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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纠纷紧急求救 律师你好,我有一个问题向你请教。 1999年6月3日,我因家庭人口多,住房困难,买本村村民张小妮旧宅一处,折价叁千元正。当场付清。该住宅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从今后,归张新友所有,双方不得反悔。若单方悔约,罚违约金五千元正。空口无凭,立字为证。1999年6购 协议人: 张新友 张小妮 证明人: 白书信 张庆会 张书影 (1999年6月3日立) 当天,我把三千元钱付给张小妮,张小妮把房屋交给了我,并把宅基地使用证交给我。(宅基地证上的名字是张小妮) 两年后,村里进行宅基地普查登记,记在了我爷爷的名下,但宅基地证上的名字没有改,还是张小妮。最近,在我村计划修一条公路,很可能要拆我买的房子,我心里很高兴,因为拆迁补偿比较高。 这几天,我接到法庭传票,才知道张小妮的大儿子把我和他母亲张小妮告了。起诉书上说1991年12月31日他弟兄俩分家,他分的那处房屋,因他在市里工作,由他母亲出租。还说直到今年3月31日回家祭祖,才知道他母亲把房屋卖给了我,说他母亲卖房子,我买房子,违法,侵害了他的合法权利。请求法庭判决我们的协议书无效,并承担诉讼费用。 我觉得我有理,准备应诉。协议书,宅基地证都是证据,协议书我还有,宅基地证在前两年交到村委会,说准备换新证,我今天赶紧到村委会去领旧证,才发现被他大儿子偷着领走了,证是我交的啊,怎么能给他呢?现在我想保住房子,能办到吗?请求好心人帮忙! 问题补充:我对协议书的最后一句很担心,(若单方悔约,罚违约金五千元正)。在当时本来是为了防止卖主违约的手段措施,可现在却很可能变成卖主违约的借口。现在情况变了,他掏5000元违约金,还是很有利可图啊。我想再问一句,虽然有那一条,可卖主就可以选择无限期后的违约吗?我买了已经10年啊。卖主难道可以选择30年,50年后的违约?于情于理都说不通啊,我不懂法律,在法律上他的反悔期有说处吗?比如最长不能超过几年。还有,我在十年前,已经把他的房子进行了装修,另外还盖了厨房,厕所,围墙,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不退房子行吗? 现在,已经开了一次庭,好象原告向法官送了钱,法官不问是非,一口咬定我买卖宅基地非法,什么也别说了,让原告,给我点钱算了。这不是要我的命吗?紧急求救,希望好心律师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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