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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绕城高速路以内和11区城区将禁放烟花爆竹 人民网重庆12月30日电(陈琦 刘敏)29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称,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了《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19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关键词:禁放   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以及11个区城市建成区   《条例》指出,为了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国家、集体和个人财产安全,保护公民身心健康,创造良好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重庆实际,制定本条例。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条例》规定,本市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含绕城高速公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北碚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城市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城市建成区的具体范围,由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其他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确定本行政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并向社会公布。   此外,禁放区域以外的下列区域或者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车站、码头、机场、桥梁、隧洞、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   (七)化粪池、沼气池、地下管网;   (八)森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用火的其他的区域或者场所。   以上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或者场所,由有关单位设置明显的禁放警示标志,并负责管理。   关键词:销售   本市对烟花爆竹销售实行专营   《条例》提出,在禁放区域和场所内,禁止生产、经营和储存烟花爆竹。除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外,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存放重量超过10公斤的烟花爆竹。   重大节庆活动确需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组织焰火燃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条例》第十条规定,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从具有许可证的零售经营点购买,燃放时按照燃放说明正确、安全燃放,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居民棚户区及城市居民楼的阳台、窗户、楼道、屋顶燃放烟花爆竹;   (二)不得向人群、车辆、航空器、建筑物、公共绿化地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   (三)不得妨碍行人、车辆、航空器安全通行;   (四)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条例》规定,应当由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条例》提出,本市对烟花爆竹经营实行专营。市供销合作组织负责全市烟花爆竹的统一归口经营管理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布点规划与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供销合作组织予以配合。未经许可,不得经营烟花爆竹。   零售经营点在许可证期限届满后,应当停止经营,并将未销售的烟花爆竹及时处理,不得继续存放。   关键词:处罚   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最高可罚500元   《条例》提出,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此外,违反《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在禁放区域或者场所燃放烟花爆竹的;   (三)违反《条例》第十条安全燃放规定的。   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璧山公交真是丢璧山人的脸 发布单位: 璧山区政府 邮件字号: 璧山信箱[2018]594 来信内容: 璧山公交真是丢璧山人的脸璧山公交真是丢璧山人的脸,影响璧山形象。 很多公交站无站牌,或无线路信息,如沿河东路,双星桥等等,不胜枚举。投诉这么多,你们视而不见? 重要窗口地区没有公交,如高铁站。官方老是说有什么801 901,你们不要只坐在办公室想当然,实地来看看,每一个小时有没有一班车?由于班次少,关键还不能确定有没有,等一个小时可能也白等,所以乘客进出高铁站绝大多数都选择乘座黑车。因而导致公交车到站并无乘客的现象,形成乘客坐不到车,公交车却拉不到乘客的恶性循环。 你们这些官员们到底为百姓考虑一下没有?为什么不定时定线(如112 105延长且公示首末班时间),哪怕20分钟30分钟一班也好,只有让乘客确定有车,才愿意等呀。 办理单位: 区交通委 办理结果: 来信人: 你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关于公交站牌问题,由于璧山区公交站牌更新,已基本安装完成,新的公交站牌已投入使用,方便市民识别乘坐公共汽车。鉴于璧山高铁站高铁班次逐渐增多,自2018年6月1日起,从901路公交车抽调2辆公交车作为接驳车往返于高铁站与科普中心,801路公交车定班开往高铁站。关于“105路、112路公交车定班开往高铁站”的建议,区运管所会进行调查并征求意见,如确有需要,会增设105路、112路公交车定班开往高铁站。 给各乘客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公司咨询、监督投诉电话:023-41559090、41416912、41401634. 回复时间: 2018-06-14 15: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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