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家坏猫初长成 邻家坏猫初长成
biub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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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县男子酒驾被拘 成河北醉驾曝光第一人 景县新闻刷新排行榜 21日,记者在衡水市交警支队获悉,景县一建筑工人李某醉酒后驾驶摩托车上路,经过抽血酒精检测结果为 116.3mg/100ml,因此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刑事拘留。据了解,李某也成为河北省交管局出台醉酒驾驶案件及醉酒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一律公开曝光的新规后被曝光的第一人。   5 月15日14时,景县交警在景安大街马庄路口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红色二轮摩托由西向东快速驶来,车身来回摇晃,且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民警随即拦下该二轮 摩托,并要求驾驶人出示相关证件。该驾驶人满身酒气,拒不出示驾驶证,且趁民警不备,将摩托车驶入旁边胡同欲行逃窜,民警奋力拦截,将驾驶人抓获,经酒精 测试仪检测,其酒精值达124.2mg/100ml。警方随即查明该醉酒男子叫李某,持有C1驾驶证尚在实习期内,摩托车未上牌注册,抽血酒精检测结果为 16.3mg/100ml。当日下午,驾驶员李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景县大队依法对李某刑事拘留。   按 照省局、支队要求,民警第一时间将案情及照片传至新浪微博进行曝光,同时支队也及时在衡水交警官方微信、微博上把驾驶人李某的照片、个人基本信息及检验鉴 定报告进行了曝光,并积极与群众互动。这种曝光方式以最直接的案例提醒市民不要酒驾,起到了一定的警示作用,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据介绍,今后,衡水交警将加大对醉驾的曝光力度,以此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严禁酒驾、珍惜生命。
衡水景县男子酒驾被拘 成河北醉驾曝光第一人 21日,记者在衡水市交警支队获悉,景县一建筑工人李某醉酒后驾驶摩托车上路,经过抽血酒精检测结果为 116.3mg/100ml,因此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刑事拘留。据了解,李某也成为河北省交管局出台醉酒驾驶案件及醉酒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一律公开曝光的新规后被曝光的第一人。   5 月15日14时,景县交警在景安大街马庄路口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红色二轮摩托由西向东快速驶来,车身来回摇晃,且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民警随即拦下该二轮 摩托,并要求驾驶人出示相关证件。该驾驶人满身酒气,拒不出示驾驶证,且趁民警不备,将摩托车驶入旁边胡同欲行逃窜,民警奋力拦截,将驾驶人抓获,经酒精 测试仪检测,其酒精值达124.2mg/100ml。警方随即查明该醉酒男子叫李某,持有C1驾驶证尚在实习期内,摩托车未上牌注册,抽血酒精检测结果为 16.3mg/100ml。当日下午,驾驶员李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景县大队依法对李某刑事拘留。   按 照省局、支队要求,民警第一时间将案情及照片传至新浪微博进行曝光,同时支队也及时在衡水交警官方微信、微博上把驾驶人李某的照片、个人基本信息及检验鉴 定报告进行了曝光,并积极与群众互动。这种曝光方式以最直接的案例提醒市民不要酒驾,起到了一定的警示作用,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据介绍,今后,衡水交警将加大对醉驾的曝光力度,以此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严禁酒驾、珍惜生命。
