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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徐州缺少一座真正的大博物馆和科技馆 所谓博物馆者,博物之馆也。博物的概念就很广了,绝不是仅仅传统意义上的出土文物展览这种最原始和基本的概念。目前徐州博物馆还存留在最原始和基本的状态。我看了一下外地的一些新型博物馆,发现他们很多理念早甩开徐州几条街了。比如介绍陶瓷的时候,绝不能在展柜中展示几个喷喷罐罐,参观者还看不到摸不着,配个文字说明,这就了事?应该做成这样的形式:如果陶瓷展区,在展示的同时要把陶瓷制作的工艺流程分解出来,每个细节做成模型展示出来,让大家看过以后知道这些工艺的制作流程,增长大家的知识。比如挖掘的汉墓这么多,没见展示多少?绝大多数静静的躺在文物库房里睡大觉,这是对文物资源的巨大浪费。还应该将徐州的一些消失的传统建筑,做成模型展,并将工艺流程分解展示出来。总之博物馆完全可以发挥更多作用,可能受制于场馆面积有限这个主要因素吧?现在这个馆确实太小了。 另外徐州缺少科技馆是一个十分遗憾的事情,科技馆是很多较大城市的标配。在有些经济条件较好的县级市如无锡市的宜兴都有配备。科技馆主要面向青少年普及科学技术常识,培养科学素养。应该说徐州并不缺这点地方,也不差这点钱。还是需要决策者的决策。
最新版2024江苏古建修缮定额有关问题的探讨 定执行。按此,本定额不具备文物修缮定额功能。本次省定额未说明,存在很大解释空间。 3、关于北方官式建筑风格子目设置问题 本次定额编制组主要为苏州造价处,设置的定额子目均按照苏州营造法原建筑风格考虑,完全没有考虑到江苏省内还有不少北方官式风格古建,尤其是苏北地区应该是以北方风格古建为主,会造成北方官式风格古建修缮大量缺项。但定额总说明却说明本消耗量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按照古建筑传统工艺做法和质量要求进行施工的 唐、宋、明、清古建筑修缮工程。但具体子目设置没有唐宋明清官式建筑风格子目,只有营造法原风格子目的设置,建议将此说明改为:“本消耗量定额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按照苏州营造法原古建筑传统工艺做法和质量要求进行施工的古建筑修缮工程。其他建筑风格的古建筑可参照《全国古建筑修缮定额》或《全国仿古建筑定额》的人材机含量。” 4、建议补充古建筑专业名词对照表 由于本定额完全按照苏州营造法原做法,建议补充古建筑名词对照表,营造法原对应的北方明清官式做法、营造法式做法的名词对照,方便苏州之外本省其他地区和其他风格古建筑修缮的需要。 5、建议增加古建筑材料损耗表 方便材料与定额不同换算材料含量需要,同时也是定额必须配备的资料。 6、原附录二古建筑修缮附图只是部分图纸和照片,无有用信息,建议增加更多类似于营造法原名词解释配图和照片。 7、建议增加古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可借鉴全国仿古建筑定额或全国古建修缮定额的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新农村建设十几年,没了乡村丢了乡愁(转发)参见庄主原创新农村 新农村建设十几年,没了乡村丢了乡愁(转发) 参见庄主原创 新农村建设自2006年试点以来,已走过了十几个年头。然而,如火如荼推进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同时潜伏着种种隐患和病症。 在一些地方,由于地方财力有限,开发商资金周转不灵,加上农民上楼动力不足,农村社区建设项目刚启动便遭遇“掉链子”,成了“烂尾”工程;有的建成后却长久无人居住,成了“鬼楼”。 新农村建设十几年,没了乡村丢了乡愁 让农村集中建设、农民集中居住,不仅有利于公共资源的共建和共享,更有利于统筹城乡规划和改善人居环境,但为何初衷美好的愿景,在实际落地中出现如此大的偏差? 笔者认为,根本原因在于原来传统的农村生态被打破后,一种新的生态链没有被建立起来。没了收入保障的农民,再漂亮的楼房,也不如麦子丰收的喜悦。 在传统的农村地区,围绕着农耕建立起来一套的社会生态、生产和生活方式在这个生态中能够平衡相处,虽然收入微薄,但是有限的资源依旧能够实现闭环。 新农村建设十几年,没了乡村丢了乡愁 但新农村建设以后,许多地方“一刀切”的强势推进撤村并居,大拆大建,恨不得一夜之间消灭旧式形态的村庄而代之以集中居住、整齐划一的楼群小区。但由于许多县域产业空心化,就业机会严重匮乏,县域财政公共服务覆盖不到、提供能力不足等现实问题,造成农民生活成本大涨、不愿“上楼”。 如此,原来的生态被打破了,农民失去了原来的收入来源和生活方式,没有新的稳定工作,同时参照城市标准兴建的高楼大厦完全失去了乡土的情感。有调查显示,现在农民反对的不是新农村,也不是城镇化,而是在就业不稳、收入不高的情况下,将他们“赶上楼”。 那么,如何建立一种新的生态,使新农村建设真正能够“让农村人过上城里人生活”,笔者认为,新农村建设必须以“大社区、小社会”的思路整体规划,建立一种新的生活、生产方式,让乐业和安居同步实现。 新农村建设十几年,没了乡村丢了乡愁 让农民就业,高收入地乐业,一方面是要通过县域经济的强大,工业化的发展增加就业岗位。但这种模式带来的诸如环境污染、脱离乡村亲情文化的负面影响会逐步放大。 另一个可行的途径就是充分利用乡村的自然资源特色,把建设新农村和发展乡村旅游结合起来,在保持乡村优美环境的基础上,使得农民收入增加,生活条件改善,进而实现美丽乡村的愿景。 新型农村综合体在无锡某镇有了一个落地案例。该镇虽然有着良好的田园风光和文化资源,但是一直没有开发,在传统的农耕时代过去后,和其他地方一样,陷入破落的僵局。 2013年开始,参照城市综合体的概念,政府和投资商开始联合打造“田园综合体”。和其他地方城市化大拆大建的不同,该镇保持了宅基地红线不动的前提下,把“田园综合体”分出农业、田园社区、休闲旅游和示范区等几大集群。