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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小说里最天性凉薄的女人(转) 《天龙八部》中有一位出场不多,但却十分关键的人物,那就是康敏。   她是丐帮副帮主马大元的夫人。第一次出场,是在马大元被害不久。只见她始终“垂手低头,站在一旁,背向众人”又“低声说话,略带呜咽,微微啜泣”,好一幅悲哀寡妇的模样。这一次出场,使乔峰变成了萧峰,使他从丐帮帮主变成了中原群豪的死敌。萧峰的命运,因她而彻底改变。只是,那时,谁也想不到所有的这一切竟都是出于这位垂首低面的娇俏妇人一手策划,更没有谁能想到她为什么要这样做?   此后,她又指点萧峰去杀段正淳,说段正淳是萧峰的杀父仇人。至使萧峰失手打死了易容前往、代父受过的阿朱。然而最后又发现全然不是那么一回事,所有的这一切,只不过是康敏一手造成的,她甚至没有策划,而只是顺手一指,随机应变、挑拨离间,如此而已。   那么,她与段正淳、萧峰究竟有什么样的血海深仇?   恐怕谁也想不到。   先说段正淳。——康敏是段正淳的情人!而段正淳则是她唯一爱过的人!   她之所以要借萧峰之手杀死段正淳,原因无它,只是因为她觉得无法独自占有段正淳的爱,于是宁可将他毁掉。   且听她对段正淳说的一个故事:   ..马夫人抿着嘴一笑,又轻又柔的说道:“我小时候啊,日思夜想,生的就是花衣服的相思病。”..   “..那时候啊,我便是有一双新鞋穿,那也开心得不得了。我八岁那一年上,我爹爹说,到腊月里,把我家养的三头羊,十四只鸡拿到集市上去卖了过年。再剪块花布,回家来给我缝新衣。我打从八月里爹爹说了这句话那时候起,就开始盼望了..”   “...那一天傍晚,突然垮喇喇几声响,羊栏屋给大雪压垮啦。幸好羊儿没压死。   不料就是这天半夜里,忽然羊叫狼嗥..三头羊都给饿狼拖去啦,十几只鸡也给狼吃了大半。爹爹大叫大嚷,出去赶狼..眼见他追入了山里,我着急得很,不知道他能不能夺回羊儿。等了好久好久,才见爹爹一跛一拐的回来。他说在山崖里滑一跤,摔伤了腿,标枪也摔到了崖下,羊儿自然夺不回来了。   “我好生失望,坐在雪地里放声大哭。我天天好好放羊,就是想穿花衣衫,到头来却是一场空,我又哭又叫,只嚷:‘爹,你去把羊儿夺回来,我要穿新衣,我要穿新衣!’”   难怪萧峰在外面听到这里,心里要大叹“这女子如此天性凉薄!”她爹爹摔伤了,她不关心爹爹的伤势,尽记着自己的花衣!   然而,妙的还在后头。——那是她见到隔壁的江家姊姊穿了一身新衣,她瞧得发痴了,气得饭也不肯吃。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于是便偷偷地摸到隔壁江家,将那套新衣拿了起来——   马夫人星眼流波,嫣然一笑,说道:“我才不是偷新衣服呢!我拿起桌上针线篮里的剪刀,将那件新衣裳剪得粉碎,又把那条裤子剪成了条条的,永远缝补不起来。我剪烂了这套新衣新裤之后,心中说不出的欢喜。比我自己有新衣服穿还要痛快。”   ..马夫人道:“..段郎,你可知道我为什么要跟你说这些故事?我要叫你明白我的脾气,从小就是这样,要是有一件物事我日思夜想,得不到手,偏偏旁人运气好得到了,那么我说什么也得毁了这件物事。小时候使的是笨法子。年纪慢慢大起来,人也聪明了些,就使些巧妙点的法子啦。”(第24 回) 这一段故事,也是康敏的自画像。她说从小“生的便是花衣服的相思病”,将“相思”一词,运用到“衣服”之上,可见她对于情爱的对象,也就如同“花衣服”一般。——无论是人是物,是相思还是欲望,在她的心目中,都只不过是一种东西,是一种她“想要得到的东西”。——她的“相思”,无非是对物(或人)的占有。如若不能占有了乃至不能独自占有,她就要将那东西(物或人)毁灭。