位匈奴将领居然浪费了一夜功夫!一个愚蠢的将军遇上了一个同样愚蠢的对手!三段的棋手遇上一个一段的棋手,虽说三段棋手同样不高明,但比起一个一段的棋手就显出三段棋手来了!这事足以令人喷饭!司马迁真是文章高手,这类似于画家们用的烘托笔法用得完全不着痕迹啊!
那些远嫁中原的草原公主们 和亲,是古代社会无论东西方都广泛存在的一种习俗。中国古代的和亲与欧洲相比,自有其特色。中国历代汉家帝王(包括贵族)都只会将自己的女儿嫁给北方民族为妾,但他们本身不会娶草原公主们为妻妾,例外都只发生在同样具有北方民族血统的非汉族帝王身上(高欢家族为鲜卑化汉人,他们自认鲜卑人)。 这种情形,除辽金西夏元清这些异族政权外,南北朝时代表现得特别突出。鉴于史料详略的原因,我们重点探讨东魏西魏和北周与柔然突厥的和亲。 西魏文帝悼皇后郁久闾氏 悼皇后郁久闾氏,柔然可汗阿那瓌长女,出生于公元525年,大统四年(公元538年)正月,西魏文帝册她为皇后,时年十四岁。这位柔然长公主性子刚毅,柔然以东为贵,幕户席等,一皆向东,扶风王元孚受使奉迎,劝公主正南面,公主说:“我未见魏主,尚是柔然女儿。魏朝仪仗向南,我自向东。”孚无以回答,只得依从。 这是一桩明显的政治婚姻。大统初期,柔然强盛,屡次侵扰边境,东魏西魏都千方百计地讨好柔然,这桩婚事就是这样定下的。但阿那瓌提出了非常苛刻的条件,他认为文帝已经立乙弗氏为皇后,不愿意委屈女儿为妃,一定要文帝废掉乙弗氏,立他的女儿为皇后才肯答应和亲。 乙弗皇后是北魏孝文帝的外孙女,母亲是孝文帝第四女淮阳长公主。乙弗氏才德兼备,十六岁时和文帝成婚,十几年间生下男女十二人,可见二人的恩爱之情,只是这些男女大都早夭,只活下来太子元钦和武都王戊二人。但为了国家大事,文帝不得不废去乙弗氏的后位,令她出家为尼,去依靠秦州刺史武都王。但文帝实在又割不下对乙弗氏的情份,便密令蓄发,等机会再恢复她的后位。 大统六年(公元540年)春天,柔然举国大军压境,渡过黄河,直逼夏州,有人告诉文帝,柔然这样做,是因为悼后的原因。文帝无奈,说:“哪有百万之众为一女子举兵之事也!但,有些物论,我有什么脸面见将帅!”只得遣中常侍曹宠带手敕令乙弗氏自尽。 乙弗氏无法,对曹宠说:“愿至尊得享千万岁,天下康宁,我死无所恨。”与儿子武都王,又让人传遗言于皇太子钦,左右无不流泪,乙弗氏又命令侍婢数十人一律出家为尼,剥夺了她们享受家人生活的机会,去为自己祈福(从这点来看,这个乙弗氏也不值得同情,将自己的不幸转化为别人的不幸,要拉人给自己垫背,你果真宽厚,何不赐钱令侍婢归家?),然后进内室引被自覆(可能是闷死)而死,时年三十一岁。 也就是这一年夏天,郁久闾氏死于难产,年仅十六岁。据说,她临死时曾看见有一妇人盛饰来至她面前,她问左右:“此为何人?”左右皆云无所见,时人以为是乙弗氏的魂灵,文帝按皇后之礼将她葬于少陵原,谥为悼皇后。十七年,与文帝合葬永陵,乙弗氏也被送来同葬,不知这三人在地下如何相处? 东魏蠕蠕公主郁久闾氏 自从柔然长公主嫁给文帝之后,柔然偏相于西魏,欲与西魏连兵东伐。东魏大丞相高欢很是头痛,正巧,悼后死,高欢很高兴,知道机会来了,连忙派杜弼去柔然为世子高澄求婚。阿那瓌说得干脆:“高王自娶则可!”高欢一时犹豫不决,他怎么能委屈妻子娄昭君呢? 娄昭君是个深明大义的女人,她自愿把正室的位子让出来,给蠕蠕公主居住,世子高澄也劝高欢以大义为重,高欢这才同意,武定三年(公元545年)派慕容俨“驱百两(百两,即百辆车。特指结婚时所用的车辆,百两迎之,为贵族之重礼)于王庭,鸣双雁(古代娶亲,以雁为贽,双雁,指成婚)于塞表”,礼聘蠕蠕公主。这位公主出生于公元530年,这年也只有十六岁。 阿那瓌鉴于自己的长女嫁给西魏两年就香消玉殒,很不放心,派自己的弟弟秃突佳亲自来送女,还叮嘱他:“一定要见到外孙才返国。” 高欢迎公主归来,高欢的另一名宠妃尔朱英娥,本来是尔朱荣的女儿,魏孝庄帝的皇后,高欢纳她为妃之后,敬重超过对正妻娄昭君,见必整束腰带,自称下官。这次尔朱英娥也来迎接公主,但两人一前一后,并未相见。这时有一鸱鸟飞过,蠕蠕公主飞箭射去,鸱鸟应弦而落,尔朱英娥见状,也引弓射下一飞鸟。高欢大喜,对众臣说:“我此二妇,并堪击贼!” 高欢哪敢不宠爱蠕蠕公主?自然是夜夜专房,有一次高欢有病,不得前去公主居处,秃突佳发怒,高欢只得扶疾前往见公主。 这位柔然公主和她姊姊一样,性格刚毅,不肯学说当时中原的语言(很好奇高欢和她相见时,如何沟通?难道通过译官?……要不就只有委屈高王,年过半百,学说柔然话……) 高欢只和公主生活了两年,就于武定五年(公元547年)正月病逝,世子高澄继位,年方二十七岁,此时蠕蠕公主不过十八岁,高澄本是好色之徒,自然不肯放过,“烝公主,产一女焉”。 蠕蠕公主死于武定六年(公元548年)四月十三日,年仅十九岁!很可能也和她姊姊一样,死于难产!同年五月三十日,以妃礼葬于齐王陵之北一里。 除了这位蠕蠕公主外,高家父子还娶了一位柔然公主,即阿那瓌的孙女郁久闾叱地连,嫁给高欢的第九子高湛,叱地连号“鄰和公主”。武定二年(公元544年),七岁的叱地连和八岁的高湛结婚,武定八年(公元550年)四月,年仅十三岁的叱地连病死。 这三位远嫁中原的草原公主,竟然都没有活到二十岁!而同样远嫁草原的公主们,普遍寿命也不长,这大概也是宿命吧? 北周武帝皇后阿史那氏 周武帝武德皇后阿史那氏,突厥木杆可汗之女。突厥攻灭柔然,建立雄踞塞北的又一草原帝国,相比他们的前辈,突厥“有文化”得多,他们是第一个有自己文字的草原帝国。至于突厥文是什么年代创立的,又留下了多少文献资料,还需要更多考证。 为了拉拢突厥,宇文泰二话不说,杀了前来投奔他们的柔然邓叔子可汗以下三千人!木杆可汗十分高兴,主动提出要将女儿嫁给宇文泰,但事情不及成宇文泰就死了。 北周立国后,宇文护专权,公元560年,宇文邕继位,是为周武帝,他派人去请木杆可汗履行诺言,木杆可汗本来已经同意了,但在北齐的作梗下,这桩婚事几经风波,到北周保定五年(公元565年),北周又派陈国公纯,许国公贵,神武公窦毅(唐太宗的外祖父)、南安公杨荐等人,备齐全部皇后文物及行殿,到木杆可汗牙帐,迎娶阿史那氏为皇后。 不料北齐的求婚使者也到了那里,木杆可汗首鼠两端,犹豫不决。在利益面前,木杆可汗翻脸,囚禁了北周的求婚使。北周天和二年(公元567年),草原上受了灾,木杆可汗以为是自己反复无常的行为触怒了苍天,便决定让女儿立即出嫁。到了边境,突厥的送亲使者罗莫缘又开始讨价还价了,车骑大将军赵文表威胁他说:“皇后从出发到现在,已经经历了很长的路途,人困马乏,北齐和吐谷浑都有可能产生变数。如果出了什么意外,你担当得起吗?”罗莫缘听了不由发憷,催促队伍赶快上路,终于在天和三年(公元568年),到达长安,周武帝正式立阿史那氏为皇后,时年阿史那氏十八岁,周武帝二十六岁。 这同样是一桩明显的政治婚姻,两人言语不通,生活习惯不同,要如胶似漆也很难。武帝为了国家大事,只是维持着表面上对阿史那皇后的敬重。新旧唐书都有唐高祖窦后劝谏周武帝礼敬阿史那皇后的记载,周武帝听到外甥女的谏言后,对阿史那皇后的态度大为改变,深加礼敬。 阿史那皇后有没有生育子女呢?史书没有说明,但《周书》记载,天和五年(公元570年)六月,周武帝以皇女生之故,下令降宥罪人,并免逋租悬调等,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因为公主诞生而下的赦令。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个皇女是阿史那皇后所生,周武帝为了表示对与突厥和亲的重视,才会因为皇女之生而庆贺。 阿史那皇后远嫁北周,带来的政治利益自不消说,在中国音乐艺术史上,也有过意外的推动。阿史那皇后带来了众多的西域乐舞,尤其以龟兹乐为代表,龟兹人苏抵婆,为阿史那皇后的从嫁乐师之一,他善琵琶,通乐理,他在中原广收门徒,创立了旋宫八十四调,对中国的音乐文化做出巨大贡献。隋唐宫庭音乐中,龟兹乐成为西域诸乐部之首。后来,龟兹乐舞流入民间,对宋元词曲及后来的戏曲艺术,都产生过深远影响。这也是阿史那皇后的一份功劳。 周武帝于公元578年病逝,年三十六岁,其子周宣帝继位,尊嫡母阿史那氏为皇太后,生母李娥姿为帝太后。周宣帝禅位于周静帝,尊阿史那太后为天元皇太后,又尊为天元上皇太后。周宣帝死后,尊为太皇太后。隋文帝废周立隋,仍然尊礼阿史那后,她死于隋开皇二年(公元582年)四月二十二日,年三十二岁,谥为武德皇后(北史称谥武成,非,墓志云为武德皇后),祔葬孝陵。
那些远嫁中原的草原公主们 和亲,是古代社会无论东西方都广泛存在的一种习俗。中国古代的和亲与欧洲相比,自有其特色。中国历代汉家帝王(包括贵族)都只会将自己的女儿嫁给北方民族为妾,但他们本身不会娶草原公主们为妻妾,例外都只发生在同样具有北方民族血统的非汉族帝王身上(高欢家族为鲜卑化汉人,他们自认鲜卑人)。 这种情形,除辽金西夏元清这些异族政权外,南北朝时代表现得特别突出。鉴于史料详略的原因,我们重点探讨东魏西魏和北周与柔然突厥的和亲。 西魏文帝悼皇后郁久闾氏 悼皇后郁久闾氏,柔然可汗阿那瓌长女,出生于公元525年,大统四年(公元538年)正月,西魏文帝册她为皇后,时年十四岁。这位柔然长公主的性子刚毅,柔然以东为贵,幕户席等,一皆向东,扶风王元孚受使奉迎,劝公主正南面,公主说:“我未见魏主,尚是柔然女儿。魏朝的仪仗向南,我自向东。”孚无以回答,只得依从。 这是一桩明显的政治婚姻。大统初期,柔然强盛,屡次侵扰边境,东魏西魏都千方百计地讨好柔然,这桩婚事就是这样定下的。但阿那瓌提出了非常苛刻的条件,他认为文帝已经立乙弗氏为皇后,不愿意委屈女儿为妃,一定要文帝废掉乙弗氏,立他的女儿为皇后才肯答应和亲。 乙弗皇后是北魏孝文帝的外孙女,母亲是孝文帝第四女淮阳长公主。乙弗氏才德兼备,十六岁时和文帝成婚,十几年间生下男女十二人,可见二人的恩爱之情,只是这些男女大都早夭,只活下来太子元钦和武都王戊二人。但为了国家大事,文帝不得不废去乙弗氏的后位,令她出家为尼,去依靠秦州刺史武都王。但文帝实在又割不下对乙弗氏的情份,便密令蓄发,等机会再恢复她的后位。 大统六年(公元540年)春天,柔然举国大军压境,渡过黄河,直逼夏州,有人告诉文帝,柔然这样做,是因为悼后的原因。文帝无奈,说:“哪有百万之众为一女子举兵之事也!但,有些物论,我有什么脸面见将帅!”只得遣中常侍曹宠带手敕令乙弗氏自尽。 乙弗氏无法,对曹宠说:“愿至尊得享千万岁,天下康宁,我死无所恨。”与儿子武都王,又让人传遗言于皇太子钦,左右无不流泪,乙弗氏又命令侍婢数十人一律出家为尼,剥夺了她们享受家人生活的机会,去为自己祈福(从这点来看,这个乙弗氏也不值得同情,将自己的不幸转化为别人的不幸,要拉人给自己垫背,你果真宽厚,何不赐钱令侍婢归家?),然后进内室引被自覆(可能是闷死)而死,时年三十一岁。 也就是这一年夏天,郁久闾氏死于难产,年仅十六岁。据说,她临死时曾看见有一妇人盛饰来至她面前,她问左右:“此为何人?”左右皆云无所见,时人以为是乙弗氏的魂灵,文帝按皇后之礼将她葬于少陵原,谥为悼皇后。十七年,与文帝合葬永陵,乙弗氏也被送来同葬,不知这三人在地下如何相处? 东魏蠕蠕公主郁久闾氏 自从柔然长公主嫁给文帝之后,柔然偏相于西魏,欲与西魏连兵东伐。东魏大丞相高欢很是头痛,正巧,悼后死,高欢很高兴,知道机会来了,连忙派杜弼去柔然为世子高澄求婚。阿那瓌说得干脆:“高王自娶则可!”高欢一时犹豫不决,他怎么能委屈妻子娄昭君呢? 娄昭君是个深明大义的女人,她自愿把正室的位子让出来,给蠕蠕公主居住,世子高澄也劝高欢以大义为重,高欢这才同意,武定三年(公元545年)派慕容俨“驱百两(百两,即百辆车。特指结婚时所用的车辆,百两迎之,为贵族之重礼)于王庭,鸣双雁(古代娶亲,以雁为贽,双雁,指成婚)于塞表”,礼聘蠕蠕公主。这位公主出生于公元530年,这年也只有十六岁。 阿那瓌鉴于自己的长女嫁给西魏两年就香消玉殒,很不放心,派自己的弟弟秃突佳亲自来送女,还叮嘱他:“一定要见到外孙才返国。” 高欢迎公主归来,高欢的另一名宠妃尔朱英娥,本来是尔朱荣的女儿,魏孝庄帝的皇后,高欢纳她为妃之后,敬重超过对正妻娄昭君,见必整束腰带,自称下官。这次尔朱英娥也来迎接公主,但两人一前一后,并未相见。这时有一鸱鸟飞过,蠕蠕公主飞箭射去,鸱鸟应弦而落,尔朱英娥见状,也引弓射下一飞鸟。高欢大喜,对众臣说:“我此二妇,并堪击贼!” 高欢哪敢不宠爱蠕蠕公主?自然是夜夜专房,有一次高欢有病,不得前去公主居处,秃突佳发怒,高欢只得扶疾前往见公主。 这位柔然公主和她姊姊一样,性格刚毅,不肯学说当时中原的语言(很好奇高欢和她相见时,如何沟通?难道通过译官?……要不就只有委屈高王,年过半百,学说柔然话……) 高欢只和公主生活了两年,就于武定五年(公元547年)正月病逝,世子高澄继位,年方二十七岁,此时蠕蠕公主不过十八岁,高澄本是好色之徒,自然不肯放过,“烝公主,产一女焉”。 蠕蠕公主死于武定六年(公元548年)四月十三日,年仅十九岁!很可能也和她姊姊一样,死于难产!同年五月三十日,以妃礼葬于齐王陵之北一里。 除了这位蠕蠕公主外,高家父子还娶了一位柔然公主,即阿那瓌的孙女郁久闾叱地连,嫁给高欢的第九子高湛,叱地连号“鄰和公主”。武定二年(公元544年),七岁的叱地连和八岁的高湛结婚,武定八年(公元550年)四月,年仅十三岁的叱地连病死。 这三位远嫁中原的草原公主,竟然都没有活到二十岁!而同样远嫁草原的公主们,普遍寿命也不长,这大概也是宿命吧?
