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傳奇千嶂暗 一首傳奇千嶂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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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杀刘备的人多着呢。。。。。。 曹操想杀没杀成,袁绍想杀没杀成,袁术想杀没杀成,吕布想杀没杀成,蔡瑁张允想杀没杀成,刘平想杀没杀成,刘璋的杨怀高沛想杀没杀成,最终屌丝逆袭了。 我不知道现在为什么这么多人看刘备不顺眼,难道就是因为他是屌丝? 纵观刘备一生,除了对自己的老婆孩子不起外,还真没对不起什么人。 刘备于邹靖处从军,破黄巾有功被封为安喜县县尉,离开邹靖,有没对不起邹靖? 后随毋丘毅盗贼力战立功,任为下密县丞,有没对不起毋丘毅? 往奔公孙瓒,被表为别部司马。与青州刺史田楷一起对抗冀州牧袁绍,因为累次建立功勋而让他代理平原县县令,后领平原国相。后袁绍攻公孙瓒,刘备与田楷东屯齐有没对不起公孙瓒? 刘备以本部千余人从田楷往救陶谦,陶谦表刘备为豫州刺史,使屯于小沛。兴平二年(公元195年),陶谦病故,遗命将徐州交与刘备。有没对不起陶谦? 吕布被曹操打败来投靠,刘备善待礼遇他,让其屯于小沛。后刘备与袁术交战,吕布偷袭了下邳。刘备军溃散,收余军东取广陵,为袁术所败,转军海西,困顿至极,得从事东海糜竺以家财助军。于是向吕布求和,吕布让刘备驻军小沛。刘备再度召募了万余人的军队,吕布恶之,于是率军进攻小沛。刘备战败,前往许都投奔曹操。建安三年(公元198年),吕布派高顺和张辽进攻刘备,曹操虽派夏侯惇援救,但被击败。沛城最终被攻破,刘备妻子被掳,单身逃走。后吕布被俘,刘备力劝曹操杀死吕布,该不该? 刘备北投袁绍。汝南黄巾军首领刘辟等叛归袁绍。袁绍使刘备领兵助之,不久为曹仁打败。刘备回到袁绍处,以连结刘表为由,带兵复到汝南,联合黄巾余党龚都,斩杀曹操派来平乱的将领蔡阳。关羽斩杀颜良刘备并未指使。刘备有没有对不起袁绍? 刘备往投刘表。刘备向刘表提出趁曹操进攻乌桓时偷袭许都的建议,刘表没有采纳。建安十三年(208年),刘表病死,曹操此时亲率大军南下。刘表次子刘琮投降曹操,长子刘琦联合刘备。刘备从新野撤往江夏,路经襄阳时,很多荆州士人投靠刘备,有人劝说刘备抛弃他们,轻骑前进,但刘备说:“夫济大事必以人为本,今人归吾,吾何忍弃去!”到当阳时,竟有十余万众,辎重数千辆,日行十余里,被曹军追击,败于长坂。刘备有没有对不起刘表? 刘备真正对不起的人反而是曹操。 纵观刘备一生,除了为皇统杀刘封外,何尝滥杀无辜,比起曹操和晚年的孙权,刘备简直就是天使。 话说那些嚷嚷要杀刘备的,你们认为杀的了吗?别忘了,历史上那些想杀刘备的人个个都比刘备死的早呢
老白牛,霸气四溢啊! 厅内各人则是精神一振,来了。 左良玉看向王斗,沉声道:“王参将,我有部下一百多人,被你杀了?” 王斗慢条斯理地押了口茶,说道:“不错,他们劫掠百姓,触犯军法,杀他们不对么?” 左良玉大怒,他身子微微弓起,瞪着王斗一瞬不瞬,森然道:“他们是我的兵,什么时候轮到你说话了?” 王斗冷笑一声:“兵?他们也叫兵?对上流贼贪生怕死,废物一群!对上百姓如狼似虎,畜生一批!他们庆幸不是我的部下,否则我早将他们杀光了!你左良玉的兵也不例外!” 左良玉怒极而笑:“看来,王参将没将我这个平贼将军放在眼里,没将我数万大军放在眼里,好,很好。” 他手臂支撑着身体,神情有若嗜人猛虎,若换成别人,慑于左良玉的威势,早己吓得魂不附体。 王斗却只是冷笑:“平贼将军?听闻左将军的兵最喜入百姓家中勒索,每遇胖者,便用木板夹人,小火烧之。敢问,你左良玉领的是兵是贼,是人还是畜生?你这平贼将军,干脆去一个字,叫贼将军吧!” 他微笑地看着左良玉,神情不屑,目光锐利:“至于你所谓的数万大军,我确实没放在心上,在我看来,皆鼠辈尔,我舜乡军七千众,一日之内,便可杀个干净!” 他说道:“当日我处决乱军时,曾说过,你左良玉倘若敢纵容乱军,包庇乱军,我,必诛之!左将军,你是要为这些乱兵报仇焉?” 厅内寒冷如冰,王斗脸上还带着微笑,但他身上发出杀气,山岳般的压力,却急速扩散开来,沉甸甸地压在每个人的身上。 这种杀机与压力,来自于王斗的百胜军队,从崇祯七年起,战定州,战巨鹿,战平谷,两救藩王,阵斩献贼,这只军队便百战百胜,尸山血海,他们带给王斗山岳般的气势,给所有人沉重的压迫。 