宁可毁灭,也不愿意让别人得到那东西。   对段正淳是这样。对萧峰也是这样。——她对萧峰的情感态度,更是使人莫名其妙,不可理解。明明是她害了萧峰一生痛苦,可她却硬要说:“我今日落到这个地步,都是你害的。你这傲慢自大,不将人家瞧在眼里的畜牲!   你这猪狗不如的契丹胡虏,你死后堕入十八层地狱,天天让恶鬼折磨你。..   你这狗杂种、王八蛋..”——看来她对萧峰真的是恨之入骨,定然有什么了不得的血海深仇了。   然而不然。她对萧峰如此忌恨,无非是——竟然是——因为两年前丐帮在洛阳开百花会时没有用“正眼”看她一下!   这真是一件令人匪夷所思的事。然而,康敏却煞有介事、振振有词:“那天百花会中,我在黄芍药旁这么一站,会中的英雄好汉,哪一个不向我呆望?   哪一个不是瞧着我神魂颠倒?偏生你这家伙自逞英雄好汉,不贪女色,竟连正眼也不向我瞧上一眼。倘若你当真没见到我,那也罢了,我也不怪你。你明明见到我的,可就是视而不见,眼光在我脸上掠过,居然没有停留片刻,就当我跟庸俗脂粉没丝毫分别。伪君子,不要脸的无耻之徒。”   仅仅是没有瞧他一眼,也值得如此忌恨吗?不仅萧峰想不通,读者只怕也想破脑袋都想不通其中的道理。——这正是小说的妙处。——且看书中写道:   马夫人恶恨恨的道:“你难道没望我眼珠子么?凭他是多出名的英雄好汉,都要从头至脚向我细细打量。有些德高望重之人,就算不敢向我正视,乘旁人不觉,总还是向我偷偷的瞧上几眼。只有你,只有你..哼,百花会中一千多个男人就只你自始至终没瞧过我。你是丐帮的大头脑,天下闻名的英雄好汉。洛阳百花会中,男子汉以你居首,女子自然我为第一。你竟不向我好好地瞧上几眼,我再自负美貌,又有什么用?那一千多人便再为我神魂颠倒,我心里又怎能舒服?”   (第 24 回)   ——明白了。康敏不仅是一位私欲心重、性情凉薄之人,而且在骨子里头是一个自恋狂!她的一生只爱她自己。她的美貌,她的智慧,她的心愿,她的花衣服,她的情郎..她的她的!一切都是她的!她自以为是这一世界上最美的人,自以为理应是这一世界的中心。因此,一切人都应该拜在她的裙下,做她的顶礼膜拜者。做她的美貌的俘虏,她的臣下。   偏偏萧峰——这位男子汉中最英雄的首脑——却连正眼也不瞧她一眼!   这对她的自恋心与自尊心的打击是何等的沉重!萧峰这位天下闻名的第一好汉“视而不见”,那确实使她感到极大的难堪和屈辱,当真是“我再自负美貌,又有什么用?那一千多人便再为我神魂颠倒,又有什么用”?因而,她要报仇雪恨!   在她看来,萧峰对她视而不见的仇恨,抵得上世界上最大的仇,最深的恨!因此,她先是逼着丈夫马大元同萧峰翻脸,马大元不答应,她便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她从来也没有爱过丈夫马大元;也从来没有爱过其他的人(甚至包括段正淳),并且永远也不可能爱除自己以外的任何人!——将马大元杀了,引诱了白世镜长老、全冠清舵主,栽赃萧峰,将他赶下帮主的宝座,将他赶出丐帮、赶出中原..。她真的做到了,但这还不够。还要骗萧峰说段正淳是他的杀父之仇,以便让萧峰与段正淳拼个你死我活,而她便一箭双雕。既报复了萧峰之仇、又消解了段正淳之恨。..   她疯了。她是欲海难填,又自恋成狂。这样的人焉能不疯?这样的人本来就是疯子。她将人性的“自私”的一面,如此推向了极端,发展到了狂热的自恋,这种心态本来就已走过了——正常人性的——极限,迈向了变态与疯狂。已经是不可理喻,从而一般的人无法猜知她内心的究竟,她的言行举止,也无法被人所预料、所理解。   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天龙八部》一书,整个儿像是一个很大、很深、很复杂的寓言世界。所以其中的人事,不能以常情度之。作者无疑采取了夸张与变形的手法,即并不从表面上的真实着眼,而是借种种匪夷所思的夸张情节,揭示人性人生世界的种种惊人的、然而又是十分真实、十分深刻的奥秘。