公主传---西汉公主的一些资料 序 安作璋 公主,帝王之女。《汉书·高帝纪》如淳注:“《公羊传》曰:‘天子嫁女于诸侯,必使诸侯同姓者主之。’故谓之公主。”考天子嫁女使同姓诸侯主婚之事,自古已然,此当为公主本来含义。唯周天子之女并不称公主,而称王姬。大概到战国时,诸侯之女始称公主,如《史记·吴起列传》:“公叔为相,尚魏公主。”但以帝女称公主,应始于秦始皇帝。秦王嬴政二十六年(前221年),秦初并天下,令丞相、御史与博士等议上尊号,号曰皇帝,秦王嬴政是第一个皇帝,故曰秦始皇帝。皇帝之妻曰皇后,子曰太子、公子或子、女曰公主。据《史记,李斯列传》记载,秦始皇至少有十一位公主,李斯“诸男皆尚秦公主,女悉嫁秦诸公子”。汉承秦制,因而不改。《汉书·高帝纪》云:“女子公主,为列侯食邑者,皆佩之印,赐大第室。”《后汉书·皇女列传》记述更为详细:“汉制,皇女皆封县公主,仪服同列侯。其尊崇者,加号长公主,仪服同蕃王。诸王女皆封乡、亭公主,仪服同乡、亭侯。肃宗(章帝)唯特封东平宪王苍、琅玡孝王京女为县公主。其后安帝、桓帝妹亦封长公主,同之皇女。其皇女封公主者,所生之子袭母封为列侯,皆传国于后。”自此之后,帝女称公主,遂成定制,终二千年封建社会,大体未变。唯宋徽宗时依周制一度改公主名号曰帝姬;元制,诸王之女,亦称公主;明制有大长公主(皇帝之姑)、长公主(皇帝姐妹)、公主(皇帝之女)之分;清制有固伦公主(中宫所出)、和硕公主(妃嫔所出及诸王女养育宫中者)之别,较之秦汉略有损益而已。 公主是中国古代妇女中的上层人物,享有一般妇女所没有的种种特权。如上所述,汉代的公主,品级仪服均同于列侯,长公主则同于诸侯王。她们拥有宽敞豪华的公主府第,在公主府内可以设官建职,一般至少有家令一人,秩六百石,丞一人,秩三百石,相当于一个县的县令、丞。其余属吏,如主簿(相当于秘书)、仆(主驾车)、私府长(主钱物)、值吏(值班)、从官(扈从)等,均可根据需要随时设置。她们还享有相当于一个县的封邑,收取封邑内的租税,昭帝的姐姐鄂邑长公主食封万三千户,比汉初第一功臣萧何的封户还要多。此外,她们还占有许多私田和奴婢,哀帝即位时,曾命有司议公主田宅及奴婢数,最后议定占田不过三十顷、奴婢百人,但实际并不止于此数。公主从册封到出嫁、丧葬,除规定有一套繁缛的礼仪外,一般都要耗费大量的金帛物资。《晋书·礼志》记曹魏公主下嫁用绢一百九十疋,晋时公主下嫁用绢三百疋,这仅是其中之一项。清乾隆皇帝之女和孝公主出嫁时,仅陪嫁的妆奁中就有七大类物品,几乎应有尽有,所费不可计数。 由于公主所处的特殊环境和地位,除少数公主尚能接受宫廷保、傅的封建教育,谨守妇道外,大多数公主都过着养尊处优、骄奢淫佚的生活。汉制,公主适人曰“出降”,娶公主者曰“尚主”。南朝宋始以尚主者专拜驸马都尉,俗呼曰“驸马”。驸马即割马,《说文》段注:“副者二也,非正驾车皆为副马。”名号本身已显示出公主与驸马的尊卑之分。更有甚者,“士大夫之子有尚帝女者辄皆升行,以避舅姑之尊。”(《宋史·礼志》)为了维护皇室的尊严,竟荒唐到不顾封建伦理上下长幼之序,规定驸马升行,与其父母同辈,公主自然也要升行,不必以公婆为尊,可以与公婆平起平坐,分庭抗礼。名分的颠倒,特殊的身份地位,当然更助长了公主在婆家的骄横气势。南朝公主们有不少都是泼辣的货色,连驸马都要忍受其百般凌辱。俗话说,皇帝的女儿不愁嫁,其实也不尽然。不用说平民百姓,即使是勋臣权贵子弟也不敢轻易高攀皇亲。南朝宋明帝曾令人借江敩的名义戏作《让婚表》一文,历数驸马们的不幸遭遇。以诙谐辛辣的语言讥讽了公主对驸马的种种苛刻的约束和无理要求,是研究公主婚后家庭生活的绝妙材料。 公主虽然享尽人间荣华富贵,但大多数人的婚姻和家庭生活并不美满,有的甚至酿成惨痛的悲剧。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说:“对于骑士或男爵,以及对于王公本身,结婚是一种政治的行为,是一种借新的联盟来扩大自己势力的机会,起决定作用的是家世的利益,而决不是个人的意愿。”①公主的婚姻,正是这种政治的联盟。例如,秦王嬴政为了灭楚,建立统一大业,将自己的女儿,只有十五六岁的华阳公主嫁给七十老翁大将王翦;汉朝吕太后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竟不顾伦理关系,将自己的外孙女一鲁元公主的女儿嫁给儿子汉惠帝;汉武帝为了求神仙长生不老,将自己的女儿卫长公主嫁给骗子栾大;隋文帝杨坚为了篡夺北周政权,将长女乐平公主嫁给北周宣帝宇文赟,其实也不过是把她作为改朝换代的工具。历代皇帝大都把自己的女儿嫁给勋臣世族,无非是借用他们的势力以维护专制皇权;而明孝宗三女永淳公主下嫁给才疏学浅、其貌不扬、身为一介平民的秃头谢诏,表面看来,似乎是违背常情,同样也是为削弱压制勋臣世族的势力以维护专制皇权,可谓异曲而同工,殊途而同归。这样结合的婚姻,当然谈不上真正的个人爱情。在这种婚姻基础上组成的家庭,除个别偶然的侥幸外,一般都是不幸的。如明穆宗第四女永宁公主下嫁京城富豪梁邦瑞,梁是垂危病人,根本不能人事。永宁公主自万历十年(1582年)结婚,直至万历二十八年病死,仍然是一个处女。至于中原王朝的公主远嫁少数民族的单于、赞普、可汗,少数民族的公主于归中原王朝的皇帝,即所谓“和亲”,也都是为了“有利于我”的政治目的,而客观上所起的某些作用以及公主的命运有幸与不幸,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霍去病讨伐匈奴之路 在冷兵器时代,一个汉人将军能走多远?霍去病做出了历史的解答。 2010年,在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组委会的支持下,西北大学根据现有的研究史料,制作出了霍去病征伐匈奴的路线图,在这张图上,河西走廊标注着三次征伐路线。而从这张图中,我看到了霍去病和西汉军队在无后援的状态下,进行数千里大兵团远征的情形。正是因为霍去病等人的征伐,河西走廊和西域才正式纳入中原王朝的版图,而霍去病也因此彪炳史册,《史记》中说:“封狼居胥山,禅于姑衍,登临瀚海。” “封狼居胥”,成为中国后世战将追求的最高军事梦想!封狼居胥,让兵家着迷,也让史家着迷,只是这“狼居胥山”和“姑衍山”究竟在何处,却一直是学界的一桩悬案。对于狼居胥山,学者们提出了两个地点:一是今蒙古境内戈壁阿尔泰山东麓的赛音山达附近,一是在今蒙古首都乌兰170巴托附近的肯特山。姑衍山,距离狼居胥山不远,两山确定一处即可推断出具体的方位。可是西北大学的徐卫民教授说:“蒙古脱离中国,贝加尔湖纳入俄罗斯版图,这使得中国学者实地考证与考古困难重重,因为没有考古实物来确证它,学者们只能提供假说。” 2010年8月,为了找到霍去病封禅的山脉,我们拿着西北大学制作的霍去病征伐匈奴路线图,经过内蒙古,踏上了蒙古、俄罗斯的土地。征伐线路记载着霍去病的功勋,我们行走的路途,是史学家根据史料确定的霍去病数次征伐匈奴的行军路线,沿途我一直在细心地搜寻原野上的大石块,希望能够发现匈奴人留下的石人、刻铭、岩画或者汉朝将士留下的石碑。可是茫茫戈壁,只见到风化破裂严重的石头,上面空无一物。但是回想霍去病当年沿着此道征伐匈奴的情形,却愈发觉得当年征伐的不易和艰险。 元狩二年(前121年)春天,霍去病官拜骠骑将军,汉武帝给了他一万骑兵,令他出陇西奇袭匈奴右贤王部。此次作战,霍去病充分发挥骑兵的机动性能,他率部转战6天,越过焉支山一千余里,兵锋掠过5个匈奴部落,在今日兰州城西北的皋兰山与折兰王、卢胡王所部鏖战,“战血染黄沙,风吹映天赤”。经此一战,霍去病成为汉朝首屈一指的勇将。 当年夏天,年轻的将军又出征了,这一次,他要去全力打击盘踞西北的匈奴右贤王部,“断匈奴右臂”,扫清西域交通障碍。此时河西走廊的匈奴势力有十余万众,为了增加胜利的筹码,汉武帝为霍去病配备了三路帮手:公孙敖和他一起从北地郡出兵,分道进军;张骞、李广从右北平出兵,也是分道进军,他们在东北方向进攻,牵制匈奴王庭和左贤王部,协助西北主攻。在西北分道作战的公孙敖未能与霍去病会合,霍去病只能率一万余骑兵独立作战。这一次,他获得了精确的情报,绕过河西走廊的匈奴防御线,越居延泽,走“草原之路”,过小月氏,迂回奔袭2000多公里,攻到今新疆巴里坤草原的祁连山(今称巴里坤山)。祁连山一战,让匈奴人对霍去病闻风丧胆,他们哀叹:“亡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 王建新教授说:“河西是匈奴人的马场,水草丰美,给养富足,霍去病深入敌后,不愁没有军粮。”王建新教授曾带领考古队,在巴里坤草原发现了一个庞大的匈奴王庭遗址,这个遗址面积达70多平方公里,其中还有1 000多平方米的帐篷遗址,以及大量的金银铜器、骨质铠甲等物件。 元狩二年,战争奇迹接连发生,霍去病的胜利之师刚回到长安城,匈奴内乱就起来了。匈奴伊稚斜单于听说浑邪王屡次被霍去病打败,损兵折将数万人,便想把浑邪王召去杀掉。消息传出,浑邪王和休屠王便相约率领部众投降汉朝,汉武帝怕降汉为诈,便派霍去病领兵去黄河边迎接浑邪王和休屠王。霍去病在黄河干流的何处渡河?史籍语焉不详,后人也无从考证,按照今日地图标注的地理位置,学者推测霍去病渡黄河应该在今日宁夏的灵宝或者中卫。这两个地方,古代都是黄河防御的重地,也是距离长安最近的地方。 霍去病率军渡过黄河,摆开阵势迎接浑邪王、休屠王部众的到来。匈奴人远远看到军容整肃的汉军,内部开始了骚乱,紧急关头,霍去病传令部众原地待命,他纵马单骑冲入匈奴乱兵之中,他命令浑邪王指挥部众杀死哗变的休屠王及其部众8000人,并成功降服了余下的4万匈奴人。 不战而屈人之兵,汉武帝大喜过望,对匈奴浑邪王等人进行了封赏,匈奴降众,安置于陇西、北地、上郡、朔方、云中五郡境内,成为汉属国民众。元狩二年发生的三件大事,直接改变了西汉与匈奴之间的战争格局,河西走廊成为汉朝的领土,武威、张掖、酒泉、敦煌四郡设立,汉朝与西域的交通,从此畅通无阻。 翻阅史籍,从今日的国境线北推直至贝加尔湖,那片广袤的土地曾经在中华版图之内,而第一个到达贝加尔湖的中国将军,就是霍去病。 元狩四年(前119年),汉武帝命令大将军卫青、骠骑将军霍去病各率5万骑兵,几十万步兵和后勤部队紧随其后,出战漠北。霍去病从代郡出兵,他率领大兵团穿越戈壁沙漠,转战数千里,发挥骑兵的机动性能,大迂回奔袭漠北,彻底打垮了匈奴左贤王部,并追击残兵直至贝加尔湖畔,创造了世界军事史上的奇迹。法国史学家勒内·格鲁塞在《草原帝国》中说:“霍去病进行了一次更大胆的远征,深入外蒙古约600英里,一直到达土拉河上游和鄂尔浑河上游。他俘虏匈奴头目80余人,并在其境内的山头上举行了庄严的祭神典礼。” 漠北一战,匈奴主力全部被击溃,再无能力和汉朝大规模作战。从此“匈奴远遁,漠南无王庭”。而霍去病正是经过此次战役后,才最终像《史记》中记载的那样“封狼居胥山,禅于姑衍,登临瀚海”的。只是这“狼居胥山”和“姑衍山”,究竟在何处? 按照地图的指引,我们从二连浩特出境,从蒙古国的扎门乌德东戈壁直插赛音山达。赛音山达曾是以前苏军驻扎重兵的地方,站在城市南侧一个方形祭坛上俯瞰,连绵的赛音山达城,在低处铺展开来。据当地居民说,这个方形祭坛是赛音山达天地的中心。我们搜寻周围的遗迹,看不到任何汉字的痕迹,也看不到任何与中国有关的物件。1964年中苏交恶,蒙古总理策登巴尔驱逐中国人,执行去中国化政策,影响至今,我们能在蒙古看到清晰的苏俄痕迹,却难觅中国文化的影子。 看着居住着21000人、却只有几十栋楼房的赛音山达古城,我忽然觉得,我们是在寻找风的影子,历史像一阵风刮过,而后一切都沉寂了下来,没有几个人知道答案。 我们在赛音山达找不到任何相关的实物或典籍来证明狼居胥山或姑衍山的存在,那么,去乌兰巴托的肯特山能找到它们的痕迹吗? 发源于肯特山脉的土拉河及其支流塞尔布河是乌兰巴托的两大水源,这里曾经是草原勇士活动的心脏地带,公元前3世纪末,乌兰巴托的山岭曾经庇护过匈奴,形成统一中亚草原的游牧部落。霍去病当年的征伐之路,虽然后来也发生过无数次的兵燹与战火,但如今它已成为一条和平的景观之路。它从中国的二连浩特经过蒙古境内的赛音山达、西乌尔特、德勒格雷赫、乔巴山、巴彦乌拉、瑙罗布林、温都尔汗、乌兰巴托、达尔汗、苏赫巴托尔,到达俄罗斯境内的恰克图、乌兰乌德、贝加尔湖,这条线路涵盖了戈壁、草原、山川、密林和湖泊,它将东北亚和西伯利亚的美景串联起来,组成了一个美不胜收的景观长廊。
关于汉代的一些法律礼仪行政文书军事等资料 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pan.baidu.com%2Fs%2F1o8OBPjG+&urlrefer=097428ce79d46d99f7dd0c4e1fe81548汉武大帝剧本全文 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pan.baidu.com%2Fs%2F1qY38XgK+&urlrefer=e35e56f418191c3a992c51b5aa7543e5制造汉武帝 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pan.baidu.com%2Fs%2F1eRVx1tC+&urlrefer=01b441e3651c2d47b0c91f982375e633汉律摭遗(珍贵的汉代法律资料) 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pan.baidu.com%2Fs%2F1miJWj2K+&urlrefer=064c0ff60073ac3e3d958a036857476b汉律考(汉代法律资料) 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pan.baidu.com%2Fs%2F1slPRDil+&urlrefer=a16003a8be7e6f27624ee048896be2f9汉代死刑制度史(中国历史上最为恐怖的西汉律法) 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pan.baidu.com%2Fs%2F1jHJKaUU+&urlrefer=8921eb9cb34654a718b9b37d6c126599中国古代死刑制度史 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pan.baidu.com%2Fs%2F1nvHSpeT+&urlrefer=3d442c6f190fa6abdf9f97ca1f32c3a8秦汉礼制研究 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pan.baidu.com%2Fs%2F1mi7eV1I+&urlrefer=e46f7ad95a366f78bac5d2e1479af2d9中国汉阙 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pan.baidu.com%2Fs%2F1c15Jfag+&urlrefer=b888060fd85d435a0ad114ca317ca5be汉唐行政管理 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pan.baidu.com%2Fs%2F1nvypyPV+&urlrefer=b09bce29d202b9395096462c4c322b34大风长歌 仁者无敌(汉高祖传) 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pan.baidu.com%2Fs%2F1o8pzXiy+&urlrefer=7f0440c3c67d758787b3b64f871fbf3b大漠雄鹰(冒顿单于传) 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pan.baidu.com%2Fs%2F1nvsPNp3+&urlrefer=a2f87a3ab33c675a72ce85aac8410f33汉服彩图版 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pan.baidu.com%2Fs%2F1i5Hu173+&urlrefer=06bfe4e083372ccff7030a12c4d19af4汉代官文书制度 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pan.baidu.com%2Fs%2F1eScPffs+&urlrefer=8b0861640ed61dc04e07207013213cdd秦汉军制史论 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pan.baidu.com%2Fs%2F1boYRziR+&urlrefer=663ad9b5dfc4362f80de835b782c1fc4秦汉军事制度史 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pan.baidu.com%2Fs%2F1dEYNtnz+&urlrefer=5e1ac05be7a07451703428571494ac06汉代丝绸之路上的咽喉——河西路 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pan.baidu.com%2Fs%2F1dFL6wUl+&urlrefer=a7519b1b4197bf03330af1c9d04740c8帝国的草原三部曲之三白登之围(冒顿单于三部曲小说之三) 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pan.baidu.com%2Fs%2F1qYfS13m+&urlrefer=227647ec13da3796a836d55cab3ed6ab帝国的草原三部曲之二马踏东胡(冒顿单于三部曲小说之二) 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pan.baidu.com%2Fs%2F1bpIm8FX+&urlrefer=500555acdfc9cf118d3575cb12449df2帝国的草原三部曲之一飞镝弑父(冒顿单于三部曲小说之一) ————————以上各书,全部是word版本,可以随意搜索引用,使用十分方便 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pan.baidu.com%2Fs%2F1bpGkLEf+&urlrefer=20d010cd69421edaccbd856e1f1b8c35汉舞视频之羽林郎 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pan.baidu.com%2Fs%2F1pKRHvgJ+&urlrefer=910b9da8922bc8409fe5497bfa90cb71汉舞视频之相和歌 ——————看看我大汉舞蹈的神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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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87版红楼梦中的礼法说说古代的“礼”与“法” 本人才疏学浅,对古代的礼与法所知亦是皮毛,但实在看不惯那些严重违礼违法却被某些人说成礼仪法律值得称道的所谓电视剧,下面就用我觉得表现礼与法最好的87版红楼梦来说说古代的礼与法, 如果有说错的地方,敬请方家不吝指证,我是想到哪里就写到哪里,不一定是按照剧中的顺序,更新多少也看时间和精力,请各位见谅 所谓礼,天地之序也,合于天时,设于地财,顺于鬼神,合于人心,理万物者也。以礼定亲亲尊尊长长男女之别,维护宗法等级制度,男尊女卑是礼的基本原则。它可谓无处不包,古代的礼,主要有五礼之说,即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每一种礼之下又细分数种。古代礼仪各个朝代都有不同,但基本原则亲亲尊尊男女之别,从未改过。 至于法,古文作“灋”,由氵、廌、去三部分组成。"刑也,平之如水。从水, 所以触不平者去之,从去(离),会意。会意从水,表示法律,法度公平如水的表面。古代的法律各个朝代自有特色,《红楼梦》大家都知道,实际上是清朝的故事,所以在解说此文的时候,我基本上引用《大清律例》的条文,如果解说到其它朝代,我也会引用诸如《汉律摭遗》、《汉律考》、《唐律疏议》、《宋刑统》、《天盛改定新旧律令》、《元典章》、《大明律》等书,到时候一一注明
1月古装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 按题材划分 当代题材57部、2108集, 现代题材7部、428集, 近代题材18部、693集, 古代题材21部、866集, 批准立项的重大革命题材电视剧目1部、42集 。 古代题材21部: 古代青少题材1部40集, 古代传记题材4部130集, 古代传奇题材10部426集, 古代宫廷题材1部40集, 古代武打题材1部40集, 古代其它题材2部90集, 古代神话题材2部100集。 我照例加上一些自己的评语 【西周】 1、《人偶与王妃》 报备机构:北京东方飞云国际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古代其它 50集 内容提要: 周王姬骜登上王位第十年,太宰冥璜篡权夺政,邻国肆意侵犯大周,在内忧外患之下,一神秘黑袍人独孤煜返回镐京,怀揣着身世秘密和十年前一宗悬案的真相登上了万人瞩目的朝堂,他制造了与他相貌完全酷似,但性情却截然不同的木偶人——木翡,而惊动天下。木翡虽无心无情,但却过目不忘,精通医学,武功高超。他在独孤煜的精心设局下,为周王的王妃盛姬成功解毒,他以特封医师的身份进入宫中。从此,他以毫无私念,纯真明澈的自然天性,感化了宫中心怀深欲的各色人等,这些人中既有他的制造者独孤煜,也有他要守护之人——王妃盛姬。最终,木翡用他的坦荡无畏和天真纯良感动了盛姬,让盛姬最终勇敢地逃离了尊贵的人生牢笼,与木翡浪迹天涯。即便盛姬年华逝去,生命终结,人偶木翡也会世代等候,直到在另一个时空和时代与盛姬再次重逢。现在皇后皇妃们出轨成了常态,真的不顾全族人的性命了.......请问,你们还剩下多少人性?