7岁男童被狗咬得面目全非   10天仍未脱离生命危险   家里没什么积蓄,为了救孩子家人拼尽全力   12月6日中午,登封市大金店镇金中村,7岁男童钰钰(化名)被邻居家的斗狗咬得面目全非。如今10天过去了,钰钰依然在登封市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还未脱离生命危险。   郑州晚报记者 袁建龙 实习生 刘俊苗 文/图   现场   正往医院跑,孩子脸上的一块肉掉下来   当天中午,钰钰和小伙伴洋洋正在玩耍,突然旁边狗窝里蹿出一只狗,扑过来一口咬在了钰钰的脸上,当即鲜血直流。一旁的洋洋抓起石头往狗身上扔去,狗还是一直咬住钰钰不松口。由于这只狗是洋洋家养的,所以洋洋大着胆子跑上去掰狗的嘴,却因力气太小,没有起到作用,反而被狗咬伤了手。最终邻居听到狗叫声,跑去把钰钰救了出来。   “那天孩子感冒,我出去买药,就几分钟的时间,我女儿跑来告诉我,钰钰被狗咬了。”钰钰的母亲李大娟撒腿跑到现场,看到儿子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我当时就一个念头,救孩子!抱起孩子就往医院跑。跑着跑着,孩子脸上的一块肉掉了下来,耷拉在脖子上,我又心疼又害怕,一手抱着孩子,一手把那块掉下来的肉按回孩子脸上。”直到坐在车上,钰钰才小声喊出:“妈妈,疼。”一听这话,李大娟的眼泪不停地往下掉,直到把孩子送到急诊室,李大娟的脑子还是一片空白。   煎熬   每天10分钟探望时间成为全家支撑   手术后,钰钰转进了重症监护室,每天上午只有10分钟时间,家人能隔着玻璃看到躺在病床上的钰钰。昨日,记者走近重症监护室,看到了躺在病床上的钰钰,孩子整张脸被白纱布包着。钰钰的家人围在病房外,看着伤势严重的钰钰,都忍不住小声哭泣。   “我每天就靠着这10分钟时间支撑自己,只要让我看上一眼孩子就行。”李大娟说,孩子如今头脑是清晰的,“今天孩子的眼睛被蒙住了,昨天孩子的眼睛在外露着,他想看到我,就哭了起来,我担心他哭得眼睛疼。”李大娟忍着不舍,看了两分钟就走了。   “我想时刻守在孩子身边,但我不能让孩子为了看我们,而用太大力牵动伤口。”李大娟趴在玻璃上,看着钰钰满脸心疼,到探视的最后时间才走了出去。   医生   后期恢复面容   治疗费难以估算   “孩子当天送来时,脸上没有一处好地方,鼻小梁碎裂,上下嘴唇全部被撕裂开,连眼珠子都露在外边,我们集合了眼科、鼻科等多个科室的主任及专家,经过6个小时的手术进行抢救。”登封市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主任付海涛说,如今为了辅助钰钰呼吸,钰钰脖子上插了一根管子,只有管子拔出后,才能确诊钰钰是否脱离危险。“现在病情还算稳定,只要控制住不感染就好了。”只是孩子面容全毁,后期必须要进行整形,面容修复相当昂贵,费用难以估算。   据了解,咬伤钰钰的狗属于斗狗,事后,狗的主人积极筹备医疗费,只是因家庭贫困,借了所有亲戚朋友送到医院2万多元钱,并每天在医院陪护。钰钰的父母务农,家里也没什么积蓄,但为了钰钰两家人都在拼尽全力。   昨日上午,钰钰的父亲前往郑州咨询医生,想在最好的时间段内为钰钰寻求最好的治疗。
北京一男子患狂犬病死亡 生前频繁射精 新京报快讯 (记者孔晓琦)11月12日,一32岁男子因狂犬病医治无效死亡,北京疾控中心确定“狂犬病病毒呈强阳性”。死者生前一天内射精四五十次,并伴有疑似精神病症状;此前他曾前往多家医院,均未被检测出患有狂犬病。 数家医院均未查出狂犬病 王强(化名)7号开始频繁射精,10号开始达到40至50次,并伴有“精神亢奋、语速快、表达不清、吐吐沫”等疑似精神病状。他及家人先后前往广安门中医院、大兴区人民医院等就诊,均未被检测出患有狂犬病。 10号晚上12点,王强走进北京大学第三人民医院(下称北医三院)急诊部门。“他说自己胸闷、发热,但没有明确的被抓咬病史”,当时的值班医生汪炀称。11号白天,多名精神病科医生会诊,仍未查出病情。 