经过两年多的打造,一个产业集群合理、乡村文化保存良好、农业产业升级、旅游业态丰富成熟的“田园综合体”初见雏形。 新农村建设十几年,没了乡村丢了乡愁 笔者认为,结合无锡某镇的模式,可以把新农村建设和美丽乡村的规划总结出来几个核心要素: 1、美丽乡村建设,不是按照城市模样去大拆大建。要遵循原有的建筑形态、空间格局和原始生态,在此基础上进行乡村空间的产业整合。如此最大程度保留村民对于乡村的记忆和情感。 2、美丽乡村建设,不能因为建设而丢弃农业。相反,应该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结合有机循环农业理念,升级传统农业,发展观光农业、生态农业、科技农业、民俗农业等。 3、从策划开始,树立综合体的整体概念。以农业生产、乡村生活、农村景观为核心组织要素,多产业多功能有机结合进行空间实体布局。 4、前期策划规划中,要注重整体项目的“造血功能”,前期政府主导,有利于项目快速推荐,但是如果项目没有自身造血功能,将不可持续发展。 新农村建设十几年,没了乡村丢了乡愁 5、作为“造血功能”重要载体,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对现代人最大的吸引力在于,它没有城市里的那种紧张感,它特有的是田园文化以及对个人的包容性,带给人心灵与精神上的放松和愉悦。所以美丽乡村建设,要围绕这个精神内涵展开。 6、在设计“造血功能”时,要注重各种业态的整合,无论是无论是有机农业区的种植、还是亲子游、民宿、餐饮,都融入到一个整体的生态之中,通过将田园空间与居住、农业与休闲、文化产业与工作空间有机结合,实现效益扩大,延展复合化功能。 作为社会生态的核心,和人体一样,造血功能是这个生态能够维持的前提。在乡愁已经成为社会珍惜资源的今天,乡村也已成为城里人的情感归宿地。发挥好乡村的优势,把乡村建设和农业以及休闲产业结合起来,才是打造新型农村、美丽乡村的前提。 2009年上海世博会上提出一句口号,叫“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但是笔者想说,美丽乡村可以让城市人更向往。
关于最近苏北住房改善运动的几点隐忧今年下半年以来,江苏省苏北 关于最近苏北住房改善运动的几点隐忧 今年下半年以来,江苏省苏北住房改善运动开始火热,当然是有关部门和领导 的大力推广分不开的。这股架势完全推翻了几个月前的“先试点,再推广”的思路。大有“大干快上”的形式。但是暴露的问题,也实在是很多的,也是很严重的。 目前苏北有些地方纯粹为了节约土地而节约土地,不顾农村现状,把几个村庄拆掉建多层、小高层住宅小区。比如我知道的睢宁一些镇村,铜山区一些偏远乡村,丰县沛县一些村也搞起了小高层住宅区。这样一来,虽然看起来环境好点了,但是有很多很严重的问题。第一,多层小高层一般都配备电梯,但是电梯是易耗品,经常保养维护,成本高了不说,一旦坏了谁来出钱修?农村居民楼不是大产权房,无维修基金,钱谁出来维修?第二,居民楼防水保修5年,5年后谁来维修?谁出钱?第三,住宅楼外墙一般做保温板再粘外墙真石漆,技术上其实本身欠成熟,几年后就会出现大面积脱落。比如徐州市5年之前的商品房高层小区,保障房高层小区外墙真石漆脱落都是普遍现象。由于是城市,资金可能政府会兜底。但是农村小产权房谁来买单?县、镇财政承担的起吗?如果不维修,真石漆脱落后保温板大面积裸露,造成保温板大量吸水加重负担,直至保温板脱落。保温板吸水的过程还会造成建筑物室内大面积受潮,这样的房屋能住吗?有些地方为了一时节约更多土地,不多思考带来的严重后果。 为长远打算,农村只能适度集中,绝不能在远离城市的乡镇和农村搞多层小高层建筑。而且应该为每户农村居民搞非连体的二层、三层小楼,并应留下小院子,一层留车库位置。这样搞虽然节约土地不如高层建筑明显,但是方便各家各户维修,拆除、复建房屋,并且不用考虑将来外墙保温、防水等各种高层建筑通病而破费大量财力,各户以后出现各种质量问题可以单独维修。 从民意看,一般农民是能接受二三层带院的房屋的,但是对多层小高层建筑普遍是排斥心理。希望更多地方顺应民意,不要再赶农民上楼了。
关于最近苏北住房改善运动的几点隐忧今年下半年以来,江苏省苏北 关于最近苏北住房改善运动的几点隐忧 今年下半年以来,江苏省苏北住房改善运动开始火热,当然是有关部门和领导 的大力推广分不开的。这股架势完全推翻了几个月前的“先试点,再推广”的思路。大有“大干快上”的形式。但是暴露的问题,也实在是很多的,也是很严重的。 目前苏北有些地方纯粹为了节约土地而节约土地,不顾农村现状,把几个村庄拆掉建多层、小高层住宅小区。比如我知道的睢宁一些镇村,铜山区一些偏远乡村,丰县沛县一些村也搞起了小高层住宅区。这样一来,虽然看起来环境好点了,但是有很多很严重的问题。第一,多层小高层一般都配备电梯,但是电梯是易耗品,经常保养维护,成本高了不说,一旦坏了谁来出钱修?农村居民楼不是大产权房,无维修基金,钱谁出来维修?第二,居民楼防水保修5年,5年后谁来维修?谁出钱?第三,住宅楼外墙一般做保温板再粘外墙真石漆,技术上其实本身欠成熟,几年后就会出现大面积脱落。比如徐州市5年之前的商品房高层小区,保障房高层小区外墙真石漆脱落都是普遍现象。由于是城市,资金可能政府会兜底。但是农村小产权房谁来买单?县、镇财政承担的起吗?如果不维修,真石漆脱落后保温板大面积裸露,造成保温板大量吸水加重负担,直至保温板脱落。保温板吸水的过程还会造成建筑物室内大面积受潮,这样的房屋能住吗?有些地方为了一时节约更多土地,不多思考带来的严重后果。 为长远打算,农村只能适度集中,绝不能在远离城市的乡镇和农村搞多层小高层建筑。而且应该为每户农村居民搞非连体的二层、三层小楼,并应留下小院子,一层留车库位置。这样搞虽然节约土地不如高层建筑明显,但是方便各家各户维修,拆除、复建房屋,并且不用考虑将来外墙保温、防水等各种高层建筑通病而破费大量财力,各户以后出现各种质量问题可以单独维修。 从民意看,一般农民是能接受二三层带院的房屋的,但是对多层小高层建筑普遍是排斥心理。希望更多地方顺应民意,不要再赶农民上楼了。
