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男模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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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之美,艺境撷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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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吧某些贴子消息来源的可靠性真实性,请大家留神 由于目前劳荣枝案二审刚过,热度犹存,吧内贴子呈爆发式增长。 有些帖子所引消息以及消息来源的可靠性和真实性,非常值得怀疑。 但是本吧吧务都是志愿者,用于管吧的人力、时间、精力比较有限,不可能对所有帖子的消息以及消息来源的可靠性真实性进行逐一查核。 因此,大家在阅读相关帖子的时候,对其消息来源的可靠性和真实性,要留个神,如果有时间的话,可以查询其消息来源,如果确定是在肆意捏造事实,可以举报。
质疑贴子《劳荣枝辩护律师的出彩之处》的事实真实性 在本吧中看到这样一个帖子,截图如下。 帖子所引述的一些所谓的事实,找不到可靠的来源。 一切观点的发表,都应该以可靠的事实为依据。肆意捏造事实、欺骗网友,是绝不允许的。 例如,第1条中所谓的最高检官网中的关于笔迹的报道。还有其他一些地方的真实性、可靠性,也已受吧务质疑。 如果有吧友能证明其中的事实来源是编造的,烦请在帖子下面提供相应的证据,我们商议后,会对本帖做删除处理。
请教: 为什么正交视图和透视图的视点标签那样设置? 对比透视图的视点标签,正交视图的视点标签很小,而且,离物体比较近。 按说,正交视图下的物体无透视变化,是平镜面反射效果。那么,正交视图的视点标签为何这样设置呢?这样设置,如何体现正交视图的特点呢? 求吧友解惑。
劳荣枝最后有可能装疯,以求逃避严惩 1.此人求生欲极强,内心非常强大,意志坚定,智商高,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装疯,应早就在其计划之中。 2.在一审和二审,她都埋下了伏笔。她把一切推给法子英,称法对其头部等部位进行殴打,还常出一些惊人之语。 这样做,对她来说也许有三方面作用。 一个是让她一再成为议论焦点,不断引发舆论关注,企图借舆论关注增加她的博弈筹码。 还有一个作用,最大限度的把共犯罪恶推给法一人。 第三,让外界误以为法对她的刺激和打击之大,以至于经常语无伦次,为最后装疯埋下伏笔。
劳荣枝的犯罪动机: 由来已久根深蒂固 如题。据知乎此文介绍,劳荣枝毕业后就全力以赴追求奢侈生活,为此,业余去KTV打零工。 1990年代的KTV,可谓鱼龙混杂,三教九流出没其中,不乏黑道头目,对她有何种影响,不难想象。 那时,她还没认识法子英。 可见,犯罪动机早就植其心中。
劳荣枝二审死刑已是定局。现给劳粉几点忠告 1,反省你们的思维方式 劳荣枝罪大恶极,这是一个基本事实,其长期伙同法子英杀人劫财,共犯性质昭然若揭,稍有理性者,都不难得到劳法共犯这个结论。而你们的推理和结论,显然和事实、理性相悖,这样的思考方式对你们不会有什么好处。由此开启反省,对你们自身有益无害。 2,开拓视野,关注舆论 你们那个小圈子,充其量几十号人,不仅无法左右舆论,反而会沦为舆论靶子和大众笑柄。于欢杀人可以改判,这背后的舆论关注有多大,你们该了解一下,这才是真正的舆论风潮和人心所向。由此,你们更应该了解一下于欢案以及“杀人可恕、情理难容”等古训所昭示的天理和人心。你们应关注普遍的舆论,听一听墙内外关于劳案的普遍观点,或不至于如此误判。 3,检视你们的道德价值观是否有问题 不否认确实有一些冤案,但是你们把公开审理、案情清楚、证据确凿、板上钉钉的劳案进行了各种荒谬的臆测,替劳洗白,其原始动机是什么?只有你们自己清楚。臆想一个恶女毒妇如何如何,将臆测替代逻辑,以想象混淆事实,只能说明你自身道德价值观存在严重问题。何不把这些精力用于提高自身,摆正三观,提高追求到真正好女人的概率。
请问:现在从低风险地区去广州,需要被隔离和被检测吗? 帮一个不会上网的长辈问的。 旅行方式是飞机或火车。 听说,现在从低风险地区去广州,不需要被隔离?真的假的? 还有,听说现在,从低风险地区去广州,“建议”检测两次,一次是旅行开始,一次是到达广州的时候。那么,这个“建议”,是不是强制的意思? 请大侠拨冗指点,谢谢。在线等候。
