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要吃羊2011 狼要吃羊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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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海宁:“人均住房36平米”的真正意义在哪里 北大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完成的《中国民生发展报告2012》近日发布。报告显示,全国家庭的平均住房面积为116.4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为36.0平方米。(8月6日《北京日报》) 在民生话题备受关注的今天,北大发布的这份民生报告自然吸引眼球。不过,这份报告看上去包括了城市和农村所有人群,但对公民个体而言,却几乎没有太大意义。因为无论是人均收入还是人均住房面积,“人均”通常只是一个统计学概念。在很多省市,农村人均住房面积都大于城市,但城市人不可能每天跑到农村去居住;租住在城市狭小空间的务工人群,也不可能住进有钱人的大别墅。对于这样的现实,人均住房36平米有多少意义?再从统计角度来说,“36”这个数字或许也未必准确,因为很多人群的住房面积很难统计,一些住宅也未必能统计进去。 比如说,全国现有农民工逾2.5亿人,这一庞大群体可能在农村的住房面积较大,但却常年漂泊在城市,很多人住在狭小空间甚至住在无法统计居住面积的临时简易房中,那么,能否对农民工真实的住房面积进行统计值得怀疑。再比如,城市住房面积看起来很好统计,住建部门就能提供相关数据,但要意识到,几乎每个城市都存在大量小产权房以及概念不清的各种房子,很难纳入统计范围。 如果说“人均住房面积”有重要意义的话,或就在于有关它的统计数字可以用于证明民生和公民居住权益改善的程度。但我们也要认识到,人均住房面积由于掩盖了住房差距,也极有可能对真实情况造成误读,对公共决策形成误导。比如,掩盖了社会底层群体的居住面积,就有可能影响到公共政策对这一群体的住房保障力度;比如,人均住房面积数据很漂亮,并不等于建筑质量、居住条件也很“漂亮”。 正因为此,“人均住房36平米”的真正意义,或许就在于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审视中国房地产发展模式的角度。无论是全国家庭现住房完全自有率为84.7%,还是全国家庭的平均住房面积为116.4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为36.0平方米,反映的都是公民住房数量的可喜变化,但却忽略了住房“质量”——居住品质、住房公平等。如果房地产未来发展不能实现从量变到质变,不能从改善品质、增进公平等角度入手,“人均住房面积”顶多也只能是统计上的噱头。
穷孩子不读书了怎么办?(转) 《南方周末》的这篇名为《穷孩子没有春天?》的文章让我想到了前不久看过的一部纪录片。文章中说:“出身越底层,上的学校越差”,这一趋势正在被加剧和固化。三十年来,国家的转型在继续,但底层个体命运的转型,却在逐渐陷入停顿。这个底层群体主要指的就是农民和农民工,这部纪录片正献给这个群体。它叫《归途列车》,导演范立欣是CCTV的摄影师。有一次,他去四川一个农村采访,采访完了几小时之后就坐飞机回到了北京,电视台的车接他回去,范立欣说,在车开进四环的时候,城市的霓虹扑面而来,他顿时有一种罪恶感:对于他而言,从农村到城市,不过几个小时的飞行时间,轻而易举。但对他采访的那些人而言,却要付出巨大的代价。这部纪录片所关注的正是一个想要跨越这个鸿沟的家庭,他们是一对从四川出走到深圳打工的农民工夫妻,张昌华和陈素琴,他们在拥挤、狭窄的工厂里像机器一样高速运转。尽管在这座城市已经工作了16年,他们仍然不认识任何城市人,也不会说普通话。在劳累、无休止的工作之外,他们唯一的快乐时光是每个星期给在老家的一对儿女打电话。正如中国大部分农民父母一样,他们不在乎自己有多劳累,他们漂泊在异地拼命工作,唯一的动力是子女能好好学习,考上大学,摆脱农民身份,进入城市。然而在这部纪录片中,却呈现了一个极为残酷的现实。由于父母常年在外,女儿张琴对父母的感情极为淡泊,甚至心有怨恨。每年春节回家一次的父母显然无法给张琴足够的亲情,也无法给予来自家庭的教养。因此对于父母所规划的读书之路,张琴十分叛逆。再加上同辈们的影响,最后的结果是她走上了与父母同样的道路:外出打工,成为所谓的“新生代农民工”。当然,他们与父辈毕竟不同,相比而言,他们更年轻也更自我,也更敢于要求自己的权益。但是否能真的融入城市,还是一个待解难题。如果说名校中农民孩子比例越来越小,一方面是由于教育资源的不均等,另一方面,传统的用读书来改变命运的观念已经不为现在农村孩子所信奉。因为他们看到,读书并不能必然改变命运,于是主动放弃这条路。确实,对于农村的穷孩子而言,他们的选择或者是前途未卜的读书之路,或者是干脆放弃,一无所有地去城市中寻找机会。在教育资源极度不公平、在学费生活费越发昂贵、大学生越来越不值钱的今天,其实他们并没有选择。与其说主动放弃,不如说无路可走。张琴几经辗转,后来在一家酒吧当服务员,跟城市女孩一样穿上了超短裤、吊带衫、松糕鞋,也开始烫头发、化妆,开始了她所追求的“城市生活”。谁也不知道她会不会在几年之后回到农村,或者成功跻身于城市。但对张昌华和陈素琴而言,完全无法理解女儿的选择,因为在他们眼中,女儿的路离他们眼中的“向上”越来越远。凤凰网评论编辑 纪云
