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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省长魏宏回复江口网友留言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您好: 我于二0一三年一月二日致信给您反映的“为什么剥夺我建房的权力”一事,到三月十四日才得到县政府的回复,事前,县移民局也找我了解过相关情况。但是,我苦苦等来的回复结果却让我很失望,所以我不得不再给您去信,恳请我的问题能得到重视和尽快解决。以下是县政府的回复: 您好! 你的信件经广元市市长信箱办转我县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1、你提供的江口集镇宅基地手续,是建房规划和市政配套费用等收费收据(没有任何单位签盖公章),不是国土部门的建房宅基手续。根据移民搬迁安置规划,移民搬迁是现状搬迁,调查登记有房屋实物指标才在新集镇规划其宅基地,其他实物指标只作实物补偿。因此2012年江口镇在集镇移民迁建没有规划你户的宅基地是符合政策的,不是剥夺你的建房权利。你实物指标登记的建房宅基地将按照移民政策进行补偿。虽然你不能在移民迁建区划分宅基地,但是移民搬迁结束后,江口集镇仍然需要建设和发展,你只要想在江口集镇颐养天年,都可以依据政策建房。 广元市剑阁县委 1、 回复所说的我在江口集镇的宅基地手续,是建房规划和市政配套费用等收费收据(没有任何单位签盖公章),不是国土部门的建房宅基手续。当时是党委政府号召我们为繁荣集镇建设而修建的,不是自己未经许可修建的。 2、 回复中所说的(没有任何单位签盖公章),当时创建宅基地准备建房的十多户都是收据没有加盖公章,但收据上有承办人的签字和印章,当时政府的收费许可行为是确定的,没有加盖公章,是政府部门的管理问题,建房人有什么责任? 3、 回复中所说的不是国土部门的建房宅基手续。这完全是极不负责任的说法,先是动员我们修、收钱、认可。完成宅基地后又说因电站不让修了,并且一直没有处理和一个说法,那么我们怎么能办到国土部门的建房宅基地手续?所以当年我们形成的宅基地,也就是政府代表国土部门认可的建房宅基地。 4、 先是让建,后不让建,为的是支援国家大型水利工程建设,我们理解并承担了相应的损失,问题是政府留下的,不是我们个人造成的,所以不能以什么没有公章没有国土部门的建房宅基手续为理由,不负责任和推卸责任。这个理由是说不通的。如果当时是我们个人不建,那才是我们自己的责任。 5、 所以,我们一直要求在新场镇规划给我们在老场镇上相应的宅基地是合情合理的,合法的,当地党委政府也应该积极主动的为我们解决问题,而不能总是为自己的工作过失而让我们个人承担更大的损失的责任。
剑门关—翠云廊景区启动创“5A”(图) 7月1日,剑门蜀道剑门关—翠云廊景区创国家5A级旅游景区动员大会在剑阁召开,这标志着广元市剑门蜀道剑门关—翠云廊“创5A”工作的正式启动。剑门蜀道已有3070多年的历史,是国务院公布的第一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第六批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境内的翠云廊为国家级森林公园,觉苑寺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根据1982年国务院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划定的范围,它从陕西汉中、宁强进入四川,经四川广元、剑阁、梓潼至绵阳,全长600余公里。这条古道始建于先秦,不仅是古代由陕入川的交通要道,而且是历代兵家的必争之地,它悠久的历史和保存完好的遗迹远远超过了享誉世界的古罗马大道,是名副其实的世界奇观,因为古罗马大道中最早的亚辟大道始建于公元前312年,距今只有2817年,如今只有遗址,已看不见遗迹。从时间上看,剑门蜀道至少比古罗马大道早出253年,远远超出了古罗马大道的历史文化价值。剑门蜀道至今原貌依旧,全长百余公里的青石路面宽敞平坦,挺拔于道路两旁的8000余株千年古柏莽莽苍苍,气势磅礴,成为了这条古道最有力的见证和重要的标志。剑门关是剑门蜀道风景区的核心,剑门关风景名胜区是国务院1982年公布的首批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是剑门蜀道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1992年被批准为国家级森林公园,2006年被批准为第六批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国家确定的全国一百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景点之一,也是国家4A级旅游景区,2010年被授予了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剑门蜀道的核心景区和四川省地质公园,集三国文化、蜀道文化、关隘文化、红色文化为一体,融雄、险、奇、幽于一身。与剑门关景区合并一起冲刺“5A”的翠云廊风景区是国家“4A”级景区。翠云廊是行道古柏组成的绿色长廊,犹如蜀道脖子上的翡翠项珠。为了此次创建成功,两景区已经做了大量工作。目前已经完成了剑门关景区五星级旅游厕所、翠云廊景区三星级旅游厕所及剑门关景区内姜维祠至姜维神像观景点栈道工程、翠云廊景区茅草亭式休闲茶吧和翠云廊景区观景楼等项目建设。“软件”方面及时高效地完成了资料收集整理,同时培训景区工作人员500人次。翠云廊古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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