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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员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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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浅薄的历史知识归纳了一下海境现在的情况,感觉鳍鳞会注定是 从个人感觉上归纳一下: 变法失败欲星移,救亡图存鱼头王,窃果狂魔纵横家,高仿慈禧是鲛人,反鲲复龙鳍鳞会 鳍鳞会首要面对的就是有心回天,无力杀贼(暂时?)的鱼头王、俏如来和试吃雨等人;然后是追逐权力结合,名显于世,让世人仰望的纵横家;最后是担心利益受到损害的鲛人…… 按八爪所说鲲帝是算计了海境双龙才得到了现在地位,鲲帝为了防止再次混血出龙才会人为的制造出森严等级并将混血儿视为**……在他眼里这一切都是鲲帝的错,只要鲲帝不存在,有了龙,海境就会平等起来,底层的人民就能站起来了……这现实吗?先不说虬龙螭龙到底是有那一脉混血儿来,看看第一段,你觉得那些人会和别的血脉平起平坐吗?就算你让他们平等了一鲲双龙制、鲲帝制、双龙制这还不是封建制嘛!你确定这样有用吗?你们这不是相当于打跑了一只狼又找两只狼来统治你们嘛!(选出一只狼领导羊,狼吃多了羊,就换另一只狼,而另一只因为之前没到吃羊,就大吃特吃,不断的循环)而且就像之前其他道友有所说的,龙统治海境一样会出现阶级固化,除非龙子当王以后废除血统制。 我要说的关键是这个:欲星移虽然普及墨学失败,但是已经点燃了诸如小河这些孩子心中的火种,鳍鳞会注定只是是说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人,他们只是陈胜吴广。 真正能改变海境的还是另外一批人,一批坚定、有觉悟、思想更先进、更得民心、有铁一般纪律、铁一般精神的人。
【要不要来讨论一下?】男子与邻座女子起争执 怕遭报复跳车   原标题:与人争执后,男子跳长途车身亡   在长途汽车上,一男子与邻座的女乘客发生争执后,女乘客给郑州的家人打电话,声称到郑州让家人收拾该男子。男子担心吃亏,遂要求司机停车下车未果后,自己从车窗处跳车身亡。在索赔无果后,该男子的妻女将客车所属的运输公司告上法庭,索要各种损失35万元。12月9日上午,郑州市管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事件】和人发生争执后,男子跳车身亡   今年5月8日,死者刘涛(化名)乘坐由柘城县开往郑州的长途客车。其间,刘涛与邻座乘客赵小姐因琐事发生争执,赵小姐开始给郑州的家人打电话,并称到郑州后,会让家人收拾刘涛。乘客和司机对二人进行了劝阻。   刘涛受到威胁后,决定下车躲避。向司机提出下车要求。但司机并未停车,仍然高速行驶。刘涛在自救   无望的情况下,突然从客车后右侧窗户跳下,乘客和司机立即停车查看情况,发现刘涛已当场死亡。   司机随后报警,警方向赵小姐等乘客询问情况并做了笔录。赵小姐称,死者刘涛曾对其进行侮辱,之后双方发生争执。随后,刘涛来到后边的车窗处跳车身亡。乘客称事情发生很快,来不及阻止。   【诉讼】死者家人认为客车公司应担责   据悉,死者刘涛是一名工程建造师,刘涛之妻韩女士称,丈夫刘涛平时忠厚老实,从不和人发生争执,也从未发生过赵小姐所陈述的侮辱女性事情。在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后,刘涛的妻子和女儿将刘涛所乘客车的运输公司起诉到法院。   母女二人认为,刘涛乘坐车辆所属公司是河南某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输公司),车辆驾驶人马某作为运输公司的工作人员,没有尽到承运人应尽的安全注意义务,没有在事发之初平息事端,反而拒绝刘涛下车要求,才导致刘涛无奈选择跳车,故诉至法院要求运输公司承担70%的责任,即赔偿二原告各项损失共计353527.52元。   诉讼中,法院依据被告运输公司的申请,依法追加保险公司为本案共同被告。   各方观点   针对此案,法院组织人民观审团参与审理,法官未当庭宣判。   被告运输公司:已尽提示和制止义务   作为实际承运人,不能同意被承运人随时随地解除合同的要求,事发地点是在高速公路上,如果突然停车,是对同乘人员和其他车辆安全的威胁。该车司机已尽到提示和制止义务,对本次事故的发生没有任何过错和责任。死者作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应对自己的行为负全部责任。   被告保险公司:人死在车外,不属保险范围   该案属于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保险公司既不是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的当事人,也非该起事故的侵权方。本案受害人是在投保车辆外造成的人身伤亡,不属于车上人员责任险“座位险”赔偿范围。   人民观审团成员合议后一致认为:   两被告在此案中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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