保姆偷手机被判10年 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郑州中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法院称,一审对手机价值以及被告是否自首等关键问题认定不清   2011年12月,保姆张芸偷了雇主苏某的一部手机。6月27日,郑州管城区法院审结这起案件,认定保姆张芸的行为构成盗窃罪(认定手机价值6万余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范畴),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而张芸称,她偷手机是因为雇主已拖欠了她40余天工资。   案件回顾  记者昨日从河南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郑州中院)获悉,备受关注的“保姆盗窃手机案”已被郑州中院二审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012年6月14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审理张某某盗窃一案宣判后,被告人张某某不服,提出上诉。郑州中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郑州中院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部分事实不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二审刑事裁定书已于2012年7月1日送达被告人张某某。   郑州中院赵永纯副院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一审原判在以下方面认定事实不清:(1)被告人对所盗窃的手机价值是否存在重大认识错误问题,一审未充分调查、质证;(2)涉案手机的价值鉴定问题,对本案的准确处理起着重要作用,一审对此未充分质证,有必要重新质证;(3)对被告人是否构成自首问题,一审未充分调查质证。以上问题,对准确认定本案事实、正确量刑均有重要影响,依法发回原审法院进一步审理查明。   对原审法院审理本案的主审法官及相关责任人,郑州中院将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处理。
助理回应汤灿被判15年事件 称她现在还好好的在北京 昨天(6月6日),网上爆出著名歌唱家汤灿被判15年,消息一出立刻引发了众网友的关注,大部分网友都在质疑该消息的真假。记者昨天拨打汤灿本人的电话,其电话处于关机状态,随后记者联系到了她的私人助理小草,她给出了否认答案,“我现在可以告诉你,消息是假的。”   昨日凌晨00:33,微博昵称为“宗麟”、“盘峥琪格”等几位认证网友,先后在微博中发布一个消息:“汤灿?被判十五年?”这个消息引来了无数网友的关注,不少网友对该消息的真实程度表示质疑,也表达了对文艺工作者的思考。之后不久,这条微博就被删除,但这则消息开始在微博疯狂传播,不少被认证的微博博友也纷纷发出了此条消息。至于被判刑理由,没有确认说法。而汤灿本人的微博内容也已被清空。早在去年年底,就曾有消息传出汤灿被带走调查。当时汤灿方面予以否认,并表示会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但随后并没有进一步的动作。  昨日下午,记者拨打汤灿本人的电话,但其电话处于关机状态。随后记者联系到了汤灿的私人助理小草,对于网上传的汤灿被判刑一事,她说:“我现在可以告诉你那是假的。”至于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新闻,她说:“这个我也不清楚,只知道爆出来了这么一件事情。我们也觉得很莫名奇妙,根本没有任何一个同事接到了这方面的通知,汤灿现在还好好的在北京。”对于汤灿手机为何一直关机,她说:“现在没法开机了啊,问这个事情的人太多了,我的电话都一直没停过。”而对于网络上的谣言如何处理,她说:“这个现在还不是时候,我只是她的助理,也没法定这个事情。不过最终都是会解决的,请大家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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