居延汉简中看河西戍卒的年龄身高爵位 1.戍卒的年龄、身高和爵位 关于戍卒的龄、身份,陈直认为:“戍卒、田卒的爵位,至第八级公乘为止。”他又说戍卒田卒“年龄最小者十四岁到二十二岁,最大者可能到六十岁”。 可双全认为:“戍边兵大部來自乡里农村,……兵的年龄最小者20岁,最大者50岁,一般在23 ~39之间,身高有7.1、7.3、7.5尺三种,平均身高7.3尺,合之1.7米左右。爵位有公乘、大夫、上造、不更、簪褭、公士、士伍七种,以公乘、大夫、上造三爵为最多。”接着他还分析了戍卒年龄与来源郡国的关系。也有学者认为,“汉代戍卒服役的年龄早于23岁,晚于56岁”,“‘究其原因,大概是在边陲地带因多种原因并不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服役年龄服役,往往在15~63岁间皆可服役。” 翻阅汉简资料,我们发现上述论存在着多处可商讨之处。首先,关于戍卒的年龄。简牍材料中,可以明确为戍卒年龄的资料显示,戍卒的最小年龄为20岁,相关简例如下: 戍卒河东皮氏成都里上造傅咸年二十 亦有几名戍卒的年龄为22岁: 戍卒掖郡居延孤山里上造孙盛已年廿二 戍卒张掖郡居延昌里簪褭司马骏年廿二 戍卒阳郡扶沟完里公安年廿二 而年龄最大的戍卒,目前可明确的为年50岁: 戍卒颖川郡定陵遮里公乘秦霸年五十 庸池里公乘陈宽年卅四 简记载这位颖川郡定陵县的戍卒年50岁,虽然他未亲自来边地服役。汉代一般情况下成年男子一生需服2年兵役,其中1年为戍卒或卫士。大约他一直没有去担任戍卒或卫士,所以到年50岁时仍不免需要服役。不过他雇佣了他人来代替他对国家的义务。不过,下枚简文显示,在烽燧中确有年过五旬者亲自在边地担任戍卒: 第廿一隰卒安国里公孙□年五十 因此简残断,已不知这位戍卒是年50还是50余岁。其他暂未见50岁以上的戍卒记录。 目前而言,关于戍卒身高的记录十分有限,按身高可分为: 七尺 治渠卒河东狐讘山里董凡年廿五长七尺黑色 七尺一寸 戍卒汝南郡西平中信里公乘李参年廿五 长七尺一寸 七尺二寸 东郡田卒清灵□里大夫聂德年廿四长七尺二寸黑色 戍卒南阳武当县龙里张贺年卅长七尺二寸黑色 田卒东郡东阿当夏里官大夫丁廆年廿六长七尺二寸黑色 田卒东郡西邑利里公大夫□□年廿九 长七尺二寸黑色 戍卒颖川郡颖阴邑西时里郑未央年卅四长七尺二寸 戍卒颖川郡颖阴邑真定里公乘司马如年卌一长七尺二寸 卒南阳杜衍利阳里公乘陈副年卅五长七尺二寸 卒南阳山都习里公乘屚登年卅六长七尺二寸 戍卒南阳郡博士度里公乘张舜年卌长七尺二寸 田卒魏郡犁阳南利里大夫丘汉年廿三 七尺三寸 治渠卒河东解临里李驩年卅五长七尺三寸黑色 七尺四寸 治渠卒河东皮氏还利里公乘□□□年卌长七尺四寸 戍卒颖川郡傿陵邑步里公乘舞圣年卅黑中长七尺四寸 以上诸简除EPC·34为在甲渠候官遗址破城子采集外,其余均出于金关遗址。戍卒身高分别为7、7.1、7.2、7.3、7.4尺,西汉1尺约合今0. 231米,身高分别约合今1. 62、1.64、1.66、1.69、1.71米。身高7.5尺的戍卒的记录尚未发现,但对于戍卒来说,这并非重要的事项。 关于戍卒的爵位,有公士、上造、簪褭、不更、大夫、官大夫、公大夫、公乘以及未有爵位的士伍。综合来看,戍卒中拥有大夫、公乘爵位的人较其他爵位拥有者多一些。另外,可以注意的是田卒的爵位,田卒也是广义的戍卒,只是其主要职责为屯田。 从相关简牍资料来看,田卒的爵位似大多为公士,当然也有拥有上造、不更、簪褭、大夫、官大夫、公大夫、公乘等爵位者,另外还有人为士伍。 2.戍吏的年龄、身高和爵位 现在可以见到的戍吏的最小年龄为18岁,如: 修行……□□□年十八今除补甲沟终古隧隧长代张薄 这是目前见到的边塞戍吏中年龄最小者。 其被除补为燧长,或即因其修行的身份。 亦见年21、22、23岁为吏者,如: (3)修行孤山里公乘范弘年廿一 今除为甲渠尉史代王辅 (4)乐昌隧长昭武安定里公乘顾贺年廿二 初元四年三月庚申徐见史 (5)肩水候官候史大夫尹口劳二月廿五日能书会计治官民颇知律令文年廿三岁长七尺五寸觻得成汉里 据简(4)所记,此简的书写似早于初元四年,则该燧长初除年龄当小于22岁。 戍吏年龄较大者往往有50多岁者,其中年龄最大者甚至达到了63岁,相关简文如下: 居延甲渠第二队长居延广都里公乘陈安国年六十三建始四年八月辛亥除 不史 63岁的高龄仍然在担任燧长,可能身体和业务素质都还不错,能够胜任日常的工作,故仍坚持在工作岗位上。 但大多数戍吏都属于中青年,并以30 ~ 40岁年龄段的为主。 现在发现的戍吏身高,有7.2、7.3、7.4、7.5、7.6尺的,约合今1. 66、1. 69、1.71、1.73、1.76米。戍吏身高未见低于7.2尺,大多戍吏的身高为7.5尺。若此非巧合的话,或者当时选拔官吏还有身高的某些规定。【汉军中对身高有明确规定,比如说罢癃(身高不足六尺二寸者)不收,《汉书》卷一上《高帝纪》上注引如淳曰,《中国军事通史西汉卷》第111页亦记载,对于骑士材官等兵种,必须选择年四十以下,身高七尺五寸以上,材力武猛者充任】 戍吏的爵位,有公士、上造、簪褭、大夫、官大夫、公大夫、公乘。与戍卒的情况相似,亦未见第四等爵不更;推测也应当有不更的戍吏。戍吏的爵位以公乘居多。
【正本清源】02-14[宅魂]汉代女兵俑与女子兵战 汉代女兵俑与女子兵战 ——以徐州羊鬼山王后墓陪葬坑女兵俑为例 刘超 (徐州博物馆) 关键词:汉代 徐州 羊鬼山王后墓 陪葬坑 女兵俑 徐州羊鬼山王后墓位于狮子山楚王墓北侧近百米处,墓主为西汉早期楚国第二代楚王刘郢(客)或第三代楚王刘戊之王后。2004 ~2005年,在羊鬼山东侧缓坡上陆续发现陪葬坑10余座,对其中的7座进行了发掘,在编号为05K2、04K4、05K5三坑中共出土各类陶俑400余件,其中执械女步兵俑100余件[1]。 汉代女兵俑是汉代陶俑中特色最为鲜明的类型之一。依目前甘考古出土资料所见,除羊鬼山王后墓陪葬坑出土女兵俑外,还有1992 ~1993年咸阳汉阳陵南区2号从葬坑出土的200余件女骑兵俑。这批女骑兵俑均跨木马,“披有朱红色长札叶细甲,左侧挎长剑”[2],面部颧骨高隆,双目上挑,似为异族(图一)。以往发掘的杨家湾兵马俑[3]、狮子山兵马俑等俑坑[4]出土兵种多样,但均未出土女兵俑。徐州、咸阳两地出土的女兵俑,在兵种上分女步兵和女骑兵,且时代相同,均处于景帝时期,依此材料可对汉初兵役制度、女兵性质等问题作简要的讨论。 一、羊鬼山王后墓陪葬坑出土女兵俑的形制特点 羊鬼山王后墓陪葬坑出土的100余件女兵俑形制相同,用泥质灰陶以合模法制成。通高48厘米,均为立姿,额发中分,后梳螺状髻。面部丰满,眉脊微隆,鼻部直挺,五官比例适当,表情自然。身着三重深衣,交领右衽,领端饰红彩,袖口反卷,外衣垂及膝踝间,腰束带。右臂下垂,半握拳;左臂弯曲向前,手中有前后贯通的圆孔,应握有木质械具,或已腐朽无存。在坑内陶俑北侧有大量明器铜戈、戟的朽痕,推测明器铜戈戟的木柄随葬时未握于所有俑的手中。女俑下着肥腿裤,足蹬齐头平底靴,整体给人以干练之感(图二)。通过与妇侍俑、男兵俑相比较,该形制陶俑体现出两个关键信息:一为性别,即“女子”;二为身份,即“步兵”。之所以称之为“女兵俑”基于以下三方面考虑。 第一,从发髻上看,其前额发中分,后梳束成螺髻,为典型的西汉女性束发形象。徐州地区出土的男俑发式多为额发中分、后梳盘髻于顶的扁髻式,羊鬼山王后墓陪葬坑出土的这些俑与此截然不同,而与时代相近的徐州驮篮山楚王墓出土的女抚瑟俑(图三)[5]及北洞山楚王墓等出土的女乐俑的发髻形制相同(图四)[6],是为女性无疑。但羊鬼山部分陪葬坑出土的女侍俑的发式,前额作两翼形隆起,后梳束成螺髻,两者虽同为女性,但发式差异明显,应为身份相异之缘故。 第二,从服饰上看,其身着右衽曲裾深衣,腰束带,外衣垂不及地,下身着裤,足蹬齐头靴,装束与常见的深衣博袖、襦裙曳地遮足的女侍俑等的装束差异明显。其束带、着裤、足蹬齐头平底靴的装束便于奔走,作战亦更为方便、灵活。 第三,从肢体形态上看,女俑左臂弯曲向前,右臂下垂,两手半握呈持械状,与女侍俑的形象完全不同,徐州地区出土的妥侍俑多双手垂立或双手相握藏于袖中,而与杨家湾披甲俑(图五)、狮子山兵马俑坑出土男兵俑(发掘简报定为“Ⅲ型1式发辫俑”)双臂姿态相似(图六)。 从上述女兵俑的装束及装备上综合分析,其无疑是持械女步兵的形象。 二、史籍中关于女子参与兵战的记载 羊鬼山王后墓陪葬坑女兵俑及阳陵南区丛葬坑女骑兵俑的出土,说明“女兵”或“女军”在汉代至少是汉初确是存在的。据《史记》[7]《汉书》[8]《盐铁论》[9]《汉旧仪》[10]等文献记载,“傅籍”者即兵役征发的对象均为成年男子,并无妇女,但史料中对女子参与兵战多有记述。 《墨子》各篇中即有对女子参与城防战事方面的记载。 《备城门》云:“守法:五十步丈夫十人、丁女二十人、老小十人计之,五十步四十人。”守城之法规定,五十步范围内的人员编制为壮男十人、壮女二十人、老人及少年十人,共计四十人。“广五百步之队”的人员编制为“丈夫千人,丁女子二千人,老小千人,凡四千人,而足以应之,此守术之数也。”“丁女”人数均是丈夫“的两倍,可见女子在城防工事方面发挥着主力作用。《号令》篇中亦有对守城女子配发兵器的记载,“诸男女有守于城上者,什、六弩、四兵。丁女子、老少,人一矛。”“胜围”后对守城将士亦有“男子有守者爵,人二级,女子赐钱五千”的奖励。《商君书·兵守》亦提到军队编制情况,并对女军职责有明确规定,“三军:壮男为一军,壮女为一军,男女之老弱者为一军,此之谓三军也。壮男之军,使盛食厉兵,陈而待敌。壮女之军,使盛食负垒,陈而待令。”即男军陈军布阵,等待迎敌,而女军待命以作防御工事。 如前文所言,春秋战国时期,存在妇女参与战事的可能。“丁(壮)女”、“老弱(小)”本应远离战场,但在战事频发时期,各年龄民众甚至孩童仍整编入伍,实为全民皆兵的表现。但女军毕竟同迎面杀敌的男军不同,在兵器配备上,其同“老少”一样,仅配发一矛或独立成军,其职责主要是做好战时后方防御工事或后勤保障工作,更多的应为“预备役”性质。 此外,史料中亦可见在先秦时期女子于军中参与后勤保障相关工作的记录。《战国策·中山策》载:“至于平原君之属,皆令妻妾补缝于行伍之间”,即真实记录了妇女在军中参与后勤服务的实例。秦统一六国前后,连年对外征战,军中亦有女子从事缝补衣物、转运物资等后勤保障工作。《史记·淮南衡山列传》载,秦始皇使尉佗逾五岭攻百越,佗使人上书:“求女无夫家者三万人,以为士卒衣补”,而“秦皇帝可其万五千人”。此次征战为公元前210年的秦攻瓯骆之战。秦始皇二十八年(公元前219年)的第一次秦攻百越,“使尉屠睢发卒五十万……以与越人战”[11]。秦攻瓯骆之战投入的兵力应远逊于第一次征战,但军中有一万五千名随军女子,无论从数量上还是比例上说,都是不小的数目。《汉书·严安传》载:“行十余年,丁男被甲,丁女转输,苦不聊生,自经于道树,死者相望”,即秦朝末年,战事频发,男子在前线披甲征战,女子在后方从事转运物资等后勤保障工作而“苦不聊生”。 从汉代兵役制度考量,妇女不可从军为兵,并不是兵役的承担者,但在一些文献中对两汉时期妇女参与战事亦有所载。《史记·项羽本纪》载:“于是汉王夜出女子荥阳东门,被甲二千人,楚兵四面击之”。 《史记·陈丞相世家》亦记载:“陈平乃夜出女子二千人荥阳城东门,楚因击之,陈平乃与汉王从城西门夜出,去”。即二千披甲女子自荥阳城出,以迷惑楚军,汉王(刘邦)乃于城门逃脱。二千女子且披甲,数量庞大,既可迷惑楚军,其装束应与男军装束无异,显然这“二千披甲女子”平时多有相关军事操练,以备时需,也确切证明在楚汉相争时期军中存在一定数量的女子且可参与战事。中原地区因战事需要,女子多被征发或招募参与军事活动,西北边民中的女子亦多有操练刀戈。《后汉书·郑孔荀列传》载:“关西诸郡,颇习兵事……妇女犹戴戟操矛,挟弓负矢。”此与当地“数与羌战”、民风好战尚武有关,且这些戴戟操矛的女子中存在迁徙屯戍的边民、随军卒妻或坐罪发配边地的罪囚等。 除官方组织的对外征伐军中有女子参与外,在两汉的农民起义中亦见有女子参与军事活动的身影。新莽时期“四方皆以饥寒穷愁起为盗贼”[12]。《汉书·王莽传下》载,天凤四年,琅邪女子吕母起义, “以酤酒买兵弩,阴厚贫穷少年,得百余人,遂攻海曲县,杀其宰以祭子墓。引兵人海,其众浸多,后皆万数。”在吕母起义的同年秋,“平原女子迟昭平能说经博以八投,亦聚数千人在河阻中。”《后汉书·冯岑贾列传》对绿林起义亦有描述,“日昃,贼气衰……追击,大破于崤底,降男女八万人。”此所降男女八万中亦有女卒。 从上述的诸条史料来看,自春秋至秦汉,在不向时期均有女子参与战事活动的现象,且这种现象较为普遍。纵观整个女子从军的社会背景,均是在“丁壮苦军旅,老弱罢转漕”[13]的现实情况下的被动行为。从女子在军事领域所从事的工种来看,仅局限于后方防御工事、转运物资、缝补衣物等后勤保障工作。从制度上来看,汉代兵役制度的征兵对象仅限于男子,并不及妇女,与之对应的是,在汉代历次战争中亦不见女子同男兵一样在一线战场直接作战的确凿证据。而汉末因政治腐败引发的有女子参加甚至领导的农民起义,在当时看来毕竟是反动、暴乱行为,无政治上的合法性,更与所谓“军人”身份相去甚远。 三、其他考古资料反映女子参与武事的内容 经考古发掘的部分壁画墓、画像石墓中可见一些表现女子参与武事方面的图像资料。2004年发掘的西安理工大学M1[14]墓室东壁中部描绘一红衣猎人骑跨于白马之上,其左手持弓,右手拉弦,射向前面二鹿(图七)[15]。该组图像北侧绘有两人骑马前行,骏马四蹄腾空呈奔驰状,左侧一人右手扬鞭(图八)[16],原文描述:“二人眉清目秀,并驾齐驱,神态安然,似在轻松交谈”。这两组图像所绘人物均头束高髻,北侧骑马前行的二人其左侧一人髻上插有发笄,二人体态轻盈。这两组人物均为女子,而其他几组人物均头戴巾帻或帽,或唇上有须,应为男子。 山东嘉祥纸坊画像石墓[17]第九石第三层图像刻画一着长裙女子,弯弓搭箭射向右方,其右方一人背竹篓行走,篓上已中一箭。射箭女子和背篓者之间有两儿童,射箭女子后方有三男子面向右而立,手持板,背篓者前方一人手持板,面向左躬身施礼(图九)[18]。 西安这处壁画墓的壁画内容有车马出行、狩猎、乐舞、羽人神兽等,其东壁描绘的是贵族骑马狩猎的场景,持弓拉弦的红衣猎人及策马扬鞭的二人均为狩猎的贵族女性,表现其飒爽的一面,应与兵战或军事活动无关。而嘉祥纸坊画像石刻画的着长裙女子搭弓射箭寓意原简报并未提及,其第一、二层刻画的是西王母及仙车图,第四层刻画的是车马出行图,第五层刻画的是狩猎图,这五层图像从内容上看互不关联,而第三层图像中有背篓人、儿童、持板男子等人物形象,非战争或狩猎场面,推测应为现今无法解读的历史故事类题材,而与女子参与军事活动的性质无关。 