怕光、惧水、曾心脏暂停 10号下午5点,北医三院医生田兆兴开始值夜班。“他一直拿着衣服挡着自己,说有风,冷。”田兆兴怀疑其患有狂犬病,用手电筒照射他眼睛,他同样表现出惧怕。医生给他温水喝,但刚刚到嘴边,他便出现强烈呕吐现象。“这是非常典型的狂犬病症状,他惧怕外界刺激。” 王强爱人及其哥哥均表示,做保安的王强曾被狗抓过两次。 11号晚6点,王强被送至抢救室,但没过多久就出现心脏、呼吸暂停现象。12号中午12点59分,王强死亡。此前,北京疾控中心检测确认,其狂犬病病毒呈强阳性。 与其有接触者存感染风险 田兆兴介绍,狂犬病人在发病时期可通过体液传染,“如皮肤有破损则更为危险”,因此王强家属及与其有接触的人均有被感染可能。他随后告知大兴人民院医生等与死者接触过的人,立即注射狂犬疫苗。 北京疾控中心专家李小梅今日证实,疾控中心在12号下午已经启动防范措施。“尽可能通知到所有接触人,包括家属、单位同事、医护人员等等”,她称疾控中心不会强制注射,但过几天会统计具体的注射疫苗人数。 防治狂犬病应从宠物抓起 李小梅介绍,在全国范围内,北京属于狂犬病疫情低发地区,2012年13例,2013年7例,今年包括王强在内有6例。 据统计,从2005年至今的所有狂犬病患者中,几乎99%在被抓、咬过后都没有接种疫苗,这些患者病死率为100%,从病发到死亡非常迅速,往往不超过一星期,“有的上午发病,下午死亡。” 李小梅认为,防治狂犬病要从宠物这个根源抓起,不能依赖人接种疫苗。她称,给狗注射疫苗才是根本措施。据世卫组织发布的“狂犬病消除手册”,一个地区如果狗接种疫苗覆盖率达到70%以上,该地区几乎可以完全防止人感染狂犬病毒,“欧洲、台湾等地覆盖率高,几乎没有人感染的病例”。
老猫解析为何大龄妇女人群喜欢转发朋友圈谣言 “不要再买这个菜了!因为它100%致癌!”“您每天刷牙就是在吸毒!不看则罢,一看冒汗!赶快换吧!”“公安局最新紧急通知,太可怕了”……经常玩微信的朋友大多都在朋友圈里见过类似的链接,并且会有不少年龄大的人对此信以为真,但事实上它们不少都是谣言。研究人员分析发现,这些谣言有很强的规律性。 朋友圈的谣言有很强规律性 65%的主题都围绕着人身安全、食品安全和疾病养生这三大焦虑主题 喜欢用“100%”、“第一”这样夸大性词语并配大量图片来唤起大家的死亡恐惧情绪 消息源往往专业性不强,且与所述主题相关性差 图片多,让读者“眼见为实”。还有用“毁容”、“有毒”、“致癌””等负面词语激起人们对身体伤害的恐惧和对死亡的焦虑 80后和90后对谣言的辨识能力较强 父母玩微信爱转发“朋友圈谣言” 去年年初,西安市民王女士给父母更换了智能手机,并教会他们怎么使用。过了一段时间,王女士发现父母经常在朋友圈里转发一些链接,而据她了解其中不少都是谣言,慢慢的这些链接开始频繁出现在家人的微信群里。 “我给他们说过那些大部分都是谣言,但他们没听进去,而且他们在推荐朋友玩微信的时 和王女士遇到的情况类似,市民杜先生的朋友圈里也经常出现那些不知来源的信息。杜先生说,“这些链接大多都是负面的,类似于致癌、小孩丢失等,而且基本都是我的长辈或者年龄较大的同事、朋友发的,有时候一个人会连续转发这种链接刷屏。每次看到被这种无聊的链接刷屏,我就想直接把他屏蔽了。” 超六成谣言与人身安全、食品安全和疾病养生有关 针对微信上频繁出现的谣传现象,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微信、宏博知微合作联合推出了《“谣言”分析报告》。研究人员通过对今年11月3日-20日期间被微信用户举报为“诈骗和虚假信息”最多的255篇公众号文章进行分析,发现了它们具有很强的规律性:65%的主题都围绕着人身安全、食品安全和疾病养生这三大焦虑主题。 心理专家:这是“从众心理”作祟 为什么人们容易轻信朋友圈里的谣言? 舒雅心理咨询工作室首席咨询师张芳表示,人们容易相信网上的谣言主要是因为“从众心理”,因为绝大部分网友看到的都是别人分享的内容,再加上这些谣言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阅读者对谣言的内容缺乏专业的判断,他们就抱着“宁信其有,不信其无”的心理相信了。而更多的人在保证自己“安全”的同时,也会善意提醒别人,那他们就成为这些谣言的“无意识传播者”。同时,人们相信一些网上的谣言,跟社会大环境也有些关系。例如,现在食品安全问题频频出现,会使人们更容易相信食品“致癌”、“致死”的传闻。