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桐ლ 对易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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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粲为何死不得 杀了顾灿,就是法家了。有人觉得不妥,是因为你潜移默化地接受了依法治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有人觉得陈平安在践行自己的法,所以不杀顾灿,法纪不申。然而儒家本就是亲疏有别,仁而爱人是一个推己及人的过程。儒家的逻辑是先自爱以及爱至亲,爱己之老,爱己之幼,再把这种爱向外推广,以及人之老,以及人之幼。所以按儒家的说法爱陌生人,是要少于爱自己,爱父母的。而顾灿娘的一饭之恩,让顾灿在这个被爱的圈子中地位高于了陌生人,所以不去杀顾灿,也不能杀顾灿。对顾灿的偏爱是符合儒家学说的。至于文胆碎,那是自己没想清楚,或者是陈平安形成文胆的道与现实儒家爱人亲疏有别的道有区别,也就是不是完全的儒家主流的道,至少当时没有想清楚或者思想出问题了,没有悟出贴合现实儒家主流的道。从这里也可以看出,陈平安之前的道有问题,对于书简湖这种情况没法处理,文胆才碎,这是他自己的道在逻辑上没法自圆其说导致的。碎了文胆,再悟新道就是了。而且这不是圣人不圣人的问题,这是道的区别,这是法不容情的纯粹法家思想和带有儒家思想的因为爱和感激而轻判的区别。如果杀顾灿,陈平安就是法家之人了。有人之所以觉得这样没道理,完全是受现代法制教育潜移默化的熏陶,让你先入为主地觉得有些东西是理所应当的,而不会用别的价值体系进行判定。 还有,怎么样算道德圣人?什么算道德?在剑来这本书里,道是开放的,是诸子百家争鸣在论这个道。在这本书里,没有什么道理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世价值体系,你遵守信奉什么道,你就遵守对应的规矩。而你所说的别人死,顾粲也该死是一种道,而不杀顾粲又是另一种道,和现代社会已经固定下来了一些基本准则不同(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书中的道是开放的,是没有被确定下来的,谁有道理,他的道就可以占据上风,这就是为什么老秀才的道好,就可以请道祖佛祖论道。你只是用现代社会的道德带入到书中去评价书中人的道德,而陈平安的道一是还未成型,二是也不一定要符合现代法治社会的道德规范(即你所说的别人死得顾粲也死得),难道法律规矩面前不容偏私一定是最好的吗?谁也说不准。只是在现代社会的法制体系就是如此,而我们作为公民有义务去遵守罢了。所以在讨论此书时,不能将现代社会的道德规范带进去。万一有一种与现代法制相去甚远的道,因为作者认为其有先进性而在这本书里被推而广之,作为读者也只能接受这种设定。 说白了,所谓的道德圣人,就是提出了一种很好的社会思想规范体系,可以促进社会发展,并且这种体系逻辑越完善,越能自圆其说,就越稳固。作为一本小说,在虚构的世界里这种道,可以和现实相符,也可以不符,可以落后于现实,也可以超越。 这就是陈政华笔下写的所谓的圣人的思想就是庇护普罗大众的房子,逻辑不严密,就会导致思想混乱,房子风雨飘摇。房子越大,可活动的空间越多,道就越好,越能促进社会发展,陈平安的道还不完善,也还没有那么好,故而不是道德圣人。 综上,陈平安不杀顾粲,是他自己的道,而不是符合现代社会法制的道,这本书写的是社会道德体系的构建,以及探讨实行各种道的社会是什么样子,而不是讲普法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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