小说中的段誉的“爱人至痴”以及康敏的“自恋成狂”的种种故事、言行、经历、心理等等,无疑都经过了作者的夸张处理或艺术修饰。真实生活中的人(表面形态上)自然不大可能像他们那样的痴,也不大可能像他们那样的狂。   然而,他们所表现出来的这种“痴”与这种“狂”,对于“爱人”与“自恋”者来说,又有着极深刻的普遍意义,其“本质”却是绝对真实的。   《天龙八部》在某种程度上有点像《红楼梦》中的“风月宝鉴”。作者创作此书,固然是为了讲述这曲折离奇的传奇故事,更是为了揭示人性的种种奥秘,而最后,还是为了要“破孽化痴”。——作者所写的这一切,正是希望人们能恍然大悟,引以为戒。   所以,小说中为康敏安排了一个特殊的结局。——俗话说恶人自有恶人磨,作者便让因康敏挑唆而被萧峰误杀的阿朱的妹妹阿紫将她折磨得遍体鳞伤、气息奄奄(这大概也是因果相报吧)。——书中写道:   马夫人昵声道:“我叫你瞧着我,你却转过了头,为什么啊?”声音中竟是不减娇媚。   阿紫走进房来,笑道:“怎么你还不死?这么丑八怪的模样,有哪个男人肯来瞧你?”   马夫人道:“什么?你..你说我是丑八怪的模样?镜子,镜子,我要镜子!”语调中显得十分惊惶。萧峰道:“快说,快说啊,你说了我就给你镜子。”   阿紫顺手从桌上拿起一面明镜,对准了她,笑道:“你自己瞧瞧,美貌不美貌?”   马夫人往镜中看去,只见一张满是血污尘土的脸,惶急、凶狠、恶毒、怨恨、痛楚、恼怒,种种丑恶之情,尽集于眉目唇鼻之间,哪里还是从前那个俏生生、娇怯怯、惹人爱怜的美貌佳人?她睁大了双目,再也合不拢来。她一生自负美貌,可是在临死之前,却在镜中见到了自己这般丑陋的模样。..(第24 回) 她死了。临死之前,看到了自己的丑态,其实这是她的灵魂的“真相”。   过去一直被她的“俏生生、娇怯怯、惹人怜爱”的外表遮蔽着。作者忍不住在她临终之前要揭开她的这一层表皮,让她的形象的本质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
金庸小说里最天性凉薄的女人(转) 《天龙八部》中有一位出场不多,但却十分关键的人物,那就是康敏。   她是丐帮副帮主马大元的夫人。第一次出场,是在马大元被害不久。只见她始终“垂手低头,站在一旁,背向众人”又“低声说话,略带呜咽,微微啜泣”,好一幅悲哀寡妇的模样。这一次出场,使乔峰变成了萧峰,使他从丐帮帮主变成了中原群豪的死敌。萧峰的命运,因她而彻底改变。只是,那时,谁也想不到所有的这一切竟都是出于这位垂首低面的娇俏妇人一手策划,更没有谁能想到她为什么要这样做?   此后,她又指点萧峰去杀段正淳,说段正淳是萧峰的杀父仇人。至使萧峰失手打死了易容前往、代父受过的阿朱。然而最后又发现全然不是那么一回事,所有的这一切,只不过是康敏一手造成的,她甚至没有策划,而只是顺手一指,随机应变、挑拨离间,如此而已。   那么,她与段正淳、萧峰究竟有什么样的血海深仇?   恐怕谁也想不到。   先说段正淳。——康敏是段正淳的情人!而段正淳则是她唯一爱过的人!   她之所以要借萧峰之手杀死段正淳,原因无它,只是因为她觉得无法独自占有段正淳的爱,于是宁可将他毁掉。   且听她对段正淳说的一个故事:   ..马夫人抿着嘴一笑,又轻又柔的说道:“我小时候啊,日思夜想,生的就是花衣服的相思病。”..   “..那时候啊,我便是有一双新鞋穿,那也开心得不得了。我八岁那一年上,我爹爹说,到腊月里,把我家养的三头羊,十四只鸡拿到集市上去卖了过年。再剪块花布,回家来给我缝新衣。我打从八月里爹爹说了这句话那时候起,就开始盼望了..”   “...那一天傍晚,突然垮喇喇几声响,羊栏屋给大雪压垮啦。幸好羊儿没压死。   不料就是这天半夜里,忽然羊叫狼嗥..三头羊都给饿狼拖去啦,十几只鸡也给狼吃了大半。