上述二例虽非女子参与的军战活动,但表明当时女子骑马、射箭并不鲜见,是战争频发或兵源不足时可被利用的女兵资源。 四、羊鬼山王后墓陪葬坑出土女兵俑的性质 汉代并无针对女子征兵从军的法律制度,也无女子于前线冲锋陷阵的事实记载。女子参与后方战事时是否身披甲胄、一身戎装已难以确定,但从羊鬼山王后墓陪葬坑出土女兵俑包括阳陵南区从葬坑出土女骑兵俑的着装及姿态来看,这些俑的确又是女军人的形象,成为看似矛盾却又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从所处时代环境看,凡有女子参与战争的时期,时局均是战乱频发、民生凋敝。羊鬼山王后墓女兵俑所处的时代环境,经文景时期的与民休养政策,政局稳定,经济复苏,且同期的楚国亦处于历史上最强盛时期,在这一“和平年代”里并不具备因男兵短缺以致女子从军的外部环境。从陪葬坑的从属关系看,其分布于羊鬼山王后墓的东侧缓坡上、狮子山楚王墓的北侧。狮子山与羊鬼山为两座南北并列的独立山头,陪葬坑远离狮子山楚王墓,从属于王后墓无疑。从陪葬坑的性质来看,在王后墓东侧发现的10余个陪葬坑,作为外藏椁依功用不同可分为铜器坑、陶瓮坑、陶俑坑等,女兵俑所在坑中共出女侍俑、仪卫俑、车马俑等,并不具备单纯的兵俑坑的性质,与从属于楚王、象征着其地下军团的狮子山兵马俑坑的性质截然不同,其反映的是现实中王宫厩苑、王族生活的场景。 除羊鬼山陪葬坑及阳陵南区2号从葬坑出土女兵俑外,已发掘的狮子山兵马俑坑、杨家湾兵马俑坑、西安利成侯墓[19]、汉阳陵帝陵东侧从葬坑等多处墓葬或俑坑均未出土女兵俑,而且可确定羊鬼山陪葬坑出土女兵俑属女性墓主即王后所有。《初学记·职官部》载:郎中令“主诸之在殿中侍卫”,《后汉书·百官志上》载:“凡郎官皆主更直,执戟宿卫”,据此推测王后宫中亦有类似于侍卫诸侯王的“中郎”。《汉书》中对此亦有记载,《汉书·百官公卿表》载:“詹事,秦官,掌皇后、太子家,属官有太子率更、家令丞、仆、中盾、卫率、厨厩长丞。”应劭曰:“中盾主周卫徽道,秩四百石。”如淳曰:“《汉仪注》卫率主门卫,秩千石”。《汉书·叙传》引师古注曰:“(中)盾……主徼巡宫中”,且詹事及下属官皆为宦者。由此推断羊鬼山陪葬坑出土的这批女兵俑应为王后宫中“中盾”或“卫率”等属官的下属成员,而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战斗兵种,推测是在后宫内庭负责保卫王后宫闱或王后本身的部分经训练的女子,似更为稳妥。出土女兵俑的坑中共出男仪卫俑、女侍俑、车马俑等,说明这批女兵俑护卫王后宫闱的同时,在王后出行中也可作为仪仗的组成部分。 再看阳陵南区从葬坑出土的女骑兵俑。阳陵南区从葬坑经数次发掘[20],仍是一隅,原简报根据其位置及出土钱币推断为景帝所有[21]。2号坑出土的这批女骑兵俑颧骨高隆,双目上挑,相貌异于中原人,似来自异土。史籍中关于汉代女骑或女骑兵的记载甚少。《汉宫六种·汉宫仪下》载:“光烈阴皇后葬……凤皇车,大将军妻参乘,太仆御,女骑夹毂”,《后汉书·百官四》载:“中宫署令一人,六百石,女骑六人,丞、复道丞各一人”。“女骑夹毂”、于中宫设女骑为东汉制度,景帝时期是否设置未见于史载。南区部分从葬坑出土“车骑将军”“军大右仓”“军武库丞”“军武库兵”等印章,有研究者认为其象征当时卫戍京师的北军[22],这种认识似较为合理。 以“北军”送葬的史料较多。如《汉书·霍光传》载:“光薨……发材官轻车北军五校士军陈至茂陵,以送其葬”;《后汉书·吴盖陈臧列传》载:“(吴汉)薨,有诏悼愍,赐谥曰忠侯。发北军五校、轻车、介士送葬”;《后汉书·耿弇列传》载:“(耿弇)代桓虞为光禄勋。明年夏卒,时年五十余……五营骑土三百余人送葬”。可见,对功臣以“北军”送葬是一种极高的荣耀及褒赏,阳陵南区从葬坑军阵也正是北军对景帝送葬的模拟表现。 上述文献中提及的“北军五校”“五营骑士”由武帝时“北军八校”精简而成,即中垒、屯骑、步兵、越骑、长水、胡骑、射声、虎贲八校,后保留屯骑、越骑、步兵、长水、射声五营,其中胡骑营并入长水营。但胡骑营始终存在。《后汉书·百官志四》载:“长水校尉一人,比二千石。司马、胡骑司马各一人,千石。”注曰:“掌宿卫,主乌桓骑”。胡骑营成员由归顺的乌桓人、胡人组成。《史记》之《高祖功臣侯者年表》[23]《项羽本纪》[24]《樊郦滕灌列传》[25]等记载在楚汉相争时期,两军对垒中即有“楼烦将”“楼烦”等异族兵将,陈连庆[26]、王子今[27]等先生对此述之甚详。2号从葬坑出土的这批异于中原女子面貌的女骑兵俑很可能为胡骑营中的乌桓人或胡人,且胡骑营中有女骑存在也应是事实,也意味着胡骑兵种在景帝时期北军中就已存在。 羊鬼山王后墓诸陪葬坑的性质是一致的,均是王后中宫厩苑现实生活的写照。关于阳陵南区从葬坑,无论认为是对北军送葬队伍的模拟还是军旅生活的再现[28],都是对现实的再度模拟,以现实中存在的女兵为原型作俑陪葬是不难理解的。 附记:本文在写作过程中得到徐州博物馆李银德先生的修改与帮助,在此谨致谢忱。 注 释 [1] 资料现存于徐州博物馆。 [2] 李库:《西汉早期骑兵俑的发现与研究》,《文博》2005年第3期。 [3] 陕西省文管会等杨家湾汉墓发掘小组:《咸阳杨家湾汉墓发掘简报》,《文物》1977年第10期。 [4] 徐州博物馆:《徐州狮子山兵马俑坑第一次发掘简报》, 《文物》 1986年第12期。 [5] 资料现存于徐州博物馆。 [6] 徐州博物馆、南京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徐州北洞山西汉楚王墓》,文物出版社,2003年。 [7] 《史记·孝景本纪》载:“二年春…—男子二十而得傅。”荀悦云:“傅,正卒也。” [8]《汉书·景帝纪》载:“二年冬十二月……令天下男子年二十始傅”。 [9] 《盐铁论·未通第十五》载:“御史曰‘古者,十五人大学,与小役;二十冠而成人,与戎事;五十以上,血脉溢刚,曰艾壮。……今陛下哀怜百姓,宽力役之政(征),二十三始傅,五十六而免,所以辅耆壮而息老艾也。’” [10] 《汉旧仪》卷下载:“民年二十三为正,一岁而以为卫士,一岁为材官、骑土,习射御、骑驰、战阵。……材官、楼船年五十六老衰,乃得免为庶民,就田里。” [11] 《淮南子·人间训》。 [12] 《汉书·王莽传下》。 [13] 《史记·项羽本纪》。 [14] 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所:《西安理工大学西汉壁画墓》, 《文物》2006年第5期。 [15] 原文图第30、35。 [16] 原文图第31、36。 [17] 嘉祥县文管所:《山东嘉祥纸坊画像石墓》,《文物》1986年第5期。 [18] 原文图第11。 [19] 郑洪春:《陕西新安机砖厂汉初积炭墓发掘报告》,《考古与文物》1990年第4期: [20] a.陕西省考古研究所汉陵考古队:《汉景帝阳陵南区从葬坑第一号简报》,《考古与文物》1992年第4期。 b.陕西省考古研究所汉陵考古队:《汉景帝阳陵南区从葬坑第二号简报》,《考古与文物》1994年第6期。 [21]同[20] a。 [22]王学理、梁云:《论汉阳陵南区从葬坑的军事属性》,《考古与文物》2004年增刊(汉唐考古)。 [23]“以赵将从起邺,至霸上,为楼烦将,入汉,定三秦……侯七千八百户。” [24]“项王令壮士出挑战,汉有善骑射者楼烦,应劭曰:‘楼烦胡也,今楼烦县。’楚挑战三合,楼烦辄射杀之。” [25]“军于燕西,所将卒斩楼烦将五人,连尹一人。击王武别将桓婴白马下,破之,所将卒斩都尉一人。”李奇曰:“楼烦,县名,其人善骑射,故以名射土为‘楼烦’取其美称,未必楼烦人也。”张晏曰:“楼烦,胡国名也。” [26] 陈连庆:《西汉与新莽时期的少数民族士兵》,《中国古代史研究——陈连庆先生学术论文集》,1991年。 [27]王子今:《秦汉称谓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年。 [28]同[20]a。
科普:历代关于女子入军营的忌讳 女子到大军,令行者男子行左,女子行右,无并行。皆就其守,不从令者斩。 ——————《墨子.号令》,即指女子在协助守城时,男女分开 三军:壮男为一军,壮女为一军,男女之老弱者为一军,此之谓三军也。壮男之军,使盛食厉兵,陈而待敌。壮女之军,使盛食负垒,陈而待令。客至而作土以为险阻及柞格阱陷,发梁彻屋,给徙,徙之;不给而熯之,使客无得以助攻备。老弱之军,使牧牛马羊彘;草水之可食者,收而食之,以获其壮男女之食。而慎使三军无相过。壮男过壮女之军,则男贵女,而姦民有从谋而国亡;喜与其恐,有蚤闻,勇民不战。壮男壮女过老弱之军,则老使壮悲,弱使强怜,悲怜在心,则使勇民更虑,而怯民不战。故曰慎使三军无相过,此盛力之道。 ——————《商君书.兵令》,严禁男军女军相互来往 吾士气少衰而鼓不起者,何也?军中岂有女子乎? ——————《汉书》时人以为,军中有女子则士气衰 女子软弱不任守 ——————《中国女子从军史》 军中有女,士气不扬 ——————《中国礼制史.秦汉卷》 军中藏娇,士气不扬 ——————《秦汉礼制研究》 军中有女子,安得不败? ——————《旧唐书》 奸犯居人妇女,及将妇女入营者,斩。 ——————《宋.武经总要.罚条》 选骑士之法:取年四十以下,长七尺五寸以上,壮健捷疾,超绝伦等,能驰骑彀射,前后左右,周旋进退,越沟堑,登丘陵,冒险阻,绝大泽,驰强敌,乱大众者,名曰武骑之士,不可不厚也。 ——————《六韬.犬韬》 有一个问题必须说明,秦汉时代,因为没有马蹬,骑马是件危险而辛苦的事,甚至上马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根据史料记载,没有马蹬,上马方式可能有二,一是按住马背跳上,二是让马趴下,上马之後再让马起立。很明显的,前一种方式更迅速效率更高,战斗中,一丁点时间就可能是胜负的关键,但这样上马,骑士的身高就确实需要达到一定标准,因为当时马的高标准是五尺八寸以上,即约今1.33米,很难想象一个矮小的人能够迅速地跳上这样高的马背,这大概就是当时选骑士首挑身高的原因之一。后世因为有马蹬,可能没有这么严格的标准。秦汉尤其是西汉骑兵,其战斗力之强大令后人仰望,其选择训练军法的严酷,亦后世难以想象 另外,根据出土汉简记载,很多骑士因为长期艰苦训练,而当时的鞍具又不够完备,与后世鞍具的舒适度无法相比,很多将士都有“马安(字为上安下月,字库无此字,见下图)之疾”,所谓的马案之疾,即指骑马造成臀胯部磨损而致创伤,并有相对应的治疗方法 [医简释文] 治加及久创及马安方取□骆苏一园付子甘枚蜀椒一升乾当归二两皆父且之以骆苏煎之三沸药取以傅之良甚治人卒雍方冶赤石脂以寒水和[87甲] [句读补正] 治加①及久创②及马安③方:取□骆苏④一升,付子廿枚,蜀 椒一升,乾当归二两,皆父且之。以骆苏煎之,三沸,药取 以傅⑤之,良甚。治人卒雍⑥方:冶赤石脂以寒水和 【87甲】 涂雍上,以愈为故,良。●治狗啮人⑦创恿方:烦狼毒⑧,冶 以傅之。创乾者,和以膏傅之。治漡火⑨方:烦□罗冶以傅 之,良甚。 【87乙】 [注解] ①加:即痂,疮痂。 ②久创:即灸疮。 ③马安:指骑马造成臀胯部磨损而致创伤。 ④骆苏:即骆酥,用骆驼乳制成的酥。据何双全考证,“取□骆苏”当释为“取陈骆苏”(《文物》1986年第4期)。 ⑤傅:“敷”的通假字。 ⑥卒雍:猝然暴发的痈疮。雍,即痈。 ⑦狗啮人:狗咬伤人。 ⑧烦狼毒:将狼毒捣碎。烦,即捣碎。狼毒《神农本草经》作“续毒”,谓其味辛,平,“主咳逆上气,破积聚,饮食,寒热,水气恶疮,鼠瘘疽蚀,蛊毒”。 ⑨漡火:烫伤。漡,即汤。,《说文》:“?也。”《广雅·释诂》:“?,洒也”。 [方名] 治痂及灸疮及马方 [组成] 骆酥一升,附子二十枚,蜀椒一升,干当归二两。 [用法] 用骆酥煎煮以上三药,煎煮三次,取药敷在疮疡部位。 [功效] 和血补血,排脓止痛,敛溃生肌。 [主治] 各种创伤所致疮痂,用灸法治疗引起的疮伤,长久骑马时,骑马者臀胯部受压磨损的疮伤等。 [方解] 当归,《神农本草经》:“主咳逆上气,温疟寒热洗洗在皮肤中,妇人漏下,绝子,诸恶疮疡金疮,煮饮之。”《名医别录》:“温中止痛,除客血内塞,中风痉,汗不出,湿痹,中恶客气、虚冷,补五藏,生肌肉。”《日华子诸家本草》:“治一切风,一切血,补一切劳损,破恶血,养新血及主癥癖。”《本草纲目》:“治头痛,心腹诸痛,润肠胃、筋骨、皮肤,治痈疽排脓止痛,和血补血。”现代功效:补血和血,调经止痛,润燥滑肠。附子,《神农本草经》谓“主风寒咳,逆邪气,温中,金疮,破癥坚积聚,血瘕,寒湿踒躄,拘挛膝痛,不能行步。‘现代药理作用:附子中含有乌头碱,乌头碱有镇痛作用,东莨菪碱能增强其效力,在药物麻醉复方中,其镇痛作用可与洋金花协同。蜀椒,现代药理作用研究表明其具有局部麻醉作用。花椒稀醇有局部麻醉作用,在家兔角膜之表面麻醉,效力较地卡因稍弱,用于豚鼠之浸润麻醉,效力强于普鲁卡因。骆酥,《本草备要》记载“皆牛羊乳所作,滋润滑泽,宜于血热苦燥之人”。《本经逢原》:“凡炙一切气血坚韧筋骨药,俱不可少,但脾胃虚滑者禁用。” 综上,当归和血补血,排脓止痛,敛溃生肌,润肤缓燥。附子、蜀椒镇痛。骆酥滋润滑泽,亦是外用药的赋形剂。诸药制成外用剂型,治疗各种外伤结痂、灸疮以及骑马所致臀胯磨伤。 [药物功效] 骆酥(87甲) 来源于驼科动物双峰驼肉峰内的胶汁脂肪。骆驼药用始载于《神农本草经》。功能补虚润燥,祛风活血,消肿解毒。主治体虚劳乏,肌肤不仁,皮肤瘙痒,筋肉挛急,疮疡肿毒,痔漏。 ————《武威汉简医方今用》 说句实话,你能想象一个女子如何练习骑兵?她会不会得马安之疾啊?那对女子的损伤比男子更重大,会严重损害生殖系统....... 至于两汉女子干涉军事之事,从没有见过记载,干政的事也仅仅发生在皇后、皇太后这样身份特殊的女子身上,而以皇后身份干政的,也仅只吕后一人!其余的无论公主,王后,侯夫人,诸大臣夫人皆没见过干涉军政的事务。当时人们认为 牝鸡之晨,唯家之索 男女威凌,国之将亡 我就不明白了,编剧怎么就能这样超越时代,超越人类生理,编出那样一个身份卑微,又疯狂干政的怪物来?请问,即使是当代社会,哪个解放军军官的妻子干涉军务了? 根据透露出来的一些所谓剧情,简直令人吐血,大军出发,一个女人就能让大军停止退军!这是什么军队?土匪军!几个女人到军中去纠缠将军!这又是什么军队,搁当代解放军,都是严重违纪的行为!这军官不被处分简直都不是对军队了! 退一步说,即使皇帝真要退军,也会派使臣带他的兵符和诏书去,哪里可能要一个女子去呢? 四海五千年,纵横九万里,也没有这和荒谬绝伦的事!将军要商量军事,只会和军中将士和幕府商议,那才是正常的,你听说过哪位军官不跟将士商量军事,跟情人商量的吗?汉军中,绝没有女军官!