有人说江苏苏北地区民房普遍品质太差,都是些八九十年代建的。因这个理由要改善苏北农村居住条件,要集中居住。问题是:一、谁来改善?农民自己不能改善没?只能政府主导集体搬迁盖集中居住小区?苏北很多农村政府严禁农民自己翻建房屋,允许建设的也只是那些马上墙倒屋塌的房屋,只允许建一层简陋房屋。有没有这些现象?二、苏北农村几年前很多家庭富裕了后已经大面积盖上了楼房,我看到苏北徐州睢宁沛县铜山邳州等地本来很好的楼房也被划入改善行列着实可惜没有。还有些建的早几年的现在显得陈旧了,如果允许翻建他们完全可以翻建的很好很漂亮。为什么不允许自行翻建?怕什么?当然也有不少家庭常年在外,对老家农村房屋不闻不问,就等着政府超强他们可以拿到拆迁补偿款,这种人巴不得马上拆。当然这部分人只占很少比例。大部分农村人是舍得投资改善自己居住条件的。还有的苏北部分地区农村,政府对农村基础设施没有任何投资改善计划,他们采取引导农村到城市和集镇搬迁的这种取消村庄的模式,这样农村不要任何基础设施投入了,这样没有村庄了当然用不到投资。这种模式的地方大有人在,农村居民反映强烈的修路和厕所改造,环境整治都不搞了,坐等农民受不了自己走人。有没有这情况?还有地方简单粗暴的一刀切,让农民除了上楼集中居住之外没有别的选择。更有甚者,单纯为了集约土地异地增减挂钩卖指标到发达地区,这样拆迁建设资金有了补充。但是农民仍然要大量花钱买回迁楼房,并且楼房配套设施跟不上,以后生活成本增大很多而不管不问。
中共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陈刚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苏自然资党 中共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陈刚等同志任职的通知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21号中共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陈刚等同志任职的通知中共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经研究决定:陈刚同志任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兼徐州市林业局局长;周宣东同志任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保留正处职待遇;郝敬良同志任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正处级);陈建华同志任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可远同志任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开武同志任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纯溪同志任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谢小锋同志任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世民同志任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孝强同志经试用期满考核,任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职时间从2017年6月起算;李晓建同志经试用期满考核,任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职时间从2017年6月起算;华福年同志任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研员;刘向军同志任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调研员;曹霞同志任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调研员;邵晓旭同志任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调研员;刘德亮同志任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调研员;刘培胜同志任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调研员。原徐州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成员、调研员、副调研员职务自行免除。(此页无正文)中共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2019年1月23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抄送:中共徐州市委,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省林业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厅各直属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局。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2019年2月2日印发
