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原雪凌 灰原雪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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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讲堂——医药费,谁来付?(一)   大家好,欢迎收看法律讲堂,我是雪凌。本周为您讲解的是无因管理,谢谢收看。  法律讲堂集合贴:http://tieba.baidu.com/f?kz=402701797  本期关键词:无因管理  王雷,是一个乐于助人的男孩。他住在一个年久失修的楼里。在这个楼内,还住着一位70多岁的孙大爷,平时爱养几盆兰花。孙大爷通常把兰花放在楼顶,不让人轻易靠近——这花可名贵了!  这天,天色阴沉,要下雨了。王雷赶快往家赶——还好,没挨淋。  这时,王雷想到了孙大爷家的兰花——那些花可是不能挨淋的。于是,王雷就爬到楼顶,搬起一盆花往下走。楼梯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王雷没管太多,把兰花放到安全的地方就又返回楼顶。这时,雨已经开始下起来了。王雷想了想,抱着两盆兰花往下走。就在快要走到安全的地方时,忽然一脚踏空,人和花摔了下来。  幸好王雷的爸爸听到了儿子的呻吟声,赶快将儿子送到了医院。医生诊断王雷的腿骨折了,要住院治疗。  再说孙大爷这里,这孙大爷回来,发现兰花被摔,心疼的不得了,得知是王雷摔坏的,于是去找王雷的爸爸,要求赔1000元的损失。王雷爸爸不干了,要求赔住院费1500元。双方闹僵了。  这闹僵了归闹僵了,医药费谁付呢?  其实本案很好解决,这是典型的无因管理。无因管理是什么呢?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就像本案中王雷为孙大爷搬花。无因管理的构成之中,有:未达管理效果,不影响无因管理的成立 的一条。而本案正是这种情况:王雷没有把花安全的搬到楼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本案中,王雷与孙大爷非亲非故,没有什么义务要求王雷非要搬花。但他为了孙大爷的利益不受损失,帮助搬兰花,以至于发生了花毁人伤的事。所以孙大爷要付医药费。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法律是鼓励公民做好事的——好人有好报呀。  本期的法律讲堂结束了,谢谢收看。
【评论】点评百度柯南吧新闻联播   新闻联播,一个亿万中国人都熟知的节目。当她来到百度柯南吧后,发生了什么?今天,灰原雪凌将为大家点评。  本文仅为个人观点,最终解释权归灰原雪凌所有  建立  2008年5月9日,柯南吧中出现了第一个新闻联播帖子——http://tieba.baidu.com/f?kz=373090921 这本是逍遥o0无影的玩笑之作,但却意外受到了吧主光和影的浪漫的好评。在百度柯南吧HI群上,小光吧主希望逍遥可以继续做下去,逍遥也欣然同意。至此,百度柯南吧新闻联播正式建立。  这是一个重要的会谈,标志着新闻联播正式入驻柯南吧。但是因为初期新闻来源有限,因此新闻并不多。  挫折  在百度柯南吧新闻联播建立了三天后,发生了重大事件——四川省汶川县大地震。(说句题外话,本来的旅游也取消了……)因此,5月12日的新闻不得不停刊。5月13日,新闻暂由诅咒的假面代播。5月14日,逍遥回到柯南吧,吧民们也暂时安了心。但是,逍遥此次只是暂时回来,由主持人变身为一线记者,为我们带来了第一手资料。当晚的新闻依旧由假面代播。  这不得不说是一次大挫折,不过还好,新闻并没有受太大影响。在此,我们也为大地震死者哀悼……  发展  逍遥虽归来,但却是暂时的。新闻依旧交由假面代播。假面也发出了 主持人征集 和 歌曲音乐征集 的帖子。5月17日,新闻联播由吧主桃宫§莓代班,这不得不说是一次发展:新闻分类,播放歌曲。而且每一楼为一条新闻。这也真正实现了新闻直播。不过也遇到了一个问题:插楼问题。好在桃宫是吧主,可以及时删除。  这一次,是新闻联播的一次发展。不过也产生了新问题:插楼问题。新闻联播是一件严肃的事,插楼就破坏了这严肃。你见过新闻联播插播广告?没有吧。所以,希望广大吧民在新闻直播时管住自己,不要插楼。  回归  5月18日,逍遥依旧没有归来。新闻由杰西卡的戈多代班。5月19日,逍遥终于归来,在地震发生整整七天后,新闻主持人终于又变回了逍遥。而新闻联播团队也在这七天不断壮大……  至此,点评全部结束。谢谢大家  灰原雪凌,写于2008年5月20日。全国哀悼日第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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