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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局公示--呼和浩特市白塔机场南片区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 前言 随着呼和浩特市城市空间的不断拓展,秉承东优、西联、北控、南拓的发展理念,东部新区的地位日益提高,主城区不断向东发展与延伸,白塔机场南片区成为东部新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良好的区位和交通优势为该区域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是,目前该区域主要以自然村、耕地为主。道路不畅通,与主城区联系不够紧密,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城市建设滞后等问题逐渐凸显。怎样实现该区域的可持续发展,提升区域形象,将其纳入主城区统一建设,统筹发展,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第一章 规划背景一、呼和浩特市概况 呼和浩特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中部,是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全区的政治、经济、科技、教育、文化中心。改革开放以来,呼和浩特市被国务院确定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科技兴市试点城市和北方沿边开放城市,它是我国通往蒙古、俄罗斯以及东欧国家的重要窗口。 呼和浩特市现有土地总面积17224平方公里,城区面积达260平方公里,辖玉泉区、回民区、新城区、赛罕区、土默特左旗、武川县、和林县、清水河县和托克托县九个旗县区。总人口306万,其中少数民族人口33.77万,城区人口143.41万。 呼和浩特市区平均海拔高度1050米,西部与草原钢城包头市毗邻,北、东部与乌兰察布接壤,南部与山西省为邻,西南部与鄂尔多斯市隔黄河相望,距首都北京520余公里,距二连浩特内陆港开放口岸490公里,距准格尔大型能源基地不足100公里。 呼和浩特市地处中温内陆地带,属西北大陆性气候,四季昼夜温差较大,夏无酷暑,冬无严寒,全年平均气温在摄氏8度左右。 二、项目区位分析 白塔机场南片区位于呼和浩特市域东部,紧邻市区;北靠新城区,西与赛罕区中心城区相接。呼和浩特市白塔机场南片区位于哈拉更西路以东、机场路以南,规划范围面积67.11平方公里。规划区范围内有白塔国际机场、部分城市建设用地、白塔及13个村庄。境内有机场高速、科尔沁快速路、X009县道、X010县道、呼市绕城高速等过境道路穿过。 三、项目背景分析 《呼和浩特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城乡统筹发展策略中:中心城区南部、东部,绕城高速公路以内,规划城市建设用地以外的区域是未来城市空间发展的重点引导方向,应作为城镇化引导区并逐步向城市地区过渡。2012年10月29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第7次党政联席会,同意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迁建。机场迁址,将在城市东部释放一块升值潜力巨大的发展空间,白塔机场南片区的地位不断提高,将会成为新的城市核心区域。 根据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为了彻底解决城市东部区域冬季煤烟污染问题。按照生态保护绿色发展的理念,启动机场南片区相关规划研究工作。该片区属于城市东部未来发展区,我院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启动该区域的战略研究与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 第二章 现状概况与分析一、规划范围 本规划单元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机场路以南,哈拉更西路以东、敕勒川大街延长线以北、罗家营路延长线以西。规划总用地面积623.16公顷。其中包括《呼和浩特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中确定的湿地175.72公顷,除这部分用地外其他用地作为近期建设用地。 二、现状概况 (一)用地构成及用地布局分析 本控规单元用地主要包括前不塔气和什兰岱村庄建设用地,农林用地。机场高速南辅路以南有部分城市建设用地。 (二)现状道路交通分析 规划单元内的道路系统极不完善,规划地块北部边缘为机场高速南辅路,地块内部道路以乡村道路为主,布局不合理,急需增加道路。 (三)现状人口 白塔机场南片区启动区现状人口状况:前不塔气村流动人口2万人,常住人口2900人;什兰岱村流动人口2200人,常住人口874人。 第三章 规划依据、目标与原则一、规划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4月23日); (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 (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四)《呼和浩特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五)《呼和浩特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六)《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七)《呼和浩特市中小学规划》(2011-2020); (八)《呼和浩特市综合交通规划》(2010—2020); (九)呼和浩特市燃气、供热、环卫、消防等专项规划; (十)《呼和浩特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导则》 ; (十一)《呼和浩特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3年); (十二)规划设计任务书; (十三)国家相关规范及呼和浩特市政府和规划部门相关规定和设计要求; (十四)呼和浩特市政府相关会议文件。 