ツ痛椠の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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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是否有必要把这里荒废
啊```真是个美丽的地方```` 啊````美丽的田野,美丽的草地,美丽的村庄,只是,我在哪里?
```金鱼被淹死在水里``` 如同灯泡被电死在电路上```
别闹了~~~ 看看~~~看看你发的那帖子
中国最变态的店名,爆强!! (转)
自作多情?切~我是个敏感的人,那是我应该具有的素质...
因为我是真正经历过不公平的~我就是在不公平的待遇里长大的
其实... 这样也挺好的...
那么... 就让我一个人享受孤独的温馨...
那么... 就让我静静享受孤独的温馨...
这里... 永远永远不会有人再来了
公平就TMD是为了维持这个世界的不公平~
你TMD有什么资格谈公平~
这世界不公平. 为什么人家考上540就可以上昆十中?为什么我考600仍然要拿钱?就因为我户口不在这里?大人世界的事情,扯扯扯.他们只是希望我好好学习,希望我变成一个学习天才,然后在获得保送北大的资格以后被车给撞死.我TMD就是个机器.这世界不公平,我需要公平,只能滚回老家.我只能陷进去,一辈子.
一年了~ 一年了~从一开始开这个吧.
人啊~你们不能那么贱 啊~人啊~~~贱到这种地步,简直是不可理喻了~~~
饿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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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叫我白痴 啊啊~~~```请自动无视
我去高考 今天早上走到十中本部,初三三班,然后坐下来,发卷子了,我看见了是物理,但是全部都不会做,我骂了句TMDB~~然后我就开始蒙,后来有一个人近来说我做了他的位置,然后叫我让,我不让,他说好吧你帮我考,结果我考上了北大~!~~
【申请】FR1324860 拜托了~~谢谢
为什么要哭呢? 为什么要哭呢???坐在电脑旁边大滴大滴的眼泪拼命地掉...如果秀看见了,他也不会好过的吧...拜托别这样...秀不是一直在我们身边吗???只不过换了一个方式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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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花〗 枪炮玫瑰乐队(Guns N' Roses,简称GNR,国内简称“枪花”)可能是世界上最著名,拥有最多歌迷的硬摇滚乐队了,他们曾经创下了音乐历史上处子作专辑的最高销售纪录,拥有史上最伟大的摇滚乐专辑之一的《毁灭的欲望》(Appetite for Destruction),拥有两张专辑同时成为Billboard 200排行榜冠亚军的神话,他们曾经是整个世界流行音乐界最耀眼的商业明星。当1988年枪炮玫瑰乐队的单曲《Sweet Child O' Mine》第一次闯入了主流流行音乐市场的时候,他们就像主流摇滚乐中的叛逆战士一样,吹响了横行无阻的流行金属时代的熄灯号。在那个迪斯科舞曲和流行摇滚乐的最鼎盛时代,枪炮玫瑰不同于80年代中后期盛行的以Def Leppard和Motley Crue乐队为代表的长发流行金属,也不同于史密斯飞船乐队(Aerosmith)这样明显留有七十年代布鲁斯摇滚乐痕迹的乐队,更不同于金属乐队(Metallica)这样的速度金属和鞭笞重金属乐队。 枪炮玫瑰乐队的音乐最初是基于布鲁斯摇滚乐,与流行金属相比更为强硬,歌词更为嚣张,同时具有朋克的自由主义色彩,乐队的成员具有十足的地下摇滚乐特征,肮脏、暴力、颓废,而他们的音乐则具有喧嚣但是出色的旋律,同时拥有旋律非常出色的乐器演奏,特别是主音吉他手Slash和节奏吉他手兼乐队的核心创作者Izzy Stradlin的吉他演奏,无论是riff段还是Slash的solo都成为歌迷们追捧的对象,而主唱Axl Rose华丽的外形,以及高亢至极的嗓音更是为乐队征服了无数女歌迷的心,再加上长相帅气十足但个性特例独行的贝司手、天生的朋克小子Duff McKagan以及放纵不羁的鼓手Steven Adler,正是这些综合的元素才让这支原本不为人知的乐队迅速的走红全世界,随着之后乐队成功的商业化包装,更是成为了世界硬摇滚乐界在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的最具标志性的乐队。 