光杆司令+哼哈二将 阵容强大的隔壁,劳粉自娱的乐园。
傍大款,绑大款 劳荣枝一生就为了做这两件事。
劳粉欲见偶像,吾有一计 其实此计很简单。 但以劳粉之智,必百思而不得其计。 虽恶其品行,但不忍其饱受意yin之苦,故免费献之。 向JF自首,坦白自己长期以来的造谣惑众、恶意攻击司法机关等罪行,并努力强调自身罪行与劳荣枝的关系,争取获得同案处理。 因劳粉均为宅男,想狱中伺候偶像,就别做梦了。但既为同案,宣判时应有机会见到偶像,可偿平生之愿。 鉴于劳案罪犯众多,为收警世之效,或有公审大会,届时劳粉在旁陪绑,可二睹偶像“风采”。 鉴于此案影响极大,为儆效尤,也许劳粉会陪绑法场,三睹偶像一命呜呼之“风采”。如无此机会,劳粉可以“希望自己接受进一步的思想警示”“加强劳案警世意义”等理由主动申请,届时,劳粉念及偶像命不久矣,欲送最后一程,必然涕泪交加,跪地乞求,但有关人员不明劳粉心思,只以为劳粉诚心悔过,或许应允。 所以,请劳粉先准备自首材料,从乌烟瘴气的老窝中多搜集犯罪证据,争取获得同案处理。
关于一种假设:劳荣枝之所以选择法子英而非富豪,因为受胁迫 这个观点很有意思。 持此观点者认为,劳荣枝完全有条件有资本选择富豪,而非法子英。劳荣枝之所以和法子英皂在一起,纯属被胁迫。 首先,受胁迫之说显然无法成立。因为劳荣枝有太多的机会摆脱法子英。第一,劳荣枝若被胁迫,在和法南下逃亡深圳期间便大可报警,若如此,结果法会因故意伤害加开设赌场、聚众斗殴等罪恶再次坐牢,不是无期也得十年以上。第二,最好的机会就是南昌熊案,劳荣枝大可趁自己未深陷犯罪、而法子英犯下滔天大罪,寻机报警,法子英必死,彻底免除后患。 其次,劳荣枝和法子英在一起,是一种惺惺相惜。 劳荣枝对法子英这类人物充满敬佩。关于这一点,有太多的资料,就不再赘述。 再次,劳荣枝一定可以找到富豪吗?未必。只有对劳无限神话、顶礼膜拜的劳粉,才会认为劳荣枝对富豪是手到擒来。富豪身边,必然不缺优秀女人,本科美女环绕也不鲜见。劳荣枝中专毕业,身无所长,相貌平平,且很可能在就读中专期间有卖Y经历(好事不出门,丑事传千里,这个也不是很难打听),富豪未必会看上她。劳荣枝在和法子英共处期间,仅仅是为了共同犯罪吗?我看不是,她应该也是为了同时物色有钱的男人,可惜苦寻几年,还未找到。后来,愈发年老色衰,想找富豪更加困难,甚至要依靠增加所谓的艺术修养和整容来实现愈发高不可攀的目的,其自身缺陷之大,不言而喻。 最后,劳荣枝和法子英都有渴望不劳而获、一本万利的强烈犯罪动机。 劳荣枝的犯罪动机由来已久。据说其就读中专期间曾经卖Y赚取高额收入。而且,对法子英这类人物的仰慕,也透露出其渴望不劳而获、一本万利的犯罪动机。 相对而言,寻找富豪之路难的多,不仅需要运气,需要自身内外素质过硬,在巴结富豪过程中还要费尽心力战胜其他的优秀的女性竞争者……因此,对劳荣枝而言,这种发财路径的可预期付出较大,并不甚符合其渴望不劳而获、一本万利的强烈犯罪动机。 法子英伏法后,劳荣枝客观上失去了法子英这个左膀右臂,主观上十分畏惧因此前罪恶受到惩罚,自知再也不能涉足此前罪行,只能退而求其次,不得不走上追寻富豪之路。但因自身条件不佳,在此路上拼搏二十年,才得到了一个比较理想的归宿,然而大意失荆州,在富贵安乐窝中麻痹大意,很快被抓,也是报应。
劳粉都是意淫大师 劳粉的奇葩存在,为研究意淫现象提供了生动而充分的素材。 以下为复制百科的内容。 意淫,主要是指不切实际的、过分的幻想(并且这种幻想不可能实现)。中文名意淫词 性中性词寓 意指不切实际的、过分的幻想基本概念既是人性本能生理需要,也是因外界作用诱发触动的,同时它也是平衡心理的一种方式。从某种意义上说,意淫多是指个体行为,且具有隐蔽性,属个人隐私范畴。意淫这一精神活动不完全是内在的、孤立的。根据精神分析和心理研究,纯粹的意淫是不可能存在的。由于人们每天所处的场合、持有的心境、从事的工作各不同,以及人与人的身心差异、价值取向、文明意识、受教育程度、文化涵养、道德观念等不同,其内容和表现也是不同的。
大龄丁克,真的很难找对象吗? 是不是年龄愈大,对爱情和家庭的渴望就越低了?
劳粉,实为个人崇拜的一种体现 一旦沦为“某粉”,就不可避免地堕入“个人崇拜”。 于是,凡涉偶像,必然不同程度地对人不对事,失去了就事论事的客观理性。 只要是对偶像不利的,本能排斥,百般反驳。 凡是有利于偶像的,或者,自以为利于偶像的,那是千回百转,九曲十八弯,也要拐到偶像身上。大到联大决议,S刑存废,法系差异,甚至斗转星移……小到某处证词,物证细节,都要落实到有利于偶像这一根本论点。 在基于色心与盲从的粉丝群体、粉丝文化中,只有人云亦云、不辨是非、党同伐异,哪来的客观理性、正义诉求、多元包容?