【正本清源】02-14[科普]历代关于女子入军的忌讳 女子到大军,令行者男子行左,女子行右,无并行。皆就其守,不从令者斩。 ——————《墨子.号令》,即指女子在协助守城时,男女分开 三军:壮男为一军,壮女为一军,男女之老弱者为一军,此之谓三军也。壮男之军,使盛食厉兵,陈而待敌。壮女之军,使盛食负垒,陈而待令。客至而作土以为险阻及柞格阱陷,发梁彻屋,给徙,徙之;不给而熯之,使客无得以助攻备。老弱之军,使牧牛马羊彘;草水之可食者,收而食之,以获其壮男女之食。而慎使三军无相过。壮男过壮女之军,则男贵女,而姦民有从谋而国亡;喜与其恐,有蚤闻,勇民不战。壮男壮女过老弱之军,则老使壮悲,弱使强怜,悲怜在心,则使勇民更虑,而怯民不战。故曰慎使三军无相过,此盛力之道。 ——————《商君书.兵令》,严禁男军女军相互来往 吾士气少衰而鼓不起者,何也?军中岂有女子乎? ——————《汉书》时人以为,军中有女子则士气衰 女子软弱不任守 ——————《中国女子从军史》 军中有女,士气不扬 ——————《中国礼制史.秦汉卷》 军中藏娇,士气不扬 ——————《秦汉礼制研究》 军中有女子,安得不败? ——————《旧唐书》 奸犯居人妇女,及将妇女入营者,斩。 ——————《宋.武经总要.罚条》 选骑士之法:取年四十以下,长七尺五寸以上,壮健捷疾,超绝伦等,能驰骑彀射,前后左右,周旋进退,越沟堑,登丘陵,冒险阻,绝大泽,驰强敌,乱大众者,名曰武骑之士,不可不厚也。 ——————《六韬.犬韬》 有一个问题必须说明,秦汉时代,因为没有马蹬,骑马是件危险而辛苦的事,甚至上马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根据史料记载,没有马蹬,上马方式可能有二,一是按住马背跳上,二是让马趴下,上马之後再让马起立。很明显的,前一种方式更迅速效率更高,战斗中,一丁点时间就可能是胜负的关键,但这样上马,骑士的身高就确实需要达到一定标准,因为当时马的高标准是五尺八寸以上,即约今1.33米,很难想象一个矮小的人能够迅速地跳上这样高的马背,这大概就是当时选骑士首挑身高的原因之一。后世因为有马蹬,可能没有这么严格的标准。秦汉尤其是西汉骑兵,其战斗力之强大令后人仰望,其选择训练军法的严酷,亦后世难以想象 另外,根据出土汉简记载,很多骑士因为长期艰苦训练,而当时的鞍具又不够完备,与后世鞍具的舒适度无法相比,很多将士都有“马安(字为上安下月,字库无此字,见下图)之疾”,所谓的马案之疾,即指骑马造成臀胯部磨损而致创伤,并有相对应的治疗方法 [医简释文] 治加及久创及马安方取□骆苏一园付子甘枚蜀椒一升乾当归二两皆父且之以骆苏煎之三沸药取以傅之良甚治人卒雍方冶赤石脂以寒水和[87甲] [句读补正] 治加①及久创②及马安③方:取□骆苏④一升,付子廿枚,蜀 椒一升,乾当归二两,皆父且之。以骆苏煎之,三沸,药取 以傅⑤之,良甚。治人卒雍⑥方:冶赤石脂以寒水和 【87甲】 涂雍上,以愈为故,良。●治狗啮人⑦创恿方:烦狼毒⑧,冶 以傅之。创乾者,和以膏傅之。治漡火⑨方:烦□罗冶以傅 之,良甚。 【87乙】 [注解] ①加:即痂,疮痂。 ②久创:即灸疮。 ③马安:指骑马造成臀胯部磨损而致创伤。 ④骆苏:即骆酥,用骆驼乳制成的酥。据何双全考证,“取□骆苏”当释为“取陈骆苏”(《文物》1986年第4期)。 ⑤傅:“敷”的通假字。 ⑥卒雍:猝然暴发的痈疮。雍,即痈。 ⑦狗啮人:狗咬伤人。 ⑧烦狼毒:将狼毒捣碎。烦,即捣碎。狼毒《神农本草经》作“续毒”,谓其味辛,平,“主咳逆上气,破积聚,饮食,寒热,水气恶疮,鼠瘘疽蚀,蛊毒”。 ⑨漡火:烫伤。漡,即汤。,《说文》:“?也。”《广雅·释诂》:“?,洒也”。 [方名] 治痂及灸疮及马方 [组成] 骆酥一升,附子二十枚,蜀椒一升,干当归二两。 [用法] 用骆酥煎煮以上三药,煎煮三次,取药敷在疮疡部位。 [功效] 和血补血,排脓止痛,敛溃生肌。 [主治] 各种创伤所致疮痂,用灸法治疗引起的疮伤,长久骑马时,骑马者臀胯部受压磨损的疮伤等。 [方解] 当归,《神农本草经》:“主咳逆上气,温疟寒热洗洗在皮肤中,妇人漏下,绝子,诸恶疮疡金疮,煮饮之。”《名医别录》:“温中止痛,除客血内塞,中风痉,汗不出,湿痹,中恶客气、虚冷,补五藏,生肌肉。”《日华子诸家本草》:“治一切风,一切血,补一切劳损,破恶血,养新血及主癥癖。”《本草纲目》:“治头痛,心腹诸痛,润肠胃、筋骨、皮肤,治痈疽排脓止痛,和血补血。”现代功效:补血和血,调经止痛,润燥滑肠。附子,《神农本草经》谓“主风寒咳,逆邪气,温中,金疮,破癥坚积聚,血瘕,寒湿踒躄,拘挛膝痛,不能行步。‘现代药理作用:附子中含有乌头碱,乌头碱有镇痛作用,东莨菪碱能增强其效力,在药物麻醉复方中,其镇痛作用可与洋金花协同。蜀椒,现代药理作用研究表明其具有局部麻醉作用。花椒稀醇有局部麻醉作用,在家兔角膜之表面麻醉,效力较地卡因稍弱,用于豚鼠之浸润麻醉,效力强于普鲁卡因。骆酥,《本草备要》记载“皆牛羊乳所作,滋润滑泽,宜于血热苦燥之人”。《本经逢原》:“凡炙一切气血坚韧筋骨药,俱不可少,但脾胃虚滑者禁用。” 综上,当归和血补血,排脓止痛,敛溃生肌,润肤缓燥。附子、蜀椒镇痛。骆酥滋润滑泽,亦是外用药的赋形剂。诸药制成外用剂型,治疗各种外伤结痂、灸疮以及骑马所致臀胯磨伤。 [药物功效] 骆酥(87甲) 来源于驼科动物双峰驼肉峰内的胶汁脂肪。骆驼药用始载于《神农本草经》。功能补虚润燥,祛风活血,消肿解毒。主治体虚劳乏,肌肤不仁,皮肤瘙痒,筋肉挛急,疮疡肿毒,痔漏。 ————《武威汉简医方今用》 说句实话,你能想象一个女子如何练习骑兵?她会不会得马安之疾啊?那对女子的损伤比男子更重大,会严重损害生殖系统....... 至于两汉女子干涉军事之事,从没有见过记载,干政的事也仅仅发生在皇后、皇太后这样身份特殊的女子身上,而以皇后身份干政的,也仅只吕后一人!其余的无论公主,王后,侯夫人,诸大臣夫人皆没见过干涉军政的事务。当时人们认为 牝鸡之晨,唯家之索 男女威凌,国之将亡 我就不明白了,编剧怎么就能这样超越时代,超越人类生理,编出那样一个身份卑微,又疯狂干政的怪物来?请问,即使是当代社会,哪个解放军军官的妻子干涉军务了? 根据透露出来的一些所谓剧情,简直令人吐血,大军出发,一个女人就能让大军停止退军!这是什么军队?土匪军!几个女人到军中去纠缠将军!这又是什么军队,搁当代解放军,都是严重违纪的行为!这军官不被处分简直都不是对军队了! 退一步说,即使皇帝真要退军,也会派使臣带他的兵符和诏书去,哪里可能要一个女子去呢? 四海五千年,纵横九万里,也没有这和荒谬绝伦的事!将军要商量军事,只会和军中将士和幕府商议,那才是正常的,你听说过哪位军官不跟将士商量军事,跟情人商量的吗?汉军中,绝没有女军官!
汉代女兵俑与女子兵战 汉代女兵俑与女子兵战 ——以徐州羊鬼山王后墓陪葬坑女兵俑为例 刘超 (徐州博物馆) 关键词:汉代 徐州 羊鬼山王后墓 陪葬坑 女兵俑 徐州羊鬼山王后墓位于狮子山楚王墓北侧近百米处,墓主为西汉早期楚国第二代楚王刘郢(客)或第三代楚王刘戊之王后。2004 ~2005年,在羊鬼山东侧缓坡上陆续发现陪葬坑10余座,对其中的7座进行了发掘,在编号为05K2、04K4、05K5三坑中共出土各类陶俑400余件,其中执械女步兵俑100余件[1]。 汉代女兵俑是菠代陶俑中特色最为鲜明的类型之一。依目前甘考古出土资料所见,除羊鬼山王后墓陪葬坑出土女兵俑外,还有1992 ~1993年咸阳汉阳陵南区2号从葬坑出土的200余件女骑兵俑。这批女骑兵俑均跨木马,“披有朱红色长札叶细甲,左侧挎长剑”[2],面部颧骨高隆,双目上挑,似为异族(图一)。以往发掘的杨家湾兵马俑[3]、狮子山兵马俑等俑坑[4]出土兵种多样,但均未出土女兵俑。徐州、咸阳两地出土的女兵俑,在兵种上分女步兵和女骑兵,且时代相同,均处于景帝时期,依此材料可对汉初兵役制度、女兵性质等问题作简要的讨论。 一、羊鬼山王后墓陪葬坑出土女兵俑的形制特点 羊鬼山王后墓陪葬坑出土的100余件女兵俑形制相同,用泥质灰陶以合模法制成。通高48厘米,均为立姿,额发中分,后梳螺状髻。面部丰满,眉脊微隆,鼻部直挺,五官比例适当,表情自然。身着三重深衣,交领右衽,领端饰红彩,袖口反卷,外衣垂及膝踝间,腰束带。右臂下垂,半握拳;左臂弯曲向前,手中有前后贯通的圆孔,应握有木质械具,或已腐朽无存。在坑内陶俑北侧有大量明器铜戈、戟的朽痕,推测明器铜戈戟的木柄随葬时未握于所有俑的手中。女俑下着肥腿裤,足蹬齐头平底靴,整体给人以干练之感(图二)。通过与妇侍俑、男兵俑相比较,该形制陶俑体现出两个关键信息:一为性别,即“女子”;二为身份,即“步兵”。之所以称之为“女兵俑”基于以下三方面考虑。 第一,从发髻上看,其前额发中分,后梳束成螺髻,为典型的西汉女性束发形象。徐州地区出土的男俑发式多为额发中分、后梳盘髻于顶的扁髻式,羊鬼山王后墓陪葬坑出土的这些俑与此截然不同,而与时代相近的徐州驮篮山楚王墓出土的女抚瑟俑(图三)[5]及北洞山楚王墓等出土的女乐俑的发髻形制相同(图四)[6],是为女性无疑。但羊鬼山部分陪葬坑出土的女侍俑的发式,前额作两翼形隆起,后梳束成螺髻,两者虽同为女性,但发式差异明显,应为身份相异之缘故。 第二,从服饰上看,其身着右衽曲裾深衣,腰束带,外衣垂不及地,下身着裤,足蹬齐头靴,装束与常见的深衣博袖、襦裙曳地遮足的女侍俑等的装束差异明显。其束带、着裤、足蹬齐头平底靴的装束便于奔走,作战亦更为方便、灵活。 第三,从肢体形态上看,女俑左臂弯曲向前,右臂下垂,两手半握呈持械状,与女侍俑的形象完全不同,徐州地区出土的妥侍俑多双手垂立或双手相握藏于袖中,而与杨家湾披甲俑(图五)、狮子山兵马俑坑出土男兵俑(发掘简报定为“Ⅲ型1式发辫俑”)双臂姿态相似(图六)。 从上述女兵俑的装束及装备上综合分析,其无疑是持械女步兵的形象。 二、史籍中关于女子参与兵战的记载 羊鬼山王后墓陪葬坑女兵俑及阳陵南区丛葬坑女骑兵俑的出土,说明“女兵”或“女军”在汉代至少是汉初确是存在的。据《史记》[7]《汉书》[8]《盐铁论》[9]《汉旧仪》[10]等文献记载,“傅籍”者即兵役征发的对象均为成年男子,并无妇女,但史料中对女子参与兵战多有记述。 《墨子》各篇中即有对女子参与城防战事方面的记载。 《备城门》云:“守法:五十步丈夫十人、丁女二十人、老小十人计之,五十步四十人。”守城之法规定,五十步范围内的人员编制为壮男十人、壮女二十人、老人及少年十人,共计四十人。“广五百步之队”的人员编制为“丈夫千人,丁女子二千人,老小千人,凡四千人,而足以应之,此守术之数也。”“丁女”人数均是丈夫“的两倍,可见女子在城防工事方面发挥着主力作用。《号令》篇中亦有对守城女子配发兵器的记载,“诸男女有守于城上者,什、六弩、四兵。丁女子、老少,人一矛。”“胜围”后对守城将士亦有“男子有守者爵,人二级,女子赐钱五千”的奖励。《商君书·兵守》亦提到军队编制情况,并对女军职责有明确规定,“三军:壮男为一军,壮女为一军,男女之老弱者为一军,此之谓三军也。壮男之军,使盛食厉兵,陈而待敌。壮女之军,使盛食负垒,陈而待令。”即男军陈军布阵,等待迎敌,而女军待命以作防御工事。 如前文所言,春秋战国时期,存在妇女参与战事的可能。“丁(壮)女”、“老弱(小)”本应远离战场,但在战事频发时期,各年龄民众甚至孩童仍整编入伍,实为全民皆兵的表现。但女军毕竟同迎面杀敌的男军不同,在兵器配备上,其同“老少”一样,仅配发一矛或独立成军,其职责主要是做好战时后方防御工事或后勤保障工作,更多的应为“预备役”性质。 此外,史料中亦可见在先秦时期女子于军中参与后勤保障相关工作的记录。《战国策·中山策》载:“至于平原君之属,皆令妻妾补缝于行伍之间”,即真实记录了妇女在军中参与后勤服务的实例。秦统一六国前后,连年对外征战,军中亦有女子从事缝补衣物、转运物资等后勤保障工作。《史记·淮南衡山列传》载,秦始皇使尉佗逾五岭攻百越,佗使人上书:“求女无夫家者三万人,以为士卒衣补”,而“秦皇帝可其万五千人”。此次征战为公元前210年的秦攻瓯骆之战。秦始皇二十八年(公元前219年)的第一次秦攻百越,“使尉屠睢发卒五十万……以与越人战”[11]。秦攻瓯骆之战投入的兵力应远逊于第一次征战,但军中有一万五千名随军女子,无论从数量上还是比例上说,都是不小的数目。《汉书·严安传》载:“行十余年,丁男被甲,丁女转输,苦不聊生,自经于道树,死者相望”,即秦朝末年,战事频发,男子在前线披甲征战,女子在后方从事转运物资等后勤保障工作而“苦不聊生”。 从汉代兵役制度考量,妇女不可从军为兵,并不是兵役的承担者,但在一些文献中对两汉时期妇女参与战事亦有所载。《史记·项羽本纪》载:“于是汉王夜出女子荥阳东门,被甲二千人,楚兵四面击之”。 《史记·陈丞相世家》亦记载:“陈平乃夜出女子二千人荥阳城东门,楚因击之,陈平乃与汉王从城西门夜出,去”。即二千披甲女子自荥阳城出,以迷惑楚军,汉王(刘邦)乃于城门逃脱。二千女子且披甲,数量庞大,既可迷惑楚军,其装束应与男军装束无异,显然这“二千披甲女子”平时多有相关军事操练,以备时需,也确切证明在楚汉相争时期军中存在一定数量的女子且可参与战事。中原地区因战事需要,女子多被征发或招募参与军事活动,西北边民中的女子亦多有操练刀戈。《后汉书·郑孔荀列传》载:“关西诸郡,颇习兵事……妇女犹戴戟操矛,挟弓负矢。”此与当地“数与羌战”、民风好战尚武有关,且这些戴戟操矛的女子中存在迁徙屯戍的边民、随军卒妻或坐罪发配边地的罪囚等。 除官方组织的对外征伐军中有女子参与外,在两汉的农民起义中亦见有女子参与军事活动的身影。新莽时期“四方皆以饥寒穷愁起为盗贼”[12]。《汉书·王莽传下》载,天凤四年,琅邪女子吕母起义, “以酤酒买兵弩,阴厚贫穷少年,得百余人,遂攻海曲县,杀其宰以祭子墓。引兵人海,其众浸多,后皆万数。”在吕母起义的同年秋,“平原女子迟昭平能说经博以八投,亦聚数千人在河阻中。”《后汉书·冯岑贾列传》对绿林起义亦有描述,“日昃,贼气衰……追击,大破于崤底,降男女八万人。”此所降男女八万中亦有女卒。 从上述的诸条史料来看,自春秋至秦汉,在不向时期均有女子参与战事活动的现象,且这种现象较为普遍。纵观整个女子从军的社会背景,均是在“丁壮苦军旅,老弱罢转漕”[13]的现实情况下的被动行为。从女子在军事领域所从事的工种来看,仅局限于后方防御工事、转运物资、缝补衣物等后勤保障工作。从制度上来看,汉代兵役制度的征兵对象仅限于男子,并不及妇女,与之对应的是,在汉代历次战争中亦不见女子同男兵一样在一线战场直接作战的确凿证据。而汉末因政治腐败引发的有女子参加甚至领导的农民起义,在当时看来毕竟是反动、暴乱行为,无政治上的合法性,更与所谓“军人”身份相去甚远。 三、其他考古资料反映女子参与武事的内容 经考古发掘的部分壁画墓、画像石墓中可见一些表现女子参与武事方面的图像资料。2004年发掘的西安理工大学M1[14]墓室东壁中部描绘一红衣猎人骑跨于白马之上,其左手持弓,右手拉弦,射向前面二鹿(图七)[15]。该组图像北侧绘有两人骑马前行,骏马四蹄腾空呈奔驰状,左侧一人右手扬鞭(图八)[16],原文描述:“二人眉清目秀,并驾齐驱,神态安然,似在轻松交谈”。这两组图像所绘人物均头束高髻,北侧骑马前行的二人其左侧一人髻上插有发笄,二人体态轻盈。这两组人物均为女子,而其他几组人物均头戴巾帻或帽,或唇上有须,应为男子。 山东嘉祥纸坊画像石墓[17]第九石第三层图像刻画一着长裙女子,弯弓搭箭射向右方,其右方一人背竹篓行走,篓上已中一箭。射箭女子和背篓者之间有两儿童,射箭女子后方有三男子面向右而立,手持板,背篓者前方一人手持板,面向左躬身施礼(图九)[18]。 西安这处壁画墓的壁画内容有车马出行、狩猎、乐舞、羽人神兽等,其东壁描绘的是贵族骑马狩猎的场景,持弓拉弦的红衣猎人及策马扬鞭的二人均为狩猎的贵族女性,表现其飒爽的一面,应与兵战或军事活动无关。而嘉祥纸坊画像石刻画的着长裙女子搭弓射箭寓意原简报并未提及,其第一、二层刻画的是西王母及仙车图,第四层刻画的是车马出行图,第五层刻画的是狩猎图,这五层图像从内容上看互不关联,而第三层图像中有背篓人、儿童、持板男子等人物形象,非战争或狩猎场面,推测应为现今无法解读的历史故事类题材,而与女子参与军事活动的性质无关。 上述二例虽非女子参与的军战活动,但表明当时女子骑马、射箭并不鲜见,是战争频发或兵源不足时可被利用的女兵资源。 四、羊鬼山王后墓陪葬坑出土女兵俑的性质 汉代并无针对女子征兵从军的法律制度,也无女子于前线冲锋陷阵的事实记载。女子参与后方战事时是否身披甲胄、一身戎装已难以确定,但从羊鬼山王后墓陪葬坑出土女兵俑包括阳陵南区从葬坑出土女骑兵俑的着装及姿态来看,这些俑的确又是女军人的形象,成为看似矛盾却又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从所处时代环境看,凡有女子参与战争的时期,时局均是战乱频发、民生凋敝。羊鬼山王后墓女兵俑所处的时代环境,经文景时期的与民休养政策,政局稳定,经济复苏,且同期的楚国亦处于历史上最强盛时期,在这一“和平年代”里并不具备因男兵短缺以致女子从军的外部环境。