在王斗的气势下,整个厅内鸦雀无声,左良玉铁青着脸,却迟迟不敢接口。他暗中看过王斗的大军,确实不敢真的翻脸,然此时骑虎难下,却不知该如何收场。 厅内众幕僚,宋一鹤,猛如虎、孙应元、黄得功等人,也都惊讶地看着王斗,这些时日的相处,王斗一直表现温和,有若一个翩翩君子,没想到竟有如此杀气,如此不将左良玉放在眼里,不留丝毫情面。 那太监卢九德更张大嘴,愣愣看着王斗,似乎重新认识王斗一样。 杨嗣昌与监军万元吉面带冷笑,似乎看到左良玉吃憋,心中快美,一物降一物,你左良玉也有今天! 陕西总兵贺人龙是知道王斗厉害的,他真怕王斗与左良玉火拼,在旁边不住打着圆场:“少说两句,大家都是袍泽兄弟,要以和为贵,以和为贵。” 忽然厅内一声咳嗽,却是太监刘元斌开口说话:“啧啧,王将军好威风,一张口,就要将平贼将军数万忠勇将士杀个干净……啧啧,如此暴虐好杀,得好好查查,前些日在襄阳城斩杀的数千献贼首级,是不是真的,会不会是杀良冒功啊……” 湖广巡抚宋一鹤,兵备副使张克俭等人色变,刘元斌这样说,不是同样质疑他们吗?毕竟这功次捷文,他们也是同意的。 刘元斌自顾自说得痛快,浑没看到别人脸色,还有卢九德拼命给他使的眼色。 王斗越听脸色越难看,到最后己是勃然大怒,他一掌拍在旁边的茶几上,一声巨响,茶盏咣咣的跳动不停,他站起身来,指着刘元斌厉声喝骂:“混帐,你个奴才!安敢如此辱我血战将士?” 这声巨响吓了众人一跳,各人都不可思议地看向王斗,连左良玉看着王斗,也是露出不敢相信的神情。 刚得罪自己,这王斗又得罪内臣?连自己都不敢轻易得罪内臣监军,这王斗却肆无忌惮,还真是熊心豹子胆了。 刘元斌呆呆地站着,先是不敢相信,随后全身发抖哆嗦,他脸上青一阵,白一阵,指着王斗颤声道:“竖子敢尔,竖子无礼,竖子安敢如此……”
二审判决书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五款的规定,本案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予以调整。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王秀芝的腿伤是否为许云鹤的驾车行为所致。由于涉案交通事故没有现场监控录相或者目击证人等直接证据,只能根据相关的证据予以认定。根据现场勘验笔录、事故现场图及照片,事发时许云鹤所驾车辆其位置符合该车在紧急情况下向左避让并制动形成的状态,可以排除该车平缓制动停车的可能性。根据对王秀芝伤情成因的鉴定结论,王秀芝右膝部的损伤特征符合较大钝性外力由外向内直接作用于右膝部的致伤特征,且右下肢损伤高度与许云鹤所驾车辆的前保险杠防撞条的高度在车辆制动状态下相吻合,该损伤单纯摔跌难以形成,遭受车辆撞击可以形成。同时,在**部门处理本案交通事故的过程中及一、二审期间,许云鹤一直主张看到王秀芝跨越护栏时摔倒受伤,从未辩称事发当时还有任何第三方致伤的可能。同时,从王秀芝尚能从容跨越护栏的行为分析,也可以排除王秀芝在跨越护栏前已被撞受伤的可能。因此,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结论与事故现场图、照片、勘验笔录、当事人述称等证据可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认定王秀芝腿伤系许云鹤驾车行为所导致,许云鹤的驾车行为与王秀芝的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许云鹤主张王秀芝是自行摔伤,自己是停车救助的理由不能成立。  关于过错责任的确定问题,二审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本案中,王秀芝横穿马路,跨越中心隔离护栏,且不注意往来的车辆,以致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王秀芝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的规定,是引发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许云鹤驾车未能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迅速处理前方出现的紧急情况,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亦负有一定的责任。