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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工误将玻璃水,加进一辆价值40万的捷豹车的汽 长江日报 6-29 18:5 一大瓶玻璃水如何加进去,让车主感到不可思议 记者尹勤兵 摄 长江日报融媒体6月29日讯(记者尹勤兵)把玻璃水加进汽油箱,在武汉黄陂区盘龙城一处中国石油加油站,这件奇事还真上演了:一名加油工误将一瓶1.8升的玻璃水,加进一辆价值40万的捷豹车的汽油箱。 6月27日,长江日报记者了解到,因为双方迄今未协商达成协议,被喝水的“捷豹”,目前只能在4S店“趴窝”待修。 据了解,类似玻璃水加进油箱的案例,很罕见;惹祸的加油工,是毕业没多久的一名大学生。 “帮忙加一下” 加油站小伙竟将玻璃水加进油箱 “这件事说来太不可思议!如果不是亲身经历,说出来根本没人会相信。”年轻的车主武女士介绍,5月27日中午,她开着一辆红色“捷豹”,到盘龙城中国石油航空城加油站加油。当时,她从钱包中取出300元,告诉对方加300元的油,并从后备厢中取出一瓶1.8升未开封的玻璃水,递给接待她的一名小伙,请对方顺手“帮忙加一下”。在被告知交钱需到里面后,她则进到站内服务台缴费。 武女士说,按流程,需等加完油才能收款,当时她等待时间很长,最后接待自己的那位收银员也忍不住出来催,这才完成加油。 为何要将玻璃水交给加油员添加?武女士表示,她刚会开车没多久,对车辆构造并不了解。在她看来,油站工作人员肯定要专业些。 出站后,武女士开车去1公里外的一家快修店洗车。开车没一会,她就发现车子行驶无力、顿挫感严重,“我当时还觉得纳闷,以为是路上有坑,路况不太好。”好不容易车子开到洗车店,等洗完车后,车子无论如何都没法启动。 “刚才加油顺便加了玻璃水,难道加错了?”武女士心里犯嘀咕,得知她的加油经历和怀疑,汽修店师傅当场排查,果然从油箱内抽出了大量的蓝色玻璃水。事后,汽修店师傅彻底排空油箱,放了满满两大桶,沉在底部的,全是玻璃水。 维修方案谈不拢 车子趴窝一个月 武女士说,这辆捷豹车是她去年11月花40多万元购置的,才开8000多公里。当天,她和朋友第一时间打车返回加油站。该站站长调看监控和询问负责给她车加油的小伙,证实那瓶玻璃水确实被加错了地方——小伙将玻璃水通过车身加油孔,直接注进了汽油箱。 武女士拿出和当天添加的一瓶同款玻璃水,长江日报记者发现这款玻璃水1.8升,瓶口粗短。很难想象,不依靠漏斗之类的工具,这些玻璃水是如何被添加进油箱的。 6月27日上午,武女士带长江日报记者重返快修店。当天接待的刘师傅提起这事,仍就印象深刻。“从事汽车维修这么多年,我第一次碰见有人将玻璃水加进了油箱。”刘师傅证实,当天清洗油路的费用为300元,还是加油站来人结算的。他指出,发生如此荒唐的事,只能用太不专业、缺少常识来解释。 事后,车子被送进武汉捷豹4S店进一步修理。武女士称,加油站方面只肯拿出2万元了结此事,她不能接受。因为费用问题,至今车子已停在4S店一个月。 无车可用,武女士只好每天打车出行。 4S店:10多年来第一例 捷豹4S店的客户部张经理称,捷豹在汉开张10多年来,这是第一次遇到玻璃水被加进油箱的案例。由于属于“人为”,就算清洗油路后车修好了,发动机也不再享受质保。 据其介绍,修车有两种方案:一种是清洗油路,更换相关油路管线加工时费,费用约4万元;第二种是更换发动机,彻底消除隐患,算上工时费,大约在12万元,但好处是可继续享受全车质保。 张经理指出,一般车辆加油孔通常都在车身上,而玻璃水加注孔,通常都在发动机舱内,两者添加位置截然不同,油水不能混加,这是常识。如万一加错,应杜绝启动车辆,第一时间排空并清洗油路,避免扩大损害。 “这些年,我见过汽油和柴油加混的;即便油箱进水,也是因汽油中掺有少量水分引起的。”