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丰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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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年前,古城(集,镇)部分地名图 #古城#
昔日的亳州站
城父镇在这项工作上获得全市第一名
亳州要增加一个“镇”?核心区已划定! 亳州要增加一个“镇”?核心区已划定!
亳州交通大爆发!你知道哪个地方是最大的赢家吗? 亳州交通大爆发!你知道哪个地方是最大的赢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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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S307将更名为S309,涡河北侧将新修一条S307! 重磅!S307将更名为S309,涡河北侧将新修一条S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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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4条道路,谯城北部新城交通开启逆天模式! 新建4条道路,谯城北部新城交通开启逆天模式!
春源大药房有限公司创立者——燕学田
我市谋划革命老区县(区)脱贫攻坚工作
这座贯穿太和和亳州的龙德大桥越来越美了! 龙德南大桥,也是 这座贯穿太和和亳州的龙德大桥越来越美了! 龙德南大桥,也是龙德大桥,这座静静的小桥地处于太和县与亳州市的交界处,也就是龙德集的南边,龙德人习惯称它为南大桥,一座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小桥,怎么也没想到这座桥能变成一座非常重要位置的地标桥,这一切都是因为两项工程开建. 2017年12月引江济准亳州段朱集—龙德站段河道工程开工,亳州和河南商丘吃的长江水从龙德大桥下流过.而且旁边没多远就是龙德加压泵站.龙德加压泵站是引江济淮工程向亳州城区供水的关键节点.引江济淮亳州城市供水项目的路径为:将长江水--引入淮河--进入西淝河--经过龙德加压泵站--通过31公里的PCCP供水管道--完成向城南调蓄水库供水。 引江济淮亳州境内工程项目 朱集站工程 2017年10月开工 工期2年 朱集—龙德站段河道工程 2017年12月开工 工期2年 亳州城市供水工程 2017年12月开工 工期2年半 西淝河展沟—阚疃段河道及泵站工程 2019年9月开工 龙德站及龙德—省界段河道工程 2019年10月开工建设 2018年11月13日 S253太和二郎(龙德大桥) 至三塔(武三尖)段改建工程开工 S253起于太和县与亳州市交界处淝河南岸,止于太和县三塔镇武三尖村与颍泉区交界处,由北向南途经太和境内二郎、宫集、三塔等镇,全长36.1公里。设计建设标准:沥青混凝土路面,北段龙德至S308段18.318公里,二级公路,路基宽15米,路面宽12米,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南段S308至武三尖段17.782公里,一级公路,路基宽25米,路面宽21米,设计时速80公里/小时。穿二郎、宫集、三塔集镇路基宽25至27米,按市政道路标准建设。 目前这两项工程开展一段时间后,龙德大桥已初具规模,大桥下的河流已经变的越来越美,看着如火如荼的工程开展,不禁对未来的生活美好憧憬,待到工程完工后,建成后的龙德大桥会变的更加的高大坚固,龙德大桥肩负的使命也会越来越重,当然龙德大桥两边的百姓生活也越来越充满了希望和期待,一座大桥,一条省道,一条将长江水引向亳州市区的河流,构成了一幅美好的画卷.
从五部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看2019年乡村旅游规划破题重点
真方便!今年,亳州这个地方将实现城乡公交全覆盖!在农村,什么 真方便!今年,亳州这个地方将实现城乡公交全覆盖! 在农村,什么是困扰发展的一大难题?交通! 对 出行难 曾是困扰广大农村发展的一大难题 但是 现在这个问题正在慢慢解决 从2018年6月份开始 涡阳县正式启动 城乡公交客运一体化工作 从县城到村里 将实现城乡公交全覆盖 成果展示: 截至目前 涡阳县已经开通 5个乡镇的8条公交线路 投入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60辆 运营里程80万公里
地级亳州市成立快二十年了,亳州市的”市树”是泡桐树,”市花”是芍药,”市鸟”是什么呢?