张芳说,年轻人与年纪大的人对一些问题的看法也不相同。年纪大的人因为身体状态不佳,要比年轻人的安全感低,他们更容易相信某些食物、环境等对身体的损害。同时,年纪大的人对网上的一些内容认知较少。出于对儿女的关心,很多信息都会激起人们保护儿女的强烈欲望,而这也是爸爸妈妈们最喜欢在朋友圈刷这类消息的原因。 多知道点>> 如何快速辨别谣言 一看是否是老帖。这类谣言具有重复性传播的特点,一些陈年旧帖隔一段时间就会被不同的人稍加修改后再次传播。 二看信息源是否可靠。这些被举报的谣言,大多来自一些段子手账号,其一贯的发帖内容都比较水。对谣言频次较高的微信公众号,网友在阅读其发布的文章时要格外小心。 此外,还要看其专业定位是否与消息主题相匹配,一般来说经常发心灵鸡汤的账号在医学问题上就不如医疗专门号可靠,当然医疗专门号还要看其是否有权威机构认证。
以后不要吐槽纽约了 两名女子微博差评影楼被判赔2.1万 南都讯记者张广军通讯员卢思莹吴卫马科意 网络留言需谨慎!惠东两名女子在微博上发表不当言论,评价当地一间婚纱影楼,被法院判决侵害企业名誉权成立,需要赔偿2.1万元。根据法院通报,案件原告郑某是惠东县黄埠某婚纱影楼业主。被告是当地一女子沈某,其朋友也因为转发评论成为被告。 拍婚纱照对影楼不满上网吐槽 案件起因是,2013年3月21日,被告沈某萍到惠东县黄埠某婚纱影楼选购拍摄婚纱照的套餐,最终选购了“幸福嫁衣”套餐,并一次性支付11888元。之后在拍摄过程中,沈某萍对影楼表示不满,同年9月25日通过手机在新浪微博发表有损该影楼的言论,被告郭某(沈某萍的朋友)通过手机转载上述言论,并发表言论。 影楼起诉客人侵害名誉权 同年10月21日,原告郑某发现后,以两被告损害其影楼的名誉权为由诉至惠东法院。案件审理期间,双方于同年12月19日达成《和解协议书》,约定有四点:两被告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天内在新浪微博发表声明,澄清事实、消除影响并赔礼道歉;两被告于协议之日起4天内一次性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1000元;原告则在被告履行义务后三天内向法院撤回起诉;若被告方没履行协议则另支付三万元罚款,若原告违约则自愿支付5万元罚款。违约方罚款应于同年12月28日之前交付给对方。协议签订后,两被告履行了在新浪微博发表声明,澄清事实、消除影响并赔礼道歉的义务,原告郑某遂撤回起诉。和解协议未执行影楼再次起诉 但两被告没有按照协议履行赔偿21000元的义务,原告再次起诉,请求判令两被告立即支付赔偿款210 0 0元和各自支付罚款15000元,共51000元。 对这起网络侵权的判决结果,惠东法院认为,原告诉请被告沈某萍、被告郭某各支付15000元罚款,已经超过双方约定的损失21000元的30%,原告此项诉请畸高,违反法律规定,不予支持。根据双方签订的《和解协议书》及公平原则,双方约定的违约金可按6000元计,遂判决两被告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连带赔偿原告21000元,并分别向原告支付违约金3000元及负担诉讼费915元,驳回原告郑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新浪河北 新浪河北 > 新闻频道 > 社会新闻 > 正文 衡 河北省故城县公安局11日透露,该县多名群众,在食用城区某村一作坊的猪皮冻、海蜇丝等物品后,出现不同程度的腹泻、头晕、呕吐等症状。故城警方破获一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目前,犯罪嫌疑人王甲、王乙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从“健美猪”、“染色馒头”、“塑化剂饮”、“地沟油”到老酸奶果冻、有毒胶囊、立顿茶包、问题蜜饯等,食品药品问题一次次触动人们的敏感神经。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吃腻了大鱼大肉的人们,越来越注重食品的丰富多样、荤素搭配,渴望吃出健康、吃出营养。闲暇之余,来点小凉菜,吃点猪皮冻,弄点海蜇丝,是很多人的第一选择。