合村并镇:不得强制搬迁和集中上楼!作者:新华融媒大三农合村并 合村并镇:不得强制搬迁和集中上楼! 作者:新华融媒大三农 合村并镇,是指把一些规模小、居住分散的农村居住点合并成规模较大、相对集中的乡镇建制聚居点。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发布,提出了“科学规划村庄建筑布局”,“农村居民点迁建和村庄撤并,必须尊重农民意愿并经村民会议同意,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集中上楼”,“避免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等一系列要求。 从国家政策导向看,统一规划是农村发展趋势,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合村并镇”就避免不了。实际上,一些农村也是通过合村并镇方式建设新农村的。然而,有些人开始认为:在各地的农村统一规划和标准化建设过程中,合村并镇成为板上钉钉的事情了!是这样的吗? 首先,通过合村并镇的形式建设新农村,可以最大程度满足公共服务均衡化,今后,咱们农村人也能享受到城里小区那样便捷的公共服务,什么文化广场、卫生门诊、购物超市等都会有的。 其次,如今能种的土地就那点儿,而且没有几个人愿意靠种地赚钱了,合村并镇有利于农村的产业发展。通过新农村建设,整合农村土地资源,将分散的农用地集中流转给种植大户生产,而农民用土地入股参与年终分红,还可以给种植大户们打工,解决就业问题。 的确,合村并镇建设新农村是有很多好处,可还是有村民认为,农村统一规划和标准化建设不能一刀切,要结合各地农村的实际情况,并非所以地方都适用“合村并镇”。 首先,平原和山区有区别,山区地区可采用“合村并镇”形式建设新农村,而平原就不行。相对平原地区,山区农村的居住点相对分散,并且受到大山影响,山区农村发展整体偏低。从贫困县的空间分布看,在592个国家级贫困县中,就有373个县集中连片分布在山区或高原山区。 而平原地区的农村,一个村子的规模本身就相对较大,如果再通过“合村并镇”建设新农村,无论是产业支撑,还是解决农民就业,这都难以满足增大的人口体量。所以,从长远发展考虑,在部分山区农村采用“合村并镇”方式建设新农村是比较科学的。 其次,土地与农民的关系,就好比水和鱼的关系。尤其是,村里的老农民有着极强的土地情节,即便上了年纪,他们也舍不得放弃脚下的农田。“合村并镇”意味着拆房搬迁,宅基地没有了,距离原来的农田也远了,很多人当然不愿意了。而且,新建的居住点,无论房屋面积,还是家禽圈舍,这些都没有原来的宽敞,家禽不方便养殖,农具不方便放置,进屋还要爬楼梯,由此带来各种不适应。 所以,农民朋友们不用担心,今后的新农村建设不会“合村并镇”一刀切,而是会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规划和建设,避免顾此失彼。
五部门联合发文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中国日报网 2019-01-14 15:24:00近日,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把加强村庄规划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性工作,力争到2019年底,基本明确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等村庄分类;到2020年底,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县域层面基本完成村庄布局工作,持之以恒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意见》明确了村庄规划工作的总体要求,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深入学习浙江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以规划先行的经验,坚持县域一盘棋,推动各类规划在村域层面“多规合一”;以多样化为美,突出地方特点、文化特色和时代特征,防止“千村一面”;因地制宜、详略得当规划村庄发展,做到与当地经济水平和群众需要相适应;坚持保护建设并重,防止调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破坏乡村生态环境、毁坏历史文化景观;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充分尊重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打造各具特色、不同风格的美丽村庄。《意见》要求,合理划分县域村庄类型。各地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实施,逐村研究村庄人口变化、区位条件和发展趋势,明确县域村庄分类,将现有规模较大的中心村,确定为集聚提升类村庄;将城市近郊区以及县城城关镇所在地村庄,确定为城郊融合类村庄;将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等特色资源丰富的村庄,确定为特色保护类村庄;将位于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村庄,因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搬迁的村庄,以及人口流失特别严重的村庄,确定为搬迁撤并类村庄。《意见》提出,统筹谋划村庄发展。各地要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实施,统筹谋划村庄发展定位、主导产业选择、用地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建设项目安排等,做到不规划不建设、不规划不投入。