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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眼中的保险 说到保险,其实我从小受家庭的影响,因为我的母亲是信仰基督教的,她的观点就是信仰基督教有上帝可以保佑我们全家平安就够了,而我的父亲不知道从哪得到的话“保险公司不保险”,还有就是小时候听身边的大人们都说保险就是骗人的,久而久之,在我心里对保险一直都不那么在意,那就更别说去买保险了!当然这些都是以前的想法了。 其实说保险公司是骗子!这中间一定存在原因!有的是保险业务员没有向客户解释清楚导致客户对保险内容的错误认识或者存在偏差;也有的情况是业务员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当然作为保险公司的客户们或多或少的也存在一定的贪心的成分吧!话说什么是保险?记住保险俩字!你想高回报,应该去投股票!要更高的回报就得投期货!分分钟都是钱!分分钟都可能成为百万富翁!我曾经炒过股票!几天时间就赚到了几千元!就几天时间(个人能力问题因为有人炒股票比我厉害多多的,当然我才投资几千元而已,能赚个几千元就知足了)!尽管如此我高兴的晕头了!到后来!唉!都不好意思说!这里就不说了! 保险保险就是有保证你的本金不会少!在什么时候都不会少!就算是法院也不能冻结你的保险!这是以你生命做保价的钱!只有你本人才能拿到的!或者你不在这个世界了!这笔钱也不会用来抵你生前欠下的债!这笔钱只能给你下一代说了算!凡事不要让金钱把你的眼睛给蒙蔽了!要真正明白买保险不是要你倾家荡产!在合理的范围内买一点!防范风险!保险就是避规生活中不可预料的风险!你可以说你不会生病,你可以说你不会发生任何意外,但你敢说你不会老吗?只是中国人的观念没转过来!都说保险是不吉利!买了就出事!这是一种托词!风险时时刻刻都在身边发生!在别人身上是一个故事!发生在自己身上就是事故了 ! 保险的定义: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这是保险法中对保险的定义) 现在国家对保险也进行了大力宣传目的就是让更多的人去了解保险!! 保监会在媒体的公益宣传语: 买意外险,只为行程路上一份安心; 买医疗险,只为住院不用花自己的钱; 买教育险,只为能给孩子确定的未来; 买养老险,只为在夕阳下无忧的笑脸; 买财富传承险:只为名下资产合理避税。 客户在获得理赔之后说的话: 以前说有毛病才买,现在知道有毛病买不了。 以前以为自己不会出事,现在知道不怕自己出事,这就叫人生的规划。 以前觉得医院是救人的,现在才知道医院是认钱不认人的。 以前以为保险是负担,现在才知道,保险是第二次生命。 以前觉得到时候再说,现在才知道,到时候什么都说不了。 以前觉得买保险的钱,钱就被保险公司赚了,现在才知道买的保险,是让保险公司为我赚钱。以前觉得自己小心点就行,现在才知道那叫做侥幸。 保险虽然不能改变现在,但可以预防将来被改变! 各位朋友应该先了解保险,真正懂得它的意义,从而才能让自己明白保险我们应该不应该买??值不值得我们去买???? ? ? ???
被交警贴罚单 今天去县直幼儿园接孩子放学,因为周围没有明显的禁停标志,就把车子停在了水利局门口按顺时针停车,然而当接到孩子出来看到车子被贴了罚单,(被罚过的车友们都知道这意味着200元没有)除了没有拍照的车子没有看到罚单,看看周围的车子都是;仅仅是为了接孩子就接到一个罚单,这接孩子又不是一天两天的事,而且一次就是200元,来的还可巧刚好是接孩子放学这个时段,对此我有些困惑及迷茫: 一、试问水利局门口既没有停车位也没有禁停标志什么原因??? 第三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 兴宁路这条路有哪些地方没有车位,那些地方有车位,如果水路局门口不能设立停车位为何不设立禁停标志,如果有禁停标志,还有车在那停的话,那贴罚单就没啥说的,这个地方既没停车位也没禁停标志,有些车辆停的地方确实影响了交通贴了也就贴了,但有些停车既没有影响交通也没有影响行人,交警来贴罚单这个算什么?这个地方存在学校,接送学生有个高峰期,车主们停的车位 如果不影响交通 交警们为何不能理解一下呢? ????二、咱县城临时违章停车罚款额度如何确定一直以来县城只要违反56条都是200元,好像早已成了惯例,或许有熟人说说,那结果就不知道了,这200元可不是小数目啊,20-200元,为何非得是200元,听说好多地方都是50或者100元,这个额度是不是有点不近人情????我相信只要有车位能停车,凡是文明的车主朋友们绝对不会乱停的!!!!仅仅接个孩子放学就出去200元,孩子又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如果交警天天来帖,数目不敢算,难道不成以后不开车,有些不现实,可是如果下雨呢? 哎 真不知道怎么说???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三、对没有牌照车辆的处理经常看到一些没有牌照和一些挂着什么二手车的汽车在街上跑,不知道交警们对这个情况是如何处理?是否能够公布出来,我们普通人看不到,如果不公布出来 我们或许就以为没有牌照这些车辆可以逃避一些处罚,从而导致更多的车主摘掉拍照,这样岂不是增添了县城道路安全隐患吗????再说没有牌照本身就是违法行为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红颜知己和恋人一样? 有人说,异性朋友是恋爱预备军。不过,这个方寸之间的拿捏问题,可得好好学学。我有几个异性朋友,但没有恋人,异性朋友和恋人之间到底有何不同?没有可以移作恋人的特定对象,却同时有好几个异性朋友,这是因为个性上本就属见异思迁的缘故吗?另外,和异性朋友的交往,方寸之间该如何拿捏,才算得体呢? 一般而言,异性朋友常被认为是恋爱预备军。确实,在大多数的情况下,异性朋友中的一人,是有可能会成为恋人的。当然,这也不能一概而论。不管怎样,朋友只要是益友,总是多多益善的。不管是从中寻找恋人,或是从别处寻找恋人,总之都应超越一般看待异性的眼光,将追求和自己合适的恋人的能力培养起来。至于异性朋友和恋人的差异,从以上所述应当就可获得某种程度的了解,但如果异性朋友只有一个时,那就有些不同的意义出现了。也就是说,异性朋友如果只有一个时,则这名朋友就变成恋人的强力候补员。如果对方也只有你一个异性朋友时,则这意义就更明显了。两个人之间虽然还是淡淡的,然而这情况或许可以说是已经进入恋爱关系了,或者在不经意中两人已经相爱了也说不定。在这种情形下,不妨对这位异性朋友作较深入的交往,看看他是不是个适合成为恋人的异性。如果对对方的不仅是亲密而已,而是想要更深入了解,而且强烈地想要常和对方见面的话,则这种情形便可说是已经开始恋爱了。至于和异性朋友交往的界限,则由你自己和异性朋友之间自行决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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