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rd_gh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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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局啦,俺还3级呢 诶,这个不说了 结了好,感觉兰大确实跟商业小说脱节很厉害,商业成绩不好是必然的,算了,还是好好写高手续吧
Emma已经坐着火箭向张雪凝靠近了 黑仔能不能比肩徐家立呢? 估计够呛,还有鼓佬、Brenda在呢。。。
到现在法3一个拿奖的都没有诶 全年收视最高的不拿一个奖?
也分析一下Eva这个角色 不喜欢做PM党、PE党,或者挺E派,只是理性的分析Eva这个角色。 我觉着认清这个角色,有两个关键词:常胜将军和小粉丝。 Eva和Pro sir的感情,开始于Pro sir在大学里的一个讲座,Eva听了这个讲座以后就视Pro sir为偶像,并且实现了所有粉丝最大的梦想:与偶像拍拖、结婚,还一起生了个女儿。 然而,粉丝-偶像这一感情关系,并没有随着这个过程而淡化,只是深入到Eva的潜意识中,最后也就成为他们婚姻悲剧的关键因素。 作为一个偶像的粉丝,其实就相当于偶像的影子,她的宿命就是超越偶像,如果不能超越,那么就丧失自己,只有超越了偶像,才能真正走出偶像的阴影。 如果Eva在跟Pro sir的感情过程中,发现了Pro sir不完美的一面,发现偶像不是神,只是一个也有缺点,也有弱点的人,那么两个人自然会形成互补关系,粉丝-偶像这一感情关系就会在漫漫的婚姻生活中淡化,两个人也自然就成了真正的夫妻。然而不幸的是Pro sir这个偶像实在太完美了,太理性了,没有给Eva任何发现他弱点的机会。所以,我相信开始Eva是作为Pro sir的影子存在,所以她才会在律师工作表现的那么出色。 但是,在漫长的18年感情生活中,Eva不会甘心成为这样一个影子的,尤其是两个人有了女儿以后,超越偶像这个宿命就在Eva身上逐渐发生作用,她需要一种可能,一种超越偶像的可能,换句话说,她需要赢Pro sir。这也是为什么Eva比Pro sir更看重输赢,更看重“成功的价值”的根本原因。偶像因为处于高于粉丝的层面,他没有压力,他可以输,可以更关注过程,但是粉丝不可以,粉丝一定要赢偶像。 因此,Eva就找到了超越Pro sir的一个突破点,所以她给自己塑造了一个常胜将军的金牌。她不能输,她一旦输了,就彻底丧失了超越偶像的信心,会打回原型,彻底沦为偶像的影子。 这样,当Eva的输赢价值观、成功价值观与Pro sir的理性价值观发生短兵相接的时候,婚姻就出现了巨大的危机。 伴随危机的,是一个机会,华董的出现,正是较量两人价值观的机会,是Eva超越Pro sir的机会。 所以,Eva决定帮助华董,就不仅仅是因为看重背后的利益和成功,更因为Eva需要因此而超越她得偶像,她决定为此赌上一赌。 但是,这个赌注实在太巨大了,可是和她得宿命相比,这个赌局是必须的,也是必然的。 如果,Eva在美国获得了成功,那么她就真正成为了自己,她可以因此展开属于自己的全新的生活。也许,之后她的生活会有缺憾,她也会觉着自己当初的行为都很幼稚可笑,但是,她至少成为了自己。 不幸的是,在这个赌局中,她输了。 出于粉丝的本能,她回到HK,寻求偶像的感情抚慰。 但是,她忘了,任何人都要为她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赌注输出去就是彻底输出去,是拿不回来的,包括感情。 这里,即使没有Mandy的出现,Pro sir也不会再接受她。 也许,这个时候Eva才不幸的发现Pro sir其实也不是神,他仍然是人,他会被她伤害到,会放弃掉神对人的宽恕。 其实,这时Pro sir从神回归人,也许对Eva来说是一件幸事,因为,如果Pro sir重新接受Eva,那么只会有两种结果:要么Eva继续她的宿命,继续寻找机会超越Pro sir;要么Eva彻底认输,沦为Pro sir的影子。 但是,这并不为Eva所觉悟,她感受到的只是当前的巨大的挫折感。 在这种挫折感下,她要进行她人生中最后一次赌博。她选中为Mandy父母死调查真相,与其说是编剧的故意,不如说是她宿命的必然。 她选中这个作为赌局,不是没想到会不会输,而是输了,反而既会给她自虐般报复偶像的满足,还有对宿命彻底的解脱。 最终,她终于输了,她死了,带着解脱、带着遗憾的走了。。。