但是枪炮玫瑰乐队自从鼎盛期的创纪录的长达两年的世界规模巡回演出之后,特别是Izzy Stradlin离队之后,使乐队明显的开始走下坡路,并且在不久出现了分裂,在乐队成员因为音乐发展道路上的分歧而彻底破裂之后,乐队也进入了近十年的低潮期,但是他们依旧始终是世界顶尖的摇滚乐队,依旧拥有全世界各地无数的忠心,并对他们充满了期待的歌迷,任何有关枪炮玫瑰的新音乐作品都会成为唱片市场上最抢手的东西。 枪炮玫瑰乐队的形成相当的复杂。1962年2月6日,Axl Rose出生在美国东部印第安那州的Lafayette,自幼他是当地教堂唱诗班的一员,并且在那里学会了弹奏钢琴。Axl Rose原名William Bruce Rose,本姓Bailey,但是当他得知Bailey只是他的继父的姓之后,便将姓改回了Rose,直到后来的1986年他才正式把名字从William Bruce Rose改为了William Axl Rose。从16岁开始Axl Rose就开始在学校里不停的捣乱,他在当地认识了自己一生中最重要的好朋友Izzy Stradlin。Izzy Stradlin原名Jeff Isbell,1962年4月8日同样出生在美国印第安那州的Lafayette,自从儿时和Axl Rose成为了最好的朋友之后,两人就一直密不可分。80年代初,Axl Rose和Izzy Stradlin这对好朋友决定只身离开家乡,前往遥远的洛杉矶的好莱坞去寻找自己的梦想。 1983年,Axl Rose和Izzy Stradlin开始逐步实现自己的梦想,他们组建了第一支乐队名字叫做Axl,随后又改为Rose,最终在不久之后定名为Hollywood Rose,这支乐队完全由当地的一些音乐人参加组成,最初Axl Rose和Izzy Stradlin对于这支乐队充满了期待,他们为这支乐队创作了单曲《My Way, Your Way》(就是著名的专辑《毁灭的欲望》中的《Anything Goes》),以及最初版本的摇滚经典单曲《Don't Cry》。但是在举行了几场简单的地下演出不久之后,Axl Rose和Izzy Stradlin双双离开了Hollywood Rose,Axl Rose成为了大牌乐队L.A. Guns的主唱,而Izzy Stradlin加盟了London乐队。 就在Axl Rose和Izzy Stradlin再好莱坞寻找自己的梦想的时候,还有另一群人也在洛杉矶为自己的音乐理想奋斗。吉他手Slash原名Saul Hudson,1965年7月23日出生在英国Stoke On Trent,自幼随家庭迁往美国,1976年前往洛杉矶发展,并且受到了包括史密斯飞船乐队主音吉他手Joe Perry的影响,从小就开始弹奏吉他。从14岁开始,Slash就开始和鼓手Steven Adler走到了一起。Steven Adler于1965年1月22日出生在美国东部俄亥俄州的重镇克利夫兰,于1972年就搬到了洛杉矶,当他和同岁的Slash走到一起不久,都只有18岁的Slash和Steven Adler于1983年组织了自己的乐队Road Crew,Slash在报纸上刊登广告招收贝斯手,结果衣着朋克、疯狂的喜欢The Ramones和The Sex Pistols、身高一米九十以上的帅小伙Duff McKagan拿着广告前来应聘,结果不仅凭借外表,更凭借让Slash和Steven Adler叹服的贝司技术以及与生俱来的朋克气质,Duff McKagan顺利的成为了Road Crew的一员。Duff McKagan于1964年2月5日出生在美国华盛顿州的西雅图,原名Michael McKagan,又名Duff "Rose" McKagan。在他的早期生涯中,Duff McKagan从十几岁开始就频繁的在各个乐队中效力,在加盟Road Crew乐队之前,Duff McKagan曾经更换过至少30家乐队,其中绝大多数都是无名之辈,不仅是出色的贝司手,Duff McKagan早年还曾经做过七年的鼓手,同时弹奏木吉他的技术也同样是一流,具有天生的统治力和领导才能,因此,无论在哪支乐队他都是希望充当统治者和指挥。
【相当板扎呢东西〗Vitas~ 恩~~
【咳咳~〗看好咯~~~着4某银滴...视觉照~~~ - -哈哈~~~
【TMD...〗如果让我找到那个盗我号的...千刀万剐... - -~~谁敢盗我号????
