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飘零11 独飘零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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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rmal 0 7.8 磅 0 2 false false false 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 “三非”缘何不“飞”?“三非”行动是龙成集团在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下,为实现龙成新发展、新跨越而决定实施的战略举措,是我们当前的重点工作。董事长多次强调“三非”工作的重要性,《201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也将“三非”作为重要工作进行了部署。为推动此项工作,运营委员会先后下发了产销研文件《汉冶特钢“三非”行动方案》、《深入开展“三非”工作的若干意见》、《“三非”工作专项考核办法》,并每月对各单位“三非”推行情况进行指导、督办、考核。但自2011年12月份“三非”工作开展至今,汉冶公司、销售公司、特材公司、冶材公司“三非”工作进展缓慢,成效很差。“三非”成效很差新产品开发方面。1-6月份销售公司钢材市场共接“三非”钢合同4882吨,仅完成全年10万吨任务的4.88%,“三非”钢销售业绩惨不忍睹。销售公司渣铜市场2-6月份在薄板坯攻关上只取得了邯郸市场的正常供货,酒钢和唐钢均实验失败,“三非”业绩几乎为0。新技术攻关方面。汉冶公司在生产履约及质量方面控制不力,多单合同不能履约(6月份出现128单合同未能履约),1-6月份共出现49起质量异议(表面异议31起,尺寸异议9起,内部异议5起,性能异议3起,票据原因1起);对销售公司“高附加值、替代进口产品”的研发、保供措施不力,没有从严、从快组织研发或生产,导致多次补产,不能履约,减少了盈利,客户意见大,近二十家客户已终止合作。冶材2-6月份质量异议49起, 特材2-6月份质量异议42起,均对市场开发和维护带来很大影响。新指标攻关方面。大部分“三非”行动队迟迟未达到预设目标,更有甚者倒退至基期水平。全集团目前共组建了60个“三非”行动队,仅3个行动队完成课题攻关结题,8个行动队在4-6月份攻关中每月能达到既定目标任务,汉冶公司成本指标在6月份未能达到对标水平。无论是行动队完成既定目标任务的数量还是攻关质量,均与集团公司要求相差甚远。谁为“三非”现状买单?首先,高管带动作用未发挥,推动不力。 “火车跑得快,全凭车头带”,一项工作推动的好坏,关键看“一把手”。但从调研情况来看,各单位、部门(分厂)一把手、分管副总对此项工作关注不够,未发挥高管带动作用。主要表现在各单位对“三非”工作宣传、发动不到位,员工对“三非”工作一知半解或不了解,更吃惊的是一些队员也对攻关工作不甚了解;高管层未深入行动队摸情况,未定期召开分析会议,一些行动队处于失控状态,如炼钢厂的提高炼钢一次炼成率行动队队长、队员6月份长期缺员而未补充,说明炼钢厂及公司主管领导关注不够;特材公司“提高黑色金属合格率行动队”车间主任领导不力,长时间效果差,被多次指出后才更换了行动队队长。各单位缺乏强有力的推动机制,问题未得到暴露与解决,考核、奖罚等措施未建立。汉冶公司自3月份开始落实系统分管副总召开系统“三非”工作制度,但实际并未严格贯彻落实此项工作,执行一段时间后,一些系统副总便由人替代或不召开主持会议,问题便得不到暴露、解决;特材公司、冶材公司在这方面的问题更是严重,这两个单位“三非”工作开展晚,在推行中更是缓慢,表现在行动队组建、材料上报等方面长时间不按要求开展工作,更未建立完善“三非”推动机制和奖罚措施。行动队组建缓慢,上报质量差,被多次退回。汉冶公司和销售公司于去年12月份陆续上报且经运营委批准分别成立了22个、12个“三非”行动队,销售公司渣铜市场、特材公司、冶材公司分别在4月底上报且经运营委批准成立了13个、10个、3个行动队。各单位上报的行动队质量差,缺少具体详细的攻关方案、人员分工、效益核算等,被多次退回,如冶材公司“优化生产工艺、实现可视化管理、提高产品质量”行动队的课题大而全,无法组织队员针对关键、重要指标攻关,缺乏实际c作性。高管的带动没用发挥出来,没有深入地了解问题、解决问题,这也是调研中有人反映的“口号喊得响,落实实在难”。第二,销售市场未与生产公司充分沟通,销售、研发和生产的粘合机制还很薄弱。销售公司与汉冶公司在市场客户开发、信息反馈中沟通不到位,销售公司“三非”行动中,未结合汉冶实际生产现状,未突出“新品种”、“新客户”的攻关方向,特别是替代进口钢种和高附加值钢种客户攻关还是空白。汉冶公司在生产履约及质量方面控制不力,严重影响了市场客户的开发和维护工作。渣铜市场未及时向冶材公司反映产品实验信息,冶材对存在的问题无法有效解决,导致渣铜“三非”市场一直未取得进展。第三,行动队自身管理不善。各单位部分“三非”行动队整体工作安排不具体、不详细,日常攻关工作不能做到布置、检查和总结,队员的职责任务不明确,有的承担的还是本职工作。各行动队牵涉跨部门人员较多,未形成专一的团队,日常专业培训及考核并未落实,不利于“三非”行动队的管理。第四,资源支持不到位。部分单位“三非”行动队在口头、形式上比较重视,但在实际的开展过程中行动队队长及队员责权利不对等,有责无权,一些人员在配合过程中进行软抵挡,表面配合但却延误或者应付。对于一些外部影响因素如外围保障物资质量一直不能满足攻关需要,如3#高炉降低燃料比行动队、小高炉降低燃料比行动队所需的原料焦炭质量不能满足生产需要,导致行动队长期攻关成效不明显。第五,激励措施不力,队员积极性不高。各分管领导、部门、分厂未出台针对“三非”行动的激励措施,特别是在精神激励方面,对队员缺乏有效的沟通和关心,未了解和解决队员在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在评优评先方面没有重点优先,导致“尖刀队”工作积极性不高。 /* Style Definitions */ table.MsoNormalTable{mso-style-name:普通表格;mso-tstyle-rowband-size:0;mso-tstyle-colband-size:0;mso-style-noshow:yes;mso-style-parent:"";mso-padding-alt:0cm 5.4pt 0cm 5.4pt;mso-para-margin:0cm;mso-para-margin-bottom:.0001pt;mso-pagination:widow-orphan;font-size:10.0pt;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mso-fareast-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mso-ansi-language:#0400;mso-fareast-language:#0400;mso-bidi-language:#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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