爹爹大叫大嚷,出去赶狼..眼见他追入了山里,我着急得很,不知道他能不能夺回羊儿。等了好久好久,才见爹爹一跛一拐的回来。他说在山崖里滑一跤,摔伤了腿,标枪也摔到了崖下,羊儿自然夺不回来了。   “我好生失望,坐在雪地里放声大哭。我天天好好放羊,就是想穿花衣衫,到头来却是一场空,我又哭又叫,只嚷:‘爹,你去把羊儿夺回来,我要穿新衣,我要穿新衣!’”   难怪萧峰在外面听到这里,心里要大叹“这女子如此天性凉薄!”她爹爹摔伤了,她不关心爹爹的伤势,尽记着自己的花衣!   然而,妙的还在后头。——那是她见到隔壁的江家姊姊穿了一身新衣,她瞧得发痴了,气得饭也不肯吃。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于是便偷偷地摸到隔壁江家,将那套新衣拿了起来——   马夫人星眼流波,嫣然一笑,说道:“我才不是偷新衣服呢!我拿起桌上针线篮里的剪刀,将那件新衣裳剪得粉碎,又把那条裤子剪成了条条的,永远缝补不起来。我剪烂了这套新衣新裤之后,心中说不出的欢喜。比我自己有新衣服穿还要痛快。”   ..马夫人道:“..段郎,你可知道我为什么要跟你说这些故事?我要叫你明白我的脾气,从小就是这样,要是有一件物事我日思夜想,得不到手,偏偏旁人运气好得到了,那么我说什么也得毁了这件物事。小时候使的是笨法子。年纪慢慢大起来,人也聪明了些,就使些巧妙点的法子啦。”(第24 回) 这一段故事,也是康敏的自画像。她说从小“生的便是花衣服的相思病”,将“相思”一词,运用到“衣服”之上,可见她对于情爱的对象,也就如同“花衣服”一般。——无论是人是物,是相思还是欲望,在她的心目中,都只不过是一种东西,是一种她“想要得到的东西”。——她的“相思”,无非是对物(或人)的占有。如若不能占有了乃至不能独自占有,她就要将那东西(物或人)毁灭。宁可毁灭,也不愿意让别人得到那东西。   对段正淳是这样。对萧峰也是这样。——她对萧峰的情感态度,更是使人莫名其妙,不可理解。明明是她害了萧峰一生痛苦,可她却硬要说:“我今日落到这个地步,都是你害的。你这傲慢自大,不将人家瞧在眼里的畜牲!   你这猪狗不如的契丹胡虏,你死后堕入十八层地狱,天天让恶鬼折磨你。..   你这狗杂种、王八蛋..”——看来她对萧峰真的是恨之入骨,定然有什么了不得的血海深仇了。   然而不然。她对萧峰如此忌恨,无非是——竟然是——因为两年前丐帮在洛阳开百花会时没有用“正眼”看她一下!   这真是一件令人匪夷所思的事。然而,康敏却煞有介事、振振有词:“那天百花会中,我在黄芍药旁这么一站,会中的英雄好汉,哪一个不向我呆望?   哪一个不是瞧着我神魂颠倒?偏生你这家伙自逞英雄好汉,不贪女色,竟连正眼也不向我瞧上一眼。倘若你当真没见到我,那也罢了,我也不怪你。你明明见到我的,可就是视而不见,眼光在我脸上掠过,居然没有停留片刻,就当我跟庸俗脂粉没丝毫分别。伪君子,不要脸的无耻之徒。”   仅仅是没有瞧他一眼,也值得如此忌恨吗?不仅萧峰想不通,读者只怕也想破脑袋都想不通其中的道理。——这正是小说的妙处。——且看书中写道:   马夫人恶恨恨的道:“你难道没望我眼珠子么?凭他是多出名的英雄好汉,都要从头至脚向我细细打量。有些德高望重之人,就算不敢向我正视,乘旁人不觉,总还是向我偷偷的瞧上几眼。只有你,只有你..哼,百花会中一千多个男人就只你自始至终没瞧过我。你是丐帮的大头脑,天下闻名的英雄好汉。洛阳百花会中,男子汉以你居首,女子自然我为第一。你竟不向我好好地瞧上几眼,我再自负美貌,又有什么用?那一千多人便再为我神魂颠倒,我心里又怎能舒服?”   (第 24 回)   ——明白了。康敏不仅是一位私欲心重、性情凉薄之人,而且在骨子里头是一个自恋狂!她的一生只爱她自己。她的美貌,她的智慧,她的心愿,她的花衣服,她的情郎..她的她的!一切都是她的!