从陪葬坑的从属关系看,其分布于羊鬼山王后墓的东侧缓坡上、狮子山楚王墓的北侧。狮子山与羊鬼山为两座南北并列的独立山头,陪葬坑远离狮子山楚王墓,从属于王后墓无疑。从陪葬坑的性质来看,在王后墓东侧发现的10余个陪葬坑,作为外藏椁依功用不同可分为铜器坑、陶瓮坑、陶俑坑等,女兵俑所在坑中共出女侍俑、仪卫俑、车马俑等,并不具备单纯的兵俑坑的性质,与从属于楚王、象征着其地下军团的狮子山兵马俑坑的性质截然不同,其反映的是现实中王宫厩苑、王族生活的场景。 除羊鬼山陪葬坑及阳陵南区2号从葬坑出土女兵俑外,已发掘的狮子山兵马俑坑、杨家湾兵马俑坑、西安利成侯墓[19]、汉阳陵帝陵东侧从葬坑等多处墓葬或俑坑均未出土女兵俑,而且可确定羊鬼山陪葬坑出土女兵俑属女性墓主即王后所有。《初学记·职官部》载:郎中令“主诸之在殿中侍卫”,《后汉书·百官志上》载:“凡郎官皆主更直,执戟宿卫”,据此推测王后宫中亦有类似于侍卫诸侯王的“中郎”。《汉书》中对此亦有记载,《汉书·百官公卿表》载:“詹事,秦官,掌皇后、太子家,属官有太子率更、家令丞、仆、中盾、卫率、厨厩长丞。”应劭曰:“中盾主周卫徽道,秩四百石。”如淳曰:“《汉仪注》卫率主门卫,秩千石”。《汉书·叙传》引师古注曰:“(中)盾……主徼巡宫中”,且詹事及下属官皆为宦者。由此推断羊鬼山陪葬坑出土的这批女兵俑应为王后宫中“中盾”或“卫率”等属官的下属成员,而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战斗兵种,推测是在后宫内庭负责保卫王后宫闱或王后本身的部分经训练的女子,似更为稳妥。出土女兵俑的坑中共出男仪卫俑、女侍俑、车马俑等,说明这批女兵俑护卫王后宫闱的同时,在王后出行中也可作为仪仗的组成部分。 再看阳陵南区从葬坑出土的女骑兵俑。阳陵南区从葬坑经数次发掘[20],仍是一隅,原简报根据其位置及出土钱币推断为景帝所有[21]。2号坑出土的这批女骑兵俑颧骨高隆,双目上挑,相貌异于中原人,似来自异土。史籍中关于汉代女骑或女骑兵的记载甚少。《汉宫六种·汉宫仪下》载:“光烈阴皇后葬……凤皇车,大将军妻参乘,太仆御,女骑夹毂”,《后汉书·百官四》载:“中宫署令一人,六百石,女骑六人,丞、复道丞各一人”。“女骑夹毂”、于中宫设女骑为东汉制度,景帝时期是否设置未见于史载。南区部分从葬坑出土“车骑将军”“军大右仓”“军武库丞”“军武库兵”等印章,有研究者认为其象征当时卫戍京师的北军[22],这种认识似较为合理。 以“北军”送葬的史料较多。如《汉书·霍光传》载:“光薨……发材官轻车北军五校士军陈至茂陵,以送其葬”;《后汉书·吴盖陈臧列传》载:“(吴汉)薨,有诏悼愍,赐谥曰忠侯。发北军五校、轻车、介士送葬”;《后汉书·耿弇列传》载:“(耿弇)代桓虞为光禄勋。明年夏卒,时年五十余……五营骑土三百余人送葬”。可见,对功臣以“北军”送葬是一种极高的荣耀及褒赏,阳陵南区从葬坑军阵也正是北军对景帝送葬的模拟表现。 上述文献中提及的“北军五校”“五营骑士”由武帝时“北军八校”精简而成,即中垒、屯骑、步兵、越骑、长水、胡骑、射声、虎贲八校,后保留屯骑、越骑、步兵、长水、射声五营,其中胡骑营并入长水营。但胡骑营始终存在。《后汉书·百官志四》载:“长水校尉一人,比二千石。司马、胡骑司马各一人,千石。”注曰:“掌宿卫,主乌桓骑”。胡骑营成员由归顺的乌桓人、胡人组成。《史记》之《高祖功臣侯者年表》[23]《项羽本纪》[24]《樊郦滕灌列传》[25]等记载在楚汉相争时期,两军对垒中即有“楼烦将”“楼烦”等异族兵将,陈连庆[26]、王子今[27]等先生对此述之甚详。2号从葬坑出土的这批异于中原女子面貌的女骑兵俑很可能为胡骑营中的乌桓人或胡人,且胡骑营中有女骑存在也应是事实,也意味着胡骑兵种在景帝时期北军中就已存在。 羊鬼山王后墓诸陪葬坑的性质是一致的,均是王后中宫厩苑现实生活的写照。关于阳陵南区从葬坑,无论认为是对北军送葬队伍的模拟还是军旅生活的再现[28],都是对现实的再度模拟,以现实中存在的女兵为原型作俑陪葬是不难理解的。 附记:本文在写作过程中得到徐州博物馆李银德先生的修改与帮助,在此谨致谢忱。 注 释 [1] 资料现存于徐州博物馆。 [2] 李库:《西汉早期骑兵俑的发现与研究》,《文博》2005年第3期。 [3] 陕西省文管会等杨家湾汉墓发掘小组:《咸阳杨家湾汉墓发掘简报》,《文物》1977年第10期。 [4] 徐州博物馆:《徐州狮子山兵马俑坑第一次发掘简报》, 《文物》 1986年第12期。 [5] 资料现存于徐州博物馆。 [6] 徐州博物馆、南京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徐州北洞山西汉楚王墓》,文物出版社,2003年。 [7] 《史记·孝景本纪》载:“二年春…—男子二十而得傅。”荀悦云:“傅,正卒也。” [8]《汉书·景帝纪》载:“二年冬十二月……令天下男子年二十始傅”。 [9] 《盐铁论·未通第十五》载:“御史曰‘古者,十五人大学,与小役;二十冠而成人,与戎事;五十以上,血脉溢刚,曰艾壮。……今陛下哀怜百姓,宽力役之政(征),二十三始傅,五十六而免,所以辅耆壮而息老艾也。’” [10] 《汉旧仪》卷下载:“民年二十三为正,一岁而以为卫士,一岁为材官、骑土,习射御、骑驰、战阵。……材官、楼船年五十六老衰,乃得免为庶民,就田里。” [11] 《淮南子·人间训》。 [12] 《汉书·王莽传下》。 [13] 《史记·项羽本纪》。 [14] 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所:《西安理工大学西汉壁画墓》, 《文物》2006年第5期。 [15] 原文图第30、35。 [16] 原文图第31、36。 [17] 嘉祥县文管所:《山东嘉祥纸坊画像石墓》,《文物》1986年第5期。 [18] 原文图第11。 [19] 郑洪春:《陕西新安机砖厂汉初积炭墓发掘报告》,《考古与文物》1990年第4期: [20] a.陕西省考古研究所汉陵考古队:《汉景帝阳陵南区从葬坑第一号简报》,《考古与文物》1992年第4期。 b.陕西省考古研究所汉陵考古队:《汉景帝阳陵南区从葬坑第二号简报》,《考古与文物》1994年第6期。 [21]同[20] a。 [22]王学理、梁云:《论汉阳陵南区从葬坑的军事属性》,《考古与文物》2004年增刊(汉唐考古)。 [23]“以赵将从起邺,至霸上,为楼烦将,入汉,定三秦……侯七千八百户。” [24]“项王令壮士出挑战,汉有善骑射者楼烦,应劭曰:‘楼烦胡也,今楼烦县。’楚挑战三合,楼烦辄射杀之。” [25]“军于燕西,所将卒斩楼烦将五人,连尹一人。击王武别将桓婴白马下,破之,所将卒斩都尉一人。”李奇曰:“楼烦,县名,其人善骑射,故以名射土为‘楼烦’取其美称,未必楼烦人也。”张晏曰:“楼烦,胡国名也。” [26] 陈连庆:《西汉与新莽时期的少数民族士兵》,《中国古代史研究——陈连庆先生学术论文集》,1991年。 [27]王子今:《秦汉称谓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年。 [28]同[20]a。
历代关于女子入之军之忌讳 女子到大军,令行者男子行左,女子行右,无并行。皆就其守,不从令者斩。 ——————《墨子.号令》,即指女子在协助守城时,男女分开 三军:壮男为一军,壮女为一军,男女之老弱者为一军,此之谓三军也。壮男之军,使盛食厉兵,陈而待敌。壮女之军,使盛食负垒,陈而待令。客至而作土以为险阻及柞格阱陷,发梁彻屋,给徙,徙之;不给而熯之,使客无得以助攻备。老弱之军,使牧牛马羊彘;草水之可食者,收而食之,以获其壮男女之食。而慎使三军无相过。壮男过壮女之军,则男贵女,而姦民有从谋而国亡;喜与其恐,有蚤闻,勇民不战。壮男壮女过老弱之军,则老使壮悲,弱使强怜,悲怜在心,则使勇民更虑,而怯民不战。故曰慎使三军无相过,此盛力之道。 ——————《商君书.兵令》,严禁男军女军相互来往 吾士气少衰而鼓不起者,何也?军中岂有女子乎? ——————《汉书》时人以为,军中有女子则士气衰 女子软弱不任守 ——————《中国女子从军史》 军中有女,士气不扬 ——————《中国礼制史.秦汉卷》 军中藏娇,士气不扬 ——————《秦汉礼制研究》 军中有女子,安得不败? ——————《旧唐书》 奸犯居人妇女,及将妇女入营者,斩。 ——————《宋.武经总要.罚条》 选骑士之法:取年四十以下,长七尺五寸以上,壮健捷疾,超绝伦等,能驰骑彀射,前后左右,周旋进退,越沟堑,登丘陵,冒险阻,绝大泽,驰强敌,乱大众者,名曰武骑之士,不可不厚也。 ——————《六韬.犬韬》 有一个问题必须说明,秦汉时代,因为没有马蹬,骑马是件危险而辛苦的事,甚至上马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根据史料记载,没有马蹬,上马方式可能有二,一是按住马背跳上,二是让马趴下,上马之後再让马起立。很明显的,前一种方式更迅速效率更高,战斗中,一丁点时间就可能是胜负的关键,但这样上马,骑士的身高就确实需要达到一定标准,因为当时马的高标准是五尺八寸以上,即约今1.33米,很难想象一个矮小的人能够迅速地跳上这样高的马背,这大概就是当时选骑士首挑身高的原因之一。后世因为有马蹬,可能没有这么严格的标准。秦汉尤其是西汉骑兵,其战斗力之强大令后人仰望,其选择训练军法的严酷,亦后世难以想象
汉代死刑罪名 汉朝死刑罪名 汉朝时死刑罪名很多,按记载汉武帝时多达1882个罪名,东汉时相对减少,但也多达610个罪名。下面从现在可以见到的史料中辑录出一些明确记载适用的死刑罪名。这里辑录难免挂一漏万,加之笔者时间和精力有限,所录死罪之名分类较为复杂,错误之处“在在有之”,且仅是笔者的主观分析,并非汉朝时对死刑罪名的分类。 1.大逆无道罪名系列 大逆无道罪名系列在汉朝可以说是一个罪群,不是具体的罪名,它下面具体包括很多罪名。汉朝时死刑适用中最为严格的是被称为“大逆无道”的罪名系列,因为“律,大逆不道,父母妻子同产皆弃市”。③关于“同产”,在《后汉书·明帝纪》的[注]中解释是“同母兄弟也”。现在学者认为汉代“同产”不仅包括同母异父兄弟,还有同母异父的姊妹。④可见,此罪适用死刑时采用缘坐制度。从记载看,并非所有属于此类罪名的都采用缘坐制度。沈家本认为此罪下具体包括谋反罪、大逆罪、诽谤 —————— ① 王贞珉译注:《盐钱论译注》,吉林文史出版社1995年版,第475页。 ② 《汉书·惠帝纪》卷2。 ③ 《汉书·景帝纪》卷5。 ④ 参考许道胜:“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贼律补释”,《江汉考古》2004年第4期;朱红林:《张家山汉筒二年律令》,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6页。 妖言罪、祝诅罪、腹诽罪、造作图讖罪、恶逆罪、非所宜言罪、大不敬、废格沮格罪、诬罔罪、左道罪、媚道罪、降敌罪等。据笔者统计,属于此罪的罪名具体如下: (1)谋反。谋反属于“大逆无道罪”的系列是确定的。在张家山《二年律令》中记载有,“以城邑亭障反,降诸侯,及守乘城亭障,诸侯人来攻盗,不坚守而弃去之若降之,及谋反者,皆要(腰)斩,其父母、妻子、同产,无少长皆弃市”。①具体案件在《汉书·高祖纪》和《汉书·景帝纪》中多有记载。《汉书·高祖纪》中有十一年春正月“淮阴侯韩信谋反长安,夷三族”;同年“三月,梁王彭越谋反,夷三族”;《汉书·景帝纪》中有三年十二月“襄平侯嘉子恢说不孝,谋反,欲以杀嘉,大逆无道”。据《史记》、《汉书》和《后汉书》记载,整个汉朝因此罪被处死的王公大臣不计其数,成为汉朝在王公大臣中死刑适用最多的罪名。 (2)谋大逆罪。此罪在汉代有不少记载,特别是在《汉书》中,只是此罪在当时不仅是针对皇帝,还针对家庭内部,如儿子杀死母亲也属于此罪。《通典》中有“依律:杀母以大逆论”。②《汉书·淳于长传》中有“罪至大逆,死狱中”;《汉书·功臣表》中有术阳侯建德“坐使南海逆不道,诛”;汲绍侯公上广德元光五年“坐妻大逆,弃市”;《汉书·百官表》中有“京兆尹于已衍,坐大逆,诛”。 (3)谋叛罪。《史记·功臣侯者年表》中有亲阳侯月氏、若阳侯猛“坐谋反入匈奴,要斩”。这里用“谋反”,但实为“谋叛”。《史记·商君传》在“匿奸者与降敌同罚”下[索引]中载有“律:降敌者诛其身,没其家”,并引《辑证》“族陵家,母弟妻子皆伏诛”为证。但据《史记》和《汉书》所载,都没有“谋叛”之说。所以沈家本认为汉朝时没有“谋叛罪”, —————— ① 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编:《张家山汉墓竹简·贼律》,文物出版社2006年版,第1页。 ② (唐)杜预:《通典·刑四》卷166,颜品忠等点校,岳麓书社1995年版,第2263页。 仅有“谋反罪”,同时认为[索引]所载律文是唐朝时律文。①《后汉书·光武纪》中记载有“越巂太守任贵谋叛,十二月,刘尚袭贵,诛之”。但现在可以肯定当时已经有谋叛罪了,因为张家山汉墓竹简出土的法律可为此证明。“以城邑亭障反,降诸侯,及守乘城亭障,诸侯人来攻盗,不坚守而弃去之若降之……皆要(腰)斩,其父母、妻子、同产,无少长皆弃市”。②此条文与《敦煌汉简983》:《捕律》大体相同。“亡入匈奴、外蛮夷,守弃亭逢隧者,不坚守降之及从塞徼外来降而贼杀之,皆要斩”。③这说明汉代对此罪处以死刑确实是事实。 (4)无道罪,亦称为不道或大不道罪。张斐《注律表》中有“逆节绝理谓之不道”。《汉书·翟方进传》中[如淳]有“律:杀不辜一家三人为不道”。这是后来十恶重罪中不道罪具体内容之一。 (5)恶逆罪。张斐《注律表》有“陵上僭贵谓之恶逆,身死,家坐”。 (6)祝诅罪。此罪在西汉时,特别是汉武帝时成为重要的罪名之一,大量侯爵因犯此罪被杀。《汉书·五行志(上)》中有“明年,屈氂复坐祝诅要斩,妻枭首也”;④《汉书·百官表》有“大鸿胪戴仁,坐祝诅诛”;《汉书·功臣表》中记载有道侯兴、逎侯陆则、容城携侯徐光、聊侯奉义、外石侯吴首、下鄜侯黄奉汉、开陵侯建禄、承父侯续相如、怀侯终根、戴敬侯蒙、散侯董贤等都是“并坐祝诅上,要斩”;《诸侯王表》中有广陵厉王胥、东平思王云;《王子侯表》中有鄗侯舟、安檀侯、澎侯屈釐等都因此罪被 —————— ① 沈家本:《历代刑法考(三).汉律摭遗》,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1432-1433页。 ② 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编:《张家山汉墓竹筒·贼律》,文物出版社2006年版,第1页。 ③ 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敦煌汉简》(下),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256-257页。 ④ 此事在《汉书·武帝纪》太始三年六月有记载,“丞相屈氂下狱要斩,妻子枭首”。对此,郑氏认为是“妻作巫蛊,夫从坐,但要斩也”。说明此事起于其妻作巫蛊。 “腰斩”。可以说汉朝时此罪是对王公大臣适用死刑最广的罪名之一。 (7)禽兽行罪。此罪具体指家庭内部直系尊亲属与卑亲属相通奸的行为。《汉书·严朱传》中有“后胥子南利侯宝坐杀人夺爵,还归广陵与胥姬左修奸。事发觉,系狱,弃市”;《汉书·燕王刘泽传》中有“子定国,与父康王姬奸,生子男一人,夺弟妻为姬,与子女三人奸。事下,公卿皆议曰,定国禽兽行,乱人伦,逆天道,当诛”,此事《汉书·诸侯王表》燕敬王下亦有记载;《汉书·济川王传》中有“有司案验,因发淫乱事,奏立禽兽行,请诛”。此罪后来演变成十恶重罪中的“内乱”罪。 (8)非所宜言罪。此罪指大臣谈论不应该谈论之事的行为。《汉书·货殖列传》中有“事下御史丞按验,有此数事,以结延年,坐怨望非谤政治不道弃市”;此外,《汉书·王莽传》中有“凤夜连率韩博上言……博意欲以风莽。莽闻恶之……征博下狱,以非所宜言,弃市”。汉朝时“非所宜言罪”与“妖言罪”是有区别的,对此,沈家本指出“非所宜言与妖言不同,妖言者,非谤之词,非所宜者,失实之词也”。①这类死刑罪名的出现其实说明汉代严重滥用死刑的状况。当然,这与当时遵循《春秋》经原心定罪原则是相适的。 (9)不敬罪,或大不敬罪。此罪指对皇帝及皇帝派出的使者有不敬的行为。按张斐《律字表》的解释是“亏礼废节谓之不敬”。《史记·窦婴传》中记载“劾灌夫骂坐不敬,系居室。遂按其前事,遣吏分曹逐捕诸灌氏支属,皆得弃市罪”;《汉书·薛宣传》中有“首为恶,明手伤,功意俱恶,皆大不敬。明当以重论,及况皆弃市”;《汉书·鲍宣传》中有“宣坐距闭使者,亡人臣,大不敬,不道,下廷尉。上遂抵宣罪减死一等,髡钳。”由上观之,此罪在汉朝属于死刑罪名。《汉书·功臣表》中秺侯商丘成就因为“坐为詹事侍祠孝文庙,醉歌堂下曰:‘出居,安能郁郁’。大不敬,自杀”。 —————— ① 沈家本:《历代刑法考(三).