据传,这是劳荣枝最后的微X截图 得于其他贴吧。不知真假。
劳荣枝的十大恶 古有“十恶不赦”之说,悖逆天理、践踏道德、漠视正义的待决犯劳荣枝可谓“实至名归”。但其实,就劳犯的主观恶性和恶行恶果而言,“十恶”也嫌少了。 一大恶:好逸恶劳,长期坐台,伤风败俗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劳荣枝的犯罪动机也不是从石头缝里突然蹦出来的,而是有一个长期发展过程。从劳荣枝踏上不归路到落网的漫长的二十余年,贯彻始终的一件事就是坐台、物色有钱男人包养自己,足见其好逸恶劳、恬不知耻已然修炼到了何种“境界”。即便在和法子英共上贼船、结成所谓的“生死同盟”期间,她还借坐台之机物色更有钱的男人,只是未能如愿。 据吧友所言,有知情邻居说,劳荣枝在上中专期间便经常坐摩托车到附近卖Y。我觉得这很可能是真的。正是因为劳早就尝到了以无德方式、灰暗途径、非法手段获取暴利的甜头,所以才植下了犯罪动机,对相对清苦的教师职业如此不屑、很快辞职离校,并能在很短时间内与法子英打的火热,企图不劳而获、一本万利的犯罪动机飞速膨胀。 二大恶:畏罪潜逃,污染人间。 畏罪潜逃,已是恶上加恶。更何况劳荣枝在二十年潜逃期间也没干啥好事,继续以其肮脏灵魂、不洁之身污染人间,除了继续从事坐台老本行,还企图以其渐老之躯勾引有钱男人,以所谓的“艺术修养”“知性之美”掩饰丑恶本质、充作勾引资本,不知有多少家庭与情侣因劳荣枝横插一足而被破坏。 三大恶:与法子英沆瀣一气,狼狈为奸,杀人越货。 劳荣枝与法子英是一拍即合、唇齿相依的关系,确实是为非作歹的最佳组合。 如果说,南昌熊案之前,劳荣枝尚且对打打杀杀、罪大恶极之事有点心虚,那么在南昌熊案之后,劳荣枝已向法子英成功“借胆”,犯罪基因被全盘激活,心狠手辣,阴冷无情,算计缜密,一跃成为二人犯罪组合的谍报、前锋、军师。 四大恶:“盗亦无道”,无视江湖道义。 “盗亦有道”,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就有规矩。“仙人跳”,自古便为江湖道义所不容,在黑白两道都被视为无耻下作的下三滥行径,如被识破必受严惩。 五大恶:落网之后,不知悔改,口出狂言,挑战正义底线。 劳犯在一审两次开庭中屡发“惊世之言”,诸如“众筹补偿受害者”之类,简直是不把天理与人间正义放在眼里,觉得天下人都该、也会为其犯罪恶果买单,不仅邪恶,而且骄狂。 六大恶:翻供抵赖,蔑视法庭,巧舌狡辩,顽固邪恶。 七大恶:消极应对审判,全无配合之意,消耗司法资源。 八大恶:利用“网黑”的负面影响力,绘制画皮,装傻示弱,扮演良善,企图博取大众同情。 此一恶的直接后果,就是确实造就了一些饥不择食、弱智偏执、黑白不分、是非颠倒的“劳粉”,一直在网上兴妖风、掀恶浪。 九大恶:败坏教师群体声誉。 劳荣枝虽曾为人师,但其心其行,全然与师表之德相悖,败坏教师群体声誉,尤其是败坏九江教师群体的声誉。现在劳荣枝的恶名在家乡几乎尽人皆知,都知她当过老师,不少九江父老因此难免对本地教师素质产生一些疑问。 十大恶:在“劳粉”群体中播种了各种潜在的犯罪风险。 劳荣枝的一些经历和法庭狡辩,在“劳粉”群体中很有影响力。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即便在劳伏法后,每个“劳粉”心中也都会驻下一个劳荣枝的阴魂,很可能成为其今后作恶犯罪的诱因之一。
可怜的隔壁:失道寡助 对抗正义与理性,歪曲事实,失道寡助,现在就是这样的下场,大多时候是自言自语,自娱自乐。偶尔过去一个正义人士同他们辩论,也会让他们兴奋半天。唯一有点人气的时候,还是靠与正义人士的辩论以及同本吧隔空交锋获得的。 失道寡助,得道多助,至理名言。