二、规划原则 (一)生态优先原则 要强化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等理念,将环境容量和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作为确定城市定位和规模的基本依据。城市建设要以自然为美,大力开展生态修复,让城市再现绿水青山。 (二)整体性原则 突出规划区域与周边地区的整体性,保障其与周边地区的经济社会、人口与环境的协调发展,与上层次规划相衔接,形成协调有序的发展关系。 (三)配套完善原则 建立健全规划区域支撑体系,切实保障城市安全;构筑高效、便捷的交通体系;完善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及防灾减灾体系,确保规划的可操作性。 (四)可操作性原则 在规划中,既要守住城市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改善的底线,同时也必须看到城市建设发展中的不确定性,与规划审批、管理相互衔接,增加弹性、可操作性,以增强规划的适应性。 三、规划目标 依托该规划单元在呼和浩特市所处的位置及便利的交通条件,以呼和浩特市东部新区概念规划及政府相关文件为依据,积极深化规划单元的用地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提升地区土地价值,改善人居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加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营造城市景观,完善城市交通系统,将规划片区打造为以居住为主、商业氛围浓厚、自然与人文和谐发展,空间景观丰富多彩的城市居住单元。 第四章 规划定位与规模一、功能定位 本控规单元是彰显草原气度和魅力的行政、商务、科研办公的集中地,是高端、生态的综合宜居社区。 二、区域规模 规划单元总用地面积623.16公顷。 三、人口规模 本控规单元规划总人口9.7万人。 第五章 用地布局规划一、布局原则 (一)区域协调原则 总体的用地布局应从功能和空间上考虑与周边地区的衔接关系,避免孤立发展,使本区域成为城市空间的有机组成部分。 (二)整体发展原则 应考虑本区域内部各个功能用地的协调关系,依据发展定位确定各类用地的比例关系,并应通盘考虑经济发展、空间结构、景观特色等要素的统一关系。 (三)重点突出原则 应突出本区域的用地功能主题,体现地域特色,避免形成松散的布局结构。 (四)集约紧凑原则 坚持紧凑利用宝贵的空间资源,在综合考虑历史风貌区建筑肌理的同时,还应尊重市场规律,对新开发土地进行细分和集约控制,优化用地布局,实现精明增长 二、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带、一轴、两心、多区”的功能结构; “一带”:即沿哈拉更沟的生态景观带; “一轴”:即沿如意和大街形成的商务景观轴线; “两心”:即如意和大街以北形成的文化娱乐核心和如意和大街以南形成的综合商务中心。 “多区”:即以高端社区为主的多个居住片区。 三、用地布局 本控规单元内的的各类用地功能布局相对集中,公共设施主要分布在如意和大街的沿线,居住用地布置于地块周边,绿地则主要以北部公园和沿河防护绿带为主。 (一)居住用地 本控规单元的居住用地布置于地块周边,邻近公园、河道以及绿地,建筑高度控制在60米以内,容积率小于2.0,主要打造以人为本,和谐自然,绿色生态的高品质社区。 规划居住用地面积为225.9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7.15%。 (二)教育设施用地 本控规单元范围内规划小学6所,中学3所。 规划中小学用地总面积为25.9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4.27%。 (三)商业与公共设施用地 在如意和大街南侧,规划四路两侧布置商业中心,在如意和大街北侧,结合公园绿地布置文化设施用地,外围布置商务办公混合用地。 规划商业与公共设施用地的总面积为118.6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9.04%。其中规划商业面积为71.6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1.78%;公共服务用地的面积为47.0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7.73%。 (四)绿地与广场用地 本控规单元的绿地以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为主,公园绿地以北侧的呼和浩特植物园为主,防护绿地以哈拉更沟两侧的沿河生态廊带为主。同时,为了增强沿河绿化与城市内部的渗透关系,加强城市内部绿化的延续性和空间的开阔性,围绕规划二路、秀水街、规划四路、如意和大街、规划五路沿侧布置绿化景观带。 规划绿地总面积为127.7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1%。 (五)市政设施用地 规划中布置七处市政设施用地共6.6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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