亳州市中心城区市本级棚户区改造
亳州市主城区
刚刚,大唐国际城项目复工!亳州很多人可以睡个安稳觉了~1月2 刚刚,大唐国际城项目复工!亳州很多人可以睡个安稳觉了~ 1月23日上午 亳州市大唐置业有限公司 ——大唐国际城项目 举行重整复工仪式 相关债权人、业主、社会各界人士等 参加仪式
涡阳城区、乡镇公交路线大全,赶紧收藏起来!
思善侯国在网上怎么有人讲是现在利辛县的旧城?就是按照《水经注》记载也应该是现在的古城镇。有对亳州历史有了解的解析下
"亳"与"谯”是什么关系?终于知道了
你如何理解(看待)"一年土,二年洋,三年不认爹和娘,四年不愿回家乡,五年看不起DZY"这句话的?
时间定了,谯城区将全面开通城乡公交,时间是……有一个消息来得 时间定了,谯城区将全面开通城乡公交,时间是……有一个消息 来得猝不及防 在刚刚过去的2018年12月 蒙城县有两条城乡公交线路 开始了试运营  这对于谯城人民来说 可能感受到的,没有惊喜 只有意外 毕竟自己盼了那么久的 城乡公交没有来 等到的却是别人家开通的消息   把我的悲伤留给自己 你的开心让你带走 回过神后 大伙儿只想弱弱地问一句 之前说的今年1月底前 开通两条城乡公交 还有影儿吗?  记者从谯城区运管所了解到 《亳州市谯城区城乡道路 客运一体化发展实施意见》 明确了城乡公交开通的时间节点 ↓↓ 🕑2019年3月底前 ✔完成西部、西北部乡镇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的改造; 🕑2020年5月31日前 ✔完成北部、东部、南部等乡镇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改造, ✔同时对原农班车进行试点收购,根据规划线路走向及运力配置投放新能源车辆运营。 ✔所有的中心镇都将建成交通运输综合服务站和候车亭。  看了一圈 就是没提梅城、柳行的事儿 这两条线还开不开了? 小编又致电了谯城区运管所 工作人员告诉小编 这两条线路就包含在西部、西北部乡镇 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改造内 现在前期工作基本都准备妥了 年后一定有动作!  除了开通时间 有网友还在市民论坛上咨询了 城乡公交方面的其他问题 我们一起来看  网友请相关部门公示亳州市谯城区城乡公交主管部门或公司,是否将谯城区城乡公交交由交控集团或其下属亳州公交公司?建议谯城区城乡公交可以直接交由公交公司,因为公交公司运营多年,经验丰富,理念先进。谯城区政府 您关心的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运营主体问题,是交给交控集团或其下属亳州市公交公司运营,谯城区将根据目前我区城乡客运市场的现状综合相关因素确定。网友城区至梅城线和城区至古井柳行线采用双向对开线很好,这样班次较为密集、线路清晰、不浪费、利于运力调配。后面是不是都是双向对开?建议,谯城属于亳州主城区,人口密集度大,城市化率高,相较于很多县城城乡公交,显然人流量大很多,建议后续线路全部采用双向对开,不要开通用途不大、线路过长的环线。谯城区政府 我们会针对每一条将要开通的线路进行专项评审,开通原则是遵循规划、结合实际,评估对开与大循环各自的优势所在,并与每一条班线情况相结合确定;开通每一条线路我们都会根据线路情况、客流量、站场布局、车辆的基本属性等进行最终确定采取何种运行方式。 期待年后可以坐上城乡公交进城~~
亳州北关历史街区改造 亳州北关历史街区改造
曹操一生最想得到的哪五人?让他抱憾终身熟读汉末三国史,我们不得不承认,笑到最后的,是一直蛰伏的司马家族,但是要说汉末最大的赢家,还是要当属曹操。身为曹家之后,他本是簪缨世家眼中的寒族,混官场,他却能与出身于四世三公之家的袁绍同列;玩政治,他能挟天子以令诸侯;群雄争霸,他能降张绣,擒吕布,灭二袁,轻易得荆州;三分天下,他能一统江北,九州中独占六州。单看这些成就,我们就不得不为他的雄才大略所折服。 大家都知道曹操一生爱才如命,只可惜运气没有刘备好,但是论人才,曹操手下文臣武将一点不比刘备少,因为在那个看重品德,讲究礼仪的年代里,曹操却是看中本事招揽人才,这可是其他诸侯所做不的可是有五个人,曹操始终得不到。想必这也是曹操一生中的遗憾吧。
什么?!宅基地退出有补偿 刚刚过去的2018年,国家针对 什么?!宅基地退出有补偿 刚刚过去的2018年,国家针对农村土地出台了很多政策,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土地确权工作也完成的差不多了,宅基地管理趋于规范,农村的发展将会变得越来越好。 从今年开始,又有新的土地政策出台了,快来了解一下吧! 宅基地将进入有偿使用阶段 农村宅基地浪费严重,过度占用现象比较普遍。很多人对于超占宅基地的行为非常气愤,但又无可奈何。今年,这种现象有新规定了。 今年,农村“一户一宅”的政策将会继续实行。对于占用大面积宅基地的农民,他们的土地虽然可能不会被强制回收,但不会让他们免费占用的,需要缴税了!前段时间最新的《土地管理法》明确了处理这种情况的方法。 采用收取税费的方式约束浪费使用宅基地的行为,超占的面积越多,那么所需要缴纳的费用也就越高。 钱到位后,才能征地 同时,征地现象在农村越来越常见,而土地作为农民最主要的财富,一般被征收后都会给予农民一定的补偿。但由于一些政策文件的不完善,农村强征暴征,强拆暴拆的现象还比较常见,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 今年起,土地征用将按照“征地补偿前”的原则进行。根据最新的补偿标准,分别给予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但是,这两项费用的总和不得超过前三年平均收入的30倍。 