关于选拔合格劳粉的几点要求 经观察与研究,综合各方意见,现对劳粉选拔提出如下要求: 1.智商情商双低。 2.经常无所事事,大把时间上网,有较强的网络依赖症。 3.喜欢在网上刷存在感,靠虚拟世界弥补现实失落,用臆测幻想逃避生活缺憾。 4.长期单身,或婚姻不顺、名存实亡,幻想女人,不惜跪舔,几乎饥不择食。女拳的天然盟友。 5.语文考试很少及格。 6.法律与逻辑知识贫乏,或近乎无知。 7.有钻牛角尖的良好习惯。 欢迎补充。
建议:对不确定情况,请谨慎引用。不可造谣 造谣,不仅有违法之嫌,有悖诚信道德,自损人格与公信力,更有可能给有关人员带来一定伤害。 因此,对于不确定情况,请大家谨慎引用,不可造谣。 如果不能确定消息来源以及消息的真实可靠性,应尽量避免引用。 如果非引用不可,应充分说明消息来源的可靠与否,并尽量减少引用的内容。 这不仅是求学阶段的必修项,也是顺应网络道德生活的重要前提。 如果造谣的主观恶性和客观后果达到了一定严重程度,估计会受到行政乃至刑事处罚。 请大家谨言慎辞。
孤立分析案中案之弊(如劳荣枝案中的小木匠案) 对于二人以及以上的团伙长期作案,若对案中案进行孤立分析,不利于对罪犯的个体罪行得出客观理性的结论。 从犯罪动机与主观恶性角度说,在二人以及以上的团伙长期作案过程中,起到主要作用的犯罪动机与主观恶性,基本上也贯彻于每个小案中。 以小木匠为例,小木匠是殷建华祭坛上的一个陪葬,而殷建华之死又是法劳共同犯罪中的重要一环,因此,法劳投入小木匠案的主观恶性没有程度差异。 说了犯罪动机与主观恶性,再说犯罪结果。小木匠案结果分别体现在加害者与受害者两个方面。受害者惨死;加害者中的法,亦落网伏法,不得分文,反丢性命,唯有劳因法死命掩护而绝地逃遁,成为小木匠案的最大犯罪受益者,或可能受益者。 最后说犯罪行为。法劳二人各施所长,共同为殷建华构筑了一座恐怖祭坛,对于任何陪葬者的献祭,均已产生了合力效应与引力作用,成为小木匠之死的始作俑者。若执拗于法劳二人在杀害小木匠的行为过程中的比例,不仅已无甚辩白作用,反有试图一叶障目、胡搅蛮缠之嫌。 由于人性的复杂性、多变性使然,即便是比法子英更为凶残之徒,亦在犯罪过程中偶有人性闪现,但绝不能对此进行片面解读、割裂分析,不然所得结论就会大失理性、远离客观,有意无意地作了罪行的粉饰、成为邪恶的帮凶。 截图中,是比较有代表性的一个例子,仅供参考。
死 刑 犯劳荣枝有资格发起众 筹赔偿吗? 有人在吧中大肆鼓噪劳犯所提的众筹。 我认为,劳荣枝没有资格发起众筹,即便是所筹之款均用于补偿受害者及家属。 第一,劳荣枝无众筹之自由权利与物质条件。 众筹需要电脑、手机及网络,需要人身自由。劳荣枝被判死刑后,已镣铐加身。作为重刑犯,其人身自由趋近于零,且法律不允其使用电脑、手机及网络。 第二,劳荣枝道德败坏,无众筹之资格。 发起众筹者应有一定的道德素质与公信力,能够充分展示其众筹诚意,并设法让筹资者监督与信服。但劳荣枝好逸恶劳,追求包养,长期坐台,不知廉耻,道德败坏,绑架勒索,抢劫杀人,何来众筹资格?况且其为罪犯,高墙电网相隔,信息相阻,筹资者无法对其进行监督,亦不能通过互动建立信任。 第三,众筹不应被罪犯用于弥补其犯罪恶果。 受害者及家属的痛苦与不幸,是劳荣枝与法子英的犯罪恶果,谁作恶,谁担责,应由二犯及其亲友用其名下财产进行赔偿(若亲友自愿)。若众筹由劳荣枝(及其亲友)发起并用于弥补受害者及家属,等于是劳荣枝唆使网民为其犯罪恶果买单,天理不容! 若是受害者及家属因遭受犯罪侵害、生活困难而发起众筹,尚属合乎情理。
劳荣枝潜逃期间,怎么过实名认证关? 我一直在考虑这样一个问题: 劳荣枝在畏罪潜逃期间,虽用化名并整容,但不可能不使用银行卡、身份证,不可能不进行实名认证吧?她还用微信之类,也是需要实名认证的。 那么问题就来了:像她这样一个重大案件的通缉逃犯是怎么过的实名认证这一关口?