结合村庄资源禀赋和区位条件,引导产业集聚发展,尽可能把产业链留在乡村,让农民就近就地就业增收。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提出村庄居民点宅基地控制规模,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法律规定。按照硬化、绿化、亮化、美化要求,规划村内道路,合理布局村庄绿化、照明等设施,有效提升村容村貌。《意见》强调,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开展规划服务。各地要紧紧依托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规划文本形成后,应组织村民充分发表意见,参与集体决策。搭建乡村规划综合服务平台,引导大专院校、规划设计单位下乡开展村庄规划编制服务。
《睢宁:盘活土地资源,撬动乡村振兴》睢宁新建一大批新型农民集 《睢宁:盘活土地资源,撬动乡村振兴》 睢宁新建一大批新型农民集中居住区 盘活土地资源,撬动乡村振兴 11月中旬,获评全国美丽乡村示范村的睢宁县姚集镇高党新村迎来数百名野钓高手。小村里630多栋灰瓦白墙联排“小别墅”,让城里人羡慕不已。 “要借助‘土地治理’,推进贫穷落后乡村的变革。”中共睢宁县委书记贾兴民说。2015年起,睢宁县各级干部抢抓部省级土地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和黄河故道综合开发等机遇,以土地制度综合改革为契机,以“优化空间、节约集约、提升效益、生态富民”为目标,以集中居住改善住房条件为突破口,新建一大批新型农民集中居住区。高党新村就是其中之一。 一张蓝图,建农民集中居住区 “可耕地155万亩,大块田地少,分散经营多。2800多个自然村布局松散零乱,土地利用率低。”睢宁县规划局副局长庞辉介绍,以往村里是“刮风满村沙,下雨两腿泥”,要想办法把土地潜能释放出来。黄河故道流域土地综合整治等部省级试点,提供了政策支持。睢宁县先后实施县镇村“三级”统一规划,实现总体规划、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土地利用、交通水利、生态环保等“多规合一”,全县发展一本规划、一张蓝图。睢宁还成立江苏润土融资公司,以增减挂钩入库项目为依托进行融资。 睢宁让县城近郊向县城集中,镇区周边向镇区集中,其他村庄向规划布局点集中,将全县400个行政村、2800多个自然村优化调整为138个集中居住点(包括35个保留改造村),形成1个中心、5个中心镇、10个管理示范镇和138个农村集中居住点的“1+5+10+138”的布局结构,完成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生态红线划定,科学合理安排全县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空间。 集中居住后,村里配套有道路管网、智慧卫生室、高标准幼儿园、村史馆、污水处理厂等等,配套和城里一样。2015年以来,睢宁县城新集聚13.9万人,镇区新集聚9.9万人;启动建设新型农民集中居住区80个,7万余人搬进新居,新增耕地3.6万亩,形成向镇区集中的“双沟样本”、向规划居住点集中的“高党样本”和旧村改造的“鲤鱼山样本”。 ▲向镇区集中的“双沟样本” ▲向规划居住点集中的“高党样本” ▲旧村改造的“鲤鱼山样本” 集中居住,盘活土地存量资源 “集中居住不仅彻底提升居住条件,还给群众带来收益。”睢宁县国土局党委委员方伟算了一笔账,原来农家3间房一个院,占地约1.3亩,集中居住后只需0.3亩,户均多出1亩的复垦农田,每个集中居住区可新增耕地500-1000亩。按既定计划,“十三五”期间,该县集中居住区数量将会超过100个,加上改造50个旧村落,可新增耕地10万亩。 睢宁县通过集中居住盘活土地存量资源,实现贫瘠土地变“沃土”、土疙瘩变“软黄金”、有地农民变“有产居民”3个转变,为农民增收拓展渠道。 “村民可同时获得‘土地租金+入股分红+打工薪金’等收入。”高党新村党支部书记王万里介绍,村民宋之昌家的7亩地,已全部“入社”,可获得土地租金、入股分红等收益。3年来,村里新增耕地500亩,按每年800元/亩的租金进行复垦发包,收益的60%归集体,每年增加集体收入30万元。高党还利用集中居住后流转出的土地发展稻虾共养、优质猕猴桃种植、家庭牧场等生态农业;依托乡村旅游,打造特色商业一条街,开发手工编织、酱甜油作坊、老酒坊等特色产业。 ▲老酒坊 ▲剪纸香包手工坊 今年初,徐州高党农副产品发展有限公司成立,投资50万元重建甜油坊,村民李前彬以技术入股,指导甜油酿制,年产值已超过100万元,每年为高党新村集体增收80万元。 ▲高党甜油 目前,高党新村已集聚31家企业、9家合作社、90家个体工商户,吸纳800余人就业。集体资产由搬迁前的13万元增加到现在的3225万元。 依托农村集中居住和规模化经营,睢宁县已建立1个县农业公司、18个镇农业公司、400个村集体股份合作社、1万名新型职业农民的“11841”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留住乡愁,增强乡村文化底蕴 魏集镇黄墩湖滞洪区建有一处新型农民聚居区——湖畔槐园,它将“槐文化”与景观元素融合,打造“槐梦苑”“槐香苑”“槐鼎苑”3个主题景区,实现“楼在园中、路在林中、人在景中”。 ▲湖畔槐园 日前,睢宁县出台乡村振兴行动规划,要求在新农村集中居住区内,全力营造文明和谐的乡风民风。大力弘扬睢宁传统文化,增强乡村文化自信。以传承和保护民俗民风为主,全力打造特色文化村,结合农村新型社区建设,通过设立村史馆、建设文化墙、设计乡村标识等方式,传承优秀文化,不断增强乡村文化底蕴。 现在,高党新村不仅有自己的春晚,每逢节假日,都有文艺活动,快板、舞蹈、广场舞以及民俗表演等,节目丰富多彩。村里还成立老年文艺演出队、广场舞演出队,推动乡风文明传播,展现高党民俗风情,使这里的百姓留得住欢声笑语,记得住