鼓励农民有偿退出宅基地 现在农村地区人口流失相对比较严重,大量农房闲置、宅基地荒废,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 出于保护土地资源,重新发挥土地作用的目的,国家鼓励农民有偿退出宅基地。但前提是尊重农民的意愿,任何单位或者是个人都是不得强制、也无权强制农民退出宅基地。 一些想要进城生活的农民朋友,有条件的话可以选择有偿退出宅基地,可以领取一笔安家费。补偿标准以各地政策为准,现在不少地区的价格在10万元左右。 2019年,农民要重视“2件事” 1、重视土地污染。这件事对农民来说很重要,毕竟涉及罚款问题,所以有必要提前告知农民,我国首次制定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家规定是在2019年1月1日起实施,这也意味着今后在土壤的污染方面也有了法律来管制,新法有些条例涉及到罚款,所以,以后农民不要在土地投放任何有毒有害污染物。谨记! 2、重视土地流转。去年年底土地确权后,今年各地区会加快土地流转的工作。农民将土地流转给他人之前,要事先了解土地流转的用途,而租期方面也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而定,不要租太久。另外就是在土地方面千万不要闲置不管,不然吃亏是自己。 新的土地政策更加人性化和具体化,而不侵害农民利益的宗旨是不会改变的。相信土地政策一步一步落实后,农村的土地资源和宅基地资源得以盘活,农民的生活也会蒸蒸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占用耕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的,不缴纳耕地占用税。 本法所称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第三条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应纳税额为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平方米)乘以适用税额。 第四条 耕地占用税的税额如下: (一)人均耕地不超过一亩的地区(以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为十元至五十元; (二)人均耕地超过一亩但不超过二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八元至四十元; (三)人均耕地超过二亩但不超过三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六元至三十元; (四)人均耕地超过三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五元至二十五元。 各地区耕地占用税的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人均耕地面积和经济发展等情况,在前款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平均水平,不得低于本法所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占用税平均税额表》规定的平均税额。 第五条 在人均耕地低于零点五亩的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适当提高耕地占用税的适用税额,但提高的部分不得超过本法第四条第二款确定的适用税额的百分之五十。具体适用税额按照本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程序确定。 第六条 占用基本农田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条第二款或者第五条确定的当地适用税额,加按百分之一百五十征收。 第七条 军事设施、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水利工程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二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其中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新建自用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部分,免征耕地占用税。 农村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残疾军人以及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自用住宅,免征耕地占用税。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的其他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八条 依照本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后,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不再属于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情形的,应当按照当地适用税额补缴耕地占用税。 