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痕冥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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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从经济学的角度为国维淀粉厂辩护》 首先,对于国维淀粉厂,我以前是抱有最大的厌恶,以及痛恨的。因为它的工厂总是在加工淀粉的同时,排放难闻的红薯味以及西红柿味。 我将其排污的原因归结于: 1,万恶的资本家为了利益而不顾周边村民及学生的健康。 2,像李小兵这样的环保局局长尸位素餐太多,政府责任不够 因此虽然本人在大学的四年间,多次,多层面地对国维淀粉厂进行投诉,但效果不甚理想。但在学过经济学之后,我想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先通过一个故事来引出论点:一个街道一共有甲乙两个邻居,其中甲是做室外游泳池生意,乙是做宾馆生意的,两家没有竞争还略有合作一直相安无事。但有一天,乙突发奇想,想将他的宾馆盖高,从而吸引更多的游客,赚更多的钱。但对于甲来说,盖高楼会将他游泳池的阳光遮住,这样客户就不喜欢这样的游泳池了,很影响他的生意。最后,甲将乙告上法庭,请求禁止他盖高楼。那么如果你是法官,你会怎么做呢?你肯定会说,乙盖高楼侵犯了甲的权利,当然判甲获胜了。 其次,我们换一种角度看问题:甲可以说,我不管你楼盖多高,但是你不能影响我的生意啊!那么,乙也可以说,我不管你有多么享受阳光,但你不能侵犯我盖高楼的利益啊。 在此,我想说,任何伤害都是相互的,盖高楼会损害甲的利益,不盖高楼会损害乙的利益,甲乙两人争的其实是阳光的拥有权。把阳光的拥有权给予甲真的是好的选择吗?把阳光权判给甲或乙应该依据怎样的规则呢? 最后,我想引出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罗纳德-科斯的观点:在交易成本为零或很小的情况下,谁资源利用得好,资源就归谁,即"科斯定理"我们生活中有大量科斯定理的应用:消费者的浏览信息实际属于商家,因为商家能更好的利用消费者信息来出售商品:矿工挖的钻石实际属于白富美,因为白富美能更好的利用钻石:我们的健康数据都是属于腾讯等的,比如腾讯记录你的步数,并给你发一毛钱的红包作为奖励;如果盖高楼能赚大钱,乙会缴纳一笔所谓的遮阳费来换得阳光的权利。而我们与国维淀粉厂所争夺的新鲜空气权也不例外。接下来我将再举个例子来延伸科斯定理。一个工厂周边住着四户人家,工厂会不定期排放有毒气体。假设,工厂对每户造成10元的损失,总共为40元。而安装净化装置为30元。那么在排污权属于村民或工厂的两种情况下,又会反生什么事情呢? 情况1,如果排污权在村民身上,那么企业会自发购买净化装置。 情况2,如果排污权在企业身上,那么村民会捐款购买净化装置。 假设,工厂对每户造成5元的损失,总共为20元。而安装净化装置为30元。那么在排污权属于村民或工厂的两种情况下,又会反生什么事情呢? 情况3,如果排污权在村民身上,那么企业会自发给村民补贴5元。 情况4,如果排污权在企业身上,那么村民会忍受每户5元的损失。 企业及村民会朝着利润最大化,或成本最小化的目标前进。很明显,我们是属于情况3和情况4的。而我们承受难闻的气味是在最经济的情况下,政府,学校,淀粉厂所做出的最优选择。 最后,有人问,那淀粉厂给的补贴呢?那你就要问学校了,学校在选址的时候,肯定是获得政府优惠,才在淀粉厂旁边选址的。不要忘了,我们是后于淀粉厂建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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