不必着急让农民退出宅基地 农人爱农地11月10日 · 优质 不必着急让农民退出宅基地 农人爱农地 11月10日 · 优质三农领域创作者 不必着急让农民退出宅基地 贺雪峰 当前中国正处在史无前例的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城市化就是农村人口进城。与全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城市化略有差异的是,中国城市化中,农民进城往往不是全家进城,而是青壮年劳动力进城务工而年龄较大的中老年人留村务农,因此,虽然中国有一个快速的城市化,农村用于农民建房的宅基地却没有减少,甚至据说还有所增加。同时,中国进城农民一旦无法在城市体面安居,他们还可能返回农村,因此,很少有农民家庭因为进城了,而将自己农村的住房卖掉或直接将宅基地复垦种粮食。仅有少数通过考大学等方式进城工作、已在城市体面安居者不再保留农村的住房,彻底离开村庄。 农民退出宅基地的三种方法 当前农村宅基地制度中,最为人诟病的是,大量农村人口进城了,农村建设用地不仅没有减少,而且还在增加。农民进城,城市就要扩张,就要占用农地,这样一来,城市建设要占地,农村占用建设用地也没有减少,就导致耕地数量快速下降,粮食安全得不到保障,土地未能集约节约利用。也因此,在农民进城的农村空心化的背景下,如何让农民退出宅基地,就成为一个举国关注的焦点话题,农民退出宅基地也因此成为当前全国正在进行的农村重点改革试点之一。这项试点同时在全国15个地区展开,三年后将进行试点评估,向全国推开。 当前全国农村退出农民宅基地的办法大概有三种: 第一种叫做货币腾退,即农民每退出一亩宅基地,即支付农民一定货币补偿。这样的货币补偿有高有低,上海市农民退出宅基地的货币补偿可达一亩上百万元,重庆的“地票”每亩15万元,湖北沙洋县一亩2.58万元; 第二种是“农民上楼”,即拆掉农民旧房子,将农民集中迁居到由地方政府新建的楼房中。成都市按每亩30万元来补偿“农民上楼”,农民拆掉旧房子可以住上条件较好的新房子,所以满意度较高。而有些地方用较少的财政资金来补偿“农民上楼”,农民就不愿“上楼”; 第三种是权利置换,即将农民住房拆掉,置换相同面积的城市商品房。比如江苏常州的海虞镇、上海嘉定的外冈镇,都是通过权利置换来让农民拆房子复垦宅基地。相对农房,商品房可以入市,具有极高的价值,这种权利置换,农民最为欢迎。 显然,无论哪种让农民退出宅基地的办法,都需要有大量的政府财政补偿。需要宅基地和农房来使用的农户,当然是要求有政府财政补偿的,不然他们就无处可住,就会损失利益。已经进城不再需要农村宅基地和住房的农户则正好借此机会向政府要求补偿。 地方政府为何要让农民退出宅基地 现在的问题是,地方政府为什么愿意花钱拆农民房子让农民退出宅基地?农民退出宅基地,将宅基地复垦为耕地,耕地种粮的收益是很低的,地方政府为何会花如此巨大的财政代价来造收益低的耕地?其中原因是依据国土部制定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地方政府将农民宅基地复垦为耕地,减少了农村建设用地,就可以获得相应数量的新增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在当前保护土地国策下,国家一般采取相对偏紧的新增城市建设用地指标的供给,从而造成地方城市建设用地指标的相对稀缺。 注意,地方政府拆农民房子并不是为了增加耕地,而是为了获取新增城市建设用地指标。从理论上讲,当前中国正处在快速城市化进程中,经济发展和城市扩张都需要建设用地,地方既然有需要,国家就应当满足地方的需要。如果中央出于控制地方发展冲动,调节经济发展速度,乃至布局区域发展重点的考虑,而对全国不同地区新增城市建设用地进行控制,中央就不应通过鼓励地方政府花巨大财力去拆农民房子以获得新增城市建设用地。 因此,地方政府花费巨大财力去拆农民房子以腾出农民宅基地的理由应该是――当前中国耕地极度稀缺,必须通过将农民宅基地复垦种粮食,才能保证中国的粮食安全。而这显然不符合当前中国的实际。 实际上,农民宅基地一般都是选择灌溉不便的坡地旱地来建房,重庆这样的山区更是利用山坡来建房,这样的宅基地即使复垦也很难有效耕种。而因为宅基地上有农民正在使用的住房,拆农民房子再复垦宅基地为耕地必然成本极高,以至于长三角地区普遍达到了复垦宅基地为耕地的成本超过百万元/亩。而相对来说,全国仍有规模巨大的未开发地、荒地、低丘坡地,只需用很低成本就可以开发为耕地。中国更有大量低产田,如果进行开发,低投入即获得高产量。 也就是说,如果中国现在耕地不足,粮食安全存在问题,完全可以通过开发荒地或改造低产田来增加粮食产量,而不必去拆农民房子。荒唐的是,目前全国各地政府不去做那些低成本、少矛盾的开发荒地或改造低产田的事情,却热衷于做那些成本极高、矛盾极大的拆农民房子来复垦宅基地种地的事情。 实际上,当前中国耕地数量还很庞大,且耕地生产粮食的能力相当强。在当前全国耕地普遍出现季节性抛荒、极大降低了复种指数的情况下,中国仍然保持了粮食的“十三连增”,全国粮库都
沛县的乡村振兴规划招标了,可能农村集中居住要加快步伐了 沛县乡村振兴总体规划(2018-2022) 【信息时间: 2018/11/20 阅读次数: 370 】【我要打印】【关闭】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此项目为借平台项目) 1. 沛县乡村振兴总体规划(2018-2022),已被沛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批准文号:非财2018-210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国有资金 ,已落实。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投标。 2. 江苏建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沛县新城区 3.2工程规模:涉及调整的范围。 