第九条 耕地占用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第十条 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凭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文件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 第十一条 纳税人因建设项目施工或者地质勘查临时占用耕地,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复垦,恢复种植条件的,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第十二条 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占用前款规定的农用地的,适用税额可以适当低于本地区按照本法第四条第二款确定的适用税额,但降低的部分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具体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占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农用地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的,不缴纳耕地占用税。 第十三条 税务机关应当与相关部门建立耕地占用税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配合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等相关部门应当定期向税务机关提供农用地转用、临时占地等信息,协助税务机关加强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数据资料异常或者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纳税的,可以提请相关部门进行复核,相关部门应当自收到税务机关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出具复核意见。 第十四条 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纳税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本法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2007年12月1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来源:中国人大网)
根据《涡阳县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公示,鉴于涡阳县乡镇数量较多,不利于发展小城镇和乡镇企业。拟撤销五个面积较小的乡镇。重点发展三个副县级小城镇。五个区域型农贸小集镇。 拟撤并的五个乡镇是陈大并入义门;涡南南部并入楚店,北部并入城关;公吉寺并入临湖;单集并入高炉;店集并入高公。 拟发展义门镇、高炉镇、西阳镇三个副县集小城镇。这三个城镇特点为交通便利,集镇较为繁荣,且有一定工业基础,或者位于高速路口,发展小城镇的基础条件较好。到2030年拟发展人口为4万人以上,并拟发展开发区,发展一定的医疗教育等第三产业,定位副县级小城镇。 拟发展龙山、石弓、曹市、高公、花沟为区域型农贸小集镇。这五个镇集镇比较繁荣,或为区域型物资交流中心,交通较为方便,定位万人以上区域型农贸小集镇。 拟规划徐阜城际和亳蚌城际,作为涡阳与阜阳、淮北、亳州、蚌埠等区域中心城市之间快速交通联系的重要通道。 规划徐阜城际与现状徐阜铁路在县域东北段并线设置,沿省道443经过高炉镇,从城区南侧通过;亳蚌城际经过亳州机场、从城区南侧经过,徐阜与亳蚌两条城际铁路线在城区段于县城南侧并线并站设置。 规划设置客运站点4座,分别为涡阳城际南站(现已经批复)、机场站(涡阳标里已批复)、西阳站、义门站;货运站点3座,分别为涡阳站、义门站、青疃站。 目前为止撤并乡镇已经完成:单集林场并入高炉镇. 涡南镇撤镇工作正在有序进行,拟涡南镇南部并入楚店镇,北部并入星园街道。 涡阳在紧张有序的发展中,以后的涡阳将变得更加美好
随着规模农业、机械化的兴起,土地越来越值钱了。再加上不少农民进城,自家的土地闲置下来,就有人盘算起了自己的“致富经”。可这经却被念歪了,借土地流转之名,行土地买卖之实。但实际上,土地流转和土地买卖完全是两码事,一个是国家大力提倡的土地政策,一个则是明显的违法行为。 1 啥叫土地流转? 概念 土地流转是近年来国家大力推动的一项农业政策,通过转包、入股、合作、租赁等方式出让农村土地经营权,是对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的流转,不涉及所有权的转移,土地仍归村集体所有。 用途 按法律规定,流转的农用地也只能用于农业开发,不能改作他用。 费用 每年要向土地所有者缴纳租金或一次性付清多少年的租金。 2 土地买卖为什么是违法行为? 土地买卖主要是农民将农村土地以商品的形式出售给其他非农业企业或个人用于修建房屋、厂房、开采矿物等行为。擅自将自己的土地承包权、经营权进行了出售。 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土地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也就是说,农民对于土地只享有承包权和经营权,而没有所有权,无权买卖。而经营权也不是想卖就卖的。 