到底谁是小三?Eva 或者 Mandy? 到底谁是小三?Eva 或者 Mandy? 其实不重要。 很小的时候,语文老师在解释什么叫诡辩的时候,讲了个故事: 有两个人长途跋涉,风尘仆仆的来到一个城市,这两个人,一个爱干净,一个不爱干净。然后问,这两个人谁会去洗澡。 答曰:爱干净。 错,不爱干净的,才需要去洗澡。 遂答曰:不爱干净的。 错,爱干净的,才会去想着洗澡。 答曰:两个都会去。 错,爱干净的不需要洗澡,不爱干净的没有洗澡的习惯。 答曰:两个都不去。 错,爱干净有洗澡的习惯,不爱干净的需要洗澡。 这就是诡辩,黑白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随意颠倒。
水性杨花是事实啊,不明白这又有什么好吵的 没有人说蒲夜店有什么错,有什么不能接受,但是水性杨花也确实是事实啊,这个词就是一般性的形容一种行为的,就好像“杀人”这个词,匪徒杀人,**执行任务也可能会杀匪徒,难道说因为是**执行任务,所以**杀人就不叫杀人了吗?真好笑 另外,一个人,不管男女,喜欢蒲夜店本身是私人问题,只是他一个人的自由,是无可指责的,但是如果他是有家庭的,那这个人确实可以被指责。因为结婚了,就不是单他一个人的事情了,往小了说是两个人的事情,往大了说是两个家庭之间的事情了,一个人你可以因为思念一个人而自我放纵,但是这种自由应该是不以侵犯到其他无辜的人为基础的,叶的老公又没做过任何对不起叶的事情,叶为什么要将自己的自我放纵建筑在他的痛苦之上呢。你钥匙放不低家明,那就别结婚,结婚了就要保证在婚姻内承担起两个人的责任。 所以指责叶没有任何问题啊,支持的人脑子实在有问题,叶这种人如果是你的另一半,你不定又要跳多高呢。
突然好怀念叶晓冰。。。 看到叶梓恩,突然很怀念叶晓冰,麦包何在啊,哎。。。
说实在的,看到现在,真没感觉出家明有什么特殊的魅力 也许对SSM有特殊魅力吧,但是对其他三个,没有看到这方面的描述 组乐队嘛,乐队向来都是人来人去的,尤其在乐队没稳定的时候更是这样,这时也不会有什么乐队核心的说法,另外,也没有家明对其他三个人有特别影响力或者在乐队里起到什么不可替代作用的描写。 也许对三个人来说,家明不过是一个愧疚的对象而已吧。 或者后面的剧情会有这方面的提示。。。
要说什么吃人,还是吃企鹅肉吐的故事比较经典 好像是BT谜题系列的,第一个故事讲的是一个男的从南极回来到一个饭馆要了一份企鹅肉,结果吃了一口就马上吐的不行。然后叫猜谜的人导出整个故事过程。 后面还有"有母女三人,母亲死了,姐妹俩去参加葬礼,妹妹在葬礼上遇见了个帅哥,回来妹妹就把姐姐杀了"之类的。。。
其实,我也觉着应该是家明要黄德斌杀他自己的 先看当时的处境: 家明受伤严重,其他三个人为了他无法离开,而且还忍饥挨饿,其实这时家明完全是其他三个人的包袱,不说吃不吃他,实际上单他一个人确实是连累了其他三个人。 其次看黄德斌日后的回忆,黄丧失了雪山上的记忆,但是对他们四个人合作乐队时期的记忆还是有的,黄之所以很希望跟其他两人叙旧情,那说明那段时期的确实四个人有着特殊的友情。 最后看,SSM之所以中意家明,说明家明在四个人当中有着不一般的人格魅力,从第一集回忆中也可以看出来。 那么综合来看,在那种处境下,以家明这样的人,做出让自己牺牲成全三个人的决定,是完全可能而且是必须的【如果这点都做不到,只能说明这个故事编的太失败了】,而且即使这个决定是家明自己做出来的,也一点不妨碍后面故事的继续,而且更有说服力: 家明的自我牺牲对照三个人的自私功利,而且终究会过不了自己良心这一关,演变出后来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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