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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来岷返岷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岷县与出现疫情的兰州、天水、宕昌临近,交通便利,人员往来频繁,且近期发生了与宕昌、青海等地区确诊患者的密接、次密接情况,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减少人员流动,阻断疫情传播风险,有效切断和遏制疫情传播,最大限度保护全县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经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一、对《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两项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岷防控领办发〔2021〕38号)及《岷县新冠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中关于出入境人员车辆管控措施予以调整,之前管控措施中与本通告不符之内容以本通告为准执行。 二、自2021年10月31日零时起,除运输生产生活、防疫物资等必需品的货运车辆和从业人员(测温正常且健康码和行程码均为绿码、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外,对从省内兰州(甘A)、嘉峪关(甘B)、酒泉(甘F)、张掖(甘G)、天水(甘E)、陇南(甘K)、甘南(甘P)和内蒙古阿拉善(蒙M)及锡林郭勒盟(蒙H)、宁夏银川(宁A)及吴忠(宁C)、陕西西安(陕A)、黑龙江黑河(黑N)、云南德宏(云N)、青海西宁(青A)等以上涉疫地区来岷县的所有车辆及人员一律不准进入、予以劝返。根据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变化调整管控措施。 三、自2021年10月31日零时起,所有来岷返岷人员行程码显示有涉疫地区行程的,无论显示何码,无论任何原因,对本人及同车同乘所有人员一律劝返。 四、对于虽持有“快通证”,但无法证明行程以及车上有非司乘人员、拉运其它非生产生活必需物资的车辆,一律收缴“快通证”,并全部劝返。 以上管控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告。 岷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10月31日  岷县发布
【通告】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调整岷州西路县医院路口通行规则的 岁末年初,全县机动车辆剧增,加之我县部分交通信号灯和交通设施未到位,导致城区部分路段出现交通拥堵现象。为进一步优化城区交通环境,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实地勘察调研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广大群众意见,决定对我县西城区县医院路口车辆通行规则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岷州西路由东向西行驶车辆行驶至县医院丁字路口时禁止左转驶入医院,允许掉头、直行、右转。 【注:新五洲至威尼斯水城方向驶入县医院的车辆可直行至前方允许掉头路段按交通指示掉头入院】 二、岷州西路由西向东行驶车辆(威尼斯水城至新五洲方向)行驶至县医院丁字路口时按现场交警指挥正常通行。 三、青年林大桥通往县医院进城方向车辆禁止直行(通往县医院)和左转(通往新五洲方向),全部右转。 【注:青年林大桥通往县医院进城方向车辆请全部右转前往威尼斯水城方向,至前方允许掉头路段或选择车流量小的路段按交通指示掉头行驶】 四、出县医院车辆禁止直行和左转,全部右转。 【注:出县医院通往青年林方向和左转通往威尼斯水城方向的车辆全部右转通往新五洲方向至前方允许掉头路段】 以上通行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违反上述规定者将予以处罚(特种车辆除外)。 特此通告 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01月27日
关于对岷县与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 广大居民朋友: 2020年11月27日19:30,岷县接定西市疾控中心转来甘南州疾控中心《协查函》及上级部门通知:甘南州卓尼县二人被判定为11月27日报告武威市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上述二人于11月25日10:25乘坐D8886次火车(01车15F、01车14F)于当日12:28左右到达岷县火车站,后转乘出租车前往卓尼县。陇南市一居民与武威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同乘CZ3251航班达到中川机场,于11月25日11:35在兰州乘坐D806次列车(3车18D),于13时36分抵达宕昌哈达铺,乘出租车返回家中,该列车于当日13:19左右经停岷县火车站。 为了您与家人的健康及社会平安,按照传染病防控的有关规定,现提醒此期间有可能与以上三人接触的人员采取以下防控措施: 1、请11月25日乘坐D8886(1车厢)、D806(3车厢)在岷县火车站下车的同车厢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或村)报备相关情况,主动配合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接报备后,所在乡镇第一时间向县联防联控办公室报告。 2、请11月25日乘坐D8886、D806次在岷县火车站下车的同车次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或村)报备相关情况。自接触之日起,居家隔离观察14天。隔离观察期间,不得外出,佩戴口罩,尽量减少与家人接触,采取单人单间居住和分餐制,避免交叉感染。家人也需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 3、与11月25日乘坐D8886、D806次列车上旅客有过接触的人员,居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并主动向社区(或村)报备。 4、上述人员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及时向属地卫生院电话报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就诊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请广大居民时刻注意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少聚餐等良好卫生习惯。 岷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办公室:0932-7727529 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932-7722487 岷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办公室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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