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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子同仇 秦统一中国前135年,改革家商鞅为秦国制订了一套任何别的国家都无法忍受的严苛法律。从此后,整个秦国都严格地按照这套法律运转,它影响了六代秦人,直到秦始皇。  商鞅规定:秦国的士兵只要斩获敌人一个首级,就可以获得爵位一级、田宅一处和仆人数个。斩杀的首级越多,获得的爵位就越高。  你只要打仗打得好就可以授爵,一授爵就有一定的土地,有一定的房子,那么说你整个生活跟打仗挂钩了。  这就是商鞅著名的军功授爵制度。2000多年后,“喜”抄写的竹简又让人们得以看到这一制度的大量细节。  如果一个士兵在战场上斩获两个敌人首级,他做囚犯的父母就可以立即成为自由人。如果他的妻子是奴隶,也可以转为平民。  对于重视家族传承的中国人来说,军功爵是可以传子的。如果父亲战死疆场,他的功劳可以记在儿子头上。一人获得军功,全家都可以受益。  这是早期秦人贵族使用的餐具,两、三千年前,那是一个按出身和血统的贵贱分配权力和财富的时代。像秦人的军功授爵这样给平民甚至奴隶向上攀升的机会,明目张胆地鼓励国人追逐功利的国家法律,在当时,似乎只有秦人能够接受。  与贵族餐具相比,普通秦人的生活用品显得简单寒酸,可以看出加官晋爵对于一个士兵意味着什么。喜的竹简上说:在军中,爵位高低不同,每顿吃的饭菜甚至都不一样。三级爵有精米一斗、酱半升,菜羹一盘。两级爵位的只能吃粗米,没有爵位的普通士兵能填饱肚子就不错了。  在这样的利益驱使下,士兵们挣抢敌人首级就是可以理解的了。可以想象,在秦军将士的眼中,敌人的头颅就是换取地位和财富的等价货币。  两千年前的秦国,想必是一个军装闪闪发亮的国度,对于千千万万的秦人来说,上战场不仅是为国家战斗,而且是通向财富和荣誉,摆脱贫困卑微地位的惟一出路。  在中国历史上,秦人的文化和秉性是独一无二的,这很可能跟秦人的历史有关。秦人出身于大西北的草莽之间,与游牧民族混居。在当时文明高度发达的中原国家眼里,他们是落后野蛮的民族,虽然秦人努力学习中原文明,但他们从未真正接受过中原文明优雅精致、中庸谦让的伦理道德。在秦人看来,尚武、为利益而竞争是天经地义的。  韩非子是战国时期的大思想家,他记录了自己初次接触秦人的感受。秦人听说要打仗,就顿足赤膊、急不可待,根本就无所谓生死……  当时一个著名的说客这样描述战场上的秦军:他们光头赤膊,奋勇向前,六国的军队和秦军相比,就像鸡蛋碰石头……他们左手提着人头,右胳膊下夹着俘虏,追杀自己的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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