劳荣枝畏罪潜逃二十年,说明了什么? 1.自知身犯重罪,才全力以赴地躲避抓捕。 2.犯罪能力“超凡脱俗”,在大数据网中长期游刃有余。 3.从无悔罪之念。虽有充分条件找到并补偿受害者及家属,亦从来不为。 4.在灰色行业如鱼得水,有滋有味。这也体现了其犯罪能力或潜力。 5.对被包养生活孜孜以求,长期以此为生。说明其好逸恶劳,以不劳而获为荣,白瞎了一个好名。好逸恶劳者,都有不同程度的依靠成本较低的不法手段获得巨大利益的心理动机。
劳荣枝案与其他冤假错案没有可比性 经常看到有人动辄以劳荣枝案与其他冤假错案进行牛头不对马嘴的胡乱对比,试图混淆视听,颠倒黑白。 以法、劳二人的基本犯罪事实而言,劳荣枝确系共犯无疑。 劳荣枝与法子英在犯罪活动中配合默契,互为臂膀,少了任何一方,亦无法实现犯罪目的。 故而,法已获死罪,劳岂可免? 在长达数年的时间,劳荣枝与法子英共同预谋犯罪方案,且打前锋刺探情报,赤膊上阵引诱受害者,协助完成重要的犯罪过程,并共同分赃。在这一漫长而黑暗的过程,劳荣枝分明是主犯,其被胁诡辩漏洞百出,徒增笑料! 奉劝那些诡辩者正视劳荣枝的犯罪事实,切勿再为邪恶粉饰。
如劳荣枝被执行死刑,您倾向于哪种执行方式 如劳荣枝被执行死刑,现就其执行方式了解民意所向。
激发极大民愤的劳荣枝:注射?枪决? 我认为,劳荣枝枪决死刑的可能性在99%。 关于江西省的注射死刑,要从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的死刑方式说起。2000年,本拟对胡长清执行注射死刑。 然而,因胡犯罪行在江西激发了极大民愤,司法机关服从民意,对其执行枪决,以便大众亲眼目睹其应有下场,纾解民愤,扬正辟邪。胡犯中数弹后,挣扎而毙,江西人民拍手称快! 以劳荣枝的滔天罪行,应远超胡犯,且罪恶之手不仅祸及江西,还戕害数省,兼翻供抵赖,装傻卖惨,仇视法庭,民愤极大,广大民众皆欲亲眼目睹劳犯下场,以吐愤恨之气。 还有就是成本问题。2001年11月,江西才由南昌中院执行首例注射死刑。仅药剂费用就达数百元(当时价格),还有不菲的人力成本及场地费用。劳荣枝已对人民犯下滔天大罪,且一直在消费纳税人的付出,何况其有限财力全用于补偿受害者家属也不过是杯水车薪……劳荣枝对受害者及家属和人民犯下了如此大罪,怎配继续享用无痛但成本甚高的注射? 所以,劳荣枝的死刑方式已然可知十之八九! (图片上,有民意对上述所引的江西省两起死刑方式的倾向与认知,可供参考)
劳荣枝至少一半罪行,是法子英宠出来的 女人的很多问题,其实不是天生的,而是男人无原则宠溺与宽恕的结果。 法子英把劳荣枝当成宝,为她,抛妻弃女,丢下赌场,杀人绑架,洗衣做饭,最后,断后掩护,以命相保。这是劳荣枝自负骄狂、不可一世的最大动力(法犯伏法后,这一经历演变成为追求男人包养、获取男人钱财的心理动力)。 所以,劳粉都是什么人,可想而知。
无耻天下第一,邪恶古今无双:劳犯劳枝 只要认真了解并客观分析劳荣枝的坐台、卖Y、求包养、仙人跳等全无廉耻之丑举; 只要认真了解并客观分析劳犯色诱、卖友、绑票、抢劫、参与杀人、大头分赃等冷血恐怖之恶行; 只要听到了毒妇在法庭上“众筹(说白了,就是让受其蒙骗者为她和法犯的犯罪恶果买单)”“知性美”等狂妄至极、泯灭天理之邪说; 就不难为其得出如此形容: 无耻天下第一,邪恶古今无双!
