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ichang reichang
这家伙很懒,什么话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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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职报告】2019年2月22日-24日吧务团队工作小结 这两天吧务们一直在忙着整理旧帖子,因为积累的帖子量有点大,所以几位吧务一起合作两天,到这会儿才总算基本做完了删无关贴、广告贴,以及加精品贴两件事。 接下来的工作吧务们会持续跟进。还有一部分文贴,吧务团队还在审核当中。申精贴和投诉贴也会在近日上线。 在整理2015年5月至2019年2月的历史贴的时候,吧务们发现了多到让人感到出乎意料的好帖子,贴吧曾经活跃过的大触数量多到让人意外。那可是在首页时不时被广告贴和坟贴占领的混沌时代呀!那样的情况下,太太们仍然选择了贴吧,所谓真爱大概就是这样了吧 大触们的作品着实惊到大家,于是又惊又喜的吧务把所有原创的优秀图文贴都加了精品。部分图文贴的加精标准与置顶的2019年贴吧规则有些出入,不过接下来吧务们还是会按照新吧规的标准来审核帖子的。所以希望各位太太今后发帖之前还是能劳驾先移玉步到置顶吧规区看一下发帖规则,再发帖不迟。 除了删帖、加精品,吧务还取消了一部分之前的精品贴的精品资格。主要两类帖子: 一是部分资源贴提供的链接已经失效的帖子; 二是图文视频贴提供的图片或视频已经无法显示的帖子; 三是无授权转发类的帖子,包括图贴、文贴、分析贴。 在这里吧务们也再次提醒大家,请大家在今后发帖时不要、不要、不要使用未经授权许可的图片。引用他人资料时,如果是全篇转载,请务必注明原作者许可。没有许可的转载或使用都会导致帖子被删。 如果需要美图镇楼,请尽量使用原片截图或官方宣传图。怪化猫本身已经足够美丽了,都说它美到随便一帧都能当截图,既然如此,那么发帖的时候就干脆截图镇楼吧。 请大家一起尊重和保护同人作者太太们。如果喜欢他们的画或文,请面对面地告诉他们、并请他们允许转载,这样才是真正能让同人得到保护和发展的做法。 以上是吧务团队2月22日-24日的工作小结。
【2019年版吧规】怪化猫吧2019年2月版吧规 大家好,这里是怪化猫吧新任吧主。 怪化猫吧是一个特别可爱且神奇的地方。过去整整三年,它一直处在缺少吧主的状态中,却依然完好健康地走到了2019年。除了偶尔来捣乱的广告贴以外,所有吧内的帖子发起者们几乎都以一种天然式的自觉态度遵守着贴吧守则、维护着贴吧氛围,怪化猫吧也就这样达到了传说中的“无为而治”,不但没有出现任何混乱,反倒是冒出来不少完全可以称得上精品的原创帖。这个奇迹般的事实实在不能不让我觉得感动。 而之所以大家和贴吧能达成这个奇迹,我想,这大约是因为——像之前在另一位妹子的日常里看到她说的那样——会喜欢怪化猫的人、都是心地善良的人的关系吧。 我甚至觉得,在某种程度上,这个贴吧是一个不需要规则的贴吧。因为所有的规则、归根到底都是为了激发人的良善之心、遏制人的暴戾之气。而这一效果,在通过观看怪化猫系列作品本身而喜欢上怪化猫的人们心中,早已借由药郎所持退魔之剑的净化作用达到了。 不过我想了想,还是决定把贴吧规则修改一下之后再次发布了出来。大概就是一个以防万一的心理吧。 我现在是这个贴吧的吧主、名义上的管理者,是服务于贴吧的人,而并非贴吧的主人。我申请吧主,是希望借我和其他吧务们的手,让这里一如既往地可爱、乃至变得更加可爱。 怪化猫吧是为数不多的几块中文简体圈怪化猫粉丝聚集地之一。希望在未来的日子里,大家能够愉快地携手同行。 此为前言。 祝各位愉快!