汉律摭遗》,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1426页。 (10)不道罪。《汉书·严延年传》中有“廷尉奏赐孟妄设妖言惑众,大逆不道,皆伏诛”;《汉书·功臣表》中有术阳侯建德“坐使南海逆不道,诛”,湘成侯监益昌“坐为九真太守盗使人出买犀、奴婢,赃百万以上,不道,诛”。 (11)不孝罪。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年律令》中有“父母告子不孝,皆弃市”。①《汉书·衡山王传》中记载“太子爽,坐告王父,不孝弃市”。 (12)诬罔罪。此罪就是有意欺骗皇帝的行为。《汉书·武帝纪》中元鼎元年有“乐通侯栾大坐诬罔要斩”;《汉书·百官公卿表》中有“司隶校尉雒阳李仲季主为廷尉,四年坐诬罔下狱弃市”;《汉书·杜廷年传》中有“假令丹知而白之,此诬罔罪也……在大辟”。从这里看,汉朝时诬罔罪与左道罪是分开的,并且都适用死刑。 (13)不斋罪。《汉书·百官公卿表》中有“卫尉允国,三年坐斋不谨弃市”。 (14)左道罪。“左道”罪最早见于《礼记·王制》中,因为其中记载有“执左道以乱政,杀”,汉人在[注]中有“左道,若巫蛊及俗禁”。因为汉人贵“右”,以“右”为“正”,“左道”是指与主流意识形态相违背的言论、价值观等。《汉书·杜业传》中有“不知而白之,是背经术惑左道也……皆在大辟”;《汉书·五行志》中有绥和元年“十一月庚子,定陵侯淳于长坐执左道下狱死”。 (15)诽谤罪。此罪在秦朝时就已存在,在汉朝被继承下来。《史记·高祖纪》中记载秦朝法律有“诽谤者族”。《汉书·文帝纪》中记载有“今法有诽谤、妖言之罪”,同时《汉书·货殖传》中有“坐怨望非谤政治,不道,弃市。” (16)腹诽罪。此罪又称为沮诽罪,具体参见下面“废格”罪。《汉 —————— ① 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编:《张家山汉墓竹简·贼律》,文物出版社2006年版,第13页。 书·百官公卿表》中记载有“大农令颜异,二年坐腹诽诛”;《汉书·食货志》中有更为详细的记载,“汤奏当异九卿见令不便,不入言而腹非,论死。自是后有腹非之法比”。这是汉朝腹诽罪的开始和具体适用的案例。 (17)废格罪。《史记·平准书》中有“废格沮诽穷治之狱用矣”。“[如淳]曰:‘废格天子文法,使不行也。诽谓非上所行,若颜异反脣之比也’。”[索隐]:“格音阁,亦如字。沮音才绪反。诽音非。按:谓废格天子之命而不行,及沮败诽谤之者,皆被穷治,故云废格沮诽之狱用矣”。从这里的解释看,此罪应该是指不执行法律和皇帝诏令等行为。汉朝时往往把此罪与沮诽罪连用,称为“废格沮诽”罪。按上面解释,“沮诽”罪其实是腹诽罪,因为上述颜异的行为即属“沮诽”行为。《史记·淮南王安传》中有“淮南王安拥于奋击匈奴者雷被等,废格明诏,当弃市”。[索隐]中有[崔浩]云:“诏书募击匈奴,而雍遏应募者,汉律所谓废格”;《史记·义纵传》中也有“天子闻,使杜式治,以为废格沮事,弃纵市”。 (18)造作图谶罪。“图谶”之说在东汉时期非常流行。光武帝在起家时也依靠此说崛起,但此说后来成为动摇政权的学说,所以犯者处以死刑。《后汉书·楚王英传》中记载有“十三年,男子燕广告英与渔阳王平、颜忠等造作图书,有逆谋,事下案验。有司奏英招聚奸猾,造作图谶……请诛之”。此事件在《后汉书·天文志》中有同样记载,“楚王英与颜忠等造作妖书谋反,事觉,英自杀,忠等皆伏诛”。《后汉书·阜陵王延传》中记载有“永平中,有上书告延与姬兄谢弇及姊馆陶主婿驸马都尉韩光招奸猾,作图谶,祠祭祝诅。事下案验,光、弇被杀,辞所连及,死徙者甚众”。 (19)媚道罪。汉朝时媚道行为是否构成独立的罪名存在问题,因为此行为但又略有不同。郑玄在注《周礼·天官》“内宰禁其奇邪”时有“奇邪,若今媚道”,[疏]中有“媚道谓道妖邪巫蛊以自炫媚”。从这里看,“媚道”行为是一种后宫内妇女所为的特殊行为。《史记·外戚世家》中记载有“栗姬与诸贵夫人幸姬会,常使侍者祝唾其背,挟邪媚道”;《汉书·陈皇后传》中记载有“后又挟妇人媚道,颇觉”;《汉书·许皇后传》中有“后姊平安刚侯夫人谒等为媚道祝诅后宫有身者王美人及凤等,事发觉,太后大怒,下吏考问,谒等诛死”。 (20)殴辱王杖持有者罪。汉朝对70岁以上的老人授以王杖,若吏民殴辱持王杖的老人则被处以死刑。“元延三年正月壬申下制诏御史:年七十以上杖王杖,比六百石,人官府不趋,吏民有敢殴辱者,逆不道,弃市。”此法律在出土的法律文书中有具体的案件记载。汝南太守审理过云阳自水亭长张熬坐殴曳受王杖主罪,“男子王汤告之,即弃市”。此外,汝南郡男子王安世因为“击鸠(揪)杖主,折伤其杖,弃市”;南郡亭长司马护、长安东乡啬夫田宣、陇西田子张汤都因为殴击杖主被判死刑。从记载看,当时因此罪被判死刑的人很多。“亭长二人、乡啬二人、白衣民三人,皆坐殴辱王杖功,弃市”。① (21)罔上不道罪。汉朝有“罔上”罪,有时写成“罔上不道罪”,后者适用死刑。《后汉书·杨震传》中记载河间男子赵腾上书“指陈得失”,引起皇帝生气,于是下狱定为“罔上不道”罪;被处以死罪,即“腾竟伏尸都市”。这里的罔上不道罪与前面的诬罔罪,两者的区别实在很难看出。但从《汉书》记载看,“罔上”罪处罚时仅采用免官或者完为城旦,仅有被定为“罔上不道”罪时才处以死刑,因而二者是有区别的。 (22)从皇帝行而盗罪。《汉书·外戚传》记载孝宣许皇后的父亲许广汉少年时从武帝幸甘泉,由于误取他人马鞍,发觉后被定为“从行而 —————— ① 李均明、何双全:《散见简版合辑》,文物出版社1990年版,第16 – 17页。按《武威新出王杖诏令册》中记载因此处死的人有:“汝南郡男子王安世,坐桀黠,击鸠杖主,折伤其杖,弃市。南郡亭长司马护,坐捱召鸠杖主,击留,弃市。长安东乡啬夫田宣,坐殴鸩杖主,男子金里告之,弃市。陇西男子张汤,坐桀黠,殴击王杖主,折伤其杖,弃市。亭长二人,乡啬二人,白衣民三人,皆坐殴辱王杖功,弃市。”(《二十世纪简帛学研究·附录:三筒帛文选》) 盗,当死”。
汉代的死刑制度 死刑是以剥夺犯罪者生命为内容和特征的一种刑罚,在刑法系统中等级最高、最为严厉,故又被称为“极刑”。死刑作为国家法律规定的惩治万法,是随着政权和文明的出现而诞生的,即班固所言上古圣人,“制礼作教,立法设刑”。①统治集团为了保护他们的财产、地位和权力,对待不同的犯罪行为采取了轻重异等的刑罚。在商周时代流行的“五刑”,《尚书·吕刑》记载为墨、劓、剕、宫、大辟。《国语·鲁语上》述曰:“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中刑用刀锯,其次用钻笮,薄刑用鞭扑,以威民也。”,主要是以摧残肢体的肉刑结合死刑来构成刑法体系。经过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巨变,秦汉统治者先后建立了多民族统一王朝,在全国范围内整齐法令风俗。由于秦祚短暂,汉代政权在司法领域进行改革的成就和影响更为重要。刘邦灭楚称帝之后,“天下既定,命萧何次律令,韩信申军法,张苍定章程,叔孙通制礼仪,陆贾造《新语》。”②《汉书·刑法志》曰:“于是相国萧何捃摭秦法,取其宜于时者,作律九章。”汉朝法律此后成为两千年来中国封建王朝制订律典的渊源和基础,如明朝宰相李善所言:“历代之律,皆以汉《九章》为宗,至唐始集其成。今制宜遵唐旧。”③受当时社会背景的制约,汉朝刑法制度存在着以下时代特点: 首先,是罪名繁多,刑罚酷重。两汉王朝在其四百余年的历史上,创造了许多光辉成就,是实现大一统后的中国封建社会所呈现的第一次繁华盛世。但是,在它兴盛、发展的过程里存在着各阶级、阶层之间的尖锐对立和斗争,社会矛盾的激化程度远远超过了前代,其中突出的表现之一,就是犯罪活动的剧增。贵族官吏骄奢淫逸、肆意横行,残酷地剥削压迫百姓;豪强地主兼并土地、武断乡曲、役使贫民。工商业者多有囤积居奇、非法经营、偷逃赋税;广大农民迫于生活艰辛与无奈,经常流亡他乡、抢劫偷盗,或举行暴动起义。董仲舒说秦朝,“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卖买,富者田连阡陌,贫者亡立锥之地。”在苛重的赋役刑罚压迫下,“民愁亡聊,亡 —————— ① 《汉书》卷23《刑法志》,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079页。 ② 《汉书》卷1下《高帝纪下》,第81页。 ③ 《明史》卷93《刑法志一》,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2279页。 逃山林,转为盗贼,赭衣半道,断狱岁以千万数。”而这些社会矛盾并未因为汉朝的建立而消失,“汉兴,循而未改”。①在严酷的社会现实面前,如何巩固刚刚建立的统一封建国家,镇压和预防异己势力的破坏反抗活动,便成为汉朝统治阶级的中心任务。秦朝崇尚法家的“赏刑”学说,认为“禁奸止过,莫若重刑。刑重而必得,则民不敢试”②。即提倡对违反封建秩序的轻微行为,也要给予严刑镇压,企图以此来警诫民众,使之不敢犯罪。汉朝自武帝罢黜百家之后,其施政指导原则即董仲舒所言之“阳为德,阴为刑”③,后世学人称为“内法外儒”④,或“阳儒阴法”⑤。法家思想虽然不再是显学,“然彼等之主张却不但被实践着,而且有进一步的发展。”⑥它与儒家思想相互渗透、融合,形成“本以霸王道杂之”⑦的汉家制度。在“外施仁义”的招牌下,实际上仍用繁密的法网和酷重的刑罚来惩治与警诫各种犯罪行为。如下,实际上仍用繁密的法网和酷重的刑罚来惩治与警诫各种犯罪行为。如汉武帝时,“律令凡三百五十九章,大辟四百九条,千八百八十二事,死刑决事比万三千四百七十二事,文书盈于几阁,典者不能遍睹”⑧。西汉后期刑罚略有减轻,《东观汉记》曰:“元帝初元五年,轻殊死刑三十四事,哀帝建平元年,轻殊死刑八十一事,其四十二事手杀人者减死一等。”⑨但据梁统所言,犯罪活动并未因此而减少。“自是以后,著为常准,故人轻犯法,吏易杀人。”⑩至东汉和帝时律典又渐繁重,如陈宠曰:“今律令死刑六百一十,耐罪千六百九十八,赎罪以下二千六百八十一。”并说:“汉兴以来,三百二年,宪令稍增,科条无限。”胡兴东先生指出,“西周初年有大辟之罪五百,而清朝末年根据沈家本的统计死刑有八百四十多条,而汉朝死刑条文最多时达到一千多条,据记载罪名数量最多时达到一千八百多个,可以说汉朝是中国古代死罪数量最多的朝代。”⑫由于文献的湆没亡佚,现存汉代史料中可考者仅为全部死刑罪名的十分之一二,胡氏曾将两汉明确适用的死罪辑录出 —————— ① 《汉书》卷24上《食货志上》,第1137页。 ② 高亨注译:《商君书注译》,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30页。 ③ 《汉书》卷56《董仲舒传》,第2502页。 ④ 侯外庐:《中国思想通史》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63页。 ⑤ 张纯、王晓波:“因为汉扬儒而隐法,且又儒法并存,故称之为‘阳儒阴法’。”氏著:《韩非思想的历史研究》,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49页。 ⑥ 张纯、王晓波:《韩非思想的历史研究》,第249页。 ⑦ 《汉书》卷9《元帝纪》,第277页。 ⑧ 《汉书》卷23《刑法志》,第1101页。 ⑨ 《后汉书》卷34《梁统传》李贤注引《东观记》,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1166页。 ⑩ 《后汉书》卷34《梁统传》,第1166页。 ⑪ 《后汉书》卷46《陈宠传》,第1554页。 ⑫ 胡兴东:《中国古代死刑制度史》,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163页。 102条,将其分为大逆不道、破坏家庭伦理、诈伪行为、谋害人生命安全、军事犯罪、职务犯罪及其他等七个罪名系列①,因篇幅所限,恕不赘引。汉朝刑罚苛重的另一表现是统治者广泛运用“连坐”之法。秦自商鞅以来,“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②。汉代对此加以继承,受犯罪者株连的有亲属、邻伍,甚至包括举主门生。所谓“以子及父,以弟及兄,一人有罪,州里惊骇,十家奔亡”。③每有大狱,株连陷罪之人成千上万。如淮南王刘安谋反案所连引,“列侯二千石豪杰数千人,皆以罪轻重受诛。”④武帝时杜周为廷尉,“狱久者至更数赦十有余岁,而相告言大抵尽诋以不道以上。廷尉及中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吏所增加十万余人。”⑤江充兴巫蛊之祸,“吏辄劾以大逆亡道,坐而死者前后数万人”⑥。明帝时楚王刘英谋反案,“其辞语相连,自京师亲戚诸侯州郡豪桀及考案吏,阿附相陷,坐死徙者以千数。”⑦
汉律摭遗卷二十一 汉军法 卷二十一 军 法 《高纪》:“初,高祖不修文学,而性明达,好谋,能听,自监门戍卒,见之如旧。初顺民心作三章之约。天下既定,命萧何次律令,韩信申军法,张苍定章程,叔孙通制礼仪,陆贾造《新语》。又与功臣剖符作誓,丹书铁契,金匮石室,藏之宗庙。虽日不暇给,规摹弘远矣。”《补注》:“先谦曰:《艺文志》兵权谋家《韩信》三篇。又云,汉兴,张良、韩信序次兵法,凡百八十三家,删取要用,定著三十五家。” 按:此文军法在《律九章》之外,韩信所定者,《汉书》注多引,军法乃其书也。至《艺文志》之兵法,乃孙子、吴子之类,所述乃行军之要,与军法不同。今就诸书所引,编辑成卷,附于《汉律》之后。 畏懦 《武纪》:“天汉三年秋,匈奴入雁门,太守坐畏懦弃市。”注:如淳曰:“军法,行逗留畏懦者要斩。懦音如掾反。”师古曰:“又音乃馆反。”官本《史记·韩安国传》索隐引如注“懦”作“桡”。《汉书·韩传》引作“懦”。《功臣表》:“合骑侯公孙敖,坐将兵击匈奴与票骑将军期后,畏懦当斩,赎罪。博望侯张骞,坐以将军击匈奴,畏懦当斩,赎罪免。将梁侯杨仆,坐为将军击朝鲜,畏懦,入竹二万箇赎,完为城旦。”《两粤传》:“明年秋,余善东粤王。乃遂发兵距汉道,杀汉三校尉。是时,汉使大司农张成、故山州侯齿将屯,不敢击,却就便处,皆坐畏懦诛。” 按:“畏懦”《韩安国传》注引如说作“畏懦”,《功臣表》皆作“畏懦”,《后书·光武纪》注引汉法作“畏懦”,《南匈奴传》注引作“畏懦”。懦、懦同是律文,实作“畏懦”。《史记》注作“畏桡”,恐有误。 逗留 见上条。《匈奴传》:“祁连将军出塞千六百里,至鸡秩山,斩首捕虏十九级,获牛马羊百余。逢使匈奴还者冉弘等,言鸡秩山西有虏众,祁连即戒弘,使言无虏,欲还兵。御史属公孙益寿谏,以为不可,祁连不听,遂引兵还。虎牙将军出塞八百余里,至丹余吾水上,即止兵不进,斩首捕虏千九百级,卤马牛羊七万余,引兵还。上以虎牙将军不至期,诈增卤获,而祁连知卤在前,逗留不进,皆下吏自杀。”注:孟康曰:“律语也,谓军顿止稽留不进也。”《后书·光武纪》:“建武十二年,诏边吏力不足战则守。追虏料敌不拘以逗留法。”注:“《说文》曰,逗留止也。《前书音义》曰。逗是曲行避敌也。汉法,军行逗留畏懊者斩。追虏或近或远,量敌进退,不拘以军法,直取胜敌为务也。逗,古住字。”《南匈奴传》:“邓鸿还京师,坐逗留失利,下狱死。” 按:逗留、畏懦,军法本是一条,而当时治狱者每分引之,兹亦分列为二条。《霍去病、博望侯张骞传》合骑侯敖并坐行留。行留即逗留。而《功臣表》并言坐畏愞。可见二条为二事,随事引用也。 逗桡 《韩安国传》:“于是下恢王恢。廷尉。廷尉当恢逗桡当斩。”注:应劭曰:“逗,曲行避敌也。桡,顾望也。军法语也。”如淳曰:“军法,行而逗留畏懦者要斩。”师古曰:“逗谓留止也。桡,屈弱也。逗又音住。” 按:律文曰逗留畏懦,而此《传》言逗桡者,疑是有司断狱约律文言之,非直称律文也。 不至质《田广明传》:“以祁连将军将兵击匈奴,出塞至受降城。受降都尉前死,丧柩在堂,广明召其寡妻与奸。既出不至质,引兵空还。下太仆杜延年簿责,广明自杀阙下。”注:服虔曰:“质,所期处也。”《功臣表》作“不至期。”《补注》:“先谦曰:期谓所期之地。”《史记》作“不至质当死”,义同。 按:本《传》作“不至质”,与《史表》合,疑此是律文不至期者,有司治狱之词。上条虎牙将军亦以不至期自杀,并军法之重者。 亡失多 《公孙敖传》:“复以因杼将军再出击匈奴,至余吾,亡士多,下吏当斩。”《李广传》:“汉下广吏,吏当广亡失多,为虏所生得,当斩,赎为庶人。”《苏建传》:“以右将军再从大将军出定襄,亡翕侯,失军当斩,赎为庶人。”《功臣表》:“平陵侯苏建,坐为前将军与翕侯信俱败,独身脱来归,当斩,赎罪免。”《武纪》:“楼船将军杨仆,坐失亡多,免为庶民。” 按:苏建独身脱归,是全军并没,四事中以此为重,而不分轻重者,罪已至死,无可复加也。 后期 《张骞传》:“骞后期当斩,赎为庶人。”《杨仆传》:“以书敕责之曰:‘失期内顾,以道恶为解。”’《后书·庞参传》:“参于道为羌所败,既已失期,乃称病引兵还。