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子残影 莲子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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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成功获批全国首批工信部“校企协同就业创业创新示范实践基地 近日,国家工信部致函我院同意启动“校企协同就业创业创新示范实践基地”建设工作,并纳入全国首批重点“示范实践基地”建设单位。 2021年9月,工信部中小企业发展中心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创建“校企协同就业创业创新示范实践基地”的通知》,在全国建设100个“校企协同就业创业创新示范实践基地”,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和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全国共有400余所本专科院校参与申报。 学院领导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院长张林教授亲自挂帅并担任基地负责人,科研处牵头,金融系、招生就业处和团委密切配合。学院依托黑龙江省金融理论与创新研究学术交流基地、黑龙江省投资理论研究会、学院众创空间、数字经济贸易产业学院和新道产业学院,联合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哈尔滨新区管委会、哈尔滨银行、黑龙江省信息港云科技有限公司、哈尔滨智佰科技有限公司6家单位,立足金融优势和特色,聚焦区域金融服务业和转型升级需求,围绕哈尔滨新区普惠金融产业发展,整合优化创新创业教育资源。 11月15日,工信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召开了基地建设项目线上调研会,学院副院长蒋鲲参加会议,科研处处长解晨光进行专题汇报,中心项目总负责人肯定了建设方向及建设方案,并就基地建设和产业发展进行了充分的沟通。12月5日,工信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对学院提交的材料进行第二轮评审。最终,我院成为工信部遴选出的100个基地建设单位之一,正式启动基地建设工作。 学院将以此为契机,以普惠金融为建设方向,通过与政企协同合作,全面启动基地建设工作,将建立现代普惠金融服务产教融合中心、金融领域就业大数据中心、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第二课堂创新运营中心、普惠金融研究中心、构建龙江普惠金融培训平台、建设特色产业学院。重点打造“一个空间,两个智库,三个中心,四个专项”,形成“一城一产一学院”的专精特新型中小企业产教融合发展新格局,助力学院金融特色鲜明的地方高水平应用型财经大学的建设,为黑龙江省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黑龙江省2021年度公检法司系统及边境县(市、区)急需紧缺岗位录 各位考生: 为保障广大考生的健康安全,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哈尔滨金融学院考点提醒广大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关于防疫要求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各位考生除按照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公务员局发布的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执行外,进入我考点时还应做好以下事项: 1.龙江健康码:考生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龙江健康码”,并做好个人龙江健康码的申领,绿码正常通行。 2.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生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完成【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信息维护,出示动态通信行程卡。 考生应在考前申领“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进入考点时供工作人员查验。 3.我校考点所有考务人员均进行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所有考场及考试楼宇公共区域将进行全面消杀,并配备有备用隔离考场。 4.考生须自行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考生每次进入考点、考场时,均须佩戴口罩。在接受身份核查时,应取下口罩,主动配合检查。考试过程中,考生全程佩戴口罩。 5.考试过程中,如感不适,应主动联系考点工作人员,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由考点医护人员进行诊治。 二、关于考试的要点 1.考生将手机、计算器、智能手表、智能手环、蓝牙耳机等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关闭电源后与包、资料等规定以外物品放在本考场指定位置,对号入座。 2.考生入场前应证件齐全,纸质准考证、身份证。 3.考场时钟仅为参考,以铃声为开考和结束信号。 4.严禁考生将试题、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否则视为违纪。 5.因疫情防控要求,我校处于校园管控状态,所有外来车辆不能进入校园。由于学校周边道路施工,停车位紧缺,建议考生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送考车辆即停即走,不得在考点附近逗留,以免造成交通拥堵,影响考生正常进出。 学校西门位于香坊区电碳路65号,乘坐地铁的考生可步行从学校北门(公滨路58号,紧邻德强小学)进入,其他入口校外考生无法进入。 西门步行到考场所在楼约10-15分钟,北门步行到考场所在楼约8-10分钟,请考生做好充足的时间准备。
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倡议书 全省教育系统广大师生员工和家长们: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尤其在冬春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随着春节期间人员大量流动、聚集,疫情传播风险不断增大。为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确保广大师生、家长们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发出倡议如下: 一是做科学防护的践行者。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主动关注官方渠道和权威媒体发布的疫情通报。在家常通风,出门戴口罩,规律科学饮食,保持充足睡眠,适当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和免疫力。 二是做守护安全的先行者。自觉遵守属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配合属地和校园防控工作。倡导居家休假、属地过年,不去中高风险地区旅游。与他人保持合理社交距离,不聚集、少聚餐。尽快完成疫苗加强针接种工作。 三是做成长成才的自律者。科学合理规划假期生活,协调做好社会实践活动,统筹做好学业规划和兴趣培养。加强与学校沟通联络,如实及时报告个人情况,密切关注返校信息,配合学校做好返校工作。 四是做共克时艰的奉献者。在做好自身防护前提下,积极投身属地疫情防控工作,用实际行动践行志愿精神,以担当之名迎接美好未来。广大党团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疫情防控斗争中磨炼意志,经受考验。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让我们弘扬伟大抗疫精神,顾全大局,听从安排,携手同心,共克时艰,全力做好2022年寒假、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心怀希望,静候春暖花开! 黑龙江省教育厅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2022年1月6日
我校与省司法厅开展合作共建 2022年1月11日,省司法厅与七所高校合作共建签约揭牌仪式在黑龙江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举行,我校与省司法厅共建“法学实习实训基地”与“金融仲裁理论与实务研究中心”,并签订合作共建协议。院长张林,副院长黄强、法律系副主任韩颖梅出席仪式,张林院长与省司法厅副厅长刘勇代表双方签署了合作协议,与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崔永洪共同揭牌。 崔永洪在致辞中表示,本次合作搭建了我省司法行政机关与高校开展理论和实务研究合作的重要平台,是促进理论研究与公共法律实践深度结合的创新探索。对于填补我省公共法律服务相关领域理论研究空白,促进相关院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双方要积极合作,加强研究,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保障民生提供意见。要注重人才培养,积极提升双方人员的公共法律服务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 我校此次与司法厅的合作涵盖实习实践、课题研究、人员互聘、互动培训、学术交流等多个领域,对我校深化校政合作,拓宽以金融为底色、全方位服务社会的渠道,增强师生社会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建设示范应用型本科院校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我校将充分整合学科资源,积极开展务实合作,切实提升共建水平,进一步提高我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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