根据许云鹤、王秀芝在交通事故中的过错,一审法院确定许云鹤与王秀芝责任比例为4:6并无不当。  关于赔偿责任的具体分配问题,二审法院认为,虽然根据许云鹤、王秀芝在交通事故中的过错,许云鹤应当承担王秀芝损失的40%。但是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和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因此,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属于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任何不特定第三人受到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时能够依法获得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和经济保障。在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没有履行法定投保义务情况下,如果让受害人承担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的相应损失,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立法本意。本案中,许云鹤违法驾驶未及时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一审法院确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的责任即107117.16元应由许云鹤承担并无不当。其余损失3722.96元,根据4:6的责任比例,许云鹤应按照40%的责任比例赔偿王秀芝1489.18元,加上许云鹤应承担的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限额内的107117.16元,总计赔偿王秀芝各项损失共计108606.34元。  
回答FMFM518网友的一些问题。 FMFM518在他的帖子《:“撞”人为什么成了“吓”人?》提到: 有网友问:但现在关键的问题是:王老太没告是“惊吓”的,搞的是“撞”的。 民不举官不究。 如果当时王老太了点告的是许吓着了她,那么此法官的判决问题会少些,但举证就要换成“如何惊吓”了。 --------------------------------------------------------------------------- 以上内容是我说的。其中那个“理性素质”还认定我“没有见到一审判决或是没有仔细看一审判决,片面的听信许云鹤及许托的一面之辞,导致对此案判断失误” 正因为我仔细看了判决书,所以才强烈谴责法官,而不是谴责当事人! 法官的判决主要是有三点: 1。这是个交通事故。 这点我不予支持,也不予肯定。 2。判决理由(也就是说理部分):不能肯定撞没撞,但就算没撞到,必然也被吓到。 这才是令人垢病的地方,原告主张的是明明白白的“撞”,原告也说了,她的伤是撞的,不是自己摔的,那么原告的主张充分说明了她的确是被被告撞了,并因此受伤致残。作为法官,只要证明了原告的确是被告撞伤了就可以了,完全没必要画蛇添足来个假如什么什么的,这就造成了该判决说理不清,事实不请,权责不明。原告的伤到底是被撞的呢?还是受惊吓摔的?判决书里没说清楚。 3。判决。 由于该判决书存在说理不清,事实不请,权责不明的问题,最后的责任划分就难以认定。如果真是撞的,那么按相关法律法规判决就是,本人没有异议。 如果原告不是被撞而是吓倒而摔伤的,那么首先原告就不能主张撞,而应该主张“吓”,但即使是原告的主张“吓”成立,只要被告没有违法道路交通规则,安全驾驶,那么只能是无责。因此,即便是所谓的“交通事故”成立,那么根据现有交通法规,原告无责,也只能负责10%。 综上所述,个人认为本案的焦点不在原被告双方,而在于法官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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