如果农民朋友将土地卖出,真的会受到处罚,下面这位农民就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3 为牟利卖地,农民获刑8个月 一位农民在未办理合法转让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将自家一块400多平方米土地的经营权,以80多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别人。法院审理后认为,该农民以牟利为目的,非法转让土地经营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但鉴于他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多数情况下,在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时,农民都是被坑的一方。大家在签订合同时,以下几点要特别注意: 1、不采用规定的统一格式文本、不按合同条款约定规范填写;受让方自行拟定合同条款,合同的式样和内容与统一格式文本差异较大; 2、合同用词不当,有的土地流转明明是出租,但合同却把“出租”写成“转让”,这其中的差别是,出租承包土地,农民仍享有土地承包权,转让承包土地,农民将失去土地承包权; 3、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没有落款日期,不知合同何时签订,也没有表明合同的生效日期; 4、合同手写部分字迹潦草,任意乱画,不整洁,甚至看不清楚; 5、合同中未能说明双方能够达成协议变更、合同解除的基本条件,以及对于合同生效期内出现纠纷的处理方法。  土地流转和土地买卖,存在明显的界限,大家一定要弄清楚,不然一不小心,可能就要受到国家法律的处罚了。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对于赖以生存的土地,不仅要珍惜,更要合法利用。
农村土地改革
亳州的父老乡亲们,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一个重磅好消息!新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于2019年1月1日,也就是昨天,正式施行了!这次农村土地承包法的修订,对咱老百姓最关心的几个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比如农村户口进城落户的,承包地会不会被收回,是否能继续享有之前农村户口的各项权益,妇女的权益如何保障等。新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切身关系到我们每个农民的利益,咱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也进一步受到了保护,快来仔细看看 🔻对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做了哪些新的规定? 新的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也就是说,在承包期内,即便农户进城落户,取得了城镇户口,那么农户原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然是受到保护的,发包方在承包期内不得随意收回承包地。直白来说,就算你进城落户了,你的承包地依然还是你的,你的各项关于承包土地的权益依然会继续享有。进城之前啥样,进城之后还是啥样。 🔻修订后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妇女权益如何保障? 在咱们亳州农村,很多地方都默认为女儿一旦嫁出去之后,娘家的土地就跟女儿再也没关系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如果妇女嫁出去,在新的居住地没有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能收回她在娘家的承包地。妇女离婚、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的,发包方不能收回她的承包地,假如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该妇女在新的居住地没有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也不能收回她的承包地。 这些规定,无疑会给妇女对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加强保护。直白地说,在娘家的地不能收回,在婆家如果没有分到地,更不能收回。从这个角度来说,妇女的权益得到了更多的保护。承包家庭的所有成员,无论是妇女、小孩、还是老人,都平等地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看到这里,相信大伙儿也都明白了,亳州的广大农民朋友们,如果您想进城落户,大可不必再担心您的土地会被收回了。想把户口从农村迁到城镇的,也不用在对土地方面有啥后顾之忧了。而对广大的妇女朋友们来说,新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再次对你们的权益增加了保障。一旦出现纠纷,妇女朋友们完全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最后提醒大家,新的土地承包法从今天就开始实行了, 快把这个好消息 告诉给身边的亲朋好友吧。
一元复始,万象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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