劳粉在本吧倒计时开始 自此时至大吧上任,只余16时23分。 请劳粉分秒必争,抓紧宣泄。
劳荣枝与法子英的“师生关系”的嬗变 1994-1996年南昌案发前。 法老师对劳同学言传身教,悉心栽培,倾囊相授半生的犯罪思想、理论与技术。劳同学天资聪颖,很快得到法老师的真传。 1996年南昌熊案。 在法老师的指导下,劳同学进行第一次实践课,手熟胆壮,顺利毕业。 1996-1999年。 劳同学青出于蓝胜于蓝,后来居上,屡建“奇功”,兼智囊、情报、前锋于一身,反超乃师。这时,昔日的法老师,风光不再,只能施展肢体强壮、不怕见血的唯一优势,沦为力气活角色,还兼职洗衣工、勤杂工与厨子。所以,这个时候,两个人的师生关系已然易位。
96南昌案,是劳荣枝的第一堂“犯罪实践课” 最近在本吧,关于劳荣枝犯罪的“被迫”之说,颇受劳粉青睐。 要论说这个问题,就要从头梳理他们的罪恶经历。所以,对第1次南昌案的解析就非常关键。 但问题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任何行为都受思想的支配。如果思想没有发展到某一程度,行为也很难产生。 劳荣枝和法子英相识、相恋于1994年。1995年,法子英因抢劫、伤人逃往深圳等地,劳荣枝主动选择放弃家庭和声誉极佳、生活稳定的语文教师工作,“义无反顾”地跟随法子英踏上逃亡之路。 关于法子英的所思所想和所作所为,经过一年多的磨合,劳荣枝耳濡目染的也差不多了。当然,关于劳荣枝的“犯罪 思想课”“犯罪 理论课”的攻读学时,还要算上96年的上半年。 所以,劳荣枝的“犯罪 思想理论课”的进修学时,长达两年之久。 所谓名师出高徒,劳荣枝的智商与情商本就不凡,再加上法子英这样一位久经牢狱、长处黑道、恶迹斑斑的江洋大盗长达两年的言传身教、悉心栽培,劳荣枝不“青出于蓝而胜于蓝”,那才叫怪! 既然两个人已经在思想上一拍即合,还存在谁强迫谁的问题吗?所以,两年的思想理论课进修完成之后,劳荣枝同学要做的就是付诸实践,练手壮胆。 在法老师亲自指导下,劳荣枝同学顺利完成了第1堂“犯罪实践课”,圆满毕业,并很快后来居上,超越乃师。
劳荣枝吧挺劳“悍将”排行榜 劳犯荣枝,五毒俱全,十恶不赦,基本犯罪事实明确,结局如何,妇孺可判。 但有道是,林子大了什么N都有。毒妇为保贱命,使出浑身解数,装嗲示弱,扮傻卖惨,加上传播效应使然,居然也引得一众饥渴者垂涎三尺,将劳遥奉为女神,极尽洗白跪舔之能事,也算是绞尽脑汁、殚精竭虑了,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若劳有知,估计也会动下铁石心肠、挤出几滴鳄鱼眼泪以示犒劳。 闲话少叙,言归正传。奇闻共观,奇人共赏。现对我吧挺劳“悍将”排行如下。 1.蹉跎神将 大家没意见吧?“功劳”之巨,有目共睹。寓刚于柔,擦边球战术炉火纯青,成功制造若干热点话题,将一干“新秀”引入战阵。夜观星座以美其主,昼撰其史粉饰其恶,还就女神旧照精心写出长篇美学评论,堪称劳苦功高。 2.某羊羊大将 上榜理由: 身在曹营心在汉之典范,为离间敌方,忍辱负重,潜伏多日,并于关键时刻抽身敌营,回马一击,成功牵制敌方部分兵力。 3.XX妳的口红勇将(马甲非一) 上榜理由: 为建挺劳大本营,殚精竭虑,且常冒封禁之险来此吸粉,以损敌利己。 4.x法公民 偏将 上榜理由: 善于短兵相接,一次次冲锋陷阵,狮子吼功尤其了得。 欢迎补充。
为劳荣枝伏法而赋 (劳荣枝终将伏法,以偿千罪万恶,正义必胜。为表此愿,特为此赋) 冰冻非始一时寒,女魔祸心须细盘。 有智无德枉为师,嗜财拜金慕歹悍。 心怀不轨辞职去,大江南北翻血澜。 诡计多端善谋划,色诱打探冲在前。 最毒莫过妇人心,人性丧尽超法犯。 作恶天赋已登峰,匿迹闹市二十年。 大罪条条皆可诛,法槌声声告苍天。 一腔污血祭冤魂,借镜观形永警鉴。
劳粉大起底:舔劳者闹吧的小伎俩 1.使用多个小号,设置不同话题,挑起争端,获得流量与关注,打发无聊。 2.更有甚者,懒到连小号都不愿意多开,一个号源源不断的产生各种自相矛盾的话题,令人哭笑不得。 3.痴迷颜值正义者(以年龄大于劳荣枝且单身光棍者居多),对劳荣枝一审时的丑态恶相比较失望,但心有不甘,煞费苦心搜寻劳的旧照,假模假式地“客观”分析劳的所谓“颜值”“气质”,满足YiYin之心,变相宣扬“颜值正义”,煽动对劳的好感与同情,进而添油加醋,旁敲侧击,歪曲此案司法判决的公正。 4.以捍卫法律之名,无视劳荣枝的犯罪事实,断章取义,借题发挥,攻击一点,不及其余,否定此案司法判决的正义。 5.引用风马牛不相及的冤假错案或不公判决,穿凿附会,生拉硬扯,试图歪曲、否定此案司法判决。