【拉拉~~〗发疯~
【TMD...〗如果让我找到那个盗我号的...千刀万剐...
【TMD...〗如果让我找到那个盗我号的...千刀万剐...
【拉拉~~〗发疯~ 拉拉拉~~
【泡泡〗~ 拉拉拉拉~~~~
【Jay〗漂泊...东风破... 那个苍青的背影,一晃而过,空气中氤氲着湿清的气息,等待却如此残酷,直到白发苍苍,你才来和我共同分享这《东风破》的时刻。 ---------------题记烟是扬州城里最有名的妓女,许多文人墨客都拜倒在她的裙下, 她有着玉一般美丽的肌肤,秋水般的眼睛里残留着往事留下的淡淡伤痕,轻轻的忧愁,像雾一般笼罩在她周围。她从不陪客人喝酒作乐,身价很高的她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她的客人,总是一些风雅之士,许多人为了博其一笑,不惜花费万两黄金。但是,她却从来不笑,当她高兴时,或许会给客人弹奏一曲琵琶曲,或许会陪客人下一盘棋。所有人都惊异,为什么她总是抹不去眼里伤心的痕迹。她会的琵琶曲有很多首,也有很多谱,但是有一曲她却从来没有弹奏过,那曲子的名字叫做《东风破》,那曲子需要合奏,没有人知道她为什么不弹,只有她自己在默默等待,等待那个少年再来和她共同演绎这一首曲子,她执着地等待,等待那个少年的出现,尽管已经过了两年之久。许多王公贵族想替她赎身,都被她拒绝了。因为她知道,一旦她离开那里,她就永远见不到那个少年了。那个名字叫做伦的少年。一个红日初升的早晨,她终于笑了,因为她看见了那个他,虽然他衣衫褴褛,皮肤黝黑,早已不是当年那个骨瘦如柴的他,但是烟却一眼就看见了他~他也看见了她,寂寞的眼光里透出的一份惊讶,接着便变成了狂喜,他拨开人群,雀跃着奔向烟,连年的战乱,他变得更加勇敢,也更会珍惜眼前的幸福了。他奔上阁楼,把烟高高举起,那天晚上,他们演奏了那曲《东风破》,醉人的音乐引来了无数人的驻足倾听,但是他们毫不知晓,因为他们已在自己的世界。烟用自己所有的积蓄赎了身,和伦一起远走。浪迹天涯。可是,花开,只有一次的成熟,他们住的客栈着了火,他活了下来,而烟,却永远留在了那里。只有篱笆外了古道,还残留着他们一起走过的脚印。失火的客栈里,有一把琵琶,那琵琶毫无毁坏,残存的记忆,在伦心里像一场梦,火焰熠熠地燃烧,可伦,却像当初的烟一样傻傻地等待,等待自己的情人回来。面对那把残留着烟身上味道的琵琶,每天都在说些什么。。。你听见了么?《东风破》。。。他还在执着地等待,等待着。。。谁都抹不去他眼里淡淡的哀伤,也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哀伤。。。后记:他等待了千年,千年之后,他终于决定谱下这首曲子,让世人来分担他等待的寂寞。。。-------------------------------------------------------------------------一直怀疑他对这首歌的灵感是不是从古就有的.......所以写下了这篇短文...小女不才...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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