她自以为是这一世界上最美的人,自以为理应是这一世界的中心。因此,一切人都应该拜在她的裙下,做她的顶礼膜拜者。做她的美貌的俘虏,她的臣下。   偏偏萧峰——这位男子汉中最英雄的首脑——却连正眼也不瞧她一眼!   这对她的自恋心与自尊心的打击是何等的沉重!萧峰这位天下闻名的第一好汉“视而不见”,那确实使她感到极大的难堪和屈辱,当真是“我再自负美貌,又有什么用?那一千多人便再为我神魂颠倒,又有什么用”?因而,她要报仇雪恨!   在她看来,萧峰对她视而不见的仇恨,抵得上世界上最大的仇,最深的恨!因此,她先是逼着丈夫马大元同萧峰翻脸,马大元不答应,她便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她从来也没有爱过丈夫马大元;也从来没有爱过其他的人(甚至包括段正淳),并且永远也不可能爱除自己以外的任何人!——将马大元杀了,引诱了白世镜长老、全冠清舵主,栽赃萧峰,将他赶下帮主的宝座,将他赶出丐帮、赶出中原..。她真的做到了,但这还不够。还要骗萧峰说段正淳是他的杀父之仇,以便让萧峰与段正淳拼个你死我活,而她便一箭双雕。既报复了萧峰之仇、又消解了段正淳之恨。..   她疯了。她是欲海难填,又自恋成狂。这样的人焉能不疯?这样的人本来就是疯子。她将人性的“自私”的一面,如此推向了极端,发展到了狂热的自恋,这种心态本来就已走过了——正常人性的——极限,迈向了变态与疯狂。已经是不可理喻,从而一般的人无法猜知她内心的究竟,她的言行举止,也无法被人所预料、所理解。   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天龙八部》一书,整个儿像是一个很大、很深、很复杂的寓言世界。所以其中的人事,不能以常情度之。作者无疑采取了夸张与变形的手法,即并不从表面上的真实着眼,而是借种种匪夷所思的夸张情节,揭示人性人生世界的种种惊人的、然而又是十分真实、十分深刻的奥秘。小说中的段誉的“爱人至痴”以及康敏的“自恋成狂”的种种故事、言行、经历、心理等等,无疑都经过了作者的夸张处理或艺术修饰。真实生活中的人(表面形态上)自然不大可能像他们那样的痴,也不大可能像他们那样的狂。   然而,他们所表现出来的这种“痴”与这种“狂”,对于“爱人”与“自恋”者来说,又有着极深刻的普遍意义,其“本质”却是绝对真实的。   《天龙八部》在某种程度上有点像《红楼梦》中的“风月宝鉴”。作者创作此书,固然是为了讲述这曲折离奇的传奇故事,更是为了揭示人性的种种奥秘,而最后,还是为了要“破孽化痴”。——作者所写的这一切,正是希望人们能恍然大悟,引以为戒。   所以,小说中为康敏安排了一个特殊的结局。——俗话说恶人自有恶人磨,作者便让因康敏挑唆而被萧峰误杀的阿朱的妹妹阿紫将她折磨得遍体鳞伤、气息奄奄(这大概也是因果相报吧)。——书中写道:   马夫人昵声道:“我叫你瞧着我,你却转过了头,为什么啊?”声音中竟是不减娇媚。   阿紫走进房来,笑道:“怎么你还不死?这么丑八怪的模样,有哪个男人肯来瞧你?”   马夫人道:“什么?你..你说我是丑八怪的模样?镜子,镜子,我要镜子!”语调中显得十分惊惶。萧峰道:“快说,快说啊,你说了我就给你镜子。”   阿紫顺手从桌上拿起一面明镜,对准了她,笑道:“你自己瞧瞧,美貌不美貌?”   马夫人往镜中看去,只见一张满是血污尘土的脸,惶急、凶狠、恶毒、怨恨、痛楚、恼怒,种种丑恶之情,尽集于眉目唇鼻之间,哪里还是从前那个俏生生、娇怯怯、惹人爱怜的美貌佳人?她睁大了双目,再也合不拢来。她一生自负美貌,可是在临死之前,却在镜中见到了自己这般丑陋的模样。..(第24 回) 她死了。临死之前,看到了自己的丑态,其实这是她的灵魂的“真相”。   过去一直被她的“俏生生、娇怯怯、惹人怜爱”的外表遮蔽着。作者忍不住在她临终之前要揭开她的这一层表皮,让她的形象的本质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
