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读拜读01 拜读拜读01
关注数: 11 粉丝数: 10 发帖数: 512 关注贴吧数: 42
兴汉新区贴吧管理吧规 兴汉新区贴吧管理吧规 第一条:为规范汉中论坛贴吧管理,为广大吧民建设一个持续良好的交流互动平台,根据百度贴吧协议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汉中论坛实际,制定本吧规。 第二条:本吧遵循“宣传汉中论坛形象、关注社会人生、维护百姓权益、交流互动学习”的原则,对贴吧实施管理。 第三条:吧民的帖子一经发布,即归发帖本人及贴吧共有,贴吧有权利对吧民发布的帖子实施管理。 第四条:会员自注册登记之日起享有网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改变自己密码的权利。但禁止下列注册行为: (一) 以党和国家领导人、政治人物、文化名人的真实姓名注册的; (二) 以县级以上党政机关机构名称注册的; (三) 注册网名带有指向性侮辱、辱骂内容的; (四) 注册不文明、不健康用户名,有悖社会公德良知的; (五) 注册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用户名的; (六) 注册与现任管理人员名字相近、相仿,容易引起会员误解的; 注册用户名中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百度有权予以删除用户名或者对用户进行封锁ID、IP处罚。 第五条:吧民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不得对其他贴吧进行任何方式的骚扰或攻击,破坏本吧形象; (二)不得破坏本吧正常的管理秩序; (三)不得发布带有宗教、种族、性别歧视的言论; (四)不允许散布谣言,扰乱贴吧秩序,破坏贴吧稳定; (五)不得在未经他人同意情况下透露他人隐私; (六)不得使用不雅或不恰当头像以及签名; (七)不得模仿贴吧管理人员ID,假冒管理人员、破坏管理人员形象; (八)不得发表谩骂、侮辱、诽谤他人和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的言论; (九)禁止任何刷屏性无意义回帖及暴吧,破坏版面秩序; (十)不得发布不利贴吧之间和谐或者煸动吧友争执的帖子; (十一)不得恶意挖有损汉中论坛形象的坟帖(发帖时间在一年以上的)。 第六条:下列帖子管理团队有权予以删除: (一)帖子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的; (二)攻击党和国家制度以及路线、方针、政策,恶意煽动群众对抗党和政府的; (三)违反贴吧协议或本吧基本吧规的; (四)指名道姓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侮辱、诽谤的; (五)发布病毒帖、非法链接帖和无助于汉中论坛本地发展广告的; (六)删帖公司出于揽生意目的发布的帖子; (七)宣扬封建迷信、色情、暴力或教唆犯罪的; (八) 重复帖、乱码帖、空主题水帖或使用不文明用语的; (九)其他不符合本吧管理规定,吧主认为应当予以删除的。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的,吧主有权对责任人予以封号、拉黑等处理: (一)严重违反百度贴吧协议或本吧基本吧规的; (二)恶意辱骂管理人员或吧友,故意挑起争端,严重影响贴吧管理秩序的; (三)经常发发布无助于汉中论坛发展的广告,屡教不改的; (四)大规模挖坟、屠版,恶意刷屏、爆吧的; (五)经常性发布违规言论和帖子,经提醒警告不改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本吧管理规定的。 第八条:对下列帖子,吧主有权进行加精或置顶: (一)汉中论坛或汉中地区兄弟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新闻事件; (二)对汉中论坛或汉中地区兄弟县发展有独到见解并建言献策; (三)发帖内容符合本吧发帖规定且论题深刻,观点独到,发人深省; (四)质量较高、催人向上的原创文章; (五)宣传汉中论坛或汉中形象,有助于本地发展的帖子; (六)公众关注的热点事件; (七)汉中论坛或汉中地区兄弟县历史资料,传说典故、人文风景图片; 第九条:吧民应当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凡因举报、投诉、侮辱诽谤他人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负责,本吧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本吧规从发布之日起执行,贴吧管理团队对本吧规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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