目前,舔劳者并没有多大空间 在油官,持“疑罪”论的江湖李白不敌英大吉,后者点击达二十余万,基本认为劳荣枝罪有应得。 在推上,劳荣枝这类人更没什么议论空间。 却不料,在近似管理真空的贴吧,他们还有一些兴风作浪的空间。 如果持续管理真空,应该封了这个吧,进一步压缩这些人的危害空间。
关于本吧的去与留,敬请投票 鉴于本吧目前管理真空,泥沙俱下,乌烟瘴气,已有沦为诲淫诲盗、宣扬邪恶温床之虞,故而,以投票方式,就本吧的去留征求大家的意见。
支持大家举报本吧 因本吧管理真空,已经失序,乌烟瘴气,彻夜失去正面作用,因此,本吧最好的结局就是消失,像劳荣枝一样永远消失。
劳荣枝没有一个合格粉丝 作为粉丝,应急偶像之所急,想偶像之所想。 劳偶像最需要活命。劳偶像也许还有活命的最后一丝希望,就是对受害者家属进行巨额赔偿加真诚道歉,获得受害者家属的谅解。你们倒好,不仅一毛不拔,还悠闲自在地发贴,不仅不助偶像一丝之力,还希望借偶像获流量甚至点击收入。这是哪门子粉丝?究竟谁在吃人血馒头? 就算你们占领了本吧,劳偶像该吃的花生米一颗不能少。你们借她打发了闲时,还满足了YY。劳偶像有你们这些所谓的粉丝,也是上辈子造了什么孽。
她背叛人民教育事业,沦为杀人抢劫绑架犯 本是师范毕业,智商过人,却因财欲炽烈、道德淡漠,背弃教书育人之业,利用黑道狂徒之男友,实现欲望,满足野心。男友伏法,在紧锣密鼓的追捕中,她孤身亡命,居然逃亡二十载。劳容枝一生令人扼腕叹息,不胜唏嘘。
劳老师与法同学 劳老师的智商、情商、社交指数,皆非热衷打杀、有力无脑的莽夫粗汉法子英所可及。 所以,法子英只能甘拜下风,成为好学生,被老师卖了,还帮老师数钞票,被老师甩开,还以掩护老师脱脸为荣。
魍魉魑魅,乌烟瘴气
叹劳吧 半壁首页已沦陷, 乌烟瘴气毁三观。 违规无德无人治, 惹得劳粉尽欢颜。
原来有吧务,但是你们不容正面批评,反纵劳粉 见识了。 删吧!
投票:你认为劳荣枝案的终审结果会是?
为劳荣枝辩护者,请先了解下共同实施犯罪 劳荣枝的基本犯罪事实很清楚。早在法子英伏法时,便已然公布天下。及至其人落网,经有关部门力追深究,犯罪事实愈发清晰。关于这些基本事实,网上已公布很多,本吧吧主此前也加精一些贴子,可自行浏览。 检方和法院一致认为: 劳荣枝和法子英共同实施故意杀人、绑架及抢劫犯罪。 也就是说,在共同实施犯罪的过程,任何一方都是不可或缺的,都在实施犯罪过程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 没有劳荣枝这个军师、前锋、谍报提供的谋划、情报、诱饵,凭法子英的矮瘦身材、丑态凶相、满嘴烟味,怎么能够将受害者引入死地? 同样,劳荣枝作为女性,蛮力格斗、刀刀见血,非其所长,这些脏活、累活、狠活、力气活,自然由一介武夫、莽汉法魔来负责。 关于共同实施犯罪,有一个很形象、亦很浅显的阐释,茲引证如下: “二人犯杀人罪,各对被害人砍三刀。如果孤立起来看,砍三刀未必就能致人死亡。但二人的杀人行为结合起来,砍六刀就足以致人死亡。” 所以,在共同实施犯罪过程中,往往不是1+1=2的问题,1+1<2亦不常见,多是1+1>2。 在共同实施犯罪过程中,罪犯或犯罪嫌疑人的任何犯罪意图和犯罪行为以及其所导致的恶劣后果,都不能割裂来看,都是共同犯罪谋划、发生、进展、完成过程中的有机组成。 共同实施犯罪团伙,一人已判何罪,往往另一人同罪。共同实施犯罪团伙,越是罪行严重,同罪概率就越高。到了法子英、劳荣枝这样的心狠手辣、人神共愤、天良丧尽的恶劣程度,就算只是按照普通人的逻辑、简单分摊罪责,劳荣枝也够处死N次。何况,对共同实施犯罪者的惩罚,一般不是分摊罪责,而是同罪判定。 (本人原创,欢迎转载,但敬请注明来源)
看劳荣枝这副狰狞而扭曲的嘴脸 相由心生,此言不虚。何况经过看守所一年多的打磨,劳荣枝的面部伪装被全部撤下,彰显出一副狰狞而扭曲的嘴脸。
你们若要救劳荣枝,也许还有最后一策 你们既然这么粉她,就应该竭尽全力救她。就算最后救不了,也尽了心,没有遗憾了,是不?这才是一个粉丝应有的觉悟。 其实方法很简单,就是帮她捐助受害者家属。因为多数受害者还是希望获得赔偿。你们应分秒必争,争取在这有限的时间,捐出足够的钱,也算是在某些方面帮劳荣枝减轻了罪责。 就算法庭不因受害者受捐而减刑,你们也总算做了一回好事,对不? 所以,现在行动吧。 发帖千万,不如实际一干。 粉丝,就要有粉丝的觉悟和付出。不然,岂不愧对粉丝之名?