坐以诈疾;征下狱。” 按:张骞一事,而《传》曰后期,《表》曰畏懦,《霍去病传》曰行留,《李广传》亦曰后期。此当是当日狱词,所言较详,传者各约其词,遂致参差。失期即后期。仆失期而不加罪者,以其先有功也。 庞参失期而以诈疾下狱,此军事之所以不振欤? 迷失道 《赵食其传》:“为右将军,从大将军出定襄,迷失道当斩,赎为庶人。”《武纪》作“后期”。 按:迷失道情节为轻,而罪亦至斩者,军法也。匈奴行国,逐水草而居,无城郭宫室为标识,广莫之野,所可推测,惟山川耳,虽以李广之在边年久,亦尚有失道之事。然为将而不知地理,其败也宜也。大约当时以塞外沙漠之区,无精确地图,国家亦无使人测绘之举。若张骞者,盖亦希有者矣。 首谋不进《武纪》:“元光二年春,诏问公卿曰:‘朕饰子女以配单于,金币文绣赂之甚厚,单于待命加嫚,侵盗无已。边境被害,朕甚悯之。今欲举兵攻之,何如?’大行王恢建议宜击。夏六月,御史大夫韩安国为护军将军,卫尉李广为骁骑将军,太仆公孙贺为轻车将军,大行王恢为将屯将军,大中大夫李息为材官将军,将三十万众屯马邑谷中,诱致单于,欲袭击之。单于入塞,觉之,走出。六月,军罢,将军王恢坐首谋不进,下狱死。”颜注:“首为此谋,而反不进击匈奴辎重。” 按:首谋不进,疑亦军法之文。 奔北 《后书·桓纪》:“延熹五年冬十月,武陵蛮叛,寇江陵,南郡太守李肃坐奔北弃市。” 沮败 《后书·和纪》:“永元九年,鲜卑寇肥如,辽东太守祭参下狱死。”注:“《东观记》曰,鲜卑千余骑攻肥如城,杀略吏人,祭参坐沮败,下狱诛。”参本《传》:“鲜卑入郡界,参坐沮败,下狱死。” 按:奔,走也。《左传》隐九年,进而遇覆,必速奔。疏:必速迥奔走。《论语》奔而殿。朱注:奔,败走也。《文选》李陵答苏武书,然犹斩将搴旗,追奔逐北。李善注:《商君书》曰,战胜逐北。服虔《汉书》注曰,师败曰北。《娄敬传》,乃今妄言沮吾军。颜注:沮谓止坏也,音材汝反。奔北、沮败与逗留、畏懦同为骈语,似并是汉军法之文。 不循法 《武纪》:“元光六年,诏曰:‘夷狄无义,所从来久。间者匈奴数寇边境,故遣将抚师。古者治兵振旅,因遭虏之方入,将吏新会,上下未辑,代郡将军敖、雁门将军广所任不肖,校尉又背义妄行,弃军而北,少吏犯禁。用兵之法,不勤不教,将率之过也;教令宣明,不能尽力,士卒之罪也。将军已下廷尉,使理正之,而又加法于士卒,二者并行,非仁圣之心。朕闵众庶陷害,欲刷耻改行,复奉正议,厥路亡繇。其赦雁门、代郡军士不循法者。’”颜注:“循,从也,由也。” 按:不循法即上文之背义妄行,弃师而北,及不能尽力也。 吏卒斩首以尺籍书下县移郡令人故行不行夺劳二岁 《史记·冯唐传》:“夫士卒尽家人子,起田中从军,安知尺籍伍符。”集解:“如淳曰:汉军法曰,吏卒斩首,以尺籍书下县移郡。令人故行、不行夺劳二岁。伍符亦什伍之符约节度也。或曰以尺简书,故曰尺籍也。”索隐:“按尺籍者,谓书其斩首之功于一尺之板。伍符者,命军入伍伍相保,不容奸诈也。故行不行,谓故命人行而身不自行,夺劳二岁也。故与雇同。”《汉书·冯唐传》注李奇曰:“尺籍所以书军令,伍符军士五五相保之符信也。” 按:尺籍者,斩首上上功之籍也。伍符者,尺籍中什伍相保之符信也。下县移郡者,上功之幕府,下之移之也。是时云中守魏尚以上功首虏差六级削爵罚作,故有家人子安知尺籍伍符之语。令人故行不行,与上文语意似不甚相属,疑为二事。故行不行,依索隐说与《唐律》之征人冒名相代为近。或曰此尺籍书当庙幕府遣使行之,若有故行及不行者,别有夺劳之罚,似亦可通。 勒兵而守曰屯 《史记·傅宽传》:“徙为代相国,将屯。”集解:“如淳曰:既为相国,有警则将卒而屯守也。案律,谓勒兵而守曰屯。”索隐:“案孔文祥云,边郡有屯兵,宽为代相国兼领屯兵。后因置将屯将军也。”《汉书·赵充国传》:“迁中郎将,将屯上谷。”颜注:“领兵屯于上谷也。”《冯奉世传》:“于是遣奉世将万二千骑,以将屯为名到陇西,分屯三处。典属国为右军屯白石,护军都尉为前军屯临洮,奉世为中军屯首阳西极上。”颜注:“且言领兵屯田,不言讨贼。”《辑证》:“按《传》云分屯三处,所谓以将屯为名也,非屯田。” 按:将屯之义,当从律文。师古说每参差,《辑证》駮之是。 营军司马中 《赵充国传》:“印坐禁止而入至充国莫府司马中乱屯兵”注:如淳曰:“司马中,律所谓营军司马中也。” 按:营军司马中与官司马中同为禁地,印于充国虽父子,亦不得擅入,故得罪。 棨戟即为斧钺 《郭躬传》:“永平中,奉车都尉窦固出击匈奴,骑都尉秦彭为副。彭在别屯,而辄以法斩人。固奏彭专擅,请诛之。显宗乃引公卿朝臣平其罪科。躬以明法律,召入议,议者皆然固奏,躬独曰:‘于法,彭得斩之。’帝曰:‘军征,校尉一统于督,督谓大将。彭既无斧钺,可得专杀人乎?’躬对曰‘一统于督者,谓在部曲也。今彭专军别将,有异于此。兵事呼吸,不容先关督帅。且汉制棨载即为斧钺,于法不合罪。’密从躬议。”注:“有衣之戟曰棨。” 按:躬议颇得仁恕之意《小杜律》之宗旨如此,宜其自成为一家也。 正亡属将军,将军有罪以闻二千石以下行法 《胡建传》:“天汉中,守军正丞。时监军御史为奸,穿北军垒垣以为贾区,建欲诛之,乃约其走卒曰:‘我欲与公有所诛,吾言取之则取,斩之则斩。’于是当选士马日,监御史与护军诸校列坐堂皇上,建从走卒趋至堂皇下拜谒,因上堂皇,走卒皆上。建指监御史曰:‘取彼。’走卒前曳下堂皇。建曰:‘斩之。’遂斩御史。护军诸校皆愕惊,不知所以。建亦已有成奏在其怀中,遂上奏曰:‘臣闻军法,立武以威众,诛恶以禁邪。今监御史公穿军垣以求贾利,私买卖以与士市,不立刚毅之心,勇猛之节,亡以帅先士大夫,尤失理不公。用文吏议,不至重法。《黄帝李法》曰:壁垒已定,穿窬不繇路,是谓奸人,奸人者杀。臣谨按军法曰:正亡属将军,将军有罪以闻,二千石以下行法焉。丞于用法疑,执事不诿上,臣谨以斩,昧死以闻。”’注:师古曰:“言军正不属将军。将军有罪过,得表奏之。”孟康曰:“丞属军正,斩御史于法有疑。” 按:此以《黄帝李法》为据,岂汉军法中载此文欤?《李法》所言,自是行军之际,故壁垒定而穿窬者即属奸人,在可斩之列。若此御史之穿北军垒垣,自与行军时之壁垒不同,岂得缘以为比?建借此以立名耳。 军征士亡考竟其妻子 《魏志,高柔传》:“鼓吹宋金等在合肥亡逃。旧法,军征士亡,考竟其妻子。太祖患犹不息,更重其刑。金有母妻及二弟皆给官,主者奏尽杀之。柔启曰:‘士卒亡军,诚在可疾,然窃闻其中时有悔者。愚谓乃宜贷其妻子,一可使贼中不信,二可使诱其还心。正如前科,固已绝其意望,而猥复重之,柔恐自今在军之土,见一人亡逃,诛将及己,亦且相随而走,不可复得杀也。此重刑非所以止亡,乃所以益走耳。’太祖曰:‘善。’即止不杀金母、弟,蒙全活者甚众。” 按:此云旧法乃汉法也。柔说极为明晓,自此全活者甚众,仁人之言,其利博哉。李陵母、妻被诛,遂绝生还之望,亦可哀已。唐《捕亡律》从军征讨亡、临对寇贼而亡者斩,不及其妻子。此等苛法,《唐律》盖删之尽矣。 嚣①欢 《秋官·士师》“五禁”注:“今军有嚣欢夜行之禁。” 按:《地官·司虣》“禁其斗嚣者”注:“嚣,欢也。”《秋官·衔枚氏》“掌司嚣”注:“察嚣欢者,为其聒乱在朝者之言语。”欢,《说文》哗也。《左传》成十六年:“在陈而嚣,合而加嚣,各顾共后,莫有斗心。”注:“嚣,喧哗也。陈合宜静,而益有声。”此鄢陵之役楚以军嚣而败也。嚣欢乃军中之大禁,汉军法有此禁,其制亦古矣。 捕斩单于令 《甘延寿传》:“许嘉荐延寿为郎中谏大夫,使西域都护骑都尉,与副校尉陈汤共诛斩郅支单于,封义成侯。”《陈汤传》:“后复以荐为郎,数求使外国。久之,迁西域副校尉。建昭三年,汤与延寿出西域。汤多策谋,喜奇功,与延寿谋曰:‘西域本属匈奴,今郅支单于威名远闻,侵陵乌孙、大宛,常为康居画计,欲降服之。如得此二国,北击伊列,西取安息,南排月支、山离乌弋,数年之间,城郭诸国危矣。且其人剽悍,好战伐,数取胜,久畜之,必为西域患。’延寿遂从之,部勒行陈,益置扬威、白虎、合骑之校,汉兵胡兵合四万余人,延寿、汤上疏自劾奏矫制,陈言兵状。即日引军分行,前至郅支城都赖水上,离城三里,止营傅陈。延寿、汤令军士围城,康居兵引却。汉兵四面推卤楯,并入土城中,单于男女百余人走入大内。汉兵纵火,吏士争入,单于被创死。军候假丞杜勋 ———————— ① 嚣( xiāo;áo):喧哗。 斩单于首,得汉使节二及谷吉等所斋帛书。诸卤获以畀得者。凡斩阏氏、太子、名王以下千五百十八级,生虏百四十五人,降虏千余人,赋予城郭诸国所发十五王。既至,论功,石显、匡衡以为‘延寿、汤擅兴师矫制,幸得不诛,如复加爵士,则后奉使者争欲乘危徽幸,生事于蛮夷,为国招难,渐不可开。’元帝内嘉延寿、汤功,而重违衡、显之议,议久不决。故宗正刘向上疏,于是天子下诏,其赦延、汤罪勿治。诏公卿议封焉。议者皆以为宜如军法捕斩单于令。匡衡、石显以为郅支本亡逃失国,窃号绝域,非真单于。元帝取安远侯郑吉故事,封千户,衡、显复争。乃封延寿为义成侯,赐汤爵关内侯,食邑各二百户,加赐黄金百斤。上告、宗庙,大赦天下。” 按:甘延寿、陈汤之功始终为石显、匡衡所抑。石显尝欲以姊妻延寿不取,遂与之有隙,匡衡阿附石显者也。延寿仅封三百户侯,汤仅赐关内侯,杜勋亲斩郅支首而不赏,此千古恨事也。今就《汤传》综论之。《传》云,郅支怨汉拥护呼韩邪而不助己,困辱汉使者江乃始等。初元四年,遣使奉献,因求侍子,汉遗卫司马谷吉送之。郅支怒,竟杀吉等。自知负汉,又闻呼韩邪益强,遂西奔康居。此著郅支负汉之罪。刘向疏所谓郅支单于囚杀使者吏士以百数,事暴扬外国,伤威毁重。元帝诏所谓匈奴郅支背畔礼义,留杀汉使者吏士,甚逆道理,朕岂忘之。以明郅支之当诛也。康居王以女妻郅支,郅支亦以女予康居王。康居甚尊敬郅支,欲倚其威以胁诸国。郅支数借兵击乌孙,深入至赤谷城,杀略民人,驱畜产,乌孙不敢追。此著郅支之剽悍,终为西域患,以明郅支之不可不诛也。《传》云,康居副王抱阗将数千骑,寇赤谷城东,杀略大昆弥千余人,驱畜产甚多。从后与汉军相及,颇寇盗后重。汤纵胡兵击之,杀四百六十人,得其所略民四百七十人,还付大昆弥。又捕得抱阗贵人伊奴毒。又云,康居兵万余骑,分十余处,四面环城。此著康居之助郅支,不得以郅支兵少而易视之也。《传》又云,别为六校,其三校从南道逾葱领经大宛,其三校都护自将,发温宿国,从北道入赤谷,过乌孙,入康居东界东,至单于城六十里,止营。明日引行,未至城三十里,止营。单于遗使问:“汉兵何以来?”应曰:“单于上书,愿归计强汉,故使都护将军来迎单于妻子。”明日,前至郅支城都赖水上,离城三里,止营传陈。望见单于城上立五采幡帜,数百人被甲乘城,又出百余骑往来驰城下,步兵百余人夹门鱼鳞陈。城上人更招汉军曰:“斗来。”百余骑驰赴营,营皆张弩持满指之,骑引却。颇遗吏士射城门骑步兵,骑步兵皆入。延寿、汤令军闻鼓音皆薄城下,四面围城,各有所守,穿堑,塞门户,卤楯为前,戟弩为后,印射城中楼上人,楼上人下走,士城外有重木城,从木城中射,颇杀伤外人。外人发薪烧木城。夜,数百骑欲出外,迎射杀之。初,单于闻汉兵至,欲去,疑康居怨己,为汉内应,又闻乌孙诸国兵皆发,自以无所之。郅支已出,复还,曰:“不如坚守。汉兵远来,不能久攻。”单于乃被甲在楼上,诸阏氏夫人数十皆以弓射外人。外人射中单于鼻,诸夫人颇死。单于下骑,传战大内。夜过半,木城穿,中人却入土城,乘城呼。时康居兵万余骑,分十余处,四面环城,亦与相应和。夜,数犇营,不利,辄却。平明,四面火起,吏士喜,大呼乘之,钲鼓声动地。康居兵引却。汉兵四面推卤楯,并入土城中。此叙其战事,班《书》中未有如此《传》之详者。以见郅支之不易取,而延寿、汤调度之有方,吏士之用命,于一日之间立破坚城,非寻常之战功可比也。方五单于争立,其强者为呼韩邪与郅支,郅支破呼韩邪,呼韩邪降汉,郅支亦尝遣子入侍,汉亦以单于待之。郅支死而呼韩邪且喜且惧,是郅支为呼韩邪所忌,呼韩邪亦以单于视之,元帝诏亦以单于称之,乃显、衡曰非真单于,此何理也?谓非强盛时之匈奴则可,谓非单于则不可也。郭忠以属国都尉,其骑土射杀匈奴之犁汗王封成安侯。七百二十四户。傅介子以斩楼兰王,首封义阳侯。七百五十九户。续相如以诛斩扶乐王,首封承父侯。千百五十户。王恢以捕得车师王,封浩侯。犁汗王,匈奴之裨王也,楼兰、车师,西域之小国也,并得封侯。郑吉仅破车师一城,又以迎日逐王封安远侯。七百九十户。乃显、衡等犹以为不可。赵弟以骑士从贰师斩郁成,首封新时侯,而杜勋亲斩单于竞不得赏。以汉之旧事相比,而益见此事之未厌众心也。刘向之疏,以及谷永之上疏讼汤,耿育之上书冤讼汤,具见本《传》,文繁不备录。班氏详述之,史笔也。夫捕斩单于,非寻常之克捷可比。汉有此令,而未尝有其事。卫青七出击匈奴,霍去病六出击匈奴,惟青一与单于遇,汉军围之,单于冒围走,它未尝与单于遇也。苏建、赵信独逢单于,建亡其军,信降敌,更安望捕获哉?今幸斩郅支首,悬诸稾街,而又以非真单于抑其功,匡衡始终沮汤,实不解其是何居心也? 诈增虏获 《功臣表》:“宜冠侯高不识,坐击匈奴增首不以实,当斩,赎罪免。”《恩泽侯表》:“富民嗣侯顺,坐为虎牙将军诈增虏获,自杀。”《冯唐传》:“今臣窃闻,魏尚为云中守,坐上功首虏差六级,陛下下之吏,削其爵,罚作之。”《后书·滕抚传》:“广陵贼张婴等反,据广陵。拜为九江都尉,与中郎将赵序助冯绲,合州郡兵数万人共讨之。赵序坐畏懦不进,诈增首级,征还弃市。” 按:秦上首功,汉承用其法,故论功以级计。魏尚止差六级,即削爵罚作,其法严矣。宜冠之赎罚,田顺之自杀,必其所增者多。赵序之弃市,以畏懦不进,当不仅以诈增首级也。 夜行 《秋官·士师》“五禁”注:“今军有嚣欢夜行之禁。”《司寤氏》:“以诏夜士夜禁。禁宵行者、夜游者。”注:“夜士主行夜微候者,如今都候之属。”《百官表》:“卫尉属宫有卫候。”《续志》:“卫尉属宫左右都候各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剑戟士,徼循宫。”注:“《汉宫》曰:右都候,员吏二十二人,卫土四百一十六人;左都候,员吏二十八人,卫士三百八十三人。”《李广传》:“屏居蓝田南山中射猎。尝夜从一骑出,从人田间饮。还至亭,霸陵尉醉,呵止广,广骑曰:‘故李将军。’尉曰:‘今将军尚不得夜行,何故也。’宿广亭下。”《文选》鲍照放歌行:“钟鸣犹未归。”注:“崔元始《正论》:永宁诏曰:钟鸣漏尽,洛阳中不得有行者。” 按,夜行之禁,不独行于军中,凡都邑平时亦重之。汉法入之军法者,殆以所属皆卫士,有关于军法欤?《百官表》有卫候而无都候,《续志》有都候而无卫候,当是东京所改。《唐律》犯夜在《杂律》。 无干车无自后射 详《田律》。 按:郑志引作“军礼”。 介冑之士不拜 《周亚夫传》:“文帝后六年,匈奴大入边。以宗正刘礼为将军军霸上,祝兹侯徐厉为将军军棘门,以河内守周亚夫为将军军细柳,以备胡。上自劳军,至霸上及棘门军,直驰入,将以下骑出入送迎。已而之细柳军,军吏被甲,锐兵刃,彀弓弩,持满。天子先驱至,不得入。先驱曰:‘天子且至。’军门都尉曰:‘军中闻将军之令,不闻天子之诏。’有顷,上至,又不得入。于是上使使持节诏将军曰:‘吾欲劳军。’亚夫乃传言开壁门。壁门土请车骑曰:‘将军约,军中不得驰驱。’于是天子乃按辔徐行。至中营,将军亚夫揖,曰:‘介胄之士不拜,请以军礼见。’天子为动,改容式车。使人称谢:‘皇帝敬劳将军。’成礼而去。既出军门,群臣皆惊。文帝曰:‘此真将军矣。乡者棘门、霸上如儿戏耳,其将固可袭而虏也。至于亚夫,可得而犯耶!’称善者久之。” 按:介胄之士不拜,古礼也,汉军法中当亦有之,故亚夫行之。 军中不得驰驱 见上。 按:此亦军法也,与禁嚣欢同意。 都军官长史一人 《卫青传》:“长史安。”注:如淳曰:“都军官长史一人。”《史记》正义同。 按:此官名之属于军者。 弗赦 《恩泽侯表》:“邬侯驷钓,坐济北王兴居,弗赦,免。” 按:弗赦之罪当亦军法所具。 大有利 《晁错传》:“今兹陇西之吏起破伤之民,以当乘胜之匈奴,用少击众,杀一王,败其众,而法曰大有利。” 按:法曰大有利,当指军法。《匈奴传》不载此事,他亦未见。 蹶张士《申徒嘉传》:“以材官蹶张从高帝。”注:如淳曰:“材官之多力能脚踏强弩张之,故曰蹶张。律有蹶张士。”师古曰:“今之弩,以手张者曰擘张,以足蹋者曰蹶张。蹶音厥。”《史记·嘉传》索隐:“孟康云:主张强弩。蹶音其月反。汉令有蹶张士百人是也。”《说文》走部:“,距也。从走㡿声。车者切。汉令曰,䞣张百人。”段曰:“距当作歫,止也。一曰枪也。按蹠弩主放掌歫,故曰䞣张。考许《书》,、令二字并出,䞣云蹠也,䞣云距也。引汉令与如、孟引作‘蹶张’不合。今寻绎字义,者跳起也,䞣者拓也,如、孟二家作蹶张,皆由误认蹶、、䞣为一字耳。《篇》、《韵》皆云同,正误合二为一之证。”王曰:“段氏以为误认,是也。《篇》、《韵》皆别收䞣字。” 按:此字《汉书》作“蹶”,蹶跳也,诸家之说其字似皆从厥。《书》作,依段说其义较长。《玉篇》蹶,跳起也。同上。又出䞣字,尺夜切,怒也。一曰牵也。又丑格切,半步也。《广韵》十月:,跳。同上。四十䘞:䞣,䞣脚立也。并于外别出䞣,虽训各不同,而分、䞣为二字则同。然斥者㡿之俗体,并非二字,则其误又不仅误认、为一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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