金庸小说里最天性凉薄的女人(转) 《天龙八部》中有一位出场不多,但却十分关键的人物,那就是康敏。   她是丐帮副帮主马大元的夫人。第一次出场,是在马大元被害不久。只见她始终“垂手低头,站在一旁,背向众人”又“低声说话,略带呜咽,微微啜泣”,好一幅悲哀寡妇的模样。这一次出场,使乔峰变成了萧峰,使他从丐帮帮主变成了中原群豪的死敌。萧峰的命运,因她而彻底改变。只是,那时,谁也想不到所有的这一切竟都是出于这位垂首低面的娇俏妇人一手策划,更没有谁能想到她为什么要这样做?   此后,她又指点萧峰去杀段正淳,说段正淳是萧峰的杀父仇人。至使萧峰失手打死了易容前往、代父受过的阿朱。然而最后又发现全然不是那么一回事,所有的这一切,只不过是康敏一手造成的,她甚至没有策划,而只是顺手一指,随机应变、挑拨离间,如此而已。   那么,她与段正淳、萧峰究竟有什么样的血海深仇?   恐怕谁也想不到。   先说段正淳。——康敏是段正淳的情人!而段正淳则是她唯一爱过的人!   她之所以要借萧峰之手杀死段正淳,原因无它,只是因为她觉得无法独自占有段正淳的爱,于是宁可将他毁掉。   且听她对段正淳说的一个故事:   ..马夫人抿着嘴一笑,又轻又柔的说道:“我小时候啊,日思夜想,生的就是花衣服的相思病。”..   “..那时候啊,我便是有一双新鞋穿,那也开心得不得了。我八岁那一年上,我爹爹说,到腊月里,把我家养的三头羊,十四只鸡拿到集市上去卖了过年。再剪块花布,回家来给我缝新衣。我打从八月里爹爹说了这句话那时候起,就开始盼望了..”   “...那一天傍晚,突然垮喇喇几声响,羊栏屋给大雪压垮啦。幸好羊儿没压死。   不料就是这天半夜里,忽然羊叫狼嗥..三头羊都给饿狼拖去啦,十几只鸡也给狼吃了大半。爹爹大叫大嚷,出去赶狼..眼见他追入了山里,我着急得很,不知道他能不能夺回羊儿。等了好久好久,才见爹爹一跛一拐的回来。他说在山崖里滑一跤,摔伤了腿,标枪也摔到了崖下,羊儿自然夺不回来了。   “我好生失望,坐在雪地里放声大哭。我天天好好放羊,就是想穿花衣衫,到头来却是一场空,我又哭又叫,只嚷:‘爹,你去把羊儿夺回来,我要穿新衣,我要穿新衣!’”   难怪萧峰在外面听到这里,心里要大叹“这女子如此天性凉薄!”她爹爹摔伤了,她不关心爹爹的伤势,尽记着自己的花衣!   然而,妙的还在后头。——那是她见到隔壁的江家姊姊穿了一身新衣,她瞧得发痴了,气得饭也不肯吃。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于是便偷偷地摸到隔壁江家,将那套新衣拿了起来——   马夫人星眼流波,嫣然一笑,说道:“我才不是偷新衣服呢!我拿起桌上针线篮里的剪刀,将那件新衣裳剪得粉碎,又把那条裤子剪成了条条的,永远缝补不起来。我剪烂了这套新衣新裤之后,心中说不出的欢喜。比我自己有新衣服穿还要痛快。”   ..马夫人道:“..段郎,你可知道我为什么要跟你说这些故事?我要叫你明白我的脾气,从小就是这样,要是有一件物事我日思夜想,得不到手,偏偏旁人运气好得到了,那么我说什么也得毁了这件物事。小时候使的是笨法子。年纪慢慢大起来,人也聪明了些,就使些巧妙点的法子啦。”(第24 回) 这一段故事,也是康敏的自画像。她说从小“生的便是花衣服的相思病”,将“相思”一词,运用到“衣服”之上,可见她对于情爱的对象,也就如同“花衣服”一般。——无论是人是物,是相思还是欲望,在她的心目中,都只不过是一种东西,是一种她“想要得到的东西”。——她的“相思”,无非是对物(或人)的占有。如若不能占有了乃至不能独自占有,她就要将那东西(物或人)毁灭。宁可毁灭,也不愿意让别人得到那东西。   对段正淳是这样。对萧峰也是这样。——她对萧峰的情感态度,更是使人莫名其妙,不可理解。