劳荣枝爱荣华富贵,胜过爱自己生命 世界上大部分人是贪生怕死的,但是,确实有少数人,为了认定的目标,命都可以不要。 也许大家会问:命都丢了,哪来的荣华富贵?但是,这是正常人的逻辑,不是极端狂傲、赌徒心态十足的犯罪分子的逻辑。 劳荣枝和法子英都是这类人。这类人都是极恶之人。 一个典型事实是:检察官说,劳荣枝20年一直藏身大都市。显然,在大都市的暴露几率比穷乡僻壤高很多,但是,劳荣枝爱荣华富贵,胜过爱自己生命,所以会选择大都市。
检察官说,劳荣枝20年一直藏身大都市 在网络大数据这么发达的现代,一直藏身大都市,这是什么概念呢? 就算大数据是近十年形成的,能够躲藏十年,也是惊人的犯罪天赋。这岂是一介武夫、莽夫法子英可比及的? 检察官还说,劳从不去有摄像头的地方。 不过,现在摄像头密度很大,估计劳不慎被捕捉到。 同时,这也说明:劳荣枝极端爱慕虚荣和富贵,宁可在都市繁华中活几年,也不愿在穷乡僻壤活一生。为了荣华富贵,她可以不要命。
完全赞同劳荣枝案件的程序正义处理方式 自上次开庭迄今,近一年的时间,这足以说明法院和检方努力寻找更为详尽、直接和确凿的证据,非常尽职尽责。检方在视频上也对此做了简约说明。
劳粉画像(孔乙己版) 只说案情也许有些枯燥,只说法律也缺少一些活泼气息;只有劳粉到吧,才可以笑几声。 劳粉是叉腰说话而常谈正义的唯一的人。他们的立场很高大;很少有好脸色,言辞之间时常夹些愤懑;一通乱糟糟的枝枝长、枝枝短之类。说的虽然貌似正义,可是话不简洁,也是啰嗦,似乎并不在意展示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修的国语。他们对人说话,总是满口道德乎、法律者也,叫人半懂不懂的。 因为不知他们姓甚名谁,别人便从当下娱乐圈的“XX粉”这调侃意味十足的话里,替他们取下一个绰号,叫作劳粉。劳粉一到吧,所有议论的吧友便都看着他们笑,有的叫道,“劳粉,你的发言又添了新观点了!”他们不回答,对吧里说,“枝枝知性美,梦中情人也。”便排出一行文字。吧友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们一定复制了人家的文字了!”劳粉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窃了人家的文字,禁言一天。”劳粉便失了分寸,心底的扭曲不安现出,争辩道,“ 呐喊还有罪么……复制!……正人君子的事,算复制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人血馒头”“疑罪从无”,“颜值正义”之类,引得众吧友都哄笑起来:吧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今秋,君何获? 这是劳荣枝衣服上的英文译文。 也许是劳荣枝在问自己,可见她求生欲之强,求生信心之足。 遗憾的是,法律和正义已经快给她的罪恶人生画了句号。 今秋,君何获?不仅是对其本人的讽刺,也是对广大看客的追问。 在今秋这场惊世的审判中,我们真的应该收获一些有益的东西。
看下检方对此次判决的理论支持 检方认为(大意): 主观上,明知作案目标和被害人面临的犯罪后果,但放任且助推。 客观上,与法子英分工合作,形成事实和行为的共犯。 根据此前相似的判例,其实,只要客观上在恶性杀人绑架抢劫案中形成事实,就必死无疑。 所以,劳荣枝罪有应得。
劳案热搜留言,已证人心向背 在九月九日劳荣枝宣判之前,关于劳案就已经有了一个热搜。通过留言可以看出,没有任何一方水军的参与。大部分网友不仅尊重事实,而且客观理性,对劳荣枝的滔天罪恶有清醒的认识。这就足以证明人心的向背。当然,劳案宣判更如一记警钟,让更多的网友认识到劳罪无可逭、适得其罚。
《秋分》(戏仿《清明》) 秋分时节雨纷纷,劳粉心碎欲断魂。 借问枝枝何处有,吧友遥指奈何村。
已申请劳荣枝吧主,望吧友支持。 本人申请感言为:本人曾任劳荣枝吧的小吧主。并因遵守法规、吧规,积极发贴弘扬本吧宗旨,有几个贴子被前任吧主设为精华贴。现在劳吧缺少大吧主,本人有意申请,保证能够尽到贴吧管理的责任,引导正面的舆论,让劳荣枝吧成为网络普法教育的一个坚强阵地。
好像还没有公布劳荣枝的死刑判决书 死刑判决书的公布,会进一步扩大劳荣枝案件的社会教育意义。
劳荣枝的死刑判决成为热搜的意义 通过评论来看,大部分网友对劳荣芝的滔天罪行深恶痛绝,这说明对劳的死刑判决已经产生了重要的社会教化意义,不啻一记警钟。
劳荣枝今貌,是否相由心生? 观其庭审之貌,面部已然扭曲,目光狰狞,着实可怖。故相由心生之说,或有其理。
告慰受害者在天之灵,已为时未远 劳归黄泉之日,祭亲慰灵之时。 正义虽迟到,但行将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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