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心醉离人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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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广州法官是如何把握公正这个度!苗欣速去膜拜! 城管执法被砸断手 士多店女店主获刑 检方指控,3月3日下午4时许,城管、**等在海珠区石岗四巷15号“好记士多”进行联合执法时,黄秀华持钢管威胁、推打执法人员曾二元,陈明炽持凳殴打执法人员曾二元,共同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并致曾二元手部右尺骨粉碎性骨折,经鉴定属轻伤。 昨日本案在海珠区法院一审开庭。庭审中,55岁的士多女店主黄秀华大多沉默不语,女婿陈明炽低垂着头,局促不安。两人当庭认罪,只是陈明炽对检方指控的动手先后及原因,并不完全认同。 休庭十分钟后,昨日海珠区法院当庭宣判认为,陈明炽、黄秀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并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应予惩处。因陈明炽、黄秀华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认定陈明炽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黄秀华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受伤城管索赔17万元 昨日,受伤城管的律师称,案发后曾二元住院治疗28天,在家休养半个月,医嘱还需要进一步观察治疗。律师当庭代表曾二元索赔17余万元,其中包括误工费9000元(曾二元月薪6000余元),治疗费2万余元,残疾赔偿金9万余元,后续治疗费2万余元,精神损害赔偿2万元等。 昨日,陈明炽说家属曾多次上门道歉,表示愿意赔偿,但都被曾二元家人拒绝。陈说目前尚在“坐牢”,待出狱后将积极赔偿曾二元。 庭审中,曾二元方只提供了三张医院单据原件,称其他单据原件在单位留底。法官当庭称,未经质证单据无法支持。广州市城管执法局海珠分局副局长褚德祥介绍,曾二元属于因公负伤,享受了公费医疗。 法院最后一审宣判,陈明炽、黄秀华赔偿4042.7元,对精神损害赔偿、后续治疗费用等均未支持。 目击市民 “城管执法 与店主扭打成一团” 事发当日目击全程的市民小李昨日接受了媒体的采访。小李说,城管执法队员来到该店,提醒黄秀华将店门口摆放的两张餐桌收进店里。因为身边还有一个孩子要照料,黄秀华一时分不开身,当她刚将第一张餐桌收进店内的时候,执法人员便拖着另一张餐桌向执法车走去。 黄秀华见状,便上前欲拦住该执法人员,并在言语上与其发生了一些争执,双方扭打成一团。扭打过程持续了5分钟左右,1名执法人员全程拍摄事发经过,3名执法人员在一旁围观,但并无一人上前制止。最后,**赶到带走三人,小李看到陈明炽的十指和脖子都不同程度地出血。 争议 城管所拍视频被剪辑? [家属] 城管一言不发把圆桌扔上车 黄秀华女儿马雪金说,案发当天下午,店中一张圆桌放在门外,并无经营夜宵打算。当时城管一言不发,抬起门外圆桌就扔到执法车上,黄秀华想讨回圆桌,才与城管发生争执。 对此,广州市城管执法局海珠分局副局长褚德祥表示,城管执法一般先是教育,让店主把东西摆回去,不听劝告才没收。 [城管] 女店主倒地女婿抡起板凳 昨日,检方出示了四名目击证人证言。一人为黄秀华女儿马雪金,另三人为当日城管联合执法队成员,分别为城管、居委会人员及***警员。 曾二元同事的证言称,没收圆桌后,黄秀华手持一节不锈钢管,击打桌面发泄不满。见状曾二元上前没收,黄秀华不依不饶,拉扯曾衣服索要钢管。最后,黄秀华与陈明炽一起追打曾二元。另两人证言也称,是黄秀华与陈明炽先殴打曾二元,最后致其骨折。 庭审中,检方出示了城管拍摄的五段现场视频。视频显示,黄秀华多次试图夺回曾二元手中钢管,并大喊“你够胆不给我。”僵持了一分钟,曾二元将铁管高高举起,黄秀华“扑”到左侧,曾二元躲避,且用力抵抗,黄失去重心摔在地上。女婿陈明炽愤怒之下,抡起板凳砸向曾二元。 黄秀华家属质疑,视频经过剪辑,并非全程实录。
曾经正义过的度娘对于CG的诠释,现在么... 城管 发音:cheng guan 释义:①名词:专门欺压租不起商铺、办不起执照商贩以及其他弱势群体的黑社会组织。②形容词:形容残暴、血腥、恐怖。例句:你也太城管了!③动词:等同于打、砸、抢。
为何删我"铁证,大家开香宾庆祝"的帖子?? 这是为什么捏?