明明是她害了萧峰一生痛苦,可她却硬要说:“我今日落到这个地步,都是你害的。你这傲慢自大,不将人家瞧在眼里的畜牲!   你这猪狗不如的契丹胡虏,你死后堕入十八层地狱,天天让恶鬼折磨你。..   你这狗杂种、王八蛋..”——看来她对萧峰真的是恨之入骨,定然有什么了不得的血海深仇了。   然而不然。她对萧峰如此忌恨,无非是——竟然是——因为两年前丐帮在洛阳开百花会时没有用“正眼”看她一下!   这真是一件令人匪夷所思的事。然而,康敏却煞有介事、振振有词:“那天百花会中,我在黄芍药旁这么一站,会中的英雄好汉,哪一个不向我呆望?   哪一个不是瞧着我神魂颠倒?偏生你这家伙自逞英雄好汉,不贪女色,竟连正眼也不向我瞧上一眼。倘若你当真没见到我,那也罢了,我也不怪你。你明明见到我的,可就是视而不见,眼光在我脸上掠过,居然没有停留片刻,就当我跟庸俗脂粉没丝毫分别。伪君子,不要脸的无耻之徒。”   仅仅是没有瞧他一眼,也值得如此忌恨吗?不仅萧峰想不通,读者只怕也想破脑袋都想不通其中的道理。——这正是小说的妙处。——且看书中写道:   马夫人恶恨恨的道:“你难道没望我眼珠子么?凭他是多出名的英雄好汉,都要从头至脚向我细细打量。有些德高望重之人,就算不敢向我正视,乘旁人不觉,总还是向我偷偷的瞧上几眼。只有你,只有你..哼,百花会中一千多个男人就只你自始至终没瞧过我。你是丐帮的大头脑,天下闻名的英雄好汉。洛阳百花会中,男子汉以你居首,女子自然我为第一。你竟不向我好好地瞧上几眼,我再自负美貌,又有什么用?那一千多人便再为我神魂颠倒,我心里又怎能舒服?”   (第 24 回)   ——明白了。康敏不仅是一位私欲心重、性情凉薄之人,而且在骨子里头是一个自恋狂!她的一生只爱她自己。她的美貌,她的智慧,她的心愿,她的花衣服,她的情郎..她的她的!一切都是她的!她自以为是这一世界上最美的人,自以为理应是这一世界的中心。因此,一切人都应该拜在她的裙下,做她的顶礼膜拜者。做她的美貌的俘虏,她的臣下。   偏偏萧峰——这位男子汉中最英雄的首脑——却连正眼也不瞧她一眼!   这对她的自恋心与自尊心的打击是何等的沉重!萧峰这位天下闻名的第一好汉“视而不见”,那确实使她感到极大的难堪和屈辱,当真是“我再自负美貌,又有什么用?那一千多人便再为我神魂颠倒,又有什么用”?因而,她要报仇雪恨!   在她看来,萧峰对她视而不见的仇恨,抵得上世界上最大的仇,最深的恨!因此,她先是逼着丈夫马大元同萧峰翻脸,马大元不答应,她便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她从来也没有爱过丈夫马大元;也从来没有爱过其他的人(甚至包括段正淳),并且永远也不可能爱除自己以外的任何人!——将马大元杀了,引诱了白世镜长老、全冠清舵主,栽赃萧峰,将他赶下帮主的宝座,将他赶出丐帮、赶出中原..。她真的做到了,但这还不够。还要骗萧峰说段正淳是他的杀父之仇,以便让萧峰与段正淳拼个你死我活,而她便一箭双雕。既报复了萧峰之仇、又消解了段正淳之恨。..   她疯了。她是欲海难填,又自恋成狂。这样的人焉能不疯?这样的人本来就是疯子。她将人性的“自私”的一面,如此推向了极端,发展到了狂热的自恋,这种心态本来就已走过了——正常人性的——极限,迈向了变态与疯狂。已经是不可理喻,从而一般的人无法猜知她内心的究竟,她的言行举止,也无法被人所预料、所理解。   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天龙八部》一书,整个儿像是一个很大、很深、很复杂的寓言世界。所以其中的人事,不能以常情度之。作者无疑采取了夸张与变形的手法,即并不从表面上的真实着眼,而是借种种匪夷所思的夸张情节,揭示人性人生世界的种种惊人的、然而又是十分真实、十分深刻的奥秘。