张经理表示,玻璃水确实有人加错过位置,但一般限于机油孔和方向机加注孔、刹车油加注孔,因位置隐蔽,至今尚未发生加错的事。 中国石油:确为员工误操作 6月27日,中国石油武汉销售分公司航空城加油站路站长承认,确实是员工错将玻璃水加进了该车油箱,员工姓熊,外地人,目前已回家休假。她表示,此事已超出她的处理权限,上级已指定专人处理,一直在和当事人协商。 当着长江日报记者的面,武女士的哥哥拨通中国石油武汉分公司的片区杨经理电话,杨经理表示,当事加油工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公司统一招聘,当天是第一天上班。听说此事后,他也觉得不可思议。 中国石油方面负责处理此事的马经理则称,已通知当事加油工及家长,后期,三方一起当面沟通,届时肯定会有一个说法。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刘源波主任说,虽然玻璃水并非在该加油站购买,但武女士在该站加油,让加油工代加玻璃水,双方已构成委托合同关系,也是职务行为。 刘律师称,《合同法》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此事件中,加油工很明显存在重大过失,理应赔偿。 【编辑:符樱】【图片】
高速驾车撞死野猪 车主撒泼要求带走野猪作为赔偿 北京晨报 6-29 11:15 6月25日上午,在G15 沈海高速苍南路段发生了一起离奇的交通事故。车主陈先生正驾驶一辆轿车正常行驶,突然在高速公路上撞上一头野猪,野猪当场死亡。不过事后陈先生竟在高速上撒起了泼,要求带走野猪,作为自己的补偿。 温州高速交警卡点大队民警林威赶到事故现场,只见现场的硬路肩上停着一辆打着双闪的黑色大众轿车,车头因撞击已经变形。 高速驾车撞死野猪 车主撒泼要求带走野猪作为赔偿 一见交警到来,车主陈先生立即迎了上来:" 警察同志,刚才我撞到了一团黑影,应该是野猪之类的动物,太匪夷所思了,高速公路上怎么会有动物跑出来?" 民警在距离事故车辆后方近50 米处的护栏外,找到了肇事的黑色野猪,但野猪已经死亡。经详细了解:事故发生在 6 月 25 日上午 7 点 22 分,家住泰顺的陈某以 80 公里每小时的速度往台州方向行驶,途经苍南路段时,一头黑色的野猪突然从绿化带中窜出,受惊的陈某避让不及,车头直接撞上野猪,巨大的冲击力直接将野猪撞飞至边护栏,野猪倒地就没再起来。 至于野猪从何而来,当事人怀疑可能是附近山高林密,野猪在山中觅食,迷路后误入高速公路。 由于导致事故发生的是野生动物,无法追责,随即高速交警根据这起事故发生的前因后果开具了证明。而拿到事故证明后,陈某却开始不依不饶 ! 陈某一语惊醒身边人,在现场直言:" 你是交警,你也不能抢我的野猪啊!" 原来,陈某也不知道保险具体能赔偿多少损失,但明年保费肯定会增加,陈某的理论是:" 既然这头野猪是我在高速公路撞到的,这头野猪理所应当归我所有,我就要把它带回泰顺,补偿我的损失。 野猪属于野生保护动物,陈某无权带走野猪,警方会将野猪的尸体移交给专门的机构作进一步处理。 被拒绝的陈某还煽动家人多次拨打投诉电话,声称:高速交警抢其野猪,要求高速交警归还野猪。高速交警将现场拖离的野猪,交由森林公安,并联系绿眼睛保护协会工作人员,将野猪尸体做无害化处理。 眼看着野猪被工作人员抬离,陈某才心有不甘地离去,事故由此才画上了句号。高速交警提醒:随着生态环境的改善,野生动物也逐渐增多,当出现类似突发事件时,驾驶员一定不要急踩刹车和猛打方向,因为这样极有可能导致车辆侧翻,造成不可预计的后果。如果遇到类似情况,请及时拨打报警电话 12122,交警蜀黍会第一时间抵达事故现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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