然而,不法商贩为了卖相好、价钱高,往往会向这类食品中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长期食用此类食品,将严重影响人们身心健康。   据故城警方介绍,该局巡特警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当地多名群众,在食用城区某村一作坊的猪皮冻、海蜇丝等物品后,出现不同程度的腹泻、头晕、呕吐等症状。经进一步调查走访,发现该作坊位于故城县郑口镇后油坊村王乙家中,经营该作坊的王甲、王乙,在生产加工猪皮冻、海蜇丝时,涉嫌违法添加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用物质。民警迅速行动,当场查获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猪皮冻成品60余斤,海蜇丝成品30余斤,以及国家命令禁止超标使用的硫酸铝铵300斤。经讯问,王甲、王乙供述了自2014年10月份至今,使用过氧化氢浸泡猪皮,加工、销售有毒猪皮冻500余斤,加工、销售添加氯化钙、硫酸铝铵有毒海蜇丝200余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禁止食品加工企业添加过氧化氢等33种产品规定,并经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对送检的猪皮冻、海蜇丝鉴定结论为:猪皮冻过氧化氢(双氧水)的含量130mg/kg,硫酸铝铵(铵明矾)铝的含量2120mg/kg,海蜇丝硫酸铝铵(铵明矾)铝的含量7080mg/kg(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中硫酸铝铵含量<100mg/1kg)。猪皮冻、海蜇丝含有禁止添加的过氧化氢及硫酸铝铵严重超标,均为不合格产品。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甲、王乙二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男子将流浪狗敲死当众剥皮   东快讯(记者熊建鹏实习生陈少忠文/图)“小花”是只狗,昨天下午,它正摇着尾巴,吃主人喂给它的米饭。突然,这位几个月前收养它的主人用棒子猛击“小花”的头部,它当场毙命死了。“小花”死后,这位主人和几位同伴,在马路边当众把小花剥了皮,开膛破肚。   昨天下午,在福州华屏路金冠花园大门口左侧,一排私家车的后面,四位男子正挥刀对两只土狗——一只黄狗和一只黑白花狗“痛下杀手”,最后两只狗在同一张纸板上边被剥了皮。网友评论:这样做是不是残忍了点?   当东南快报记者来到现场时,一群旁观者把这四人包围在中间。从谈话中可以知道,这四位男子都是“川腔”。   旁边一饭店老板娘说:“这两只狗都认识我,每次我去都对我摇尾巴。”她强调,“这些狗还有名字呢,那只黑白花狗,叫‘小花’,还有一只‘小黑’,早上跑掉了。”虽然女老板表示这两只狗很可爱、很听话,但昨天晚上,“小花”和它的同伴,还是在这个饭店成了客人的盘中餐。   据该饭店的老板娘介绍,“小花”和另外几只流浪狗,被喂养在北江新村(北江新村跟金冠花园小区只隔着一条马路)南门外的一个废弃的警务室后面。这个警务室后边有一排住房,目前租住给几位外来务工人员。   穿过这一排住房,是一个废弃的园子,园子草木丛生,胡乱丢弃着鞋子、木头等垃圾。一角堆着几个黄色绿色的垃圾桶。这个10来平方米的园子,是流浪狗和流浪猫的天堂,可以躲避风雨,还可以在垃圾中翻找食物充饥。   昨天下午,在这个废弃的园子里,中间唯一的一条路上还有残留的血迹和没有吃完的米饭,血迹一直延续到路的尽头。“小花”就是在这里被敲死的,不一会,收养“小花”的主人,穿黑体恤的男子进来,接满一桶水,冲洗掉地上的血迹。   北江社区主任郑女士说,在废弃警务室后边租住的这几个小弟小妹,都是在附近酒店上班的,平时给流浪狗喂一些剩饭剩菜,这些狗就把他们当成了自己的主人。“这个地方马上要拆除做马路了,所以他们可能想着把狗处理掉。”不过,郑主任认为,把狗敲死,当众在路边剥皮确实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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