小说中的段誉的“爱人至痴”以及康敏的“自恋成狂”的种种故事、言行、经历、心理等等,无疑都经过了作者的夸张处理或艺术修饰。真实生活中的人(表面形态上)自然不大可能像他们那样的痴,也不大可能像他们那样的狂。   然而,他们所表现出来的这种“痴”与这种“狂”,对于“爱人”与“自恋”者来说,又有着极深刻的普遍意义,其“本质”却是绝对真实的。   《天龙八部》在某种程度上有点像《红楼梦》中的“风月宝鉴”。作者创作此书,固然是为了讲述这曲折离奇的传奇故事,更是为了揭示人性的种种奥秘,而最后,还是为了要“破孽化痴”。——作者所写的这一切,正是希望人们能恍然大悟,引以为戒。   所以,小说中为康敏安排了一个特殊的结局。——俗话说恶人自有恶人磨,作者便让因康敏挑唆而被萧峰误杀的阿朱的妹妹阿紫将她折磨得遍体鳞伤、气息奄奄(这大概也是因果相报吧)。——书中写道:   马夫人昵声道:“我叫你瞧着我,你却转过了头,为什么啊?”声音中竟是不减娇媚。   阿紫走进房来,笑道:“怎么你还不死?这么丑八怪的模样,有哪个男人肯来瞧你?”   马夫人道:“什么?你..你说我是丑八怪的模样?镜子,镜子,我要镜子!”语调中显得十分惊惶。萧峰道:“快说,快说啊,你说了我就给你镜子。”   阿紫顺手从桌上拿起一面明镜,对准了她,笑道:“你自己瞧瞧,美貌不美貌?”   马夫人往镜中看去,只见一张满是血污尘土的脸,惶急、凶狠、恶毒、怨恨、痛楚、恼怒,种种丑恶之情,尽集于眉目唇鼻之间,哪里还是从前那个俏生生、娇怯怯、惹人爱怜的美貌佳人?她睁大了双目,再也合不拢来。她一生自负美貌,可是在临死之前,却在镜中见到了自己这般丑陋的模样。..(第24 回) 她死了。临死之前,看到了自己的丑态,其实这是她的灵魂的“真相”。   过去一直被她的“俏生生、娇怯怯、惹人怜爱”的外表遮蔽着。作者忍不住在她临终之前要揭开她的这一层表皮,让她的形象的本质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
一个十岁小学生十分欠揍的文章! 我出生在一个非常贫苦的家庭。记得小时候,爸爸的生活很无聊,整天只能数钱,妈妈也是,整天都在扫钱,我家住在深山中,每次要出去买东西,都相当麻烦,开奔驰要5个小时,开保时捷也要4个小时,虽然家里有直升机,但是开到那边很难找到停车位,相当的不方便。我偶尔也会出去逛街,爸妈怕我被绑架,随身有20多个保镖保护着,大家看到我都吓跑了,所以我从小就被排斥…… 因为家里是深山,每次到了冬天都非常冷,爸爸也说,出去买东西很麻烦,所以冬天没有暖炉,没有棉布……每天只能陪着爸妈烧钱取暖,而睡觉的时候,也只能盖着钱睡觉。(我觉得英镑比较暖) 记得小时候,有一次,因为房间太大,还来不急跑出房间,就尿裤子了。所以,爸爸在我房间放了一台小绵羊,让我在十分钟以内,冲出1000坪的房间,穿越五公里的走廊,到达800坪的厕所(我常常在走廊迷路);爸爸有另外叫人加盖了20间600坪里面有着250坪小厕所的破房间,说:“以后如果尿湿了,直接换房间。如果房间不够或者太小的话,再告诉爸爸,爸爸在叫人来多盖几间,我们的生活很辛苦,你要忍着点!”现在想起来,爸爸真是个善良的人!! 还记得有一次,家里遭小偷,因为他用de-tona-tor炸坏了我爸爸的保险箱,使得里面的金币不断的往外滚出来,结果把那个小偷压死了,我觉得那个小偷好可怜——金币压死人是很痛的!!他不像之前那个被钞票闷死的小偷一样幸运。妈妈也常常告诉我,我们家生活非常辛苦,要我学着吃苦……所以我从小养成了吃苦耐劳的好习惯。将来我的志愿是要找200只会吃钱的怪物,好把家里的钱都吃光,为那些可怜的小偷报仇。看完要回帖喔,不然穷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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