3.3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建设工程内容的设计服务主要包括:拟调整基本情况分析、上位及相关规划要求分析、调整要求分析、评估论证、结论、规划实施建议。 3.4总周期:45日历天。 3.5质量标准:合格 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城乡规划甲级编制资质 5.2项目负责人:具备具有高级规划(工程师)师或注册城乡规划师; 5.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3.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5.3.5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3.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3.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3.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3.5.4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3.6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3.7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5.4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自2018年5月至2018年10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6.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肆万元整。 开户行:中国银行沛县支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509266194128 开户名: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4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5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6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设计合同备案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8年11月 20日9时00分至2018年 11月26日17时00分。 7.2请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于2018年11月20日至2018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申请人资质复印件盖章到江苏建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8年12月3日17时前向招标人提出。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 18日09时30分。 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0.其他 10.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招标人名称:沛县规划局
丰县发布:关于集中居住,致全县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致全县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农民朋友们: 改善农村农民群众住房条件,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快城乡融合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步伐,是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意见》(苏发〔2018〕19号)文件精神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全省加快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会议部署。县委、县政府围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紧密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尊重群众意愿,制定了《中共丰县县委 丰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民住房条件改善的实施意见》(丰委发〔2018〕56号)。把群众认同、群众参与、群众满意作为基本要求,切实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稳步有序推进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 一 重点实施四类人群 开展住房条件改善工作,2020年底前完成四类重点人群,即建档立卡低收入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优先改造这四类人群住房条件;其次是远离集镇、交通干线、零散居住的自然村组和单庄独户,长期无人居住、年久失修的空关房和靠近污染源、靠近水源地、靠近生态红线的农房;再次是空心村和住房改善意愿强烈的村庄。 