【搬运】一楼一句之《无脸男》篇 拖延很久之后的台词收录再开 《无脸男》是モノノ怪系列里我觉得最难理解的一个故事了。 《无脸男》这一集从标题开始就是各种双关语和暗语(“无脸男”在日语里是一种妖怪,同时也指代没有个性、随波逐流、给人印象面目模糊的人)。 比如一开始药郎的台词里“不管盐烤还是加味噌煮,鲭鱼就是鲭鱼”这句。药郎提到的“鲭鱼”,在日语里有一句相关的俗语叫「鯖を読む」,有“打马虎眼、蒙混过关、夸大其词”的意思。阿蝶说自己杀了一家人,其实并没有,她是在夸大其词地胡说。 再比如,之后药郎又提到了“沙丁鱼的头”和“鰯鱼的头”(字幕组翻译成“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而片中出现的“柊鰯”,在日语中有“信则有不信则无”的意思,引申为“盲目的信仰”——只要内心一直坚信,那么即使是臭鱼头也能用来保平安——药郎认为阿蝶陷入的也是这种盲目崇拜的心理,“只要是能让自己获得暂时平静的、哪怕对方是妖怪也可以”。 《无脸男》是整个系列里打字谜最厉害的一集。不仅如此,更雪上加霜的是这个故事的剧情中有很大一部分内容和隐喻是用日本的能剧在进行讲述的。 所以别说中国人,《无脸男》里的很多出典就是日本人、特别是年轻的日本人、也不一定看得懂。我就更加了,因为只是懂一点点日语而已,对台词中的各种出典几乎是一无所知,所以乍一看以为看懂了,但回过头想想好像又不是那么一回事。 比如关于争议最大的阿蝶的生死这一个疑问,我曾经觉得阿蝶应该是起源于“生灵”之类的物怪、其本人并没有死。但是吧,在看了微博上名为“洛梅笙”的大V的解释之后,我又开始怀疑我是不是理解错了。 所以这一集真的是一个谜一样的存在啊! 最后,我要收回之前我在《鵺》的台词收集里说过的话。 我在那个帖子里说药郎的话多。然而在开始整理《无脸男》之后,我才发现,这个故事里的药郎能言善辩的程度相比《鵺》似乎有过之而无不及。 下面几张图,图一是原片中出现的“柊鰯”,图二是现实中节分时候放在家里的“柊鰯”,图三是微博上洛梅笙的剧情解读
【搬运】一楼一句之《鵺》篇 这篇跟《座敷童子》相反,算是药郎参与剧情很多的一集。 特别是第二幕,他不但不厌其烦地主持了一场虚幻的“组香”,还费心对“鵺”的形真理做了大段大段的解释。 这是整个《モノノ怪》当中他说话最多的一集了。看得出来他心情很好,也许是因为这个故事是整个系列里唯一一个除了他以外没有“活人”的故事、也是唯一一个受害者(殉难者)不是可爱的女孩子的故事吧。 题外话是: 1、《鵺》的各种解析里,一般都把“鵺”的真身视同为“东大寺”。个人感觉这种理解正确但不够完整。传说中的鵺拥有猴子的相貌、狸的身躯、虎的四肢与及蛇的尾巴,这个故事里的“鵺”也是同样,并不只是单纯的一块香木,而是香木、香炉、以及人的欲望的结合体。 动画中对鵺的普通形态有过一闪而过的描绘——那个放置在桌岸上的香木和香炉以及两者之间像树根一样的奇怪物体的结合体才是完整的“鵺”。鵺的物怪化形体只存在于设定集里,并没有在动画版和漫画中完整登场。这个设定很有趣,所以看了半天,我们这些观众终归也还是没能看清“鵺”的全貌呀。 2、贯穿《鵺》全片的那只小狗,按照原作设定,是一只真实存在的小狗。它是闹鬼的宅院隔壁的人家饲养的小狗,也是整个故事唯一“活着的”目击者。它存在的目的也许就是为了应证药郎的那句话“对于感到无趣者而言,你不过就是一块烂木头”。小狗代表了“感到无趣者”,大约也代表着作者对那些为香木而疯狂的人的讽刺吧。所以最后小狗闻到香味打了个厌烦的喷嚏之后,药郎笑了。 下面三图,图一是动画中一闪而过的鵺的真身;图二是设定集中物怪化之后的“鵺”;图三是设定集中对小狗的描述“住在笛小路家隔壁的狗,事件的唯一目击者,不喜欢香”。 题外话结束。
【搬运】导致龙之子公司易主的,就是与金和声的官司吧? 以下内容搬运自『维基百科』: 1982年10月,电视动画《超时空要塞Macross》的制作公司龙之子,从赞助商Big West处获得《超时空要塞Macross》在海外的动画和周边商品发行权。1984年1月15日,龙之子授予香港公司金和声(Harmony Gold,简称HG)在北美地区《超时空要塞Macross》的商品化权利;同年9月11日,授权金和声再加上其他两部动画《机甲创世记》、《超时空骑团》制作出《太空堡垒》。 1984年至1985年间,金和声分两阶段转移合约至合作伙伴Frank Agrama所设立的美国金和声(Harmony Gold USA)上,从此和香港方面无关。龙之子后续与美国金和声签订数项协议,其中以1991年3月15日的协议授予三部专属权及不可撤销权利十年,即操作协议;1998年8月6日,不仅续约十年至2011年3月14日,更修订操作协议赋予永久衍生作品权利;2002年6月28日,又续约十年至2021年3月14日止。 自1999年开始,美国金和声在北美、西欧等地区注册“MACROSS”商标,并以法律手段禁止其他代理商销售Macross产品,宣称除了日本以外拥有全世界“MACROSS”专属权[5],甚至也至日本尝试注册未成[6]。