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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动是魔鬼 冲动与一名17岁的女孩小花强行发生了性关系,案件移 冲动是魔鬼 王某的儿子小赵今年16岁,是该县某中学初二学生。暑期的一天,小赵因一时冲动与一名17岁的女孩小花强行发生了性关系,案件移送至鲁山县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未检检察官发现犯罪嫌疑人小赵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仍存在模糊认识,被害人及其父母情绪也很激动,检察官在审查卷宗、讯问小赵之后,2018年7月24日,鲁山县人民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帮教首当先 小赵和小花均系未满十八周岁的在校未成年人,如何贯彻落实“双向保护、优先保护”的原则,做到既能充分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又能最大限度的关注未成年嫌疑人的成长,承办案件的检察官韩昊着实了下了一番功夫。一方面,邀请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李某对小花进行专业的心理帮扶,帮助小花解开心结,继续学业。另一方面深入了解小赵的家庭成长环境,对其邻居和老师进行了深入调查,开展亲情会见,对嫌疑人小赵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和明辨是非,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 矛盾终化解 经过心理咨询师李某耐心细致的疏导,被害人小花逐渐走出了阴影,她的高一班主任钱某也反映说目前小花的状态平稳,成绩也比较稳定,小花也从原来的不愿意接受办案机关询问、拒绝回答问题,到告诉检察官韩昊说“我想让小赵当面向我道歉”,这些变化让检察官韩昊深感欣慰。 犯罪嫌疑人小赵更是在检察官韩昊和驻所检察官叶景会的教育引导下,将看守所变成了自己学习法律知识的地方,对自己的错误真诚悔悟,写下悔过书和致歉信,希望能够得到被害人小花的谅解,也希望自己能够早日回到学校继续上学。 小赵的母亲王某多次向未检科表达了想要和解的意愿,希望能够赔礼道歉、赔偿被害人小花的损失。而此时小花的父母看到小花的变化,态度也缓和了很多,办案检察官将双方的父母叫到一起,给双方拉家常、讲政策、讲法律,希望双方能平心静气下来,面对问题,解决问题,一切都以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先,双方父母在未检干警的劝导下终于冰释前嫌。 随即,未检科联系当地调解委员会对双方进行和解,王某赔偿了小花父母八万元人民币,小花和其父母对小赵表示谅解,在未检检察官的促成下,双方自愿签订了和解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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