二 调查入户,摸清底数 目前开展的农村住房改善统计工作和入户调查主要是准确掌握进城、入镇、留村的农户规模、分布状况、房屋结构。通过摸底情况,结合实际情况,统一规划布局,做到以户定建、以人定房。规划建设的定销房和集中安置区提供有搬迁愿意的农户。 三 系统谋划,统筹推进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系统谋划,统筹资源,充分考虑全县农民群众住房的现实情况,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结合全县脱贫工作任务,积极作为,量力而行,循序渐进,久久为功。改善农村农民住房是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强迫、不强求老百姓搬迁,不搞“一刀切”。推进农村住房改善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方便农民生产生活,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决不是为了搬迁而搬迁,更不是搞强迫命令、“运动式”大拆大建。绝不是赶农民上楼,更不是逼农民进城。老百姓愿不愿意搬迁,由农民群众说了算。 四 引导农民,进城入镇 大力支持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入镇落户,顺应城镇化发展规律,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按照“城乡统筹、统一规划、集中安置”的要求,结合总体规划、空间布局、产业发展、生态环保等“多规合一”试点,提升脱贫攻坚质量水平,切实改变分散无序的村庄布局,积极引导农民向城区、镇区和集中居住点集中。对于村民房屋质量好、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好的村庄,将予以保留。县政府将会对保留村庄继续加大投入,完善配套设施。对于有部分村民确实愿意进城、入镇或到集中居住区的,按照制定的优惠政策执行。对于确实有资金困难,又愿意搬迁的村民,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县实际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切实保障搬迁人的合法权益。 五 自愿搬迁,有偿退出 自愿选择搬迁并退出宅基地的村民,可以选择到农民集中居住区、镇区定销房、县城定销房和县城商品房居住,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宅基地所有人的地上房屋、附属物等,按照集体土地地上房屋补偿标准给予补偿,评估结果全部进行公示,接受老百姓的监督,确保透明、公开、公正。 欢迎社会各界关心、关注丰县农民住房条件改善工作,多提好的意见和建议。如有想详细了解相关内容的,可联系丰县新型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指挥部。联系电话:0516--89227176。同时也希望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铜山区委办公室 对利国镇西李村集中居住的回复 提交人: 郑豹 提交日期: 2018/11/15 16:21:30 编号: 212095 处理日期: 2018/11/16 15:54:52 主题: 西李村(石楼岛)有没有集中居中的规划呢 内容: 书记您好! 我想咨询的是铜山区利国镇西李村(石楼岛)有没有在集中居中集中拆迁的规划中呢?还有就是在石楼岛有没有规划修环湖路呢?假如拆迁的话,我们会安置什么地方呢?可不可以把石楼岛的规划都告诉我,非常关注自己家乡的发展! 受理信箱: 书记信箱 回复: 郑豹同志: 您好! 来信收悉。对您咨询的问题,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住建局核处。现将调查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集中居住工作是为了切实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进一步统筹城乡规划、优化资源配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会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并不会大范围统一拆迁。 集中居住区分为新建城镇社区、搬迁新建型农村社区、改善提升型农村社区三种类型。其中搬迁新建型农村社区是指对原有村庄进行搬迁新建的农民集中居住区,重点实施扶贫片区和省定经济薄弱村内的一般村庄,因生态保护、行滞洪区需要或因采煤塌陷等原因存在安全隐患的村庄,远离集镇和交通干线的自然村庄,“空心村”以及全村居民住房改善意愿强烈的村庄等。 目前我区先期选取几个试点村进行搬迁新建型集中居住区工作,属地镇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完善项目手续,按程序组织拆迁工作,我区的集中居住工作以区政府批准的实施方案为准,目前您反映的问题暂无规划意向。 感谢您对铜山区集中居住工作的关注! 中共铜山区委办公室 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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