此举大大损害Big West权益,因金和声的版权来源与合作伙伴是龙之子[7],Big West和Studio Nue也不甘示弱,在2001年向东京地方法院控告龙之子,于是双方展开一连串法律缠讼。 经过2001年-2005年的诉讼,整理结果如下: Big West和Studio Nue共同拥有《超时空要塞Macross》所有人物、机械设定的著作权(著作者人格权)。 龙之子因其作为《超时空要塞Macross》的制作者而拥有著作权(著作财产权),但无权再公布《超时空要塞Macross》的任何派生物(涉及著作者人格权的公开发表权部分,即无权再制作超时空要塞续作),也无权对《超时空要塞Macross》进行修改(涉及著作者人格权的同一性保持权部分)。 动画影片标题非他人商品表征[8],因此Big West仍可使用“MACROSS”(マクロス)之名创作、发行。 影响: 金和声仍可在北美地区合法发售《超时空要塞Macross》电视动画版(如授权AnimEigo和ADV Films发行)及其周边产品(包括书籍,游戏、玩具等),但无权再使用《超时空要塞Macross》的人设和机设制作新的动画和电影。金和声对此一贯立场是不受日本法院判决拘束[9],却因与龙之子合作,而具体反映在《太空堡垒:暗影编年》上[10]。 由于判决不涉及“MACROSS”商标权,除非关系良好[11] 或给予以经济补偿,否则日方的Macorss系列产品依然无法在金和声注册商标区域公开发售。这也是自2002年的Macross Zero以来,无海外授权代理产品的原因。 2005年以降,吉田家族因龙之子易主而退出经营,先后入主的特佳丽(2005年)及日本电视台(2014年)不想再放任美国金和声下去,遂着手处理。由于金和声注册“MACROSS”等商标连续五年使用为有效商标,因此无法予以注销;2013年秋,要求修改和重申操作协议,金和声认为这样会大幅减少其权益而拒绝接受,双方歧见日深,于2016年11月22日提起仲裁。龙之子在2015至2016年进行审计(先前从未落实每十二个月审计一次),认为金和声擅自授权扩及真人电影、未支付家用影音与其他权利金等等,反诉遭受损失。2017年8月23日仲裁重点如下: 家用影音非商品化权利,未于时效消灭前追溯有关争点事项,以及审计所指损失不符事实,故龙之子反诉不成立,但仍可收取扣除Big West诉讼费用后的4万2543美元权利金。 衍生作品(太空堡垒)亦包括真人电影,然金和声主张永久持有该权利,不符现实续约运作也抵触《1976年著作权法》规定衍生作品随授权到期,其《超时空要塞》、《机甲创世记》、《超时空骑团》版权和商标权在2021年3月14日到期后,若无续约则不再有衍生作品权利。 金和声未违反协议,此次仲裁由龙之子负担对方所有费用84万8708美元。
【考据】“药郎”和“金”是同一个人。 最近因为整理药郎台词的关系,我到b站把怪化猫重新刷了一遍,然后看到不少“官方说药和金不是一个人”的弹幕,几乎每一次变身场面里都有。 我就觉得挺惊讶的——官方什么时候说过“金和药不是同一个人”这种话了? 我查了很久的资料,看到的官方DVD配套设定集、官方漫画、官方作者访谈里,从来都没有看到“不是同一个人”的表述。相反,在提到药郎形态转变的时候,官方用的词一直都是“变身”啊,所以到底是哪里的官方资料说“不是同一个人”的呢? 如果不是有人故意曲解,那么我觉得这当中就应该是存在着某些误解了。刚好我这两天找到了日版蓝光DVD配套设定集里的一些资料,所以今天干脆就把我找到的证明“从头到尾只有『薬売りの男』一个人而已,根本不存在所谓的“金”,也没有两个人的说法”的证明列一下好了,反正也就是几张图就能说明白的事情。 我理解有的同人里私设金和药是两个人,蜷川老师画的特典里有很多金药同框的,桥本老师也画过金药同框——虽然两人离得非常远(ps:桥本老师画的出版限定DVD里配的屏风上的药郎和金是我见过的最华丽最耀眼的,也是我见过的最美丽最妩媚最还原的金药——废话桥本先生画的当然还原了!),还有更多的是各种画风的同人画师画的金药,遇到特别美丽或爆笑或有意思的图,我都会与好友分享。这两个形象原本就都非常美丽,放在一起当然更加赏心悦目。 私设是个人自由,怎样都没关系;同人作品是个人创意的迸发,或悲情或逗趣总是能投不同口味的观众所好。 但是,无论金药同框多么美好、如果把私设同官方混淆起来,那就会非常糟糕。因为这是涉及原作世界观的原则性问题。中村导演最想要做的一件事就是“讲好故事”,他设定了“药郎”这样一个半人半神的角色作为故事的代言人自然有他的道理和目的。我想,任何一位真正喜欢这部作品的人,都是绝不会故意去曲解原作的意图的。 “药郎是一个可以变身的人”这个设定,导演从故事一开始、前《化猫》阶段就已经通过片尾声优表里的『薬売りの男』那几个字清清楚楚地讲明白了。药郎就是药郎,所谓的“金”或“hyper”是退魔剑解封后他的形态。所以,如果真的爱《怪化猫》、真的喜欢药郎这个角色,那么就请尊重它本来的面貌吧、请尊重原作者的意图吧!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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