好神奇哦!上坊者被以未购1元公交车票为由劳教1年 2009年6月,3名江苏常州市民到北京反映问题,在乘坐14路公交时,司机崔林以“车上有上坊人员”为由报警。2010年7月,常州警方“突然想起”几位市民在北京“没有买1元钱”车票,便将其拘留劳教。
夏顶多再13年就出狱,现在该轮到谁跳了? 轮也该轮到你们上窜下跳了吧?
郑州城管殴打小贩 三辆执法车被民众掀翻 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news.163.com%2F10%2F1021%2F05%2F6JGBOA0I00011229.html%23from%3Drelevant&urlrefer=a814461f6fa496ab773e20ead82440d7 跪求高手来帮忙贴图!
这个不知道是否会被和谐 http://tieba.baidu.com/mo/q/checkurl?url=http%3A%2F%2Fwww.baidu.com%2Fs%3Ftn%3Dbaidurt%26rtt%3D1%26wd%3D%25B0%25B2%25CB%25B3%25B3%25C7%25B9%25DC%25B4%25F2%25CB%25C0%25D2%25BB%25C2%25F4%25CB%25AE%25B9%25FB%25B5%25C4%25B2%25D0%25BC%25B2%25C0%25CF%25C8%25CB&urlrefer=304a3b195521870938657c3d367ffea7
那7/5宣言的帖子怎么沉下去了,大家受累帮忙DD呀^.^ 那可是杰作、经典名作呀!!
恳请挺夏网友多与家人沟通交流,别被新闻联播\刑法学教授给骗了! 在最后关头再挺夏一把! 那些个歪曲事实的新闻联播或偷换概念的刑法学教授无非就是用来试探百姓智商,能唬弄过去的就唬弄;试探下来一看唬弄不了,他们就会另想办法。假动作全都被看穿了,真相也就无法掩盖啦! 接下来说说法院,在没有弄清双方伤痕来源的情况下,就是重大疑点,在疑点未得到合理解释前,就匆忙定论称夏俊峰未遭殴打并判处其死刑,显然偏向了城管方面。请问,公正体现在哪里?法院难道一直是以这种草率的态度来审理命案的么? 最后说说政府的立场,想护短又想不落下话柄。两者不能兼顾的时候也是会见风使舵的,民意或舆论只是少量或轻微的话,就选择护短;民意从量达到了质的变化,就会试探、拖延、讨价还价,最后找借口以求把屁股擦干净,保住颜面。 因此,醉醉再次恳请挺夏网友多与家人沟通交流,让更多的人了解客观过程,自己去判断,符合常理的就相信;有疑问的要多留个心,防止上当受骗!
跪求大家对这个事件的看法,迷惑中... 黄珺,女,1980年2月8日出生于湖北省恩施州鹤峰县。5月24日2时,黄珺因涉嫌恶意透支信用卡本息共计10余万元,被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区望春***刑拘,羁押于宁波市看守所。6月30日12时19分,监室其他疑犯发现黄珺在厕所内自缢。7月8日9时05分,黄珺因抢救无效死亡。 医生在《死亡医学证明书》“死亡原因”一栏写道:肠梗阻致大量胃内容物返流窒息。解放军第一一三医院高压氧科主任蒋功达13日说,黄珺的死与较多金属物堵住肠道有非常重要的关系。从入院开始,黄珺一直被警方铐在床上,处于平躺状态,这导致堵在升结肠处的金属物无法往外排,同时呕吐的胃内容物返流。宁波市看守所副所长董靖莉7月12日称,看守所在管理上的确存在漏洞。 7月8日,看守所方面与家属面谈。对于自缢,看守所解释说,黄珺于6月30日11时49分进入厕所内,那里是监室内监控的盲区。12日下午,事发当日值班副所长董靖莉向记者展示,事发现场的水管离地近60厘米。据家属透露,黄珺身高将近1米63。看守所方面解释说,由于地势较矮,黄珺是卧倒后采取躺的方式自缢的。 一份由看守所提供的《宁波市通用门诊病历》显示,从6月30日黄珺入住宁波市第一医院,到7月8日在一一三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医院4次提醒病人病危。其中6月30日曾3次提出病危。对此,病人家属并不知情,因为与黄珺是管教关系的竹招军、陈海伦分别在家属签字栏写下自己的名字。 竹招军是宁波市看守所副所长,陈海伦被董靖莉称呼为“陈主任”,胸牌上的职务为“**”。陈海伦说,目前检察院已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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